㈠ 融資租賃合同有幾方合同當事人
在融資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有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融資租賃公司。不過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也會存在只有兩方當事人的情況,最常見的就是售後回租。
㈡ 融資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注意事項如下:
(一)注意時效問題。
(二)注意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應包括出租人、承租人。
(三)注意案件的管轄地: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法院管轄。
當事人未選擇管轄法院的,應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租賃物的使用地即為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地。因此,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有利於自己的管轄法院。
(四)注意選擇恰當的解決糾紛的方式: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
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