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投資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這類公司的業務都有哪些
信託就是信譽委託,融資方找信託,信託來募集資金。
⑵ 廣信事件的詳細介紹
廣信成立於1980年12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的全資直屬企業,其規模在全國244家信託投資公司之中僅次於國務院系統的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信)。1983年,廣信被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為非銀行性金融企業,並同時擁有外匯業務經營權。
從1983年開始,廣信先後與日、美、英、法等國數十家銀行簽訂了貸款協議,信貸額度超過3億美元。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廣信也是頻頻出擊,1986、1987、1988年,每年都向香港及歐洲等地發行大額債券。而在整個1980年代,由財政部發行的中國政府主權債才只有一筆。1989年,廣信被確定為全國對外借款窗口,並被稱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窗口公司」。在當時,就連工行、農行和建行都尚未獲得「窗口公司」資格。
進入1990年代後,享有政策之先機的廣信,先後獲得了美國穆迪公司和標准普爾公司的債信評級,而且是相當於當時主權債的評級。廣信繼續站立在海外融資的潮頭。 1980年代末期,廣信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逐步從單一經營信託業務,發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企業集團。到1990年代,廣信已經發展成擁有數百億元資產的大型企業集團。它投資參與了三千多個項目,涉及金融、證券、貿易、酒店旅遊、投資顧問,以及交通、能源、通訊、原材料、化工、紡織、電子、醫療、高科技等數十個領域,在房地產業傾注巨資,成為廣東省最大的「地主」。到廣信事發時,它已經成為僅次於中信的第二大信託企業,是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中國企業。
但是,由於廣信盲目投資,亂鋪攤子,在多個項目上投資失敗,其不良資產也在逐漸累積。同時,1990年代以後,信託業面臨的政策環境也在變化。國家的對外引資戰略有所調整,開始更多地發行主權債;同時在政策上放鬆對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對外融資的限制。1995年國家更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可自行舉借外債,政府也不能再為窗口公司提供擔保,並決定對外債實行全口徑管理。這樣,廣信這類窗口公司不再擁有原來的特殊地位。
長期的過度舉債,卻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再加上大量的高息攬存,賬外經營、亂拆借、亂投資等違規經營活動,給廣信埋下了巨大的支付風險,公司財務的天平逐漸失衡。
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廣信逐漸進入還債的高峰期。由於資金周轉不靈,廣信不得不採用「借新還舊」、「借短還長」、「借高還低」的辦法加以應付。然而,廣信深圳公司經理1996年下半年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深圳公司的巨額債務曝光,廣信問題露出了冰山之一角,廣信的信譽受損嚴重。當亞洲金融風暴開始肆虐時,廣信已經顯出了某些衰敗跡象。1997年下半年之後,廣信仍在海外金融市場奔走,籌劃新一輪發債或是銀團貸款,但主要動機已經成為借新還舊,主要方式仍是借短還長、借高還低。
1998年是廣信的還債高峰年,廣信到期外債超過12億美元。當時面對東南亞金融危機,國家為應付金融危機,確保中國的對外經濟安全,開始加強對外匯市場的管理。由於廣信存在違規嫌疑,中國人民銀行調查小組在1998年6月份進駐廣信,廣信債務危機隨即被揭露。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廣信破產清算組組長劉昆回憶說:「當時廣信及其在海內外的下屬公司,三天一個電報,五天一份傳真,向廣東省政府緊急報告面臨的巨額支付危機。」 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信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並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清算組,對該公司進行關閉清算。中國人民銀行在清算公告里說明,對個人的合法債務或經登記的境外合法債務優先清償。
關閉廣信清算組同時公告說,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准,由廣東證券公司和廣東證券股份公司分別收購原廣信的證券營業部和投資基金。這種處置的考慮是: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和股民與債權人的利益,如不在廣信破產前處置,一旦廣信宣布破產,必將引起股民恐慌性擠提保證金,不僅會引起證券市場的混亂,而且會因擠提導致證券營業部和基金的市場價值大幅度下降。
進入11月,廣信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
1999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廣東省省長助理、關閉廣信清算組組長武捷思向新聞界宣布:根據清算組三個月關閉清算的初步結果,廣信總資產214億元,總負債361.45億元,資不抵債 146.94億元。原廣信董事會鑒於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支付到期巨額內外債務,決定由原廣信及其附屬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和廣信深圳公司三家子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廣信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武捷思表示,廣信所有債務償還將依據國際慣例,除小額存戶將獲得照顧外,所有內外債務的償付都將一視同仁,外債並沒有優先權。他說,不管是在亞洲的發展中國家如泰國、馬來西亞,還是在歐美發達國家如美國,破產企業都沒有外債優先償還先例。而且中國的《破產法》也沒有外債優先償還這一條規定,因此,廣信所有債務償還都將一視同仁,嚴格按照中國《公司法》、《破產法》操作。
時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戴相龍對於「所有內外債務都一視同仁」解釋說,中國人民銀行在清算公告里說明,對個人的合法債務或經登記的境外合法債務優先清償,體現了中國金融主管部門對依法保護境外債權人的一片好的心願。但是,經過3個多月的清理發現,廣信的虧損額比原來想像的要嚴重。這樣,若執行以前的償債辦法,那麼,境內的很多機構,包括外資銀行、中外合資企業、國有企業都將得不到清償,甚至出現同一個外國銀行,在香港給廣信的貸款得到償還,而其廣州分行給廣信的貸款卻得不到償還的情況。這顯然危害了境內債權人的利益。
武捷思坦承,實際核查數字虧損可能比初步核實的結果還要擴大。武捷思舉例講,清算組對105家原廣信所屬國內企業進行檢查,資不抵債81.5億元,而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核查的結果卻是111億元,因此,估計實際數字將會較初步核實為大。
依據中國《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提出破產申請的七天內,法院將決定是否受理企業破產申請,然後還有三個月的登記期,至於廣信債務何時償付,得依據法院裁決才進行賠付。
1999年1月1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伯濤向境內外19家新聞單位宣布:廣信等四家企業管理極度混亂,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境內外巨額到期債務,依照《企業破產法》第3條、第8條的規定,省高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作出裁定,宣告廣信及其三家全資子公司因不能清償巨額到期境內外債務而進入破產還債程序。
1999年4月20日,法院清盤委員會宣布,廣信資不抵債高達323億元人民幣,比原先估計高出一倍。債權銀行等的債權回收率僅為17%。 廣信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
中國在廣信破產之前,就有中國農村發展信託公司、海南發展銀行、中創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被勒令關閉的先例,但由於廣信所欠外債金額巨大,債權人涉及范圍廣,而且在處理過程中又牽涉到不少有所爭議之處,廣信問題一開始便在國際金融界掀起軒然大波。
廣信這個在境內外具有眾多債務的金融機構破產後,對中國主權債務的評級和國內企業的國際信譽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政府和國內企業在海外融資產生融資難度加大、成本提高等現象。
1999年7月,日本首相小淵惠三訪問中國,與中國總理朱鎔基會談時,曾特別提及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廣信)破產之事,並指出這是中日之間嚴重的雙邊問題,影響深刻,要求中國妥善處理。日本外交一向奉行政經分離,一國之首卻對個別企業問題表示關注,這是非常罕有的事。
針對日本方面的異議,戴相龍說,中國的中央政府並未為廣信提供擔保。他承認在過去的時間里地方政府在行為方式上確實有干預金融業的情況發生,但中央政府已經堅定不移地實行政企分開,對資不抵債的企業實行重組,對重組無效的實行破產顯然是項重大改革。 相比日本方面的不滿,歐美金融界基本上廣信破產給予較大的正面評價。由於中國國情特殊,借方的信息披露有限,外國銀行對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或其他中資企業的融資全憑借方背後有政府的支持和保證,而未能就借方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隨著中國今後更進一步貫徹政企分離原則,借貸雙方都須認清誰借誰還的道理。他們認為,讓廣信破產說明,中央政府決心嚴厲處置有問題的金融機構,致力於金融改革,長遠來看這將有助於中國防範源於國內的金融風險。
廣信事件存在一項意識形態問題,就是外國投資者仍然持著國家將會對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債務負擔全責的想法。與此同時,中國部分企業也利用這形勢誤導外國投資者。專家認為,廣信破產事件,預示著一種過去被混淆了的、實際已成了一種泡沫信用的「窗口公司信用」的破滅,這將促使借貸雙方真正按照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辦事。這是中國走向市場經濟的一個里程碑。今後外國投資者需重新評價對華投資或貸款的風險,而中國更需全面檢討如何才能重建中國的國際信譽。這就是廣信這個中國第二大信託投資公司破產的代價。
1999年3月,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後的總理記者招待會上,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針對日本記者有關廣信事件的提問曾有如下回答:「廣信申請破產這件事情,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這就是說,外國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對這些金融企業進行貸款時,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審慎從事。大多數輿論都認為中國這種做法堅持了金融改革的原則,符合國際慣例。」
「我覺得那些債權銀行以及某些金融機構對這個問題的估計太悲觀,就是認為中國已經發生了金融危機,沒有支付能力,不講信用。中國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現在有1465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國際收支是平衡的,完全有能力償還債務,問題是這種債務是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償還。」
「同時,我也認為,盡管你破產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你也不能隨便破產,不要破出甜頭來,大家都搞破產也不行。我想,今後不會有太多的金融機構破產,也許就沒有了。但前提是各個債權銀行不要逼債,不要逼它們提前償還貸款,你逼急了,它就只好破產。如果大家坐下來按照國際慣例談一談,採取資產重組、注資、債權變股權等辦法,這個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你的債務也能得到償還,它也用不著破產。」
「你剛才說,這件事影響了一些日本銀行的債務,我感到遺憾。但我想大家如果共同努力的話,今後可能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⑶ 高盛集團的中國發展
高盛長期以來視中國為重要市場,自20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就把中國作為全球業務發展的重點地區。 高盛1984年在香港設亞太地區總部,又於1994年分別在北京和上海開設代表處,正式進駐中國內地市場。此後,高盛在中國逐步建立起強大的國際投資銀行業務分支機構,向中國政府和國內占據行業領導地位的大型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高盛也是第一家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B股交易許可的外資投資銀行,及首批獲得QFII資格的外資機構之一。
高盛在中國的股票和債務資本市場中已經建立起非常強大的業務網路,並在中國進入國際資本市場以及參與國際資本市場交易的過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過去的十年中,高盛一直在幫助中資公司海外股票發售中占據領導地位,其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交易包括:中國移動通信於1997年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發售,籌資40億美元,成為亞洲地區(除日本外)規模最大的民營化項目之一;中國石油於2000年3月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發售,籌資29億美元;中國銀行(香港)於2002年7月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發售,籌資26.7億美元;平安保險於2004年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發售,籌資18.4億美元;中興通訊於同年進行的香港首次公開招股發售,籌資4億美元,這是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A股公司;中國交通銀行於2005年進行的海外上市項目,籌資22億美元,成為第一個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國有銀行;以及中國石油於同年進行的後續股票發售,籌資27億美元。2006年,高盛還成功完成了中海油價值19.8億美元快速建檔發行項目以及中國銀行111.9億美元H股首次公開上市項目。這是至發售日中國最大以及全球第四大的首次公開上市項目。在債務融資方面,高盛在中國牽頭經辦了40多項大型的債務發售交易。高盛多次在中國政府的大型全球債務發售交易中擔任顧問及主承銷商,分別於1998年、2001年、2003年和2004年10月完成了10億美元以上的大型交易。高盛是唯一一家作為主承銷商全程參與中國政府每次主權美元債務海外發售項目的國際投行。
與在世界其他地區一樣,高盛在中國市場同樣擔當著首選金融顧問的角色,通過其全球網路向客戶提供策略顧問服務和廣泛的業務支持。近年來,高盛作為金融顧問多次參與在中國的重大並購案,如日產向東風汽車投資10億美元;戴姆勒-克萊斯勒向北汽投資11億美元;TCL與湯姆遜成立中國合資企業;匯豐銀行收購中國交通銀行20%股權;聯想收購IBM個人電腦部;中國石油收購哈薩克石油公司以及中海油收購在尼日利亞的石油資產等等。
2004年12月,高盛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合資公司—高盛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成立是高盛在中國發展的又一個里程碑。高盛擁有合資公司33%股權,北京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擁有67%股權。合資公司的成立令高盛從此可以在中國開展本土A股上市業務,人民幣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和提供國內金融顧問以及其他相關服務。 1994年
高盛在北京和上海設立代表處。
高盛成為第一家獲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中國B股股票的外國投資銀行。
高盛對中國第二大壽險公司及最大的產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進行了首次自營資金投資,投資金額為3500萬美元。高盛目前持有平安6.8%的股份。
1997年
高盛擔任中國移動40億美元首次公開上市的主承銷商,這是除日本外亞洲地區最大的民營化項目之一,也是中國電信行業第一個民營化項目。該項目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仍然實現了成功的定價。
高盛擔任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價值7.2億美元里程碑式H股首次公開上市項目的主承銷商,這是中國航空業第一個大型民營化項目。
高盛擔任中國財政部價值5億美元全球債券發行的副主承銷商。
1998年
高盛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價值10億美元主權債券發行的主承銷商。
1999年
高盛開始擔任廣東省政府的財務重組顧問,對粵海企業有限公司
進行債務重組。
高盛擔任中國移動價值20億美元二次股票發行項目的主承銷商。
2000年
高盛前任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亨利·鮑爾森成為北京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顧問委員會首任主席。
高盛擔任中國石油29億美元首次公開上市的主承銷商。該項目定價期間正值新經濟泡沫的頂峰及政治高度敏感的時期,但這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行業第一個成功的民營化項目。
在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倒閉觸發的潛在信貸危機期間,高盛完成了粵海企業有限公司50億美元的債務重組項目。這是中國國企歷史上第一個債務重組項目。隨後,高盛對粵海投資2000萬美元。
高盛擔任中國移動創紀錄的價值72億美元後續/可轉債發行項目的聯席全球協調人,這是除日本外亞洲地區規模最大的股票發行項目。
2001年
高盛在中國又投資了兩個項目,一個是收購了中國第三大綜合固線電信服務公司中國網路通信集團(中國網通)價值6000萬美元的股份,另一個是收購了中國第一個獨立8英寸半導體晶圓企業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中芯國際)價值5000萬美元的股份。高盛目前持有中國網通2.4%及中芯國際4.0%的股份。
高盛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債券發行的主承銷商,再次融資10億美元。
2002年
高盛擔任中國銀行(香港)26.7億美元首次公開上市的主承銷商,這是中國金融服務行業的第一個民營化項目。
高盛擔任日本日產汽車對東風汽車10億美元收購項目的財務顧問。
高盛擔任中國移動(香港)對中國八個省移動通信公司價值102億美元的收購及7.5億美元私募項目的財務顧問。
2003年
高盛與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合資公司並資助該合資公司收購了價值19億元人民幣的不良貸款及地產資產組合。該合資公司是第一個正式注冊並得到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資產管理公司。
在中國剛剛擺脫非典影響並即將進行最新一次全球主權債券發行之前,作為中國政府的評級顧問,高盛幫助中國提升了信用評級:穆迪公司將中國的主權信用評級由A3提升至A2。
高盛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次主權債券發行美元部分的主承銷商,成為自1998年以來唯一一家三次均擔任中國政府主權債券發行主承銷商的國際銀行。
高盛成為第一批獲得中國政府發放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執照的金融機構,投資額度為5,000萬美元。
高盛擔任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對北汽控股11億美元投資項目的財務顧問,該項目將在中國生產賓士轎車和卡車。
高盛在諾基亞將四個合資企業整合為一個公司的項目中擔任財務顧問,該項目使新公司成為中國規模最大的外商投資企業。
2004年
2004年,高盛成為領導中國公司在國際市場上市首屈一指的承銷商,具體項目包括:網路游戲公司盛大價值1.69億美元的首次公開上市;即時通訊公司騰訊價值1.8億美元的上市;平安保險價值18.4億美元的上市;中國網通價值13.1億美元的上市;中興通訊價值4.53億美元的上市;中國石油價值16.8億美元及中國石化價值7.42億美元的股份配售。
高盛成功完成中國進出口銀行7.5億美元,中國工商銀行(亞洲)4億美元,國家開發銀行10億美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5億美元的全球債券配售。
高盛擔任湯姆遜與TCL成立中國合資企業項目的財務顧問。
高盛在中國第五大銀行交通銀行向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戰略性地出售20%的股份項目中擔任財務顧問。
高盛擔任聯想集團收購IBM全球個人電腦業務項目的財務顧問。
2004年12月,高盛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合資公司—高盛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5年
高盛擔任交通銀行價值21.6億美元H股首次公開上市項目的聯席全球協調人,這是第一個中國國有銀行在海外上市的項目。
高盛擔任中石化公司價值2.47億美元後門上市項目的主承銷商。此項目的結構分三個部分,所以極其復雜但又非常具有創意。
高盛擔任中國石油價值27.2億美元後續股票發售的主承銷商,該項目是至發售日除日本外亞洲地區最大的快速建檔發行案。
高盛再次成功完成國家開發銀行價值10億美元的全球債券配售。
高盛擔任中國網通收購電訊盈科20%股份項目的財務顧問。
高盛在淡馬錫控股以14億美元入股中國第三大國有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項目中擔任財務顧問。
高盛在蘇格蘭皇家銀行以16億美元入股中國第二大國有銀行中國銀行的項目中擔任財務顧問。
高盛擔任凱雷投資集團收購中國第三大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24.9%股份項目的財務顧問。
高盛加入向中國銀行業自營投資的行列,同意以18億美元入股中國第一大國有銀行中國工商銀行。
高盛因其資產管理業務成為第一個獲得兩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執照與投資額度的金融機構。
2006年
高盛簽訂協議以37.8億美元與安聯集團及美國運通公司入股中國工商銀行(一月)。
高盛擔任中海油以22.7億美元收購在尼日利亞的石油資產項目的財務顧問(一月)。
高盛擔任分眾傳媒價值3.23億美元在納斯達克後續股票發售項目的全球協調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一月)。
高盛擔任上海先進半導體價值9,600萬美元在香港首次公開上市項目的聯席全球協調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四月)。
高盛擔任中海油價值19.8億美元快速建檔發行的聯席賬簿管理人(四月)。
高盛擔任中國銀行111.9億美元H股首次公開上市項目的聯席全球協調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這是至發售日中國最大以及全球第四大的首次公開上市項目。
2006年
2006年美國高盛集團、德國安聯集團及美國運通公司出資37.8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295億)入股工商銀行,收購工行10%的股份,收購價格1.16元。上市後,按照2007年1月4日盤中價格6.77元計算,市值最高達到2755億元,三家外資公司凈賺2460億元人民幣,不到一年時間投資收益已達9.3倍。
2006年3月3日,雙匯集團國有股轉項目以10億元的底價在北京市產權交易所掛牌。掛牌期間,包括淡馬錫、高盛集團、鼎暉投資、CCMP亞洲投資基金、花旗集團、中糧集團等10餘個意向投資人先後與北交所聯系,並對項目的進行查詢和洽談。最終,以高盛集團為實際控制人的香港羅特克斯有限公司中標雙匯。
⑷ 中國租賃有限公司企業變更
為響應國家治理金融秩序的號召,推動中國租賃行業的革新,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在國家主管部門和全體股東的支持下,已開始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大規模重組。在2006年3月28日,銀監會頒布監管意見,要求中租公司制定和實施重組計劃,並在當年年底完成重組。若重組未能按時完成,中租公司將面臨市場退出的風險。在5月30日的第十次股東會和第七屆一次董事會上,公司研討並部署了重組工作,任命戴昱敏董事擔任重組管理委員會主任。6月,中租公司獲得銀監會批准,總部遷至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外大街48號東方銀座寫字樓15層。同年7月,為增強重組力度,中租公司在全國范圍內招聘專業人才。重組工作預計於2006年12月底全面完成。
自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租公司作為全國性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來,公司經歷了多次股權變更。截至最近信息,股東及其持股比例如下:中經國際新技術有限公司持股52.62%,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原名為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持股12.28%,中國工商銀行持股11.70%,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和信達投資有限公司(原名為中國信達信託投資公司)各持股11.70%,總計持股100%。在1998年之前,公司共承辦各類租賃業務1000多項,累計成交金額達到16億美元。隨後,中租公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一部署,在1998年7月實施了停業重組。
中國租賃有限公司(下稱「中租公司」)成立於1981年7月,是由原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與原國家物資總局共同組建的全國性綜合類融資租賃企業,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是一家全國性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是首家全國性金融租賃公司。
⑸ 國有企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途徑
一、體制混亂
至今資產規模已達160多億元人民幣,發展是極快的。在公司發展過程中,尤其是1992年和1993年的高潮期間,公司似乎一夜之間突然設立了許許多多的分支機構、子公司、孫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這些分支機構、子公司、控股參股公司等幾乎遍布大半個中國。然而,公司似乎又缺乏對這些不同機構、公司管理方式的系統思考,沒有理順總公司、分支機構、子公司、孫公司、控投公司、參股公司相互間的關系,同時也許是由於缺乏了解和信任的高素質人才,於是,在這些機構、公司設立起來以後,就出現了各不同機構、公司的領導相互兼任不同職務的混亂局面。如總公司的總經理兼子公司的董事長,總公司的副總經理兼子公司的總經理,總公司的總助兼代表處主任,代表處主任兼子公司的副總經理、孫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總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代表處主任等又兼任各控股公司、參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等職務。總而言之,從總公司到各分支機構、子公司的主要領導幾乎都分別擔任著許多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職務。這種一人同時身兼不同性質、不同機構、不同層次的數種職務的混亂現象是極不正常的,它為扯皮、推諉、不負責任提供了一種最佳的借口。由於一個人無論如何是不可能應付完其所掛全部職務應負責的全部工作,於是只有委託其他人全權代理,但對代理人又疏於管理、監督,所以許多數百萬、數千萬甚至超億元人民幣的項目最後均以失敗而告終也就不足為怪了。
另外,公司雖設立了分支機構、子公司、孫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但卻沒有劃分清楚各自的責、權、利關系,更由於領導相互兼職,使這些機構、公司間的責、權、利關系更加混亂,最後往往導致孫公司的責任由子公司承擔,子公司、分支機構的責任由總公司承擔,甚至控股公司的責任也由總公司承擔的不良後果。
由於體制上的混亂,必然會導致決策混亂、領導不力、管理不善等惡果。
二、決策不科學
由於上述體制上的混亂狀況,使公司各分支機構、子公司、孫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的決策沒有章法可依。上述體制,是一種典型的金字塔式的集權管理方式,它根本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由於總公司的各位領導,往往身兼子公司、孫公司、控股公司數職,自然,各種不同機構、公司的決策權也往往集於一身。然而大量的經營活動往往又必須靠普通職員去操作,但普通職員甚至下屬公司、分支機構的領導都無權參與決策,也不用承擔決策錯誤的責任,這樣,就形成了決策的人不了解詳細情況,了解詳細情況並具體操作實施的人員又無權參與決策的怪狀。這種狀況是很難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同時也為一些思想不純、動機不良的職員提供了謀取個人私利的可乘之機。這種狀況下,決策者們雖然很忙,也很辛苦,卻往往無法得到滿意的回報。於是,也就有了"權力下放-收回-再下放-再收回"以及下級公司"早請示,晚匯報",上級領導應付不完的批示等等怪狀。
三、領導不力
我們常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所以現代化企業必須要有高素質的人才。而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最關鍵的人才則是企業負責人。俗話說"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也即這個道理。中國現代企業領導,不但要有非凡的才能,更必須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正義感、是非觀,不能損人利已,損公肥私,以權謀私。只有這樣,才能擔負起領導的重任,才能贏得職員的尊敬,也才敢直面職員中存在的種種問題。
目前,公司一些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的負責人,一方面由於體制上的原因,其責權利不明確,因此決策不果斷,管理松馳,事業心不強,拍擔責任,抱著一種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的心態工作。另一方面,也許是個人能力問題,或者是自身存在的其他問題,因而缺乏主見,往往對職員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熟視無睹,抱一種得過且過的態度,怕管事,怕得罪人。於是公司的電話有人亂打,交際應酬費有人亂花,車輛有人亂開。而對於工作,有人不負責任,有人馬馬虎虎,甚至有人從中謀取個人私利;於是該解聘的人員不解聘,該降職的也不降職,該處分的不處分,同時該表彰獎勵的也無人表彰獎勵,該升職的也得不到升職。一些領導還時時公然流露出自己也是替共產黨打工的消極心態。甚至有些職員在公司領工資而自己又開公司,干自己的私活,有些職員利用公司的電話收聽股票行情、信息炒股也無人干涉。這種狀況極大地挫傷了那些有責任心的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使一些真正的人才流失了出去,而一些無能平庸之輩卻悠然自得在公司混工資又無任何壓力。
四、缺乏民主、監督機制
公司分支機構、子公司的負責人,多是由總公司直接任命的,而分支機構、子公司的大多數職員,都是從各地招聘的。自然,公司的大多數職員要對分支機構、子公司領導負責,分支機構、子公司負責人則對總公司領導負責。這種單線式的聯系很容易使中間環節欺下瞞上而不被發覺。首先,一般職員無權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活動,一些重大決策主要由分支機構或子公司負責人決定或由他們報告總公司後決定,那麼這些決策是否科學,是否符合公司經濟利益等,一般職員無權發表意見也無法監督。其次,由於公司實行的是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員的飯碗往往直接掌握在分支機構、子公司的負責人手中,所以一般職員對他們的任何所作所為不敢有任何非議,甚至發現其決策中的某些問題,也只能敢怒不敢言。如果個別負責人存在謀取私利等不法行為,部分職員也會上行下效。總公司領導到分支機構、子公司視察或處理某些問題時,往往是由分支機構、子公司負責人陪同在賓館、酒店渡過的,對於普通職員來說,一年難得見到總公司領導幾面,甚至連所在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認識,自然更談不上與領導有任何溝通了。這樣,一些分支機構、子公司領導有時大權獨攬,一手遮天,出現腐敗甚至經濟犯罪也就不足為怪了,而有時卻又不負責任,推諉扯皮,把球踢給總公司,自己保得高枕無憂。這種狀況,即使經濟形勢再好,誰又能保證必然取勝得好的經濟效益呢? 五、職責不清,管理混亂
從總公司來說,過去曾設分支機構管理部門,最後又決定分設專業公司。設專業公司搞資產劃撥重組已作了大量工作,現在又似乎不了了之。這都是在管理上缺乏明確且富有遠見的思路的一種表現。從××分公司的情況來看,過去投資房地產,卻沒有設立相應的房地產業務部門,結果各部門竟相購房、購地。而今市場變化,原所謂的發展部、金融部實際上已無所事事,卻仍予保留。公司自1994年以來面臨的大量工作是追債、訴訟活動,但公司不設相應的法律事務部卻設立了不倫不類的綜合事務部負責法律事務,並安排一位無處可安置的非法律專業的且不負責任的人任負責人。結果公司單訴訟律師費就已花費了數百萬元人民幣,其實這些費用卻並非非花不可的。
由於公司內部機構設置不合理,自然各部門、各職員的工作職責也就不甚清楚。於是就出現了一些人無所事事、一些事又無人問津、一些人越做事越多、一些人不做事老沒事做的奇怪現象。由於總公司體制上的混亂現象,一些分支機構、子公司負責人的職權、責任也不甚清楚,於是他們往往對職員承諾的獎勵不能兌現,甚至發了獎金又從工資中扣回,工作中到底什麼該請示總公司,什麼該由自己決策也都說不清楚。
這種混亂不堪的狀況首先無法使職員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其次也會嚴重挫傷職員的工作積極性,所以若想使公司在這種狀況下出效益,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六、漠視職員生活和精神面貌,企業缺乏凝聚力
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一家全國性的大公司,作為公司的職員,本來是有一定的自豪感的。從工資水平及其他待遇來看,公司基本上都能嚴格地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辦理。這些都是其他非國有企業難以相比的。這對於吸引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具有一定的作用。
然而遺憾的是,公司對一些職員尤其是外省籍單身職員的吃、住等基本生活問題卻未作妥善的安排。公司領導及部分職員居住高級公寓,里邊電話、沙發、彩電、冰箱、空調、錄像機、灶具等家用電器及日常生活用品一應俱全,出入有專車,生活上毫無後顧之憂。而公司的其他單身職員,公司僅為其提供一間偏避地方的空房而已,其他概不負責。這些單身職員如果自己配備各種電器及生活用品,成本很高且有許多不便。不配備的話,就得常年花高價在外買飯吃,並且業余時間也無法得以很好地休息。無形之中,公司部分人享有特殊化優待,而其他人卻似乎低人一等。這樣職員中無形就劃分出三五九等,使一些職員的工作積極性大受挫拆,也使部分職員無法長期在公司幹下去。
由於公司沒有很好地從工作、生活上把職員組織起來,公司缺乏自己的企業文化、集體活動,職工也就缺乏相應的敬業精神。於是部分職員沉醉於打麻將、玩牌機等賭博活動,白天上班時論輸贏,或者下棋、玩電腦游戲,下班就開賭。
93年以來,由於經濟形勢變化等客觀原因,公司的經營狀況日益艱難,職工待遇也明顯下降,本來就使職員對公司的信心發生動搖,加之公司缺乏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沒有把職員很好地團結起來,於是一些工作能力較強的幹部紛紛另謀出路,遠走高飛。這樣,幾年來,公司人員一直不很穩定,不但影響了工作,也影響了其他職員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一些職員也因此產生短期行為,在工作中趁自己離開前能撈就撈,不惜損害公司利益,撈一把就走。部分職員甚至在工作中公然做一些損公肥私的勾當。這種狀況如果得不到扭轉,就不能不讓人為公司的前途擔憂。
七、經營方針不明
××代表處在92、93年期間投資許多房地產項目,造成許多遺留問題。目前公司在解決這些問題的同時,也不能不考慮近期的主要任務和遠期的目標等問題。然而目前的××代表處似乎已被遺留問題搞得焦頭爛額,只顧發生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到什麼時候說什麼時候話,扮演了一?quot;維持會"的角色,似乎根本就沒有去想去考慮如何通過別的途徑去開展經營活動,去賺錢,靠什麼項目、靠什麼人才來扭虧為盈等問題。如果仍抱著這種沒有目標的"混"的態度,只能使公司在目前這種困境中越陷越深。即使將來經濟形勢好轉,公司也只能坐失良機。這樣,公司將永無翻身之日!
以上是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尤其是××分公司目標存在的主要問題。其中每一個問題幾乎都關系著公司的前途、命運。如不迅速妥善解決上述問題,那麼公司的這種局面將很難扭轉。 公司現存問題的解決思路
針對公司現存的上述主要問題,我個人認為可採取以下幾種相應的措施,力爭使公司的面貌為之煥然一新。
⑹ 什麼是廣國投事件
廣國投---首宗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終結
2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呂伯濤宣布,歷時4年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廣信破產案是中國第一起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也是全國法院迄今為止受理的最大一宗破產案件。
經廣東高院、廣州中院和深圳中院審理,廣信及其3個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的破產債權清償率分別為12.52%、28%、11.5%和19.48%,均超過了目前國內破產債權清償率8%的記錄。
據了解,廣信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後,廣東高院已同意保留清算組,負責追收可以追收的破產財產和追加分紅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法院對清算組的工作仍將依法進行指導監督,並及時提供有關司法保障。
廣信事件
1999年1月11日,廣信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破產申請書。
與此同時,廣信屬下的三家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因出現嚴重的資不抵債,也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廣信等四家企業破產案件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震撼,當年被稱為「廣信事件」。
廣信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信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當時四家破產企業共有494家境內外申報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額達467億多元。僅廣信一案申報債權金額便達人民幣387億元,其中境外債權佔83%;申報債權人320人,其中境外的佔了52%。
無力重組
廣信曾是一家擁有外匯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於1980年經廣東省政府批准成立,到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逐漸從單一經營信託業務發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企業集團,並憑借其「窗口公司信用」在世界范圍融資。
但進入90年代,特別是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由於經營管理混亂,出現了嚴重的外債支付危機。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其實行關閉清算。經過行政關閉清算,發現其負債狀況驚人,行政手段已無可挽回,遂決定對其實施破產。
1998年,當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清算廣東國投時,廣信破產時的資產總額214.71億元,負債361.65億元,資產負債率168.23%,資不抵債146.94億元。
如果不實施破產,廣信是否還有重組再生的可能性呢?
據了解,當時如果要重組廣信,所付出的代價將是307億元的「天文數字」:廣信能短期內變現的資產只有24.7億元,但償還1年內到期的內外負債需115.4億元,需凈增資金90.7億元。同時,廣信還有因提供擔保而引起的40.64億元欠款。另外,廣信需注入175.8億元以補充能盈利的資產和完成手頭上的房地產項目。
⑺ 中國第一家破產的銀行是哪家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將其關閉。海南省原計劃重組海發行設立全國性股份銀行,但受阻後轉向設立海南本地法人銀行,即省級城商行——海南銀行。國內第一家破產倒閉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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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中國倒閉的三家銀行除了海南發展銀行 還有兩家是什麼銀行
正式關閉的只有一家,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過程: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海南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很多信用社通過高息攬存的形式發展業務。到1997年年底時,海南省已有幾十家信用社出現資不抵債、無法兌付到期存款等問題,並發生多起擠兌事件。最終海南省政府決定讓海發行兼並這些信用社,背起它們的資產和負債。
1998年3月22日,央行在陸續給海發行提供了40億元的再貸款用於「救火」後,決定不再給予資金支持。
1998年6月21日,央行發出公告:由於海發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決定關閉海發行。
海發行關閉後,個人存款轉由工商銀行託管,由於公眾對於工商銀行的信任,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
而對法人(公司)存款則進行債權登記,待清算完後再行兌付,但是直到現在已經過去了近20年至今未完成清算。
(8)廣州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重組擴展閱讀:
事件啟示
首先,在海發行關閉事件中,我們看到其原因包括經營管理混亂、承擔接管問題信用社等。而在其背後,則是房地產泡沫崩潰可能導致金融失敗的殘酷事實。
上世紀90年代,海南房地產市場崩盤,導致包括信用社在內的金融機構出現大量不良資產,海發行則不幸成為這輪房地產泡沫危機的「犧牲品」。在當前房地產市場與金融體系關聯更加復雜的情況下,這給我們帶來了更多的警示。
其次,在海發行遺留問題的背後,可以看到中國金融機構的退出制度尚未建立起來,這在客觀上阻礙了中國金融改革深化的步伐。長期以來。
中國的金融機構退出市場,往往都是行政性關閉,或者是關閉後走向行政性主導的破產,因此往往被人戲稱為「計劃性破產」。市場化破產機制的缺位,使金融運行的規范化、程序化、市場化都難以完全建立起來。
再者,海發行關閉的直接原因,就是儲戶因為恐慌引起的「擠兌」所造成的。擠兌的發生往往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由於信息不對稱,儲戶在缺乏銀行的信息,二是由於存款缺乏安全保障,導致儲戶信心喪失。
其中的教訓,一是要求金融機構不斷提高運作規范性和透明度,使公眾能夠充分了解內部的風險收益特徵,二是要求盡快建立起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成為挽救儲戶信心的「最終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