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轉型發展難點及突破路徑!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轉型正面臨多重挑戰與困境,其市場化之路並非坦途。近年來,盡管各地平台在業務創新方面有所突破,但多數投資仍集中於民生基礎設施與公益類建設,這類項目初期投入大,回報周期長,資產收益率低,難以確保持續經濟效益。加之地方政府通過平台大量舉債建設,形成了依賴,導致巨額還本付息壓力。當前,融資平台的市場化轉型面臨以下幾大挑戰:
1. **債務規模與期限錯配**:融資平台舉債規模持續擴大,但投資周期長且資金主要依賴短期債務,債務償還壓力不斷增大。同時,融資平台主要依靠借新還舊維持債務,償債能力較弱,債務風險積累。
2. **復雜債務關系**:融資平台對子公司的債務擔保,導致債務關系復雜化,債務風險進一步加大。
3. **高負債與存量債務壓力**:面對龐大的存量債務,融資平台不得不將主要精力用於維持現狀和消化債務,嚴重阻礙了市場化轉型的進程。
由於各地融資平台差異顯著,統一推進轉型難以實現。東部省份的融資平台在市場化轉型進度上領先,而縣級平台因資金實力弱、市場化管理水平低、市場容量小,轉型難度加大。這些差異導致轉型難以按照統一模式進行,各地經驗難以復制。
**02. 困境與挑戰**:
市場化轉型的關鍵在於融資平台如何真正參與市場競爭。然而,融資平台所處的投融資市場存在地區分割,其活動范圍受限於行政區劃,跨區域市場活動面臨高行政壁壘。這一限制阻礙了融資平台探索市場化轉型的可能。
縣域投資和金融服務機構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
- 經營規模小,資金規模有限,依賴政府土地等資產融資,導致資產以房地產為主,流動性低,經營性資產少。
- 存在大量負債和高風險,尤其是工程建設和地方政府扶持導致的債務負擔。
- 缺乏自主決策權,經營決策受到行政機構影響,效率低下。
- 投資觀念不強,資金渠道單一,經營領域狹隘,利潤空間受限。
在《預演算法》修改後,縣級政府在財政債務方面受到限制,縣級投融資平檯面臨調整和發展需求。在「十四五」城鎮化加速的背景下,縣域投融資服務擁有新的發展空間。
**03. 需要解決的問題**:
縣級投融資平台公司在獨立性、內部控制、經營體制等方面存在不足。獨立性較差、內部控制鬆懈,導致責任與利益分配不明確,財務困難和經營利潤下降。薪酬結構不合理,影響人才吸引。國家政策限制下,發展空間受限,難以維持借新債還舊債模式,轉型迫在眉睫。
**04. 解決對策**:
妥善處理債務,有序化解存量隱性債務,對不同項目進行分類,通過項目收入償還債務,優化債務結構。打破地方政府隱性擔保,實現問責常態化,確保債務風險可控。多維度提升融資平台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包括發展多元化業務、合理發展股權多樣化、跨區域投資,以及分階段推進轉型策略。縣級平台應借鑒國企改革經驗,形成「1+N」發展模式,抓住發展機遇,增強市場競爭力。
縣級投融資平台轉型是系統工程,需要從負債經營到公司經營、資產經營到資金經營轉變,探索適應市場經濟的路徑。勇於變革,注重創新,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發展模式,是轉型成功的關鍵。
㈡ 如何控制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
發揮市場機制約束地方政府之手
報告建議,將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所必須舉借的短期債務,通過發債的辦法轉換為長期債務,從而與地方政府公共基礎設施投資收益的長期性相匹配,化解借新債還舊債或依賴土地收益還債的風險。
具體而言,市場約束與行政監管要互為補充。控制地方債務規模不合理擴張,中央政府可以對地方政府的借款實行必要控制,包括按年度或月份進行借款總額控制、禁止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借款、對地方政府的借款進行審查和監督、禁止違規擔保等。除了直接控制,中央政府還可以通過法律法規對地方債務操作進行合理的規則管理。主要管理指標包括地方財政赤字上限、地方政府償債能力指數、地方債務累積上限、地方公共支出水平等。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政府可通過信託貸款、融資租賃、售後回租、發行理財產品、BT(建設—移交)、墊資施工等很多隱蔽辦法規避中央政府債務約束,單純的直接管制效果並不顯著。
這就決定了僅僅依靠中央政府的管制不是萬全之法。何況,在自由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資金的貸出者會通過借貸利率和借貸數量來對借款人進行約束,沒有持久收入支持的負債不會系統性存在。有效利用市場約束是控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重要方面。這要求國內金融市場相對地方政府必須是獨立、自由、開放的,地方政府無法通過對金融機構的管制或者干預把自己置於借款人的優先地位,中央政府不會為地方政府債務提供現實或隱性的擔保。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
㈢ 地方債務的風險特徵和化解對策
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特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隱藏性債務:地方政府往往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包括債務融資平台、城投公司等,這些債務通常被稱為「隱性債務」。由於這些債務不在財政預算中顯示,因此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管和控制。
高杠桿風險:地方政府債務規模龐大,債務水平高,而且大部分債務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等長期投資項目,資產回報期較長,這可能會增加地方政府還債的風險。
地方經濟下行風險: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土地出讓、稅收等,這些收入可能會受到地方經濟下行的影響。當經濟下行時,政府的財政收入可能會下降,這將使地方政府難以償還債務。
為了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可以採取以下對策:
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地方政府債務監管機制,包括制定債務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債務審計等。
加強風險評估: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評估和監測,及時發現潛在風險,避免風險向更大的方向發展。
推動市場化債轉股:通過市場化方式將地方政府債務轉化為股權,緩解債務壓力,同時推動國有企業改革。
提高財政收入:通過擴大財政收入渠道,增加地方政府猛春的財政收入,降做鍵低債務壓力。
加強投資監管:加強對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和監管,確保投枝胡耐資項目能夠帶來可持續的經濟效益,降低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