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去杠桿進程及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論文
隨著金融去杠桿監管措施的不斷推進,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發生了一些變化:
一是銀行業擴張增速放緩。截至2017年4月末,銀行業資產同比增速由2016年末的16%降至13%。2017年上半年,約4家全國性大中型商業銀行總資產出現下降,多數銀行二季度總資產增幅低於一季度。從不同類型的銀行來看,今年以來中小銀行擴張速度快於大銀行的局面已經扭轉,中小銀行去杠桿逐步落實。今年一季度季報顯示,五大行總資產較去年末增長3.67%,而8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僅增長0.81%,4家上市城商行資產增長3.64%。
二是去杠桿推高同業負債價格,增加商業銀行負債成本。受去杠桿政策影響,市場流動性相對緊張。雖然央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和MLF維持適度流動性,但同業負債成本持續高位運行,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
三是去杠桿,壓縮同業資產。去杠桿導致商業銀行利差空間收窄,同時監管要求進一步規范同業資產操作。因此,商業銀行的同業資產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如果用銀行對金融機構債權規模來近似同業規模,同比增速將從去年四季度的20%以上下降到2017年6月末的11%。
第四,去杠桿擠壓「影子銀行」,商業銀行表外理財逐漸萎縮。商業銀行去杠桿集中壓縮了部分表外業務,導致表外融資進一步壓縮,部分表外業務轉回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
去杠桿化的影響如下:
三是流動性管理壓力加大。目前流動性覆蓋率仍處於達標過渡期,達標要求將逐年提高。但同業負債主要受外部因素影響,波動性較大,不利於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因此,去杠桿會進一步加大流動性管理的壓力。
(二)同業業務去杠桿化及其影響分析。
金融去杠桿以來,同業業務受到抑制,增速下滑。3、4月份,同業存單凈融資額也明顯下降。股份制銀行凈融資額收縮最為顯著,連續兩個月下降超過80%。近期銀行昌純沖發行同業存單主要以滾動發行維持資產為主,新增發行增速得到控制。
從去杠桿對同業業務的影響來看
:
第一,直接造成部分業務暫停。出於審慎考慮,銀行經與監管機構和同業溝通,考慮到目前監管政策中存在尚未明確或自身把握不透的相關政策耐殲要求,已經暫停了部分同業業務的開展,具體包括:停止開展投資理財業務;暫停同業資金對接銀行授信審批資產業務;暫不投資新的直貼票據的資管業務等。
第二,導致同業業務規模壓縮。在資產方面,由於投資理財、同業資金對接等業務的暫停,存量業務到期難以續接,資產規模不得不壓縮。在負債方面,隨著各機構同業業務規模的壓縮,同業資金融出量將有所下降,從而影響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令銀行被動下降規模。
第三,業務創新基本停滯。目前同業機構對於監管尚未明確的業務都比較謹慎,市場缺乏創新環境,交易對手之間創新合作阻礙較大,創新業務模式難以形成。
(褲稿三)銀行資產管理業務去杠桿情況及影響分析
自2014年開始,由於實體部門融資需求持續下滑,此前蓬勃發展的「非標」業務大幅萎縮。為維持必要的收益和規模擴張,影子銀行體系轉而通過委外加杠桿方式,將資金大量配置到債券、股票、私募股權等資產市場,本質上是利用了從央行獲得資金成本較低、市場上存在相對高收益投資標的之間的套利機會。
委外業務基本來自銀行資金,委外管理人大多為券商、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此輪連發多道指令要求降低杠桿,引發了銀行委外資金的贖回拋售風,對債市形成了壓力。特別是一些小城商行被強制去杠桿,相應的資管公司或基金公司就必須以虧損為代價賣債,資產加速貶值。今年前三個月委外基金的規模縮量顯著。統計顯示,截至一季度末,有916隻基金的資產凈值在2億元以下,其中有222隻小基金的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占基金總數的27.2%。
對資管行業而言,本輪去杠桿除了帶來各類資管產品自身杠桿水平的下降之外,一個重要影響就是對委外管理人的洗牌。簡單通道業務失去存在的基礎,機構間的合作由此升級為優勢互補;委外投資出現分化,在委外管理人的選擇上,更加註重投資能力;市場將完善委外投資的管理機制,建立白名單機制,加強定期匯報和溝通,實行末位淘汰制度,規定委外管理人跟投比例等。這些都將對資管行業產生深遠影響,引導行業回歸資產管理的本質。
(四)銀行金融市場業務去杠桿情況及影響分析
銀行金融市場業務自營投資以債券投資為主,其中又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重。債券市場加杠桿的通常方式是通過債券回購來進行融資,通過進行多次質押回購循環操作,讓投資者購入數倍於自有本金的債券量,提高杠桿率。
2014年至2016年10月我國債市出現持續近三年的牛市行情,中債銀行間債券總指數累計上漲23.5%。銀行債券投資的比重整體上升,2014年至2016年債券投資占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比重由13.1%提高到22.8%。2014年至2016年金融機構債券投資余額增速分別為15.6%、36.3%和25.3%。銀行通過發行同業存單和理財產品主動負債所籌措的資金大量投資債市。截至2016年底,銀行理財產品資金配置於債券資產的比例為43.76%。
在2016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中央提出要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金融市場去杠桿的一系列措施主要依賴貨幣政策調控以及產品層面監管政策的落地。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央行頻繁使用創新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市場,逐步抬升資金成本,迫使金融機構去杠桿並鼓勵資本脫虛向實。二是調整場內質押式回購規則。2016年12月《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結算風險控制指引》出台,2017年4月《質押式回購資格准入標准及標准券折扣系數取值業務指引》出台,從杠桿率限制、入庫債券標准從嚴等方面修訂了回購交易的業務規則。三是監管協同升級,陸續出台相關政策指引限制產品層面的杠桿率。自2016年起,「一行三會」陸續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風險監管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監管的通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及《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對於產品杠桿明確提出監管要求。
一系列去杠桿政策對金融市場產生的影響有:
第一,銀行間債市出現較為劇烈的調整。2016年11月份以來,隨著貨幣政策由前期的穩健偏寬松逐漸轉向穩健中性,監管推動金融去杠桿,銀行間債市出現較為劇烈的調整,中債綜合指數從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初累計下跌3.44%,10年期國債收益率從2.73%上行至3.70%。
第二,債券市場成交量明顯縮減。今年一季度銀行間債市現券日均成交量同比下降19%;4月份同比下降25%,環比下降22%,5月份同比下降21%,整個二季度同比下降19%。
第四,市場利率走升並逐步向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傳導。在貨幣政策中性疊加金融去杠桿政策影響下,去年四季度以來貨幣市場利率中樞有所抬升。今年5月份,同業拆借加權平均利率為2.88%,分別比去年12月份和去年同期高0.44和0.78個百分點;質押式回購加權平均利率為2.8%,分別比去年12月份和去年同期高0.36和0.85個百分點。
一般來看,貨幣市場利率向債券市場走勢的傳導總體較為順暢,兩者走勢較為一致。去年四季度以來,債券收益率跟隨貨幣市場利率上升而上升。1年和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由2016年10月末的2.17%和2.74%升至今年5月末的3.45%和3.61%。
同理,貨幣市場利率走高也對銀行貸款利率形成一定傳導。今年3 月份,非金融企業及其他部門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5.53%,比去年12 月和去年同期分別上升0.26 和0.23 個百分點。在一般貸款中,執行上浮利率的貸款佔比為58.57%,比去年12 月上升5.84 個百分點。
第五,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相應加大。近年來,隨著貨幣供應方式變化,央行公開市場操作主要採用逆回購和 MLF,目的是「削峰填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調控方式的轉變意味著央行的貨幣投放要緊盯市場需求,在緩慢抬升資金成本的同時,還要確保不出現流動性危機。如此一來,央行貨幣政策工具操作頻率加大,流動性投放的波動性增加導致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相應加大。
金融去杠桿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加大
近年來,監管明確商業銀行同業負債不超過全部負債的三分之一,而去杠桿加大了同業負債價格的波動率;同時,市場資金價格長期高位運行降低了部分企業的融資需求,宏觀經濟中M2增速出現明顯下降,從而導致全社會存款增長難度加大,導致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難度進一步加大。
(二)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渠道有待拓寬
結合國際監管經驗,2015年銀監會正式印發《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修訂)》。從2016年開始,央行宏觀審慎評估體系也將宏觀資本充足率和杠桿率納入管理范疇,重點對商業銀行的資本數量和質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上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監管措施,表外業務可能存在迴流表內的趨勢,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及杠桿率也存在管理壓力。若商業銀行未來要保持合理的資產負債杠桿水平,就需要拓寬外部資本補充渠道,緊跟監管形勢變化,積極通過各類資本工具的創新研究,增強資本外部補充能力。
(三)監管政策細節亟待明確
目前對於部分問題,監管部門與市場機構之間還存在分歧,溝通協調需要時間,同時考慮部分政策還需進一步明確標准,預計監管層從完成全部檢查到監管政策執行細則出台仍需相當一段時間,這將對下半年受監管影響較大的同業業務開展產生影響。
(四)業務判定標准有待明確
從目前檢查反饋來看,各地監管機構在具體業務問題上的認定標准不盡相同,需要銀監會進行標准統一。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各地銀監分支機構的監管力度也有所差別。多數分支機構僅對可以明確判斷存在違反現行監管規定的業務提出整改要求,主要還是監管指標套利或者違規放貸等方面問題。對於一些涉及「同業空轉」的判定由於沒有明確的標准,也有少數分支機構並未直接提出整改要求。
政策建議
(一)加強監管政策協調配合、穩妥有序推進去杠桿
一方面要加強「一行三會」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政策協調,統籌貨幣政策措施和金融監管措施的出台,避免政策疊加共振觸發無序去杠桿風險。另一方面,要合理把握去杠桿的政策節奏和力度,避免引發銀行過快壓縮信貸和表外融資損害短期經濟增長。
金融監管方面,特別注意絕不為處置風險而引發新的風險。一是監管政策實行新老劃斷,新增部分按照新的監管標准進行,對存量業務允許存續到期後進行自然消化。二是合理安排過渡。自查督查和規范整改工作之間安排4至6個月的緩沖期,為銀行實現合規達標預留時間。
(二)加強風險提示和輿論引導
銀監會表示,立法工作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要針對突出風險,及時彌補監管短板,排查監管制度漏洞,完善監管規制。銀監會公布了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稱今年將加快對銀行股東代持、資管業務、理財業務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
金融去杠桿更多著眼於通過化解金融風險以實現經濟長久、平穩、持續增長。在此過程中,需把握好節奏,防止急於求成引發市場激烈動盪,因此應加強輿論引導,幫助市場形成穩定、有效的金融監管預期,實現制度協調、金融穩步去杠桿。同時,監管層應將監管重心前移,由注重事後控制轉換為注重事前、事中控制。
(三)加強監管合作、完善穿透式監管
在現有分業情況下,需統籌金融信息統計工作,對風險摸底防控,重點排查,加強監管合作,實現穿透式監管,進一步提高風險信息披露標准和金融產品信息披露水平,切實防止監管套利。長期來看,需要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針對資產管理業務構建和設計統一的整體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的全覆蓋。
(四)建議明確政策細則、統一政策執行標准
對於風險資本計提、同業資金投資的嵌套穿透等相關問題,建議在充分調研和考慮業務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盡快明確相關政策,以免由於政策不明確而導致業務暫停。另一方面,建議統一各地監管分支機構的執行尺度。
(五)協調推進經濟領域和金融領域的各項改革
金融去杠桿旨在為實體經濟的長效發展營造一個健康的金融環境,但是經濟持續、平穩增長的關鍵仍依賴於實體經濟領域的改革。「脫實向虛」問題的症結在於實體經濟的效率低下,其中快速攀升的企業債務杠桿、房地產泡沫、大量「僵屍」國企對金融資源的長期佔用都是影響經濟改革和提升效率的重要障礙,這些問題不解決,「脫實向虛」問題仍會卷土重來。
顯然,金融加杠桿是在實體經濟復甦乏力的背景下產生的。長期來看,唯有協調推進經濟領域和金融領域的各項改革,才能使金融回到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而實體經濟效率的提高也將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發生,進而實現經濟和金融的良性循環,讓商業銀行積極回歸本源,有效服務客戶,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六)積極創新外部資本工具、拓寬資本補充渠道
在維護金融穩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下,商業銀行不論是從監管還是從自身經營的角度,都有必要進一步提高資本的質量和數量,目前商業銀行外部資本補充主要包括股權融資、優先股和二級資本工具債幾種方式,後續應進一步在監管機構的引領下,加強資本工具創新,為商業銀行穩健發展提供支持。
本文源自《債券》雜志
⑵ 信託公司會破產嗎
原則上來說,信託公司是可以倒閉的。
其次信託基金由於具有封閉式管理的特點,因此是不會受信託公司倒閉的影響。除此之外,信託基金是存管在銀行專戶中,即便是信託公司倒閉了,委託人有權選擇新的機構進行管理。
一般信託公司出現違法違規的情況時,處罰流程基本是:通報批評、罰款、業務暫停。
在2021年資管新規及去杠桿政策發布,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出現處罰情況。更嚴重者會處以業務暫停處置,在規定的一段期限內信託公司進行內部整改,不過此項處罰對投資者不會有資產上的損失。
破產概率小
關於這一點,選信託網也可以明白地告訴投資者:信託公司破產、倒閉的可能性仍然是很小,幾乎是不存在的。
原因也很簡單,信託公司除了正常的經營、投資獲得收益外,信託公司所持有的的【信託牌照】本身就是價值很高的資產。
信託牌照涵蓋金融各個領域,全國僅有68家信託公司,且銀監會已經停發新的信託牌照,比銀行牌照還要稀缺。信託公司出現資金困難後,通常會採取置換股權等方式獲得新的增量資金入主。
⑶ 15億元信託案餘波未了,「德御系」徒留一地雞毛
日前,上市公司仁東控股(002647.SZ)再次在公告中提到,公司涉及一宗15億元的信託資管計劃訴訟案,該案已對公司造成現實影響。
仁東控股公告顯示,2020年6月,山西潞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潞城農商行」)發起訴訟,稱其認購了15億元大業信託設立的「大業信託·盛鑫17號單一資金信託合同」,資管計劃的實際投向為晉中市榆糧糧油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榆糧糧油」),而榆糧糧油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潞城農商行同時指稱,仁東控股為該資管計劃提供了擔保,故亦將其列為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被告之一。
上述訴訟案的被告名單中,除了榆糧糧油和仁東控股外,還包括德天御生態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德天御」)、天津和柚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和柚」)、龍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龍躍實業」)、田文軍、郝江波等。這幾家企業均由田文軍和郝江波實際掌控,田、郝二人則為夫妻關系,其所控企業被稱之為「德御系」。
資本「炒客」
「他人很聰明。」這是田文軍給陳曦(化名)的第一印象,「眼界開闊,膽子也很大」。
2006年,田文軍主導成立中海博投資(北京)有限公司,投資方向主要為農業貿易及農業 科技 ,後名為德天御生態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隨後,德天御整合幾家晉中當地農業公司後成立德御農業,掛牌美國OTC市場。
一篇《打造中國雜糧產業的領軍企業》的文章稱,2010年,德御農業實現銷售收入6億元,2011年以來,公司在北京平谷投資1億多元建設生產加工基地。這是繼山西晉中和曲沃、四川成都和涼山之後建立的又一大型生產加工基地關於公司的布局。
鮮少露面的田文軍曾表示,他們還要陸續在江蘇、山東等省區建立生產基地和雜糧流通交易中心,「公司要在全國逐漸完成雜糧產業鏈布局,並以此打造中國雜糧產業的領軍企業、第一品牌」。
雖然在OTC掛牌,但德御農業的盈利水平並沒有顯著提升。其財報顯示,2010年至2014年,其凈利潤一直在2000萬美元上下波動,後股價崩盤,田文軍等原始股東與團隊相繼離去。
在組建德御農業的同時,田文軍還成立了一家名叫山西德御坊創新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德御坊」)的公司,主營業務為雜糧飲料,謀求獨立上市。
《晉中晚報》一篇文章《德御坊融資「加馬力」小雜糧進軍大香港》多少可窺見田文軍的野心:2012年12月20日,山西德御坊創新食品有限公司在香港文華東方酒店,舉行了香港融資啟動大會。
德御農業2011年年報顯示,德御坊與龍躍實業都屬德御農業旗下,是其通過VIE結構控制的境內子公司。所謂VIE,即「協議控制」,按照協議,德御農業為子公司提供業務合作機會,但後者要將年度全部稅後凈利潤支付給德御農業。
但德御坊並沒有完成田文軍最初夙願,未能在港股上市。2015年,德御坊(834109.OC)登陸新三板,2020年1月7日,終止掛牌。
除了謀求獨立上市,從2014年起,擅長資本運作的「德御系」開始染指A股市場,先後以龍躍實業等不同主體入主多家上市公司,在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後,通過對外投資或並購重組從而實現快速的資本運作,後期再變更主營業務,進而改名換姓,讓上市公司股價一飛沖天,然後大股東反復質押融資。
有據可查的是,田文軍及其妻子郝江波實際掌控的「德御系」至少曾經入主齊星鐵塔(002359.SZ,現為*ST北訊)、宏磊股份(曾更名「民盛金科」,現為「仁東控股」)。另外,顧地 科技 (002694.SZ)的實際控制人任永青曾是田文軍的合作夥伴。
2014年12月,「德御系」所控的龍躍實業從山東齊星集團手中收購齊星鐵塔18.895%股份,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隨即,齊星鐵塔宣布進行重大資產重組,2015年7月2日,齊星鐵塔公布定增方案,擬用於收購北訊電信100%股權。復牌後,齊星鐵塔股價從6元漲到了34元,龍躍實業方面浮盈近40億元。
2016年1月,郝江波全資擁有的天津柚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柚子資產」)入主宏磊股份(002647.SZ),手法相似。宏磊股份2016年半年報顯示,剛一入主,柚子資產即已將其所持全部宏磊股份進行了質押,而因易主後公司主業轉型為熱度極高的「互聯網金融」,宏磊股份的股價一度暴漲,並隨後更名為民盛金科。
「本質就是『炒殼』。」陳曦如是評價「德御系」的操作手法。
「德御系」在資本市場的斬獲不小。在某知名財富排名榜上,「德御系」人馬幾次占據席位,其中郝江波曾摘得晉商女首富的稱號。在當地商圈,田文軍也被稱為山西隱形富豪。
金融「玩家」
北京晉商博物館是一家以展示晉商發展歷程、弘揚晉商精神為主題的專題類民營博物館。不少山西的農商行與城商行將其駐京辦事處設立於此,這些銀行背後不乏「德御系」的身影。
2011年,在農村信用社大批改制和城商行增資擴股的大背景下,尤其是股權轉讓中,「德御系」大肆入股當地商業銀行。
2013年,田文軍當選晉中銀行董事,2019年任期屆滿,不再擔任該行董事。也是從2013年開始,「德御系」以和柚實業和龍躍實業為代表,密集入股超過約十家山西當地銀行。比如,和柚實業對外投資有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和順縣貴都村鎮銀行、平遙縣晉融村鎮銀行、潞城農商行、山西榆次農村商業銀行等八家銀行,占股比例多在7%到10%左右,而龍躍實業也在部分銀行有持股。
「主要是和柚實業,其他都是關聯公司。」陳曦表示。
和柚實業股東方系霍爾果斯柚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後者由郝江波持股99%。
入股銀行,給「德御系」的資本運作帶來非常大的便利,但給金融機構造成了極大的混亂。
在前述「15億元的信託合同糾紛」中,據仁東控股回復交易所問詢顯示,該合同發生時,仁東控股(民盛金科)控股股東正是天津和柚,實控人為郝江波,同時,田文軍等相關方為此提供了擔保。事實上,「德御系」在潞城農商行持有較大股份。
啟信寶信息顯示,郝江波控股的和柚實業持有潞城農商行7.92%的股份,龍躍實業持有潞城農商行7.5%的股份,另一家「德御系」公司持有潞城農商行9.67%股權,三家公司合計持有潞城農商行股份超過25%。
顯然,在這份15億元的信託合同中,「德御系」同時扮演了貸款人、擔保人和借款人三種角色。
《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聯方發放無擔保貸款,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授信」。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仁東控股的控股權由天津和柚轉讓給仁東 科技 ,但這家上市公司在這兩方控股時期都未對該筆15億元擔保進行過公開披露。2019年7月,仁東控股控股權又被轉讓給海淀國資平台,仁東 科技 一方獲得控股權後,轉身就將其持有的部分仁東控股股權在「德御系」持有較大股份的晉中銀行與陽泉市商業銀行進行了質押。
海淀國資接手不到半年,潞城農商行將該筆早在2019年上半年就已經逾期的信託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此,海淀國資控股下的仁東控股在公告中對相關情況表示否認態度,「沒有接觸、簽署過上述文件,也沒有相關用印流程」。公告稱,上述連帶責任擔保事項未經過仁東控股內部審核程序,未經仁東控股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法定流程審議通過,獨立董事未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仁東控股從未進行公告,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一是股權質押加杠桿融資反復出現,比如和柚實業2018年10月將持有的4750萬股山西潞城農商行股權質押給了山西壽陽農商行;當年11月12日,和柚實業又將自己持有的5000萬股榆次農商行股權質押給了山西左權農商行,而榆次農商行為山西左權農商行的第二大股東。
第二個現象就是「德御系」入股的商行股東有的多達幾十個,尤其是自然人股東,認繳出資從10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其中一家農商行認繳10萬元的自然人股東有10位,出資比例為0.01%,相較而言,「德御系」入股股權比例雖多在個位數之內(最多到10%),但多屬前十位,有的甚至佔有多個股東席位。這種現狀為少數股東(股份)控制提供了方便。
「做得不好的城商行與農商行存在現實困境,當年改制時出現了股權的分散,股權給了自然人,還有一些涉及債券轉制等問題,這就導致農商行與城商行的股權是極其復雜而混亂的,有一些農商行都沒有一個超過5%或者10%的股東,這就造成所謂的三會一層議事規則名存實亡。」一位金融研究人士表示。
熟悉潞城農商行一位股東情況的知情人士表示,在一段時期,潞城農商行的所謂股東大會、決策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基本上形同虛設。
2019年2月,因「單戶主要股東及關聯方授信超監管限額、貸款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符」等,長治銀保監分局對潞城農商行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萬元,並責令進行責任追究。
「中小銀行改制後,管理不夠規范,有些商行會出現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越位等問題。」陳曦表示。這實際上給了「德御系」這樣的「玩家」以可乘之機。
餘波未了
針對上述15億元擔保訴訟,仁東控股在否認的同時稱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但目前尚未看到有關該案的最新進展。
不過,該訴訟已對上市公司產生了明顯影響:仁東控股在最初的公告中就稱,該訴訟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而在最近的公告中則直陳,「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判決,對公司信用造成不良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司融資」。
影響遠不止於此。該案的背後折射出農商行、城商行發展各種亂象。
「這些問題的出現與農信社的改制不無關系。」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認為。
2003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將農信社改造為股份制商業銀行。銀監會也開始制定一系列監管文件來進行規范。
歷經試點與農信社並購潮,2011年,銀監會宣布不再組建新的農信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逐步將有條件的農信社改組為農商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組為農商行。
也是從這一年起,「獨立法人」的農商行數量越來越多,在一些地方農信系統所採用的模式中,具有「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的省聯社與「小法人」之間的矛盾始終存在,甚至一度公開化。
有運作相對成熟的農商行負責人認為,省聯社擔心的大股東裹挾董事會的問題,大都發生在「帶病改制」的農商行身上。
因為 歷史 原因,數量繁雜的農商行發展質量的確良莠不齊。
6月18日,山西省委召開金融改革工作會議強調,要把風險防控與金融反腐結合起來,嚴肅查處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堅決把金融領域的「蛀蟲」挖出來、清理出去。
農商行改制及金融風險化解,已被列入山西省委2020年度重大改革之一。
8月8日~10日3天時間內,山西4家城商行相繼發布公告稱,計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參與合並重組或新設合並的議案,其中就包括晉中銀行和陽泉市商業銀行。
潞城農商行則迎來了新的管理層。
⑷ 銀行理財產品有哪幾種風險等級
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均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包括銀行理財產品。當然不承諾保本保息並不意味著理財產品就有很大的「風險」了,也並不意味著銀行理財就不靠譜或風險「大」,主要還是看產品的風險等級。
銀行理財主要分為了五個等級:R1(謹慎型)、R2(穩健型)、R3(平衡型)、R4(進取型)、R5(激進型)。
R1也就是常見到的低風險理財投資產品,主要投資渠道為國債、保險理財、大額存單、銀行理財等低風險投資;
R2也就是常見到的中低風險理財產品,也是市場銀行理財的主流產品,主要投資國債、逆回購、保險理財、大額存單、銀行理財、貨幣基金、信託等低風險、中低風險的產品;
R3等級,常見到的中等風險理財產品,增加了企業債券,還能夠投資一定比例的股票、商品、外匯等,投資高波動投資的資金比例要低於30%。因為有著高波動投資產品,所以本金可能受到一定的折損;
R4等級,常見到的中高風險等級理財產品。在R3等級可投資產品之上,投資高波動產品的資金比例能夠超過30%。
R5等級,就是高風險等級理財產品,沒有任何的投資限制,甚至可以採用杠桿、分級、衍生品進行投資。
選擇適合自己的收益目標、風險偏好、以及流動性要求的產品就行。
也可以關注一下中小型銀行的「智能銀行存款」,享受存款保險保障(根據《存款保險條律》規定:個人在單個銀行的普通存款享受50萬以內100%賠付),「利率」在4%-5.5%左右,具有流動性高(可提前支取)、利率高於一般存款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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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信託公司的傘形私募
傘形私募就是傘形結構化信託,一般以優先劣後的配比投向於證券市場。一般杠桿在沒有夾層的情況為1:3,有夾層的情況最高可以做到1:1:6,目前新傘信託公司基本都開不出來了,只能用舊傘了。
傘形信託指同一個信託產品之中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子信託,投資者可根據投資偏好自由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進行組合投資,滿足不同的投資需要。
銀行、券商、信託公司通過合作傘型信託,可以繞道監管限制。
按照銀監會規定,銀行理財資金不能直接用於股市投資,信託產品則限制最低資金門檻100萬元、一個產品的持有人不能超過200人。
通過傘形信託,銀行理財產品通過購買信託計劃間接入市,信託計劃通過銀行理財產品購買,變相降低投資門檻和增加投資人數。然後,每個信託計劃賬戶又分割成若乾子賬戶,當融資申請獲得通過後,資金便進入子賬戶,股市投資者在子賬戶中操作,而各個子賬戶又由總賬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