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票據貼現與貸款的區別
票據貼現和貸款都是企業常用的融資方式,都屬於銀行資產業務,都能夠幫助企業融通資金,不過,這兩者之間卻有著很多的區別。
一、資金融通的期限不同。普通貸款的期限短的數月,長的可達五年以上,而票據貼現的期限最長不會超過6個月,並且貸款到期可以展期,但貼現不存在展期問題,只有到期不獲付款時的追索問題。
二、款項用途有無約定不同。普通貸款均約定貸款用途,而企業申請貼現,無須就貼現所得款項的用途作為承諾或說明,銀行也沒有這方面的審查義務。
三、利息的收取方式不同。普通貸款的利息都在貸款到期或按約定時期定期收取,通常稱之為先貸款後收利息。貼現是票據的買入,除了票據到期不獲付款而向企業進行追索,票據貼現後銀行與申請貼現人已無任何關系,所以貼現時,銀行可以先行扣收利息。通常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遠遠低於貸款利率。
四、當事人不同。普通貸款的當事人為銀行、借款人和擔保人(信用貸款下,沒有擔保人)。貼現的當事人則為銀行、貼現申請人和票據上記載簽章的每一個當事人。
五、手續不同。貸款投放的准備工作較多,手續繁瑣,如須經過開戶、建立信貸關系、授信、貸前審查、擔保人(物)評估等過程。而貼現手續要比貸款簡便,一般只須票據真實,基礎貿易背景真實票據合法,即可辦理貼現。通常,同城銀行承兌匯票當天即可以辦理貼現,異地大額銀行承兌匯票,3天即可辦理貼現。
六、流動性不同。貸款投放後,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貸款權利的轉移現象。而銀行經貼現取得票據權利後,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將票據權利通過轉貼現或再貼現的方式予以轉讓。因此,票據貼現具有很強的流動性。
七、授信主體不同。貸款的授信主體是貸款申請人為主,其他擔保人為輔;而票據票據貼現後,第一付款人為承兌人,因此貼現授信主體應以承兌人為主,貼現申請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
八、收貸對象不同。貸款到期,收貸對象以貸款申請人為主,擔保人為輔;而貼現票據到期,收貸對象以承兌人為主,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
九、會計處置與報表處理不同。企業辦理票據貼現後,表現為應收票據的減少,貨幣資金的增加。賣出票據後,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不作反映,僅在表外附註欄的「或有事項」中進行說明,即「已貼現商業匯票形成的或有負責金額」,表現為企業的或有負債。而企業在辦理貸款後,表現為短期或長期借款增加,貨幣資金增加,在會計報表上有明確反映。
票據貼現可以使一部分閑散資金擁有者互相利用,共獲利益。故貼現在貨幣市場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
這就是票據貼現和普通貸款的不同之處,票據貼現市場與其他市場相比較有許多特殊的優點。
㈡ 銀行貸款業務里票據融資和票據貼現有什麼不同
票據融資的前提是買賣雙方已經存在交易合同,有法律效力。一般賣方到銀行申請融資,是為了緩解自身的資金壓力,同時規避潛在的信用風險(買方拖欠等)。有了銀行的融資,賣方可以迅速投入新的生產,否則即使有訂單在手,也沒有生產的資本和原料。銀行拿到貿易票據,會審核買方的信用額度和經營狀況,然後根據具體信息給予賣方80%或90%的交易貨款,同時買下賣方的債權,屆時買方會直接付款給銀行。
據貼現指您的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票據貼現必須以真實的貿易背景為基礎;貼現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6個月;貼現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范圍內由您的企業和我行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