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小微企業貸款轉嫁成本是什麼意思
強制銷售其它產品等強迫行為。
近期,根據群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在先期暗訪的基礎上,協調中國銀保監會及北京銀保監局組成核查組赴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簡稱建行北分)和平安銀行北京分行(簡稱平安北分)就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問題依法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發現,兩家銀行部分分支機構未積極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的部署要求,執行監管規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存在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問題,變相抬升了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增加了小微企業負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建行北分個別客戶經理違規向小微企業借款客戶搭售人身險產品
核查發現,建行北分下轄通州分行個別客戶經理違背客戶真實意願、強制要求小微企業借款客戶在辦理貸款過程中購買「貸無憂」人身險產品。該產品以借款人為被保險人,以意外傷害身故及殘疾為保險責任,以銀行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間,建行北分下轄通州分行新發放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137筆、累計發放金額5.92億元。其中47筆、累計發放金額1.93億元小微企業貸款的借款人購買了「貸無憂」人身險產品,佔全部發放金額的32.60%,佔全部發放筆數的34.31%,保費合計47.91萬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戶經理在推介「貸無憂」人身險產品時,利用銀行優勢地位,通過話術變相誤導客戶,使其認為該人身險產品為發放貸款所必須的風險防控措施,導致部分客戶錯誤理解並購買了「貸無憂」人身險產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間,建行北分新發放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2114筆、累計發放金額98.11億元。其中160筆、累計發放金額6.19億元小微企業貸款的借款人購買了「貸無憂」人身險產品,佔全部發放金額的6.31%,佔全部發放筆數的7.57%,保費合計201.85萬元。
二、建行北分違規將押品評估費轉嫁給小微企業借款客戶承擔
核查發現,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間,建行北分新發放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2114筆,上述2114筆貸款押品評估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涉及評估費約為295.58萬元。
三、建行北分未區分押品風險狀況,要求所有小微企業借款客戶為抵押物購買財產保險並承擔相應保費
核查發現,建行北分未對小微企業貸款抵押物是否屬於「容易受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影響而造成損失的押品」進行區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業借款客戶為抵押物購買財產保險,並承擔相應保費,客觀上增加了小微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間,建行北分新發放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2114筆,上述2114筆貸款抵押物全部購買財產保險,並由小微企業借款客戶承擔保費,保費合計849.22萬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戶經理存在變相引導客戶到指定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險的行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間,建行北分新發放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2114筆,上述2114筆貸款抵押物全部購買財產保險。其中,1393筆購買了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的財產保險,佔比65.89%。
四、平安北分違規在個人經營貸款過程中搭售高額人身險產品
核查發現,平安北分違規向個人經營貸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險產品。該產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傷害身故及殘疾為保險責任,交費頻次為年交、交費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間,該行辦理個人抵押經營貸款業務4721筆,累計發放金額133.73億元。其中1295筆、累計發放金額41.58億元個人經營貸款的借款人購買了平安福人身險產品,佔全部發放筆數的27.43%,佔全部發放金額的31.09%,保費合計2327.78萬元。核查組對部分借款人進行了電話回訪及見面訪談,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該行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存在強行將購買保險與貸款進行掛鉤、違背借款人真實意願、損害其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主要表現為辦理貸款時必須上保險,貸款額度與保費金額掛鉤(客戶經理要求保費一般為貸款額度的1%),不買保險則貸款利率上調等。
從督查情況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對國家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的重大決策部署認識不到位、落實不徹底,未切實全面履行社會責任,未真正落實對小微企業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原則,對監管部門明令禁止的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行為搞變通、打擦邊球,內部監督檢查缺失,業務、合規、審計三道防線未能切實發揮作用,對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行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並有效遏制小微企業貸款業務中的違規行為,影響了國家有關惠企利民政策舉措的落實效果,削弱了小微企業的獲得感。此外,兩家銀行過於重視發展中間業務收入等經營效益類考核指標,對保險銷售設定的激勵機制較高,使得基層業務人員多以短期利益為先,忽視了合規經營、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導致小微企業客戶利益受到損害。
中國銀保監會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已經約談建設銀行總行、平安銀行總行,責令其立查立改,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問題。北京銀保監局按照相關規定,對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關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並採取相關監管措施,責成兩家銀行嚴格落實整改要求,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建行北分已經暫停向小微企業借款人銷售「貸無憂」保險,明確由銀行承擔小微企業貸款抵押物評估費,對不容易受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影響造成損失的押品不再要求辦理抵押物財產保險。平安北分已經停止向個人經營貸款借款人銷售保險產品。
著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要任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要帶頭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加強普惠金融服務,確保小微企業信貸綜合融資成本在2018年基礎上再降低1個百分點。有關部門要推動和引導其他金融機構全面履行社會責任,落實對小微企業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原則,實質性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切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促進就業擴大和新動能成長。有關監管機構要加大監管力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貸款中附加不合理條件、變相抬升企業融資成本、對沖減費讓利政策效果的行為,必須堅決整治查處、絕不姑息。國辦督查室將對相關工作部署落實情況持續關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實維護中央政令暢通,確保令行禁止。
Ⅱ 國務院如何部署強化對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
會議指出,加大對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別是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利於促進創業創新和新動能成長、擴大就業、增強經濟發展活力和包容性。會議決定,在狠抓現有政策落實的同時,採取減稅、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
一是從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范圍由農戶擴大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享受免稅的貸款額度上限從單戶授信10萬元擴大到100萬元。
二是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兩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
三是推動國有大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在基層落地,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等貸款增量或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准,並適當給予再貸款支持。支持擴大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小微企業信貸投放。
四是大力支持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盡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省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向市縣延伸,3年內建成覆蓋省、市、縣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對符合條件的小微農業企業融資發展予以支持。
五是適度放寬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人有關商業貸款記錄的限制條件,簡化抵押權續期登記、不良資產處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應用,幫助小微企業及時便捷獲得金融服務。
Ⅲ 國債期貨在宏觀經濟領域中作用盡顯
國債期貨作為一種標准化的場內利率衍生產品,市場透明度較高、交易成本較低,其高效的風險管理功能已經得到國際金融市場的充分實踐和認可。我國國債期貨自2013年9月6日上市以來,整體市場運行平穩,對我國債券市場發展和維護金融市場穩定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推動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在管理層將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作為當前政府主要工作的背景下,國債期貨在宏觀經濟領域的作用也正在逐漸凸顯。
從萌芽、產生與發展來看,期貨市場根源於實體經濟又服務於實體經濟,與實體經濟緊密相連。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利率衍生品已經成為各實體經濟基礎性的風險管理工具。本文將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在宏觀經濟領域的作用進行簡單闡述。
第一,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的功能發揮主要在於降低交易成本,促進價格發現和優化風險配置,企業或銀行使用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則可以直接或間接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對於企業而言,若能有效對沖因利率、匯率、商品和股價波動導致的企業現金流波動風險,能有效降低企業財務困境成本和破產風險,能緩解因風險厭惡產生的投資不足、資本儲備增加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價值。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國債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工具的使用能減少資產與負債之間期限的不匹配,加強內部現金流和資金狀況的聯動,進而有助於增加對生產部門的信貸投放。這意味著國債期貨等金融期貨將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中發揮中介作用。
第二,作為眾多資產價格的基石,利率「牽一發而動全身」。尤其是自2016年底債券市場連續走熊、利率大幅上升以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進一步凸顯。事實上,受二級市場波動加大等影響,近年來債券市場一級發行「取消潮」時有發生,尤其在2016年、2017年的市場大幅調整中,一級市場發行明顯縮量甚至出現「階段性零發行」的情況。那麼,國債期貨在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作用便顯現出來。一方面,債券融資作為直接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環節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國債期貨的風險管理功能,能夠增強金融機構買入、持有債券的意願,讓投資者更加關注信用主體自身的資質,讓優秀的企業能夠獲得相對更為低廉的融資成本,從而增強了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另一方面,國債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是對國內無風險利率的市場化定價。作為市場利率的錨,基礎利率價格信號及時、透明,將有利於發行人合理安排融資計劃,有利於投資人給出更合理的報價水平。整體看,在2016—2017年的「債熊」行情中,金融機構利用國債期貨流動性好、成交快速的特點,第一時間在國債期貨市場上賣空保值,有效對沖了現券市場的下跌風險。
第三,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能對社會總投資和社會總儲蓄產生影響,進而可以改變宏觀經濟的均衡關系。一方面,有利於促進資本形成,以此增加社會總投資,從而傾向於提高國民生產總值,加快經濟增長速度。另一方面,會減少人們對貨幣流動性的需求,相對擴大貨幣的供應量,這可以部分滿足社會總投資增加所需要的貨幣供應。因此,即使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以及其他有關經濟政策保持不變,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仍有保證。此外,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對利率水平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具體影響程度則依賴於其所產生的投資擴張和貨幣擴張的相對水平。整體看,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對宏觀經濟均衡有著深刻的影響。
第四,國債期貨上市以來,在促進國債順利發行、及時反映市場信息、提升國債市場流動性、增強國債現貨市場的透明度和定價效率、提高國債收益率曲線編制的准確度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健全作為金融產品定價基準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金融市場提供定價基準和參考以及宏觀調控的價格手段具有重要的意義。國債期貨可以通過國債收益率曲線及時反映市場資金面、供求關系、政策面以及宏觀經濟基本面的情況,隨時對宏觀經濟進行定性分析。
第五,國債期貨在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國債期貨的推出加強了市場之間的聯動,可以有效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目前我國債券市場可以分為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在國債期貨未推出之前,兩大市場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市場分割現象。國債期貨的推出則是一種重要的催化劑,使得銀行間和交易所兩個市場實現融通,促使市場信息能夠較快地在兩個市場中傳遞,減少了信息不對稱現象,縮小了同一債券在兩個市場中的定價差,從而提高整個債券現貨市場的流動性,促進國債市場作為基準利率載體功能的實現,推進利率市場化。
綜合來看,與商品期貨市場直接面向廠商、貿易商等產業客戶不同,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市場是通過服務資本市場進而服務實體經濟的,即通過提升資本市場的運行效率和透明度、增強資本市場的安全性等方面來達到服務實體經濟的目的。未來隨著國債期貨產品體系進一步豐富以及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進入國債期貨市場,利率風險管理業務和風險監管制度都將在現有市場基礎上得到長足的發展和進步。國內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在期限結構和利差結構等定價方面的有效性也將進一步提高,利率市場化進程也將得到進一步深化,市場利率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和反饋機制也將更加有效,未來以國債期貨為代表的金融期貨的宏觀經濟作用將更加凸顯。
Ⅳ 普惠金融什麼意思
普惠金融就是要讓農民、小微企業、城鎮低收入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體都成為為普惠金融服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