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最壞會虧到什麼程度
一、信託最壞會虧到什麼程度
信託不是保本型產品,有虧損本金的可能,虧損本金需要投資者自己承擔。
信託產品的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對信用風險信託產品主要採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法》法定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信託產品設計上常用的是前三種,其中信託產品中運用的保證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擔保為信託產品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實踐中已出現的主要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大型企業地方政府較特殊。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不得發行委託投資憑證、代理投資憑證、收益憑證、有價證券代保管單。這意味著現有的信託受益權只能以合同而不是信託受益憑證方式成立。且不能標准化分割。信託合同的私募性質和200份限制,使得信託產品二級市場交易成本極高。現有的網上轉讓、銀行等轉讓方式無法滿足流動性的需求。
二、信託最壞的後果?
眾所周知,任何投資產品都面臨一定的風險,對信託而言,如果發生最壞的情況,信託投資失敗可能本金打水漂么?
很多剛開始了解信託的客戶,一想到這個,還沒開始看項目,就被「血本無歸」「本金打水漂」
唬得不知所措。信託動輒100萬,300萬的門檻,萬一發生最壞情況,會不會打水漂,本金都回不來?
在此,要明確說明的是:
「信託」被稱為「實業投行」,擁有最為寬松廣泛的投資范圍。
信託牌照被稱為「最稀缺」「最全能」的牌照,因為國內金融管制,信託牌照擁有非常廣泛的投資范圍,可以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實業市場配置資產,能夠整合運用幾乎所有的金融工具,開展投融資、股權、資產管理,開展融資、貸款、證券投資、債券承銷、股權投資等各類金融業務。
目前信託市場上,大類可分為主動管理,被動管理,事務管理三大類。
又可分為債權信託,權益類(股權,定增,二級市場等)、慈善信託、藝術品信託,家族信託等。
但普通投資者最常見到的是債權型資金信託計劃。
因此,當看到「投資信託失敗,血本無歸」這些消息或報道時,要先弄清項目的性質,到底是哪類信託沒有收到錢,為什麼沒有收到錢?和自己准備投的項目類型有聯系么?
實事求是的說,真有投資失敗大幅折本的情況
諸如:
一,被動管理
被動管理型信託:信託公司不具有信託財產的運用裁量權,而是根據委託人或是由委託人委託的具有指令許可權的人的指令,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的信託。
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信託設立之前的盡職調查由委託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自行負責。信託公司有權利對信託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
(2)信託的設立、信託財產的運用和處分等事項,均由委託人自主決定或信託文件事先明確約定。
(3)信託公司僅依法履行必須由信託公司或必須以信託公司名義履行的管理職責,包括賬戶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託人管理信託財產等事務。
(4)信託終止時,以信託財產實際存續狀態轉移給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或信託公司根據委託人的指令對信託財產進行處置。
在此,信託公司沒有主動操盤運作,僅提供通道,客戶資金打入另一機構賬戶,再由機構和信託公司對接,客戶不直接和信託公司;類似於委託貸款中銀行做為放貸通道這個意思,出問題了,信託公司肯定不背這個鍋的
二,事務管理
如通過設立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股權代持信託、家族信託、遺囑信託等產品,幫助客戶解決稅務籌劃、事務管理等問題。以服務為主,不是為了賺錢哈。事務管理項目好意思談錢談收益?俗啊
三,權益類
1,表面光鮮亮麗的股權項目
股權項目,一直以水深為著名,號稱投資於准備上市的企業股權,如果一切順利,目標公司有後續融資,能拉到其它資金來接盤,托底,或IPO或被上市公司並購,翻好多倍,躺著數錢就好了;萬一輸了沒上市,沒被上市公司並購呢,怎麼辦?就算以信託名義發出來的股權項目,照樣脫離不了股權行業高風險的事實,典型的有了高風險卻不一定有高回報。
實務中,項目估值縮水,找不到接盤方,無法退出,或目標企業經營失敗,破產倒閉,投資者就可能會面臨「竹籃打水一場空」的情況,這類情形數不勝數。
2,投二級市場的信託,典型的如拿錢炒股票,陽光私募,股市常勝將軍?難得一見。
對於普通投資者最常見到的債權型資金信託計劃
由於此類項目的性質,屬於「欠債還錢」,的債權債務關系。
和權益投資不是一回事兒。而且這類項目風控中,一般還有「抵押物」「質押物」「擔保方」「回購方」等多重風險控制措施。萬一真出現風險,信託公司也有一定的能力及時處理風險,化解風險。如變賣抵質押物,擔保代償等,多數能收回絕大部分的款項目,較少出現「打水漂」的情況。以上只是簡要的分析,普通的資管,基金沒信託公司龐大的售後處置團隊和經市場檢驗過的豐富經驗,往往難以辦妥。
而且就算是信託公司出面,也得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時間來溝通談判,抵押物處理也沒那麼快,不像菜市場賣菜;投資者不願意持續等待時。信託公司如果想息事寧人,先用自有資金或安排關聯第三方資金先兌付給投資者,把相關受益權轉讓過來,然後再慢慢跟融資方打官司磨錢,「剛兌」的由來即是如此。投資者可通過企查查等公開查詢系統查詢,大多數信託公司都有一堆涉訟信息,多是和融資方打官司要錢。
實際情況如:
【XX信託-遵義匯川】:201901爆出延期違約後,經1個月時間,就全部本息兌付了。
【XX信託-創贏XX號台海】:201905延期後信託公司董事會對外公告保障100%全額兌付。
其他例子也很多,此類信託項目延期後,信託公司與融資方協商處理,由於有「抵押,質押,擔保,回購」等多重風控措施,債權項目投資者「血本無歸」「本金打水漂」的案例並不多見。
網上熱傳的「投資XX萬買信託血本無歸」,如果仔細分析,大部分都是買了假信託,通道類或者股權類,二級市場類信託,但媒體以博關注為要義,很少主動解釋。
據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201901季度統計,信託行業風險項目1006個,規模為2830.59億元,對應信託資產22.54萬億,信託資產風險率為1.26%,其中,類信託佔比61.57%,
協會給出的原因:
這主要源於去年金融「去杠桿、強監管」政策下,銀行表外資金加速回表,同時平台公司舉債受到限制,企業現金流相對緊張,少數信託公司展業比較激進,信用下沉較大,導致逾期甚至違約事件增多。自「資管新規」出台之後,信託公司普遍加強主動管理能力與風控能力建設,信託行業總體風險可控。
正本清源,回歸底層資產風控。
可以發現:【風控措施】可謂債權信託的安全墊。萬一出現風險,風控措施可以馬上進入處置環節,保障項目本息順利回歸。
所以,選項目時,對行業大勢,交易對手的全盤了解;對風控措施可執行性的關注都是非常重要的。
現在經濟尚未全面復甦,信託也開始兩極分化,加之項目結構設置復雜,評估風控是否到位需要深厚的專業知識和行業積累;
對普通投資者而言,找到一個專業、獨立、靠譜的理財經理是更現實的選擇。
三、信託最壞會虧到什麼程度
信託不是保本型產品,有虧損本金的可能,虧損本。
信託產品的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對信用風險信託產品主要採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信託產品設計上常用的是前三種,其中信託產品中運第三方提供擔保為信託產品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實踐中已出現的主要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大型企業地方政府較特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不得發行委託投資憑證、代理投資憑證、收益憑證、有價著現有的信託受益權只能以合同而不是信託受益憑證方式成立。且不能標准化分割。信託合同的私募性質和200份限制,使得信託產品二級市場交易成本極行等轉讓方式無法滿足流動性的需求。
四、投資固定收益信託產品有哪些風險?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最大風險是信譽風險,信譽對於信託行業來說是最重要的,所以信託產品一般都有嚴密的風控措施,融資方的抵押、擔保等曾信措施。對於得到新的金融許可證的信託公司都是值得相信的。
最壞結果,就是您的預期收益沒有達到,本金不必擔憂。建議選擇一些資金實力雄厚,有政府背景的信託公司。
⑵ 主動管理型信託7大優勢 看完才知道什麼是真的好
1. (從法律層面)
信託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因主動管理不善導致信託虧損,信託公司是要付全責的。所以主動管理型項目在任何一類信託項目裡面,它的受重視程度是最高的。
2. (從實力背景層面)
主動管理型項目的融資主體就是信託公司,股東大多都是央企,國企,地方政府或者大型的金融機構,所以信託公司作為融資主體比任何一家實體企業都更具實力,您認為這么有實力的融資方去借錢,您覺得會出問題嗎?
3. (從政策引導以及發展趨勢層面)
主動管理型信託項目代表信託公司真正的資產管理能力。目前信託公司產品主要分投資類(主動投資管理類信託)和融資類(以信貸為主的被動型信託管理)兩類,而目前信託公司絕大部分都是融資類產品。緊縮銀信合作資產規模之後,銀監會是有發文要求信託公司不僅僅只是作為一個融資的通道,要鼓勵信託公司業務轉型,積極倡導信託公司加大主動管理類信託產品的開發,培育核心資產管理水平和自主理財能力。 因為要做真正的投資型資產管理公司就必須要提高主動管理類信託項目的佔比,信託產品從融資類向主動管理類轉變是大勢所趨。主動管理類信託項目是各大信託公司彰顯自身資產管理能力的產品,項目的優劣直接考驗一家信託公司的品牌,口碑和市場競爭力,這才也是信託公司存在真正的意義,他們是非常重視的。
4. (從收益的實際兌現層面)
相信大家也知道,如今信託行業快速發展,信託是完全暴露在公眾視野范圍之內的,不僅受到銀監會的大力監管,而且受到廣大媒體和投資者的重點關注。超過10萬億的信託規模,確實存在個別項目出了問題,但是這些出問題的項目最後都是由信託公司本身採取風控手段實現剛性兌付了。您如果平時關注新聞的話,不難發現這些出問題的項目,基本上都是房地產信託為主。而主動管理類信託項目,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項目出問題,全部都是到期100%足額兌付的。因為這是信託公司的重點產品,信託公司責無旁貸。
5. (從投資策略層面)
為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除了投資大陸上優質的信託計劃之外,主動管理類信託項下的閑置資金可用於受讓銀行信貸資產、貨幣市場投資、銀行存款等短期且具有穩定收益的投資品種。在保證信託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獲得長期穩定增值。信託公司通過自主管理,建立投資決策委員會,並設置了具體的投資限制,根據不同的投資方式採用相應的風控措施,多元化投資,有效分散投資風險,採用長短期收益差價的盈利模,有效的保障了信託計劃的如期兌付。
6.(從資產管理規模層面)
從2012年末的主動管理型信託資產規模排名來看,前五名分別是:中信信託(3341.94億元)、中融信託(2825.33億元)、興業信託(2287.67億元)、中誠信託(1772.26億元)和平安信託(1747.28億元)。其中排名第二的中融信託,其主動管理型資產在信託資產中佔比高達30%以上。這些都是終合實力排名靠前的信託公司,從數據中不難發現,主動管理型信託項目已經成為主流投資方式了。
7.(從融資成本層面)
市面上的信託類型主要分幾類,分別是貸款類信託,房地產類信託,主動管理類信託,政信類信託,以及股權質押類等。其中房地產類信託的融資成本是最高的,通常在16%左右。其次是貸款類信託,在15%左右,而主動管理類信託和政信類信託的融資成本是相對較低的。融資成本低意味著項目的低風險,政信類信託依靠地方政府強大的政府信用,主動管理類信託依靠信託公司本身強大的實力背景和政策引導,所以市面上我們基本看不到這類信託項目出問題。
8.(從資金利用率層面)
主動管理類信託(投資類)是信託公司運用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主動找項目去投資,融資類信託項目是融資方找信託公司進行商業洽談通過信託公司發行信託項目,信託公司只是作為一個融資通道,賺取通道費用。主動管理類信託項目的信託經理大多數都是信託公司的財務總監,或者是副總裁,而且通常會邀請投資界的權威作為投資顧問。
⑶ 信託的業務有主動管理型和通道型 二者的區別是什麼
信託來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單一源信託是一個出資方購買所有的信託額度,發行是人民銀行報備制,信託到期後如果出現兌付問題,信託無責任,出資方與用款方自行協商。這時信託只起到一個通道的做用。而集合信託,是人民銀行審批制,在信託產品設計完以後,要人民銀行批准後才能發行,募集資金。在產品運做中,信託公司要做盡職監管,到期要負責兌付,如果出現問題,信託公司要擔責任,甚至用風險備用金剛性兌付。這體現的是信託的管理型
兩者的區別是:發行方式不同,一個是備案制,一個是審批制。責任主體不同,一個是做為通道,一個做為監管。針對的出資方不同,一個是單一出資人,一個是向群體募集出資。再細分的話還能找出區別,但個人認為以上三點是最明顯的。
⑷ 下列哪種信託形式最能體現出信託機構的主動性
「主動管理類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在信託管理過程中發揮主導性作用,在盡職調查、產品設計、項目決策和後期管理等方面發揮決定性作用並承擔主要管理責任的營業性信託業務。信託公司將上述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外包給其他機構,但不致影響受託人主導地位的信託項目也可視為主動管理類信託。」
從主動管理類信託的官方定義來看,在此類業務中信託公司的受託管理行為貫穿了從頭至尾的每一個環節,至於所謂主動管理責任的背後,不但是信託公司投資和資產管理能力的全力呈現,更是信託公司受託責任的進一步強化。
而這受託責任的強化不僅僅體現在對交易對手選擇、盡職調查、增信措施、投後跟蹤管理的各個環節,為表達足夠的誠意和信心,主動管理類信託往往設計成為能夠完全覆蓋風險的優先劣後結構——以偏好高風險高收益的機構投資者長期資金作為劣後份額,全面保障優先份額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主動管理信託的7大優勢
1 主動管理型信託項目回歸信託公司本源業務
主動管理類信託項目是各大信託公司彰顯自身資產管理能力的產品,項目的優劣直接考驗一家信託公司的品牌,口碑和市場競爭力,這才也是信託公司存在真正的意義。
2 主動管理型受重視程度更高互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因主動管理不善導致信託虧損,信託公司是要付全責的。所以主動管理型項目在任何一類信託項目裡面,它的受重視程度是最高的。
99號文明確要求「信託公司建立流動性支持和資本補充機制。」
3 信託公司即是融資主體
主動管理型項目的融資主體就是信託公司,股東大多都是央企,國企,地方政府或者大型的金融機構,所以信託公司作為融資主體比任何一家實體企業都更具實力。
4 投資策略更加靈活,資金使用效率更高
為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證信託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信託公司通過自主管理,建立投資決策委員會,設置具體的投資限制,除了投資優質的信託計劃之外,將主動管理類信託項下的閑置資金用於受讓銀行信貸資產、貨幣市場投資、銀行存款等短期且具有穩定收益的投資品種。同時根據不同的投資方式採用相應的風控措施,有效分散投資風險,採用長短期收益差價的盈利模,資金使用效率更高,以便獲得長期穩定增值,有效的保障了信託計劃的如期兌付。
5 融資成本相對更低
信託項目從投資方向分主要有以下幾類,分別是工商企業貸款類信託,房地產類信託,主動管理類信託,政信類信託,以及股權質押類等。主動管理類信託和政信類信託的融資成本是相對較低的。融資成本低意味著項目的低風險,政信類信託依靠地方政府強大的政府信用,主動管理類信託依靠信託公司本身強大的實力背景和政策引導,所以市面上我們基本看不到這類信託項目出問題。
6提高了資金的利用效率,節省募集時間
主動管理類信託(投資類)是信託公司運用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主動找項目去投資,因此主動管理類信託項目的信託經理大多數都是信託公司的財務總監,或者是副總裁,而且通常會邀請投資界的權威作為投資顧問。
一般而言,信託公司作為融資通道發行的信託項目,從商業洽談到盡職調查,再從撰寫文件送報銀監會審批,到最終銀監會過會,一個產品發出來到募集結束,通常需要2-3個月的時間,這2-3個月時間,對融資方和信託公司來講,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這些都是有成本的。但是主動管理型項目的優勢就在於,信託公司把這種資產池項目立項之後,節約了上述這種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只要有好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投資界的權威都會給出專業的建議,信託公司直接就能利用資金池的資金和優質的項目進行對接,不會錯過好的項目,對信託公司來講節省了發行費用,節省了募集時間,更大大提高了資金的利用效率,資金利用靈活,有利於整個市場的資源盤活。
⑸ 信託產品風險如何維權
實際上,如果按照合同,銀行在代銷產品和推介產品發生虧損時幾乎不需要承擔責任,信託公司承擔的責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風險提示書中,訂立合同的幾方會約定: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管理信託財產產生的風險,有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理信託失誤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若依據合同,在這中間沒有銀行的責任,而信託公司則看是否處置不當承擔責任。當然,投資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資山東一信託項目,無法按期兌現,找銀行,銀行說我們只是代銷,你是跟信託公司簽合同的,還得找信託公司;找到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說正在聯系融資方,盡量減少損失,關鍵是看項目方;找項目方,項目方說你跟誰簽約,就找誰索賠。最後又找到信託公司,無奈之下,信託公司會拿出擋箭牌:按照信託法有關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那麼,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這種情況,向誰來維權呢?對此,六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鄭金都表示,「如果銷售過程中出現誤導導致投資虧損事實發生,那麼投資者可根據虧損程度,讓代銷方來承擔一定的賠償,當然,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確實有銷售誤導。」鄭律師說,事實上,因為缺少證據,也因為有書面簽字,投資者維權很難有樂觀的結果。
「投資者在銀行渠道購買信託理財產品,如果銀行方面事先盡到了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責任,那麼,最終要根據信託合同來定責,不過,由於投資者有書面簽字,最終的風險只能由投資者承擔。」
因此,想購買高風險產品的投資者,一定要確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對產品是否足夠了解。此外,對合夥購買信託的投資者來說,事先一定要簽個合同,可以請律師、公證處和其他第三者證明,保證合夥人在利益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時候不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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