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太平洋保險信託靠譜嗎
保險當然是靠譜的。它和銀行、證券、信託等都是屬於金融行業的一員。國家對於保險行業是非常重視的,相關的監管力度也很強(銀保監會的強監管制度以及《保險法》的各項法律規定),可以說對購買保險的大眾都是強有力的保護。
拓展資料
一、為什麼這么多人不願意購買保險 1.個別保險公司不靠譜 雖然保險這個行業是靠譜的,但並不是說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靠譜的,有的保險公司旗下的銷售人員為了故意賺取傭金就會故意欺瞞消費者,讓他們購買不需要的產品。 2.消費者缺乏風險意識 很多人不購買保險保障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缺乏風險意識,抱有僥幸的心理,認為事故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以前也沒買保險,現在依舊活得好好地。 3.誤解深 在很多人心裡其實會有這么一個誤解,那就是買保險容易,理賠難。覺得投保時保險公司十分的熱情,而索賠時,保險公司會用各種辦法拒絕理賠。但其實很多時候保險公司拒保都是消費者自己的原因,可能患上了保障之外的疾病、可能到帶齊出險,等等等。
二、保險報銷需要什麼
一般情況下,患者報銷醫療保險的方法非常簡單,在住院治療結束後,患者出院支付醫療費用的時候,可以報銷的部分已經由統籌基金支付,患者只需要支付自費部分即可。 如果患者有特殊情況,無法在出院的時候立即結算,可以在出院後攜帶病歷、診斷書、收費票據、出院小結、費用明細單、醫保卡等資料到所在地區的醫保中心實地申請醫療保險報銷。
三、相關法律
1、《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2、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第七十一條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5、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患病、負傷、因公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情況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6、第七十四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建立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B. 在太平洋保險貸款,放款方是華能信託,屬於違規嗎
在太平洋保險貸款,放款方是華能信託是違規的。根據查詢公開信息顯示,華能信託不是貸款機構,他是一家信託公司,信託公司是不可以放貸的,放貸需要具備相關的金融牌照,太平洋保險華能信託貸款是不能夠放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