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和定融私募的區別在哪裡
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私募產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這是兩內類產品最本質的區容別。當然私募產品有的時候會以很多形式出現,比如過去大家耳熟能詳的陽光私募這類產品,由於通過信託平台募集,所以有些產品的名稱中會帶有信託字樣,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夥私募,它們可能會以券商資管產品或是單一資金信託的形式出現,但券商和信託公司在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產品的管理人還是私募投資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產品以何種名稱何種形式出現,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欄,看看到底是信託公司還是私募投資公司投資者,就很容易區分出二者。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去進元財富官網看看,裡面有更詳細的解說。
『貳』 信託產品是什麼 信託和私募有什麼區別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是一項源自國外的古老制度安排,創設了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核心是法律認可的財產獨立和破產隔離。
在我國,可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有且僅有68家持牌信託公司。信託產品按照委託人的人數可以分為單一信託(一個委託人)、集合信託計劃(兩個以上委託人);按照信託財產的類型,可以分為資金信託、財產信託、財產權信託等;按照投資領域,可以劃分為房地產類、基礎設施類、工商企業類、證券投資類等領域。
信託產品在我國依據的主要規范框架是《信託法》、《信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及銀監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通知、窗口指導意見。信託產品需要遵守的人數限制、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限制等不展開說了,比較多且雜。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監管嚴格,限制多多,但信託公司是具備發放貸款的資格的。
信託和私募的區別有:
最明顯的區別——產品管理人
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私募產品的管理人事私募投資公司。這是兩類產品最本質的區別。當然,私募產品有的時候會以很多形式出現,比如過去大家耳熟能詳的陽光私募,這類產品由於通過信託平台募集,所以有些產品的名稱中會帶有信託字樣,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夥私募,它們可能會以券商資管產品或是單一資金信託的形式出現,但券商和信託公司在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產品的管理人還是私募投資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產品以何種名稱,何種形式出現,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欄,看看到底是信託公司還是私募投資公司,投資者就很容易區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處——產品投資方向
集合信託產品基本都是投資實體經濟項目,這一設計特點多年未變。但近幾年市場中也涌現出一批以有限合夥形式投資實體經濟項目的私募產品。從產品投資方向層面來看,很容易將它們和信託產品混淆。但這類私募產品與信託產品也有較為明顯的區別:
1、管理人不同。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有限合夥私募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
2、投資門檻不同。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一般在100萬~300萬,而有限合夥私募的投資門檻一般在100萬以下。
3、預期收益率不同。在相似投資期限條件下,有限合夥私募產品的預期收益率比信託較高。
除了有限合夥私募產品在產品投資方向層面與信託產品有較大重合之處,其他私募產品均與信託產品有較為明顯的差別,投資者可以很容易區分。舉例來說,陽光私募的投資方向為股票市場;PE/VC私募投資方向雖然也是實體企業,但其融資主體主要為機構投資者,普通投資人無緣參與。
『叄』 信託和私募兩者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在安全性方面。信託產品的安全性普遍高於私募基金,這主要是因為信託受銀監會的嚴格監管,行業較為規范,且信託公司本身注冊資本雄厚決定的。
2、在投資渠道方面。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私募基金可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如紅酒、藝術品等其他投資標的。而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也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兩者投資范圍限制區別不大。但信託投資實業的居多,投資金融的多為通道類產品;而私募基金投資股票股權之類的證券投資基金為大多數。
3、在流動性方面。信託根據簽訂的協議,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而私募基金經常有封閉期和贖回費的設定,導致轉讓折價高,流動性也較差。
4、門檻性。信託類的門檻很高,一般都是100萬起步,並且不能大范圍公開宣傳,只能特定的小范圍宣傳和推介;2016年「7.15新規」出台後,根據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投資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機構,以及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但就市場實際情況而言,由於信託有大小額配比限制,100萬能買到的信託產品已經越來越少了。
5、收益性。目前市面上的信託產品多為固定收益,收益區間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隨標的不同,收益構成也不同,浮動收益較多,不能統一比較。總體上來說,金融產品的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每個項目。
『肆』 什麼是資管資管和信託私募有什麼區別
資管,即資產管理,就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子公司專、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等,屬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行為。
這個過程可以形成標准化的金融產品,謂之資管產品。
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
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復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
私募基金與資產管理區別:資產管理是一個很大很寬泛的概念。簡單的說,機構或者個人委託另外一個機構,管理資產包,就是一個資產管理業務。至於這個資產包的初始狀態,是貨幣、股票、債權、不良資產就決定了資產管理形式。
「私下」募集的基金,至於投資標的、范圍、收取標准都是合同約定,良莠不齊,較好的私募基金一般是陽光私募,投資門檻較高,一般100萬起,目前證監會允許部分私募機構開展公募業務,也就是他們也可以和公募基金一樣對外公開發售公募產品。
『伍』 信託公司和私募基金有何區別
1、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2、私募基金:
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3、兩者區別:
1、概念不同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
信託: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是由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移轉或設定於管理人,使管理人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為管理或處分財產。
2、風險承擔能力不同
一般來說信託公司都由一定規模的真實的資本金組成,信託的管理辦法規定,對於未能履行受託人義務而給受益人造成損害的要用自有資金進行賠償,且信託公司也確實有一定的賠償能力,私募基金就很難說了。
3、操作過程不同
在操作過程中,信託設立後它是一個固定的信託池,這些信託資金沒有放大的功能,但有些私募基金就不同了,可能它自己原來只有100萬,向投資人承諾有10%的收益後就可以獲得1000萬,再拿著1000萬的資金去找1個億、10個億,通過這種方式它可以無限放大。
4、資金用途不同
私募基金的資金主要運用於證券市場,而信託資金運用的范圍更廣一些,在國外是一種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
5、產品期限不同
私募基金針對的是一些短期閑置資金,而信託計劃的運行期一般較長,一般至少要一年。
6、契約關系不同。
私募基金通過基金契約或基金章程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與權利義務,對所有的投資者應一視同仁,而資金信託則通過合同來聯系當事人雙方的關系,需與每一位委託人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如委託期限、相關費用,盈虧責任等。
『陸』 陽光私募和信託的區別有哪些
信託產品范圍可以非常廣,比如某個工程項目要融資,可以包裝成信託來融資,就是說要有好的信託項目,可以通過信託來融資。很多房地產信託基金就是這么來的。
陽光私募是通過信託來發行的,它只相當於信託項目是投資股市的項目,就是以前的私募基金,通過信託現在陽光化了。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可以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