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有什麼特點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商事信託與民事信託的界限有時沒有明顯的區別,因為兩者有很多的密切聯系.所以有些信託事項兩者可以通用.既可劃為商事信託類,也可劃為民事信託類。
例如「附擔保公司債信託」即是如此。凡發行公司債券則屬於商事法規范疇。
而提供擔保品給受託人的做法,涉及抵押品問題,則用於民法中有關想定的范疇.所以說這種信託方式或事項.是民事商事通用信託。
若要真正劃分這種信託屬於團一類,可以其設定信託的動機來加以區分。
設定信託的動機館置於債券發行的目的,即為商事信託。
設定信託的動機偏重於抵押品的確實與安全,則屬於民事信託這一類。
❷ 民事信託的社會意義
在中國,注重對民事信託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首先,民事信託是最基本的信託形式,民事信託的基本理論是整個信託制度的基礎。民事信託的發展,有助於對信託觀念的培養。這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引進信託制度的國家來說尤為重要。商事信託要獲得更好的發展,是以人們對信託制度的了解與信任為基礎的。
一項沒有群眾基礎的制度,不可能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一段時期以來,中國信託業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除了因為相關制度不健全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們忽略了對民事信託基本理論的研究,忽視了普及信託觀念的重要性。因此,加強民事信託理論的研究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作為一種制度設計,管理信託為人們財產的管理、分配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選擇。與其他制度相比,民事信託更注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能夠確保當事人意志的實現。與其他制度相比,民事信託財產的獨立與受託人法定義務也使得財產更為安全;
最後,默示信託對於實現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默示信託是根據委託人的默示行為推定其具有信託意圖而成立的信託。默示信託是信託制度靈活性的充分體現,它可以成為司法裁量的有效手段。任何一般規則在適用於特殊案件的時候,都肯定會產生不公平。因此,為了實現更大的公平,實在法的適用必須受某種豁免權的限制。這種形成於歐洲大陸,並在英格蘭由於普通法與衡平法司法管轄的分離而生動的顯現出來的思想,已經成為世界法律思想潮流的一部分。在運用其他制度不能使案件的處理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時,完全可以藉助默示信託來實現司法公正。
如果說理論是蒼白的,那麼可以用一則頗有影響的實例來對民事信託的重要社會意義做出說明。香港富翁余彭年是享譽大陸的慈善家,由他發起的「光明醫療行動」造福了廣大的貧困白內障患者。「光明醫療行動」讓許多白內障患者重建光明,可是這一善舉在當初卻是頗費周折。最初,余彭年請求深圳市人大立法保護他的捐獻意願和捐獻產業並由深圳市余彭年社會福利協會及其管理委員會進行管理和監督,利潤全部用於教育、救災、扶貧濟困及其他社會福利事業。
這實際上就是想設立一項公益信託,中國《信託法》對此早已經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但是由於有關部門信託觀念的缺失,老人設立公益信託的首選沒有成功。最終,余彭年只得與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簽訂慈善資產託管與監督合同,由銀行將安全保管余彭年的慈善資產和監督慈善資產的使用。在本質上,余彭年老人還是設立了一項民事信託。這樣的選擇並不是一種巧合,因為只有信託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委託人意願及信託財產的安全,也只有信託才能實現這種財產管理的長期規劃。
如果余彭年的願望真的不能得到實現,那麼這無疑是中國法制的悲哀,擁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國竟成慈善弱土。有關部門所謂的困難,不是因為沒有法律依據,不是因為沒有先例參考,而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的信託觀念。
❸ 民事信託與營業信託有什麼區別嗎
從信託相關法規看來,依據民法或是信託法而成立的信託為民事信託;而以信託為業的信託業,所為的信託是營業信託。依據信託業法第16條的立法文義來看,營業信託與民事信託范圍則是相同的。
❹ 民事信託又稱為什麼信託
民事信託( Civil Trust) 民事信託是指信託事項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民事法律范圍之內的信託。
民事法律范圍主要包括:民法、繼承法、婚姻法、勞動法等法律,信託事項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此范圍之內的為民事信託。例如涉及到個人財產的管理、抵押、變賣,遺產的繼承和管理等事項的信託。即為民事信託。
由於民事信託在承辦期間會涉及到人與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各國都要求必須在一定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承辦。由於民事信託不以盈利為目的,又稱為"非營業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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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民事信託受託人所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第二十五條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受託人除依照本法規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
受託人違反前款規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第二十七條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受託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託文件另有規定或者經委託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
受託人違反前款規定,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第三十條受託人應當自己處理信託事務,但信託文件另有規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受託人依法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對他人處理信託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❻ 民事信託持股和原始股有什麼區別
員工持股信託(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Trust,ESOT)是指將員工買入的本公司股票委託給信託機構管理和運版用,退休後享受信託收權益的信託安排,交給信託機構的信託資金一部分來自於員工的工資,另一部分由企業以獎金形式資助員工購買本公司股票。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的觀念與定期小額信託類似,其不同之處在於企業員工持股信託的投資標的為所服務公司股票,且員工可額外享受公司所相對提撥的獎勵金,但是員工一旦加入持股會,除退休、離職或經持股會同意,不得將所購入的股票領回。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不知道你明白沒有好像很難說清楚 啊,不明白再追問吧
❼ 民事信託業務所涉及的民事法律有哪些
民事信託(Civil Trust) 民事信託是指信託事項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民事法律范圍之內的信託。民事法律范圍主要包括:民法、繼承法、婚姻法、勞動法等法律,信託事項涉及的法律依據在此范圍之內的為民事信託。例如涉及到個人財產的管理、抵押、變賣,遺產的繼承和管理等事項的信託。
❽ 民事信託的優點
1、民事信託是目前解決企業內部職工股及自然人股最為合法有效一種方式。信託信託法第三條規定:「信託委託人、信託受託人、信託受益人(以下統稱信託當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民事、營業、公益信託活動,適用本法。」除資金信託專由信託公司承辦外,財產信託可以由信託規定的信託公司或其他社會自然人和法人機構承辦。
信託產品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自益信託),也可以是他人(他益信託),還可以是大眾(公益信託),這是信託產品獨有的東西。這種投資方式和產品的靈活性是券商和基金公司所缺乏的。本次使用民事信託有充足的法理依據和成熟的操作實踐,有利於保證內部職工和投資者合法權益。對此律師也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民事信託方式是國際通用的一種方式,只在中國在最近幾年才剛剛採用,事實上在國外已有100多年的歷史,已形成了一種社會法律慣例。目前,在英國民事信託已佔信託業務總量的80%,美國民事信託也隨處可見。
3、人們的財產一旦經過合法的信託形式,便不受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債務人追索。即使受託人出現其他意外,信託財產還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受託人繼續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信託財產的獨立與安全。民事信託可以充分保證內部職工及自然人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大大降低股權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它可以解決股權委託關系中的「代持人」惡意佔有行為;可以在定期報告制度中公開公司信息,保證受益人的知情權;可以遠離商事信託的功利性減少少數股東的投資成本;可以在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下解決股權分割問題,等等。
4、民事信託可以減少境外上市的操作環節,在上市換股時只要信託終止並簽署有關換股協議即可換成境外上市主體的股票,受益權人即可無條件地轉換成股東,這種便利性和合法性是其它方式所無法相比擬的。
❾ 民事信託的概念定義
在學術上,人們一般將信託按照受託人接受信託之行為是否具有營業性或者說是否以營業為目的,而將信託劃分為商事信託(營業信託)和民事信託 (非營業信託)。(註:中野正俊、張軍建:《信託法》,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頁。)所謂商事信託是指受託人以營業為目的而接受的信託,相反,民事信託的受託人接受信託並非以營業為目的。
如是,以受託人接受信託之行為是否具有營業性這一特徵將信託進行分類後,即使沒有特別規定,商事信託的受託人就自己的受託行為當然可以取得報酬,而民事信託的受託人除非信託行為中存在特別規定,否則不可以收取報酬。(註: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35條。)
故此,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之間所適用的法律條文也將隨之而異。如,商事信託除適用中國《信託法》之外,也適用近似信託業法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
而民事信託除適用中國《信託法》之外,還適用民法(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繼承法》等)。
❿ 如何打民事信託官司
准備好起訴狀等材料,前往法院起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