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幾個信託做跨境並購多一些呀
①按信託關系建立的方式可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②按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性質不專同分為屬: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③按受益對象的目的不同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
④按受益對象是否是委託人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⑤按信託事項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
⑥按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擔保信託和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與處理信託;
⑦按信託涉及的地域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
⑧按信託財產的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其他財產信託等;
⑨按委託人數量不同可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
⑵ 私募pe並購基金與信託哪個風險更高
產品類別的風險本來就沒什麼可比性.信託監管單位是信託公司,而私募是基金公司。這本來就存在很大的差距。
⑶ 信託公司參與並購有什麼優勢
(1)靈活的交易結構。信託在交易層面具有較強的靈活性,能夠採取發行信託計劃內、成立並購基容金、與外部機構合作等多種方式參與到多種收購模式中,並且可以採用股債結合以及優先次級等結構設計,合理放大杠桿、靈活配置資金、有力把控風險。
(2)結構化融資經驗。過去幾年信託公司在房地產行業深耕細作,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夾層融資和結構化融資經驗,這種經驗可以遷移到非房地產領域,並且可以從房地產行業的並購整合業務切入。
(3)大額資金投放能力。信託公司可以以集合資金信託、單一資金信託的方式募集資金,募集方式靈活,手續簡便,並且可以通過放大杠桿的方式在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投入到並購項目,在銀行的並購貸款有額度限制時,信託可以形成錯位競爭。
(4)私密性。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信託可以在不暴露委託人的前提下幫助並購方實施收購。
⑷ 信託公司發放並購貸款有什麼獨到之處
(1)靈活的交易結構。信託在交易層面具有較強的靈活性,能夠採取發行信託計劃、成立並專購基金、屬與外部機構合作等多種方式參與到多種收購模式中,並且可以採用股債結合以及優先次級等結構設計,合理放大杠桿、靈活配置資金、有力把控風險。
(2)結構化融資經驗。過去幾年信託公司在房地產行業深耕細作,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夾層融資和結構化融資經驗,這種經驗可以遷移到非房地產領域,並且可以從房地產行業的並購整合業務切入。
(3)大額資金投放能力。信託公司可以以集合資金信託、單一資金信託的方式募集資金,募集方式靈活,手續簡便,並且可以通過放大杠桿的方式在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投入到並購項目,在銀行的並購貸款有額度限制時,信託可以形成錯位競爭。
(4)私密性。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信託可以在不暴露委託人的前提下幫助並購方實施收購。
⑸ "新華信託•華岳1號投融資並購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這個信託能購買嗎
信託公司主動管理型產品,收益很好,並購基金性質,有小額,適合所有投資者。這個產品的賣點就在於新華信託。
新華信託 注冊資本:5億元。公司成立於1979年,是新中國最早的信託公司之一,也是一家管理理念先進、經營風格穩健、資產質量優良和市場化程度高的全新金融服務機構。公司原名「中國工商銀行重慶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更名為「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引進具有「百年老店」盛譽的戰略投資者英國巴克萊銀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
⑹ 在企業並購中信託公司提供哪些服務
融資和財務顧問
⑺ 您好,冒昧打擾了,我想問一些關於企業並購與信託合作的問題!
(1)企業並購找信託融資在前幾年來說不多,現在融資手段增多,方式比較靈活,而由於信託的靈活性,信託融資的周期長達幾年,基本上可以滿足並購交易的周期要求,而且信託融資的成本也還可以接受,企業並購選擇信託融資就會多起來,也可以算是企業並購的一種新的融資渠道之一。
(2)現在信託並購融資還算不上主流的並購融資方式,一次性融資成為以前融資模式的主流模式,現在考慮到並購成本和風險因素的把控,會是分段式融資,並購不僅僅通過現金的方式 ,也可以把一些設備、債權、技術、品牌、管理、專利等等都是可以用來作為並購支付的資本方式,目標企業需要的不一定都是現金,他們可能更需要其他的一些東西,找出來、滿足他,你就可以擁有他,就算不能用非現金的方式來支付並購資金,但通過創新支付方式,只要可以大大緩解並購融資難題,比如延期支付、部分支付等等,我們要記住,並購融資是為了支付,有時候不要只想著融資,也要創新的想著如何巧妙的支付。主流融資模式可以是多樣的,也可以通過內部融資、銀行貸款、發債、股票等多種方式,當然要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和外因來選擇用哪種合適。
(3)信託介入並購有自身的優勢,它在這方面未來可能會成為主流,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信託業未來的發展之路不外乎三種形式:專業精品投行(boutique investment bank)、大類資產管理和高端財富管理。而並購信託作為一種綜合性投行業務,結合了第一種和第二種形式,完全可以成為信託公司擴大生存邊界並進行戰略轉型的重要著力點。 介於信託的優勢特點:(1)靈活的交易結構。(2)結構化融資經驗。(3)大額資金投放能力。(3)大額資金投放能力。(4)私密性。現在比較成熟的應該是特定資產收益權信託模式和股票收益權並購信託。
(4)參考:http://trust.hexun.com/2014-02-24/162444756.html
最後總結:信託融資還是需要培訓大量的專業人士,控制風險是關鍵。
⑻ 在我國,如何通過發行信託籌集杠桿並購中的債務資本
信託公司持有信託金融牌照,利用信託融資來籌集並購所需資金面臨的法規政策環境相對寬松。按照《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的規定,信託公司通過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的渠道暢通。最重要的是,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信託公司是唯一可以持股實體企業的金融機構,這是銀行、券商等都不具備的制度優勢,也正是憑借這一優勢,可以通過以下結構設計,克服上述杠桿收購的最大障礙。
首先由收購主體確定目標企業,並就收購價格和收購條件達成初步協議;
收購主體與信託公司協商確定信託募集資金金額、資金成本;以收購總價款為基數,由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出資70%,收購主體以自有資金出資30%,共同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託公司,收購主體承諾回購信託所持項目公司股權;
項目公司以其自有資金出資收購目標企業產權;
收購完成後,信託公司通過控股項目公司直接持有目標企業(相當於抵押手段)以控制風險;
滿足銀行並購貸款的前提下,以目標企業為抵押,收購主體作為借款人,從商業銀行貸款專項用於收購信託所持有的項目公司70%股權,至此,收購主體100%擁有項目公司,通過項目公司持有目標企業,收購最終完成,信託退出。
六、信託模式的下的杠桿並購適用對象
信託模式的下的杠桿並購適用對象適用范圍極為廣泛,尤其適用於資源類企業的收購,如房地產項目、能源礦產項目;同時可適用於產業整合為目的並購融資。
⑼ 大家對信託公司的投行業務(並購,定增類)怎麼看
定增,並購業務。依託信託公司對應的這些上市公司的資源。很容易做對接的。是所有信託公司的一個方向性業務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