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的問題
金融資產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個比較特殊的科目,這里得分情況討論,而且不能像這樣轉回。解釋如下:
減值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權益工具減值,一種是債務工具減值,兩者的處理不同
一、債務工具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二、權益工具(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注意一下這里都只是轉回到原值,超過的部分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權益工具、債務工具都是這樣做的)
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
因為你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經實際發生了減值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理是「買誰像誰」,你買的是債券,所以跟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處理是類似的,它的實際利息收入同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樣是用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你這里是按照面值購入的,也就是實際利率=票面利率
而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例,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實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從上面的公式你可以知道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實際減值的時候攤余成本就要扣除發生的減值損失了,這樣才是計算利息的攤余成本。
希望能幫到你
㈢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是否可以轉回,轉回的途徑是什麼 急急急
可以轉回。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通過資產減值損失轉回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後轉回需要分情況進行:
1、債務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2、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公允價值上升計入資本公積,會計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條件擴展閱讀
資產減值准則規范的企業非流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主要都是些長期資產,具體包括以下資產:
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性生物資產。
5、無形資產。
6、商譽。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減值轉回不能通過損益轉回,為什麼
可供出售的債務工具的減值通過當期損益即「資產減值損失」轉回;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的減值通過所有者權益即「其他綜合收益」轉回。
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債券的價值變動較小,通過損益轉回不容易被企業用來操縱利潤,所以可以通過損益轉回,而權益工具的價值變動容易出現較大的變化,容易被企業用來操縱利潤,所以權益工具的減值通過所有者權益轉回。
㈤ 哪些資產減值可以轉回,哪些資產減值不能轉回,請總結下
一、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主要都是些長期資產,具體包括以下資產:
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性生物資產。
5、無形資產。
6、商譽。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二、可以轉回的主要涉及:應收賬款、存貨、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
這些可以轉回的減值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是通過其他綜合收益科目轉回,其他都是通過損益轉回的。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條件擴展閱讀
一般認為,流動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如果在持有期間減記資產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則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轉回。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減值准備,即使以後價值回升,其減值准備在持有期間也不可以轉回。
但是金融資產比較特殊,盡管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非流動資產,但是如果價值回升,其減值准備也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轉回。
以上非流動資產減值准備不可以轉回,是考慮到其價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較小,通常屬於永久性減值;另一方面從會計信息穩健性要求考慮,為了避免確認資產重估增值和操縱利潤,所以規定不得轉回。以前期間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需要等到資產處置時才可以轉回。
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減值轉回問題(有例題)
已確認減值損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時有兩種做法: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債券投資與權益投資的減值轉回不同處理,可以這樣支理解的,我們知道,雖然二者都是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屬性對其進行後續計量的,但是我們很顯然知道,以債券為投資工具的公允價值的變動額是很小額度,而權益工具則就不同了,很可以其變動卻是很巨大的,所以這就為企業從中利用這個公允價值的巨大變動額,甚至很有可能用人為的手段來製造該金融資產的減值,以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所以為了堵塞這個人為因素的可能性,會計准則就規定了權益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是不得通過損益轉回的。這就是其中的原因!
第3個分錄,價格變到6元時,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把之前計入到資本公積的臨時性損失和截止到9月30號的公允價值變動一並轉到資產減值損失。
對於4,題目中投資者買的是股票,所以不得從資產減值損失中轉回,3,4分錄是正確的。
㈦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 能轉回嗎
能轉回,債券類的可以通過資產減值損失轉回,權益類的只能通過其他綜合收益轉回。
㈧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轉回的問題
股權投資價值轉回以後不沖銷「資產減值損失」,也就是發生的減值損失一定會造成利潤減少,即使轉回也是增加所有者權益不會增加利潤的對嗎?
是的。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股票投資)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轉回時計入資本公積。會計處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為什麼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價值得以恢復後,債券與股權投資的轉回方式不一樣?
這是因為債券和股權的性質不一樣。
如果股權也像債權一樣,減值損失可以通過損益轉回,就可能造成損益頻繁變動,也不排除有人可以通過操縱股價的變動從而達到控制利潤的目的。這是不被允許的。
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可以轉回
可供里,股票和債券都可以將減值轉回,無非就是轉回的地方不一樣,債券可以通過損益(資產減值損失)轉回,股票只能通過「其他綜合收益」轉回。
原因:防止企業借機調整(操控)利潤,進而誤導報表使用者
股票的價值變動快,如果允許其減值轉回通過損益的話,企業很容易借機操控利潤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極少,想通過這個操控利潤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