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三方公司(非在冊金融機構)推薦信託集合產品,有沒有可能觸犯刑法非法經營罪
目前三方可以說是出於灰色地帶,沒有說犯法,也沒說合法,實際上是打了一個擦邊球,信託公司和銀監會採取了一個知道但是默許的態度
Ⅱ 集合信託是不是都必須是主動管理
不一定,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相對,即表明投資人的個數限制
集合信託可以是主動管理類也可是被動管理類,都是可以的
Ⅲ 請問受託人必須是持牌信託公司,這個規定的法律條文能告知嗎我是說普通資產信託,不是集合信託
可以信託,但是不受法律保護,出現什麼問題通過法律這條道解決糾紛是行不通的。
Ⅳ 集合信託的持有人可以只有一個嗎
回答肯定是可以的。
但是從投資人的收益來講,集合的收益低於單一的收益。
因為:集合信託的管理費用高,單一信託的管理費用低
Ⅳ 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的區別
1、本質不同來
集合信託,信託投源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管理信託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單一信託,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的資金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託。
2、性質不同
單一信託性質:差異性:單一資金信託的委託人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這些個體性問題都可以體現在不同的信託合同上,因此,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的差異性特徵非常明顯。私密性:單一信託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託性質:投資於集合資金信託的中小投資者人數眾多,社會影響面廣,而抗風險和承擔損失的能力較弱,因此,保護投資者利益是集合資金信託的首要設計原則。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在進行產品推介的時候,均通過信託公司的網站、銀行的櫃台等發布公開信息,而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Ⅵ 有些大公司,授信級別挺高,可以到銀行貸款。但是為什麼還要以信託的方式集合資金信託利率比銀行高不少啊
首先是銀行的因素,和最底下的大哥一樣,銀行的信貸規模、風險控制、國家政策問題。
其次是公司的考慮,多種融資渠道會降低融資成本,方便管理
最後是投資者的需求,某些信託項目特別受追捧,一旦發出,一個月內募集幾億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投資者信心也能幫助企業的後續發展
Ⅶ 請問BOT水電項目融資中銀行貸款,融資租賃,股票,債券;出口信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各自有上限嗎
銀行貸款大約70%,租賃一般用在設備上,根據項目投資情況定,股票、債券從1--100%的權利價值,值多少,要看總規模和投入的多少。
Ⅷ 集合信託什麼時候錯誒能拿到本金和利息
他們有6個月和12個月的項目,看你投入哪個項目啦。
Ⅸ 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 可否貸給多個借款人
一般信託貸款的發行都是針對單一借款人,尤其是流動資金貸款,一般補充借款人的經營性資金。
還有就是為了控制風險,一般資金多為專款專用,因此限制了資金的其它渠道流出。
因此借款主體隨沒有明確是否為單一,但從實際操作角度肯定是無法多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