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和其他三類資金進行重分類
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對利潤總額的影響比較「活躍」,如果可以隨便重分類那企業就可以人為調節利潤了。
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分我懂的,但其分類都有股票能給我講講嗎
股票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主要區別在於持有的目的。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也計入當期損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較長,交易費用計入成本,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影響當期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為此類。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區別,如果是管理者是想在持有當期影響損益,就把它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是想讓公允價值變動記入權益(資本公積),那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處置時才能記入損益(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關交易費用也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樣,記入成本中。
僅供參考。
㈢ 求問:為什麼交易性金融資產重分類為債權投資 ,
金融資產重分類,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任何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資本公積,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會計准則應該是為了防止企業隨意重分類操縱利潤的情況。比如交易性資產期末跌幅很大,企業為了不影響當期利潤就把它劃分為可供出售從而不反映在利潤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漲幅很大,企業為了利潤好看把其劃分交易性體現在利潤里。至於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債務工具重分類。
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之間為什麼不能相互重分類 我的意思是准則為什麼這樣規定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會計准則應該是為了防止企業隨意重分類操縱利潤的情況。比如交易性資產期末跌幅很大,企業為了不影響當期利潤就把它劃分為可供出售從而不反映在利潤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漲幅很大,企業為了利潤好看把其劃分交易性體現在利潤里。至於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債務工具重分類。
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重分類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符合條件的可以重分類
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劃分
你好,
很高興給你回答問題!
樓上的同志,回答是錯誤的,
在四類金融資產裡面,只有兩類金融資產在符合一定條件,可以在相互進行重分類:即「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有這兩類!除這兩類之間外,其他的都不可以相互重分類的,
所以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不可以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
你的掌握的是正確的!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希望採納
㈦ 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這是不允許的。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能與其他三類金融資產相互重分類。
㈧ 交易性金融資產為什麼不能重分類為其他的幾項資產
因為會計准則為了防止企業隨意重分類操縱利潤。
比如交易性資產期末跌幅很大,企業為了不影響當期利潤就把它劃分為可供出售從而不反映在利潤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漲幅很大,企業為了利潤好看把其劃分交易性體現在利潤里。至於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債務工具重分類。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資本公積,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8)交易性金融資產能從分類嗎擴展閱讀
對一項金融資產在確認時進行明確的分類,目的是為了將這種變動進行一以貫之的處理。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針對短期持有、以交易為目的的資產,使盈虧能較為迅速的反映在當期的利潤表中,使投資者能在第一時間了解到公司持有的這些資產的表現。
而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公司想要長期持有,但如果也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那樣計算,把短期內的價值變動都計入當期利潤,損益表會產生無意義的波動。所以這些資產一般不會去看他的價值變動,除非真的有很嚴重的、不可挽回的價值減損,比如投資公司清算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介於以上兩者之間,就是公司持有,也不打算持有至到期,也不打算馬上賣掉。那計入當期利潤也不太合適,完全置之不理也不合適。這時候所有者權益就成了一個緩沖:把價值的變動計入到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承認它的價值變化了,但不承認其對利潤的影響。一旦實際交易發生,該盈利該損失的再從所有者權益表中調出來進行當期利潤,並由此名正言順的進入留存收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