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存托憑證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1、從本質上說,存托憑證是一種由存托銀行和保管機構作為共同受託人,外國發行公司作為委託人,存托銀行取得基礎證券的所有權後發行的證券化的受益憑證。
2、存托憑證是將已經上市的股票,以憑證的方式在另外的交易所上市流通。
3、存托憑證持有人盡管可以實質上享受基礎股票的分紅、投票等基本權利,但因為不是在冊股東,不能直接行使股東權利,必須通過存託人代為行使
4、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1)哪些企業適合存托憑證來融資擴展閱讀:
存托憑證是基於一般信託制度演變而成的作為一種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蓬勃發展的投資工具,存托憑證是基於一般信託制度演變而成的。信託是委託人將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依據信託文件為受益人管理信託財產的法律行為。信託的基本構造是:由委託人通過提供信託財產設立或因法院推定設立,受託人執行即管理信託財產與處理信託事務,受益人獲得信託利益即在信託之下過程中產生的收益。
B. 什麼是融資。企業為什麼要融資什麼是融資方式和融資 渠道企業可以通過哪些方式和渠道來融資
中小企業的十二種有效融資方式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
一、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五、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十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C. 存托憑證的優缺點有哪些
存托憑證的優點:
(1)市場容量大,籌資能力強。
(2)上市手續簡單,發行成本低。
(3)避開直接發行股票債券的法律要求。
存托憑證的缺點:存托憑證的發行和撤銷,都會衍生出一筆費用。這項費用可能會轉嫁到投資人身上。
存托憑證,又稱存券收據或存股證。是指在一國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公一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屬公司融資業務范疇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憑證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時也代表債券。1927年,美國人J.P摩根為了方便美國人投資英國的股票發明了存托憑證。
D. 存托憑證是什麼意思
存托憑證是指由存託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簡單來說,CDR是讓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公司回來A股上市的一種方式。
E. CDR融資模式有哪些
CDR有兩種可能的模式:「發行新股」或「掛牌」的模式。前一種模式下境外上市公司可以向內地投資者發行新股(CDR)(類似於增發)進行再融資;而後一種模式下並沒有新股發行,CDR有點類似於一個以境外上市股份為基礎的境內交易衍生金融工具。這兩種可能的模式並不相互排斥。
5月11日,證監會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部分條款,並公開徵求意見至6月10日。
《辦法》的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將試點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納入《辦法》適用范圍;2)允許發行規模2000萬股(含)以下的企業也可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不限於直接定價;3)規定對網下配售的股份可根據需要靈活設定鎖定期,設鎖定期的股份不參與向網上的回撥,同時允許發行存托憑證的企業根據需要向戰略投資者進行戰略配售和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減少對市場的沖擊;4)明確未盈利企業估值指標的信息披露要求,應披露市銷率、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估值指標,估值體系更加多元和合理。
而5月21日公布的《細則》作為CDR重要的配套措施,對CDR各項登記結算業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細則》針對CDR所涉及的證券登記、存管、結算等具體業務給予明確規范的同時,還考慮兼容「滬倫通」業務模式,為「滬倫通」預留了制度空間;明確暫不辦理存托憑證的質押登記業務,以及稅費收取和證券結算風險基金計提的具體問題。
F. 存托憑證有哪些優點它是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流通的
是指在一國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公司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屬公司融資業務范疇的金融衍生工具。以股票為例,存托憑證是這樣產生的:某國的上市公司為使其股票在外國流通,就將一定數額的股票,委託某一中間機構(通常為一銀行,稱為保管銀行或受託銀行)保管,由保管銀行通知外國的存托銀行在當地發行代表該股份的存托憑證,之後存托憑證便開始在外國證券交易所或櫃台市場交易。存托憑證的當事人,在國內有發行公司、保管機構,在國外有存托銀行、證券承銷商及投資人。從投資人的角度來說,存托憑證是由存托銀行所簽發的一種可轉讓股票憑證,證明定數額的某外國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該銀行在外國的保管機構,而憑證的持有人實際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權力與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憑證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時也代表債券。按其發行或交易地點之不同,存托憑證被冠以不同的名稱,如美國存托憑證(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ADR)、歐洲存托憑證(European Depository Receipt, EDR)、全球存托憑證(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等。 存托憑證的優點: (1)市場容量大、籌資能力強,以美國存托憑證為例,在美國發行ADR的公司能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的外匯資金,有利於拓寬公司的股東基礎,提高其長期籌資能力,提高證券的流動性並分散風險。 (2)發行一級ADR的手續簡單、發行成本低,對股份公司而言採用一級ADR和144A規則發行的一級ADR方式無需到SEC登記注冊,不受發行地嚴格的上市要求的限制,也無需按美國GAP要求進行審計。 (3)提高公司知名度、為日後在國外上市奠定基礎。
G. 證券公司目前可以坐哪些融資項目
根據業務資格不來同會源有差別。大一些的證券公司基本都可以做股權融資,包括IPO、上市公司再融資(包括增發、定向增發、可轉債等),有直投公司的可以直接做股權投資;債權融資業務裡面一般可以做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有幾個比較大的證券公司還有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的承銷資格。有資產管理業務資質的可以做股權質押融資,有融資融券資格的可以做融資融券。
H. 對發行人而言,存托憑證能夠帶來什麼好處
存托憑證概述: 存托憑證(Depository Receipts,簡稱DR〕,又稱存券收據或存股證。是指在一國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公司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屬公司融資業務范疇的金融衍生工具。以股票為例,存托憑證是這樣產生的:某國的上市公司為使其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