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法屬於哪一法律部門
商法
㈡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商事立法活動活躍,相繼出台了多部法律,可以歸入商法范疇的有
選B
A的《民事訴訟法》是用來解決民事糾紛的,不帶有商業性質。C的《仲裁法》又囊括了民事還有商業等內容,又超過了商業范疇。D的《行政訴訟法》應該不是用來管理商業的。
㈢ 民商法包括的主要內容
所謂的「民商法」是採取「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民法它包括總則(《民法通則》)、物權法、債權法(主要是合同法)、婚姻家庭繼承法、知識產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以上這些主要都是傳統意義上的民法體系;商法包括公司法、證券法、信託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其中後五個法律還是金融法(經濟法的下位法)的組成部分。
㈣ 法學(民商法方向)和法學(知識產權法方向)有什麼區別
法學(民商法方向)和法學(知識產權法方向)的區別:
(1)兩種立法的價值趨向不同
民商法立法的目的在於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法律關系。立法的立腳點在於充分維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的個人利益,而不是側重於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知識產權法來說,立法的目的則在於維護和實現整個社會或者全人類的公共利益,為了達到此目的,必須依法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利和利益。
(2)法律內容存的差別
民商法主要是實體法,而知識產權法中除了關於權利的實體性規定以外,還同時有大量的程序性規定,可以說是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結合。
知識產權法中的大部分規定都是強制性規定,任何人,包括權利人在內,都必須無條件的遵守和執行。
(3)責任的產生方式不同
知識產權法和民商法中對責任的不同規定,實質上是兩種法律中的權利不同屬性的反映。
民商法把承擔責任的方式緊緊地限定在民事責任的范圍中是合適的。
對於知識產權法來說,由於知識產權並不是簡單的私權,反映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肯定應該存在差別,這樣是合理的,也反映著兩種法律的差別。
(4)承擔的責任不同
商法比較偏經濟方面,有很強的技術性(會涉及較多經濟學內容)。
知識產權法專業畢業的學生能在律師事務所、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從事商標代理、專利代理等專門知識產權事務,同時也能在公、檢、法等部門從事專門的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及其他法律事務。
㈤ 問問商法和經濟法有什麼區別
商法包含公司法 合同法 海商法(有些國家歸類在保險法內的,不一而足) 合夥企業法 破產法 證券法 票據法 保險法
而經濟法是包括:
1、關於企業組織管理的法律規范,如《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
2、關於市場管理的法律規范,如《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證券法》等;
3、關於宏觀調控的法律規范,如《統計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對外貿易法》等;
4、關於社會保障的法律規范,如《殘疾人保障法》、《勞動法》、《失業保險條例》等。
當然他們兩者會有交匯的地方
但是並不完全相互涵蓋
因而不同之處就體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