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有企業資產可以進行融資租賃嗎
國有企業資產可以進行融資租賃。
從我國立法實踐看,對於資產劃分並沒有統一的分類標准和方法。目前對於「不良資產」的規范性文件集中在國有資產、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領域,如《國有企業不良資產清理指導意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等。從總體上看,國有企業監管側重於制止國有資產流失及清產核資,金融監管側重於防控風險、營利能力和變現能力。
融資租賃資產交易應該是出租人的租賃資產交易,是一種「債權交易」。然而面對融資租賃這種經濟所有權和法律所有權分離的狀況,業界還有一個定律「買賣不破」租賃,因此債權擁有者不管怎樣交易(易主)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用益物權不應受到影響。這是融資租賃的第二個定律「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平靜佔有」出租人可以變,但承租人的權益不可以變,而且債權變更後承租人應向新的債權擁有者繼續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的義務。
租賃資產進入資本市場後會有頻繁的流轉,若租賃資產被租賃公司銷售後,其資產管理模式不能延續到下一個資產管理公司,一旦出現風險問題,無人能管理的這部分資產,將會在資本市場上引起混亂,因此資產管理需要可以伴隨租賃資產的流轉而延續下去的特性。資產管理公司最好有融資租賃背景的人才參與運作,甚至具備融資租賃經營資質而延續管理。
⑵ 融資租賃的資產可以再出售嗎
期滿後才可以的,這個就好像按揭房貸一樣的,期間這個產品不屬於你的,只有使用權
⑶ 會計中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這個什麼意思不理解 能否舉個例子什麼是融資租入
融資租賃可以通俗理解為:企業要購進一台設備,但是資金不充分,於是和融資公司共同購入這台設備,由融資公司墊付設備款項,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項以租金方式補足。比如:甲企業需要從乙企業購入一台價值100萬的設備,但資金不足,丙企業先支付設備款,購進設備,租給甲企業,租期五年,每年租金25萬元,這樣,甲企業解決了資金不足問題,乙企業銷售了設備,丙企業出資100萬,五年收益25萬元。這就是最基本的融資租賃業務。
⑷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屬於資產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屬於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由於資金不足,或因資金周轉暫時困難,或為了減少投資風險,藉助於租賃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而租入的固定資產。屬於資產的一種,所有權不屬於企業,應作為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4)可以一個資產二次融資租賃嗎擴展閱讀:
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
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應按受益對象將其記入生產成本或管理費用。
承租人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時,應當在租賃開始日,將該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相比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⑸ 融資租賃期限一般為資產使用壽命的多少
融資租賃期限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簽訂合約時確定的,融資租賃的期限一般為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一般這時資產的使用價值也消耗殆盡了,不能再進行租賃了。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其主要特徵為: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⑹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怎麼算
企業利用融資這一手段,向出租人租入所需要的固定資產的業務。這一業務的關鍵詞是融資與租賃。所以它是具體融資性質的租賃業務。
融資租賃會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
出租人:就是融資租賃公司,這個公司不以經營固定資產為主要業務,而是以出租的方式向承租人提供購買固定資產所需的資金。它的主要業務就是經營出租業務。
承租人:就是要租入並長期使用所需固定資產的當事人。
出賣人:也稱供貨方,就是提供並出售固定資產的出售人。
這一業務的基本內涵為:
編個小故事吧:
承租人想要一台固定資產,可他買不起,於是他就找到了融資租賃公司說:親愛的出租人先生,你好,我想到你這融資租賃一台生產設備(固定資產)怎麼樣。
出租人說:好啊,我就是專門做這個的。設備你選好了嗎?是誰的設備?
承租人說:選好了,我想就要出賣人的那台設備。
出租人說:那就好,那你就到出賣人那去提貨吧,價款我出,有關的事宜你出跟他談吧,不過這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可是我的噢,你可以分期給我付租金的喲。設備你可要選好,有什麼問題我不負責任的!如果你能按期把各項的租金給我的話,租期完了後,設備就給你吧!我要那破玩意也沒有用。
承租人一聽,高興極了,於是兩人就簽定了融資租賃合同。並到出賣人那提了貨。
後來的事,就是承租人按合同約定每期給出租人付租金,最後設備終於成了自己的,但這設備也已經老的快要賣廢鐵了。
總結一下:
承租人由於資金的缺乏等等一些原因無力購買(或不想佔用太多的流動資金而取得)其生產經營所需的固定資產,就找到融資租賃公司用融資的方式進行租賃(就是向融資租賃公司借錢),而租賃公司並不提供該固定資產資產(從來不庫存任何固定資產的),而是向承租人提供購買固定資產所需的資金,並同承租人簽定融資租賃合同,固定資產的購買事宜由承租人確定,出租人不對固定資產的質量,維修,使用等運行狀況負責,(出現質量等問題承租人直接找供貨方交涉)並要求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分期支付雙方約定的租賃費用。當然租賃期基本上就是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了。一般情況下合同會約定,承租人能按期交付租金,租賃期滿後,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就轉移給承租人了,(承租人要那破設備也沒有用),但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那設備的所有權仍屬於租賃公司的,(其實這時設備已沒有什麼使用價值了)。
雖然在租賃期內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不屬於企業,但是該固定資產的租賃期基本上等於其壽命,所以按會計核算原則—實質重於形式,應當以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二、融資租賃的核算:
由於融資租賃業務,是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入固定資產的業務。租賃公司出租是為了賺錢的,不是光為給企業借錢的,所以在租賃期內分期支付的實際總價款中包括有:固定資產的購買價(包括應構成固定資產成本的一切費用),租賃公司墊支經費的利息費用,還有就是租賃公司應賺取的利潤等。因而這遠遠高出了企業用自己的錢去購買的價款(固定資產真實價值)。這時的應付給租賃公司的價款超出了固定資產真正價值,所以超出部分應歸屬於這種融資手段所發生的費用。
那麼,這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是怎樣確定呢?怎樣確認融資費用呢?又怎樣將融資所發生的費用分攤到租賃期的各個會計期間呢?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
2006年12月31日A企業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入生產設備一台,租期為3年,約定每年末支付租金,連續支付五年分別支付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如租賃內含利率為6%。固定資產無殘值。每年末直線法一次計提折舊。
由於是融資租賃,因而支付的租金總價一定是大於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的,多出的那部分就是租賃公司應得的,同時也是承租人應付出的融資租賃費用。
所以我們將應付的租金總額(長期應付款),分解成為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即入賬價值,也就是拿自己的錢去嗎的合理價,(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和融資租賃所對應的費用(款確認融資費用,這要分攤到各項中的財務費用中去)。
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即入賬價值就是相當於每期的付出額用貨幣的時間價值折現到現在時刻相當於多少錢,每期付的總和,相當於現在的多少。即
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100×(P/F,6%,1)+200×(P/F,6%,2)+300×(P/F,6%,3)=100×0.9434+200×0.8900+300×0.8396=524.22(萬元)
(註:以上例子的支付租金各期不相等,如每期支付相等,若每期支付200萬元,那就是年金了,用年金現值的計算方法即可200×(P/A,6%,3),當然支付方式不同,計算的結果一定是不同的)
長期應付款=100+200+300=600(萬元)
未確認融資費用=600-524.22=75.78(萬元)
2006年12月31日,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524.22
未確認融資費用 75.78
貸:長期應付款 600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應付本金余額部分為524.22萬元,應在各期分攤到財務費用中的未確認融資費用為75.78萬元。
每年應確認的累計折舊=524.22÷3=174.74(萬元)
2007年12月應付租金為100萬元,
應確認的融資性的財務費用=524.22×6%=31.45(萬元)
本金實際支付額=100-31.45=68.55(萬元)
分錄:
借:製造費用 174.74
貸:累計折舊 174.74
借:長期應付款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借:財務費用 31.45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31.45
此時的固定資產應付本金就減少為(524.22-68.55)455.67萬元。
2008年12月,應付租金為200萬元。
應確認的融資費用=455.67×6%=27.34(萬元)
本金實際支付額=200-27.34=172.66(萬元)
分錄:
借:製造費用 174.74
貸:累計折舊 174.74
借:長期應付款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借:財務費用 27.34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27.34
此時的固定資產應付本金就減少為(455.67-172.66)283.01萬元
2008年應付租金為300萬元
應確認的融資費用=75.78-31.45-27.34=16.99(萬元)(說明:驗算283.01×6%=16.9806,與上數只是尾數一點相差,是四捨五入導致,為了保證如期攤完,所以要用倒擠法)
本金實際支付額=300-16.99=283.01(萬元)。
分錄為:
借:製造費用 174.74
貸:累計折舊 174.74
借:長期應付款 300
銀行存款 300
借:財務費用 16.99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16.99
此時的應付本金余額=524.22-68.55-172.66-293.01=0,全部付完,並將未確認融資費用也全部攤完。
以上是知道了融資租賃的內含利率,不知道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我們如何確定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還有一種,就是知道了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而不知道融資租賃的內含利率,所以就必須根據已知的條件確定內含利率,這樣才能准確的、合理的在各個期間內對未確認融資費用進行分攤。
我們仍以題為例:
2006年12月31日A企業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入生產設備一台,租期為3年,約定每年末支付租金,連續支付五年分別支付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該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為524.22萬元。固定資產無殘值。每年末直線法一次計提折舊。
則我們必須確定使得各年現值之和等於公允價值的那一個折現率(即租賃內含利率)。
根據貨幣的時間價值,設內含利率為i,即有
524.22=100×(P/F,i,1)+200×(P/F,i,2)+300×(P/F,i,3)
這時,就得用測試法,一個利率一個利率的進行測試,找出使等式成立的那個折現率,即為租賃內含利率。
如當i=5%時,等式的右是多少,當i=6%時,是多少,當i=7%時等於多少。就這樣一個一個的測。如是介於5%到6%之間時,就得用內插法確定準確的利率。
本題中,
當i=6%時,即有
100×(P/F,6%,1)+200×(P/F,6%,2)+300×(P/F,6%,3)=524.22
左右相等,即內含利率為6%。
而後的分攤與會計處理的方法,就與上例一致了。
以上的會計處理方法同樣適用於企業用於延期付款所購的固定資產的核算。
⑺ 固定資產都可以辦理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業務么
可以,貴公司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向融資公司出售固定資產時,資產的所有權和與其相關的風險都沒有轉移,相關折舊也由貴公司扣除。實質上屬於以等額還款方式向融資公司貸款。貴公司的會計處理可適當簡化,分錄如下:租賃開始日 向融資公司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計提融資租賃資產的折舊 借:管理費用等相關科目 貸:累計折舊 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期滿時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 一、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因此,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貨物資產,不徵收增值稅。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⑻ 什麼的資產可以進行融資租賃
可以到樂貸網看看
⑼ 在融資租賃期間,融資資產所有權到底歸不歸承租人所有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功能特點
1、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2、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3、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4、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5、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9)可以一個資產二次融資租賃嗎擴展閱讀
風險
1、產品市場風險
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
2、金融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
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3、貿易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措施,如信用證支付、運輸保險、商品檢驗、商務仲裁和信用咨詢都對風險採取了防範和補救措施,
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企業管理的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4、技術風險
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此前融資租賃標的物多為大型商品,資金成本較高,租金高,成本大。一般的企業難以承受。現該融資方式逐漸走向中小企業融資領域, 廣大中小企業應該加大關注力度,了解其特點,為自己的融資路多加一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