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產權房一房多賣,可構成詐騙罪嗎
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起來的房子,並且按照現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並且能夠頒發這種房子的產權證只有鄉一級政府和村級才能頒發,因此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從價格看,鄉產權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建設手續看,屬於舊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設,沒有市區規劃、建委管理部門的批復管理,施工過程也沒有監督檢驗。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Ⅱ 小產權房沒備案一房多貸屬於詐騙嗎
屬於詐騙。如果從金融機構貸款,涉嫌貸款詐騙罪。
《刑法》對貸款詐騙罪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Ⅲ 小產權房賣了只後又抵押貸款算詐騙嗎
算的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Ⅳ 小產權房一房兩賣是詐騙還是經濟糾紛
這應該算是經濟糾紛。同時利用村宅基地建成的房子只能賣給本村村民,不得對外銷售,對外銷售的,非本村村民亦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由於現在城市周邊存在著大量小產權房銷售費非本村村民的情況,國家尚未尋找到比較妥善的解決方案,故小產權房的清理一直停滯不前,僅北京市進行過大規模的清理,其他城市仍處於停滯狀態。
對於買房者要求賠償一事,針對你的敘述由開發商賠償的可能性較大,具體處理方式請咨詢當地律師。
Ⅳ 小產權房銷售違法嗎銷售構成詐騙罪嗎
小產權房實際上指的是沒有真正的產權的房屋,也就是指的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但還是有些房產中介暗地裡私自交易小產權房屋買賣進行交易,但這種情況一般都會有較大的法律風險,那麼小產權銷售違法嗎?是否構成詐騙罪?
小產權房銷售違法嗎?
小產權房子銷售是違法。小產權房不能取得合法土地證和產權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拆遷時,被拆遷房屋必須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作為補償的依據。
1、法律風險。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法律性質。所以,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購房人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2、政策風險。如果購買的是在建項目,遇上相關部門整頓小產權房,可能會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拆。購房人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境地。
3、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其很可能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小產權房銷售構成詐騙罪嗎?
是構成詐騙罪,小產權房的認定概念小產權房是相對於大產權房而言的,是指沒有國家土地和建設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只有房屋所有權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是一種特殊權屬狀態下的房屋。根據小產權房的規模和形成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通過房產開發商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組織,經過其所在縣級政府批准,在宅基地或農村其它集體土地上建造,並向該集體成員以外的人員特別是非農業戶口人員進行銷售的房屋,被民間稱為「鄉產權「房。
(二)房地產開發商和農村集體組織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續,擅自在宅基地或農村其它集體土地上建造的用於分配給村民,或向該集體成員以外的人員特別是非農業戶口人員進行銷售的房屋。
(三)農民將自己建在宅基地上的住宅轉讓給該集體成員以外的人員特別是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
(四)「有限產權房」,指房屋所有人在購買公房中按照相關政策以「標准價」購買的住房或建房過程中得到了政府或單位的補貼,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佔有權、使用權和有限的處分權、收益權。
看了上面的介紹,大家對於小產權房銷售違法嗎?是否構成詐騙罪這個問題已經有更具體的了解了。小產權房是不能上市買賣的,一般購買的時候大家都需要通過特殊的途徑。小產權房入手之後購房者所擁有的就是短時間的居住權,要是房子所在區域趕上了改造動遷,那麼房子就會被強行拆除。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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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詐騙11.8萬判幾年購買的是小產權房子,現在被對方賣了兩家由於我們是第二家所以前一家霸佔了房子。
這屬於典型的一房二賣情形。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Ⅶ 小產權房銷售構成詐騙罪嗎
構成,一、小產權房的認定概念
小產權房是相對於大產權房而言的,是指沒有國家土地和建設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只有房屋所有權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是一種特殊權屬狀態下的房屋。根據小產權房的規模和形成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通過房產開發商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組織,經過其所在縣級政府批准,在宅基地或農村其它集體土地上建造,並向該集體成員以外的人員特別是非農業戶口人員進行銷售的房屋,通常情況下購房者還能得到由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製作的「鄉產證」, 被民間稱為「鄉產權「房。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自主開發的建設方式,這樣做又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由農村集體組織供給建設用地,由農村集體的企業開發建設,如北京鄭各庄[5],前提是得有資金和建設能力;第二種是村民個人或者村集體雇請施工隊伍來建設,然後出租和出售,如深圳"城中村"和崑山富民合作社[6]這種狀況。
2.合作開發式,房產開發商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企業出資開發建設,然後出租和出售,一方面滿足村民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滿足企業發展的用地需求。重慶九龍坡的陶家村採取這種模式。
(二)房地產開發商和農村集體組織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續,擅自在宅基地或農村其它集體土地上建造的用於分配給村民,或向該集體成員以外的人員特別是非農業戶口人員進行銷售的房屋。
(三)農民將自己建在宅基地上的住宅轉讓給該集體成員以外的人員特別是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
(四)「有限產權房」,指房屋所有人在購買公房中按照相關政策以「標准價」購買的住房或建房過程中得到了政府或單位的補貼,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佔有權、使用權和有限的處分權、收益權。此類房屋的建設用地大多以國家劃撥的形式獲得,原產權單位沒有支付土地出讓金,個人在購買後,土地使用權證書還是劃撥的,如再轉讓,則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交了土地出讓金,就等同於商品房的大產權了。[7]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於非農業建設」
國務院辦公廳曾於l999年發出《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原國家土地管理局[1990]國土函字第97號《關於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具體應用問題請示的答復》也曾規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經依法批准通過他人出資翻建房屋,給出資者使用,並從中牟利或獲取房屋產權,是屬於「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之一。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 [2004)234號《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2004年10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第10部分規定:「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辦發〔2007〕7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
根據《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北京市高院下發了《關於審理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研討會會議紀要》。其中寫道:「與會者同時認為,此類合同的效力以認定無效為原則,以認定有效為例外」,例外的情況是:「如買賣雙方都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過了宅基地審批手續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個「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特指的是上述國務院相關禁止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問題: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
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
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
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
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九條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承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書必須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准文號。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現售條件現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規定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的;
(三)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商品房的;
(四)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
(七)未按照規定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
擔保法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Ⅷ 小產權房子抵押會構成詐騙罪嗎
小產權房子抵押目前無法辦理抵押登記,但只有沒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則不至於構成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Ⅸ 我用小產權房子借了高利貸,後來錢沒還上,他報警,立案告我詐騙
如果借錢時虛構事實,隱瞞是小產房的真相,則涉嫌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Ⅹ 單位集資房賣房說可以辦房產證後面又不能辦了是不是屬於詐騙
不屬於詐騙,單位集資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房產屬於小產權房,也是能辦房證的,房證也不是大紅本,只是集體名下的房本,這種房子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單位職工中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