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蘇省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江蘇省金融來資產交易中心有限自公司(以下簡稱「金交中心」)是經省政府授權省金融辦於2014年6月批准設立的省級國有金融資產交易機構。根據財政部54號令規定,經省財政廳批准,金交中心為我省唯一具有金融企業非上市國有資產交易資格的交易機構,可承接全國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擔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業務。金交中心業務范圍涵蓋金融企業股權、債權、抵債資產交易、企業融資服務等,為各類金融資產和金融產品提供從信息披露、登記、交易到結算的一站直通式服務。
法定代表人:余菁
成立時間:2014-12-26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00000011357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山西路128號
❷ 深圳市招銀前海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招銀前海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02月1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金融資產等金融產品(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產品,未獲批准前不得經營)的登記、託管、掛牌、鑒(見)證、轉讓、過戶、結算等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彭少鴻
成立時間:2015-02-17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111227770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經營場所:深圳市南山區大沖國際中心5號樓15樓AD)
❸ 浙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浙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是按照國務院相關法律法規、《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55號)等文件精神,在浙江省省委省政府的指導和大力支持下設立的省級綜合性金融資產及相關產品專業交易平台,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寧波市人民政府、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發起創建,歸屬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監管。浙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實行會員制管理,服務於各類金融機構、有投融資需求的企業或個人、有各類資產處置需求的企業或個人,致力為會員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支持跨平台、跨市場的金融資產綜合交易及服務,包括「類固定收益產品銷售、類固定收益產品流通轉讓、不良資產處置、委託債權、各類資產項目撮合、私募股權交易轉讓、信託產品交易轉讓、債券產品交易、產業投資基金」等金融品種的掛牌、銷售、流通轉讓、託管登記、交割結算,形成全程式服務的業務體系。交易中心還針對會員的特定需求,提供產品(服務)營銷推介、項目路演、投融資財務顧問、產品項目包裝設計、評估定價咨詢等特色服務。
法定代表人:丁建林
成立時間:2013-12-06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000000072053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錢江國際時代廣場2幢27-28層
❹ 什麼是金融資產交易中心
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就是買賣金融資產的場所。
金融資產,回實物資產的對答稱。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❺ 投融資管理中心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投融資管理中心的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收集、跟蹤、研究有關國家政治、經濟等宏觀環境、行業動態、市場發展趨勢和競爭對手動態等外部的信 息,分析、評估宏觀經濟和行業發展與變動對集團戰略發展造成的影響,評估集團面臨的機會和威脅,尋求或發掘新的投資機會,為實現集團發展戰略作項目投資儲備;
2、對所投資行業的標竿企業進行調研、分析與學習,客觀評估集團自身的資源和能力,為集團篩選有投資潛力及盈利機會的投資項目,並對目標行業、項目、企業進行全面深入地調查分析,評估企業或項目的市場價值,提出投資對策建議;
3、了解與掌握國家及地方以及海外的有關金融政策及各種融資條件與方式,結合集團的資源與能力狀況,進行國內外金融資本運作和項目資本運作的相關研究,提出與集團相關的金融融資與資本運作建議;
4、運用集團自有資金,在授權范圍內進行戰略性直接投資及財務性直接投資;
5、對擬投資的目標企業及所處行業進行詳細分析,從事可行性研究及投資論證,並提出投資立項計劃;
6、制訂具體投資方案並組織實施,以及管理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及債權等事務;
7、運用集團閑置資金,開展短期投資套利業務;
8、運用集團自有資金,或受外部資金委託,在授權范圍內,進行但不限於金融理財、私募融資、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及企業資產證券化等內部投資活動;
9、運用集團自有資金,或受外部資金委託,在授權范圍內,對集團上下游企業或價值鏈企業,進行包括但不限於債務式重組、收購式重組、股權協議轉讓控股、公眾流通股轉讓、投資控股收購重組、吸收股份並購、資產置換重組、債轉股、合資控股、股權換資金、杠桿收購、戰略聯盟與離岸注冊再合資等資本運作活動;
10、尋找資本運作對象,制定資本運作計劃,幫助資本運作對象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
11、尋找PE/VC對象,進行融資渠道的建立與優化,制定PE/VC融資計劃,幫助集團和資本運作中的上下游企 業或價值鏈企業,提供所需要的資金支持或安排資金融通與過橋貸款等。
❻ 金融資產交易所被指「三宗罪」
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指出,一些金融資產交易場所將收益權等拆分轉讓變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開發行、1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處獲悉,一些金融交易場所違反政策規定,近兩年來,各地紛紛設立金融資產交易所調查發現了一些風險瞄頭,尚未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夠重視。具體來看,有以下「三宗罪」。
一是投融資類業務存在將收益權拆分發行、降低投資者門檻,變相突破200人界限問題。如貴州、浙江的四家交易場所將私募債拆分為多期進行發行,變相突破200人界限,或將投資收益權、應收賬款收益權拆分轉讓給投資者,投資者門檻低至幾萬甚至千元,吸引大量不具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自然人投資。
二是投融資類業務的融資主體來自省外或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存在兌付風險隱患,廣東的少數權益交易場所私募債發債主體多來自省外且發債融資規模佔比較大,貴州、浙江兩家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發債主體多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上述情況既不利於控制風險,又與國家調控地方債務規模和結構的政策導向不符。
三是未經批准交易保險、信貸等金融產品,部分金融資產交易所的交易品種包括信託產品、信託收益權、保險資產、債券、銀行理財產品和商業票據。
❼ 為什麼要交轉讓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金額進行征稅的稅種,類似於貼花的概念。因為合同具有版法律效力,要佔權用一定的社會法律資源,所以,要對合同進行征稅。而個人所得稅的主體是個人,個人收入增長,就意味著佔有了社會財富多,所以繳稅也多。而增值稅的主體是物品,比如一塊土地,原本價值1萬元,第一次轉賣10萬元,第二次轉賣20萬,第三次轉賣50萬。這個過程中,土地的價值不斷提高的,所以,每一次的提高都要繳納一筆增值稅。51個稅問答小程序提醒您,稅種所要面對的主體不同,才會有進行征稅的問題,所以並不是重復征稅。而是對於交易過程中,每一個交易主體所佔用的資源變化,而進行相關的稅收征管。
❽ 山東金融資產交易中心
金融交易所的成立背景,綜合起來可以總結為以下四點:
一、 國內產權交易市場過度分散,惡性競爭,缺乏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產權交易平台。
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為了有效地進行國有資產的處置,各省市成立了一大批產權交易機構,全國各種各樣的產權交易所有300多家,產權交易市場形成了地方割據的局面,嚴重阻礙了產權的跨地域流動性。國有資產無法在全國范圍內流轉配置,沒有真正的價格發現機制,無法實現效益最大化。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一些區域的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了聯盟,形成以上海產權交易中心為首的長江流域市場,以北京產權交易中心為首的北方市場聯盟,以天津產權交易中心為龍頭的北方共同市場。但是這些區域性市場都是鬆散型的行業聯盟,通過合作協議捆綁在一起,沒有統一的平台和統一的規則,也無法解決產權跨區域流動的問題。因此,目前我國仍缺乏一個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產權交易平台。
二、 金融資產交易市場分散,道德風險突出,呼籲一個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金融資產交易平台。
我國的不良金融資產率高達20%以上,遠遠超過巴塞爾協議的標准。為了剝離國有四大銀行的不良金融資產,控制金融風險,國家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在各省設置辦事處進行金融資產處置,又將全國分割為了120個小市場,與產權交易市場的分割如出一轍。區域分割的狀態下,市場信息極度不對稱,造成惡性競爭,金融資產處置過程中道德風險非常大。
早在2000年初,就有人呼籲要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金融資產交易平台,統一交易規則,打破地域限制,摒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界限,形成公開透明的金融資產交易機制。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個願望一直未能實現。
三、 監管機構期望金融企業國有資產通過全國性的、更具公信力的平台轉讓。
2009年3月,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即財政部第54號令,明確規定:金融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
由此可見,國家監管機構非常重視金融國有產權的轉讓,希望有一個更廣泛的、更具公信力的交易平台。但是目前國內恰恰缺少這樣一個平台,54號令的出台仍然沒有解決市場分割的問題,全國的金融產權轉讓市場仍然分布在30個市場。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金融資產交易所應時而生,是中國金融發展、改革和創新的必然產物。金融交易所是順應時代發展需要的,也必將為時代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經營范圍:
不良金融資產營銷、公告、交易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營銷、公告、交易
信貸資產( 含普通信貸及銀團貸款、票據、信託產品、租賃產品等)營銷、公告、交易
在基礎資產上開發的標准化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其他標准化金融創新產品的咨詢、開發、設計、 交易和服務
——粒粒貸竭誠為您服務——
❾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的市場資質
北金所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指定交易平台。根據雙方合作協版議,交易商協會支權持北金所參與金融市場產品創新研發,並利用北金所平台進行創新產品與融資工具的發行交易;同時積極引導、鼓勵協會相關會員進入北金所開展相關金融資產交易業務。
北金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指定的金融類國有資產交易平台,財政部第54號令《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規定,非上市金融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