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前置審批文件有哪些
1 審核依據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第5號)、《商務部關於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審核管理部分服務業外商投資企業審批事項的通知》(商資函[2009]2號)
2 審批許可權
注冊資本5000萬美元以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及變更事項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管理。注冊資本5000萬美元(不含5000萬美元)以上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核、管理。
3 申報程序
設立(含並購、再投資等)外商投資融資租賃企業,申請人應按照《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規定準備材料並向擬注冊企業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開發區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4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4 申報條件
4.1、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4.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4.4、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5 申報材料
5.1、申請書;
5.2、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5.3、合同、章程(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
5.4、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5、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5.6、董事會成員名單及投資各方董事委派書;
5.7、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歷證明;
5.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5.9、場地使用協議書(原件)和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
5.10、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的,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
6 審核要點
6.1、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開發區對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許可權按注冊資本5000萬美元以下掌握。
6.2、根據《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第5號)第十六條規定:「為防範風險,保障經營安全,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含擔保金額)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融資租賃公司可按注冊資本的10倍融資,因此批復文件及證書無「總投資」一項。
6.3、鑒於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未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因此,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賃」字樣。
6.4、根據《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二條:「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的形式設立從事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因此,融資租賃公司的投資者不得為個人。
6.5、關於審計報告,成立不滿1年的投資者可不要求其提供審計報告,但應出具相關說明或由其股東提供出資擔保。審計報告顯示資不抵債的情況不予批准。
6.6、融資租賃企業可以經營與租賃交易相關的擔保業務,但不得為主營業務,且企業名稱中不得有「擔保」字樣。
6.7、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開發區報送上一年業務經營情況報告和上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開發區匯總報商務部。
6.8、申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依據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提交其他材料。
7 審核時限:14個工作日。
8 辦理部門:各地商務廳外資處、國家批準的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部門
⑵ 企業申請「融資租賃」的經營范圍需要前置審批嗎
需要,融資租賃是特批行業,需要前置審批,需經過當地商務部審批出具備案證明,備案證明出來後才可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條件:
1:需有符合要求的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成立至少滿1年,凈資產滿500萬美金,需提供其資信證明、審計報告、公正文書;
2:需有兩名以上的高管人員,且有從事過融資租賃行業3年以上的從業經驗;
3:需有符合要求的自貿區注冊地址;
4: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美金,營業期限不得超過30年。
⑶ 一般的企業做融資租賃是否需要審批
需要審批。
目前國內審批融資租賃的部門有3類:
第一類:金融系統的融資租賃公司由銀監會負責審批,注冊資本1億人民幣以上。
第二類: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批,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以上,商務部已把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各省、直轄市的商務委。
第三類: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審批,注冊資本1.7億人民幣以上。由各省級商務委受理後轉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審批。
以上三類公司中為簡便的是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公司在獲得融資租賃資質後,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方能享受差額徵收營業稅的政策。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⑷ 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金融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如1104報表系統)。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金融租賃」,也可以翻譯成「融資租賃」。若從業務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沒有任何差別。但要從產業劃分和監管上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⑸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有哪些要求
一、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設立要求:
1.投資各方必須是企業法人,且有相關行業背景或者有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潛在市場、客戶條件;
2.外商投資比例不小於25%,可以是外商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3.擬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具備金融及相關專業人員,且具備2至5名、擔任過融資租賃企業高管崗位三年以上、有相關資歷證明、且本科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4.投資各方需要資信良好,需要提供投資各方真實、合法的資產證明、審計報告和銀行資信證明;
5.投資各方必須持續經營一年以上,且外方投資者總資產不低於500萬美元,投資各方的資產總額與其認繳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額度相匹配;
二、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設立要求
1.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1.7億元人民幣,且需要實繳驗資;
2.擁有五名金融相關專業的高管人員、且該類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企業管理經驗3年以上;
3.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4.股東公司具有與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能突出核心主業,資金來源穩定、股權關系簡單透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發展戰略以及盈利模式清晰,誠信和納稅記錄良好。
注冊公司流程
1、確定公司名稱(3-5個)及經營范圍,落實經營場所;
2、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3個工作日);
3、辦理驗資;
4、前置審批(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審批的,無此程序);
5、准備資料(如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產權證復件等);
6、交工商登記機關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
7、刻制公章、財章(公安局備案);
8、憑營業執照、公財章、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到銀行;
9、開設公司基本賬戶(5個工作日)。
⑹ 為什麼有了融資租賃還有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區別如下: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 I-5-Z-O-I-6-7-7-I-3-3張經理
,辦理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⑺ 融資租賃公司需要什麼前置許可
「融資租賃」需要前置審批,其中: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批,外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門審批,內資試點的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門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審批。具體可以根據租賃公司性質聯系當地政府監管部門
⑻ 融資租賃許可證辦理流程怎麼走
融資租賃屬於前置審批,經過商委審批,才能辦理營業執照,你說的許可證應該是商委的批復或者備案證明,現統一改為備案回執。
上海,深圳,天津融資租賃公司凈殼,隨時可辦理變更手續,價格也是最低的,深圳還可以新設立。
⑼ 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分公司需要前置審批嗎
這個要看你設立在哪個地區,有些地區不肯給注冊的,就直接沒辦法設立
⑽ 現在融資租賃公司要如何注冊
1、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為嚴苛,核心條件如下:
第一,要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第二,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第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第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2、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亦較為嚴苛,核心條件如下:
第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17,000萬元;
第二,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三,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內資融資租賃企業登記時不需要履行前置審批程序,也無須實繳注冊資本。對於未辦理試點企業資格的企業能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我們認為,既然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需要辦理前置許可,在企業辦理了工商登記之後即可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但是,商務部2014年曾在其官方答復中認為,未在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名單內的內資融資租賃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雖包含融資租賃,但不能夠從事融資租賃業務,依據即是前述商建發[2004]560號文。
3、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相對較為寬松,核心條件如下:
第一,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第二,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第三,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