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從根本上看清龐氏騙局是什麼鬼
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都具有自「老祖宗」龐齊身上沿襲的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徵。
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
眾所周知,風險與回報成正比乃投資鐵律,「龐氏騙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騙子們往往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各類案件的回報率可能存在差異,有些高得離譜,如龐齊許諾的投資在45天之內都可以獲得50%的回報,有些則屬於穩健的超常回報,如麥道夫每年向客戶保證回報只有約10%,但他非常強調「投資必賺,絕無虧損」。但無論如何,騙子們總是力圖設計出遠高於市場平均回報的投資路徑,而絕不揭示或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
拆東牆、補西牆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徵
由於根本無法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於老客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客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這對「龐氏騙局」的資金流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因此,騙子們總是力圖擴大客戶的范圍,拓寬吸收資金的規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足夠空間。大多數騙子從不拒絕新增資金的加入,因為蛋糕做大了,不僅攫取的利益更為可觀,而且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大為降低,騙局持續的時間可大大延長。
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復制性
騙子們竭力渲染投資的神秘性,將投資訣竅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專家」形象。實際上,由於缺乏真實投資和生產的支持,騙子們根本沒有可供仔細推敲的「生財之道」,所以盡量保持投資的神秘性,宣揚投資的不可復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質疑的有效招術之一。當年《波士頓環球時報》的記者曾經撰文揭露龐齊的騙局,卻被龐齊以「不懂金融投資」為由加以批駁。
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徵
「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賺不賠。萬畝大造林計劃彷彿從不受氣候、環境、地理因素的影響,麥道夫在華爾街的對沖基金也能在二十年中數次金融危機中獨善其身,這些投資項目總是呈現出違反投資周期的反規律特徵。
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徵
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塔尖的少數知情者通過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參與者而謀利。即便是高深莫測的納斯達克前董事會主席麥道夫也免不了拉攏下線的俗套,大量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夥伴發展「下線」,有的人因成功「引資」而獲取傭金,「下線」又發展新「下線」,滾雪球式的壯大為「金字塔」結構
『貳』 為什麼現在的騙子金融公司越來越多,但它們盈利的手段是什麼
首先先從整個社會的層面來描述一下這個問題,金融公司騙局無非就兩種,一種是龐氏騙局,一種是純碎的詐騙,兩者都是騙,但是具體騙的手法和騙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
龐氏騙局有多種叫法,具體就是以金字塔為模式,頂端的人受益,盈利模式就是不斷拉新還舊,直到某一天,拉新的錢已經不足以支撐金字塔運行,這個時候就會崩塌了。
但找到他的時候已經人去樓空了,而這個時候大家卻忘記了,乞丐其實就是這位大富豪。這個故事就是典型的龐氏騙局,具體能維持的時間不好說,但隨著時間增長,崩塌是早晚的事。
用各種手段去騙,不管他是真騙假騙,只要騙到你了,你是很難追訴的,既然說投資,就是自願的,你見推薦買股票基金的,虧了人家會負責嗎?是不會的,理論和法律人家也不需要,為什麼?人家給的只是建議,又沒硬逼你去投資。怎麼追訴?
所以說為什麼現在的騙子金融公司越來越多,它們是怎麼盈利的?完全不是同一個角度看的問題。所以對應的答案也就不一樣了。
『叄』 著名的融資騙局叫什麼
您想了復解的可能是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制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肆』 龐氏騙局的來歷什麼叫龐氏騙局
來歷: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拓展資料:
媒體揭秘世界十大詐取錢財騙局,龐氏騙局是騙術之根,查爾斯·龐茲製造的「龐氏騙局」是20世紀最典型的騙局之一,後來的許多騙術都是從「龐氏騙局」衍生出來的。自從錢被發明之後,騙子們就開始挖空心思從別人手中騙錢。有媒體羅列出史上最膽大包天的十大騙局,提醒世人警惕金融詐騙。
『伍』 房地產"龐世騙局"具體指什麼
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就是用銀行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和預售收入建房子,很少使用自己的資金。
『陸』 龐氏騙局一般能撐多久
「龐氏騙局」是一種概念,它跟具體的項目種類沒有多大關系,無論是ICO還是房產、股票,都可以上演一場「龐氏騙局」,龐氏騙局能撐多久跟項目的靠譜程度以及對投資者的預期管理有關。
而投資者結構也是金字塔型的,一個人帶動一群人去炒房,先投資的人賺頭最大。所以說,在某一段時期,房產具有鮮明的「龐氏騙局」特徵,那為什麼這個騙局沒有被揭穿,是因為有政府來兜底。一次次天量的貨幣發行,讓人們相信房價永遠不會跌,就如很多深陷「龐氏騙局」中的人,在謊言被揭穿的那一刻之前,也不相信自己受騙了。
『柒』 靠「龐氏騙局」融資17億的顧春芳,有著怎樣的人生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人總要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一定的代價。原本顧春芳可以憑借著她的美貌,過上一個相對富足的日子,終歸是因為貪念毀掉了一切。
『捌』 怎樣做才能不陷入龐氏騙局
深圳驚現翻版龐氏騙局(轉載)
這是一個真實的中國版的龐氏騙局 看看對你有什麼幫助
以代客炒期貨為名專事「殺熟」數十人上當至少600萬蒸發
深圳驚現翻版龐氏騙局
(據香港商報報導)臭名昭著的「龐氏騙局」在深圳驚現翻版。這起以代理投資期貨為名騙人錢財的案件已被深圳警方偵破,該案目前已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正待法院擇日判決。這起專在熟人圈內行騙,以偽造的客戶交易清單和「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段,誘騙對期貨投資缺乏基本常識的熟人入套的騙局,在業界被視為一起典型的「龐氏金融騙局」。而此案犯罪嫌疑人打著幫人炒作期貨的幌子行騙,手法則為多年來罕見,顯示內地「龐氏騙局」花樣不斷翻新,應該引起社會大眾的高度警惕。商報記者李穎
自稱期貨操盤高手專找熟人下手
深版龐氏騙局訛錢逾千萬
本報記者日前接獲讀者報料,稱有人以幫助炒作期貨為名在熟人與朋友圈內收取錢款,以偽造的《用戶期貨交易結算報告》製造用戶盈利的假象,並「拆東牆補西牆」、挪用投資人的錢款去返還「盈利」,涉案資金高達1200餘萬元。事件爆煲後,數十名受害者600餘萬元的投資款去向不明。疑犯王子明已於2009年3月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待當地法院合議庭審。
私刻公章偽造交易清單
據本案受害者之一的陳先生向本報表示,2008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子明通過其姐夫認識了陳先生。王子明聲稱其投資期貨年利潤高達百分之二三十,最差亦可保本。而王子明的姐夫亦向陳先生口頭擔保:「(王子明)做事很穩的,不會有事。」因與王子明的姐夫認識多年,陳先生不疑有詐,遂拿出錢財交由王子明代理期貨交易。之後,王子明每月都會有一張帳面收益豐厚的「期貨交易結算報告」交予陳先生,導致陳先生不斷加大投入,先後分多次將330萬元交給王子明打理,後因急需用錢向王子明拿回了50萬元。2009年初,陳先生因生意周轉需要,遂向王子明討要剩餘資金,此時王子明躲躲閃閃的態度引起了陳先生的懷疑,遂到其提供期貨交易清單的中航期貨交易經紀有限公司查詢,發現王子明提供的清單是假的,公章也是偽造的。陳先生遂向警方報案。
2009年3月28日,王子明被深圳警方抓獲歸案並羈押。
個別客戶只給手寫交易清單
另一位受害人支先生則向本報表示,認識王子明是由於王子明的女朋友與其姐熟識。王子明自稱是深圳五大期貨操盤手之一,稱其操作期貨可保證30%的利潤。支先生的姐姐及姐夫亦有數十萬錢交給王打理。支先生稱,初時王的做法還顯正規,會與用戶簽訂投資協議,逢年過節會送禮給這些用戶。2008年中秋節前後,支先生打給王子明十萬元開戶,但未收到王子明的任何收據。支先生的姐姐還安慰他說:「(王子明)做了這麼多年,人家幾百萬放在他那裡,也沒要他一個收條。」
支先生稱,雖然王子明每月都會打一個期貨交易結算清單給用戶,但自己從未收到過一張。半年後支先生問起此事時,王表示會傳一份清單到其姐家,並表示支先生原來的10萬元投資已增為14萬元,王還催他再追加資金。而由於這份手寫的清單顯得極不正式,加上從朋友處得知,最近半年來王已沒有給過什麼清單,引起支先生警惕,因此未再追加投資。據支先生表示,他認識的親戚朋友中,至少有三四百萬元投給王子明而未能收回。
另一位受害人黃女士向本報表示,自己被王子明騙去了18萬元。當時她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王子明,該朋友與王子明認識多年,表示此前委託王炒期貨利潤頗豐。王子明稱,僅需將身份證復印件交與他就可代為開戶,待黃女士「投資」後,王每月都有傳蓋有「金牛期貨經紀公司」的交易清單給她,顯示盈利在不斷增加。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黃女士曾向王子明電話詢問期貨投資情況,當時王自稱「把握得較好,沒有風險,一直在賺錢」。
另據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2009年6月29日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2002年,王子明通過其姐認識了另一受害人吳麗嬌,吳本人及其親戚朋友共把623.5萬元交予王子明,其中王以返回「盈利」等形式還了338萬元,另有285.5萬元不知去向。而報案人陳先生的280萬元資金亦不知所蹤。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在王子明收取的1247萬元投資款中,共有644萬元受害人的投資未能收回。
詐騙罪還是非法經營罪?
公安與檢察院定性不一
針對王子明的犯罪行為,深圳公安部門與檢察部門對其犯罪行為曾作出了不同的定性。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具的《起訴建議書》將其定性為涉嫌詐騙罪,並以此罪名移送深圳寶安區檢察院。但深圳寶安區檢察院卻在2009年11月向法院提起公訴時,將王子明的行為定性改為涉嫌非法經營罪。
受害人質疑非法經營罪定性
對此,此案多位受害人表示質疑,受害人之一陳先生委託的代理律師、廣東深弘法律師事務所閆洪師律師認為,寶安區公安局和寶安區檢察院對王子明的定性都不全面,王子明有部分行為涉嫌詐騙罪,還有部分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理應兩罪並罰。
檢察院:涉嫌非法經營罪
深圳寶安區檢察院對王子明的行為定性為非法經營罪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閆洪師律師表示,根據寶安區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和寶安區檢察院的「起訴書」查明的事實來看,王子明確實非法接受委託人委託經營期貨業務,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王子明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經營罪。
公安局:涉嫌詐騙罪
根據警方和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王子明從事期貨買賣的時間從2001年到2009年,受害人達數十人,涉及金額12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僅有285萬元用於投資期貨並全部虧損。為了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王子明私刻期貨公司的公章,製作「虛假」的「用戶期貨交易結算報告」,挪用部分投資人的投資款去返還所謂「盈利」的方式誘騙投資人出資投資期貨。
閆洪師律師認為,王子明的此部分行為,涉嫌詐騙罪,且與世界著名的「龐氏騙局」詐騙罪雷同。他表示,如果王子明將後續收取的資金,繼續投資期貨,則其所涉嫌的犯罪仍是非法經營罪,但他並沒有將這些錢投資期貨,而是用於償還個人欠債(即承諾的返還的盈利和借款),涉嫌詐騙。
名下財產緣何人間蒸發
同樣令眾多受害人不解的是,在王子明收取的1247萬元投資款中,尚有644萬元下落不明。據被害人陳先生介紹,王子明被刑拘後,其名下的財產還差不多有600多萬元,從其銀行信用卡上亦顯示其個人生活也很奢侈。但很快,所有財產都人間蒸發了。一審第一次開庭,合議庭法官稱沒有發現王子明有任何財產。
閆洪師律師表示,除了對犯罪定性存在疑問之外,王子明一案也存在一些其他重大的疑問:如王子明被羈押後,緣何還能處分自己名下的財產,變得身無分文,造成被害人無法追討?王子明的財產究竟轉到何人名下?
閆洪師律師認為,對於被害人反映的情況,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應該予以調查,如果屬實,更能證明王子明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因為,詐騙罪的基本特點,就是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以達到非法佔有的目的。同時,查清這些事實,也有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專家:騙術漏洞多熟人缺心眼
投資者應了解常識勿輕信高回報
據受害人陳述,王子明在誘勸他們出資時,總是吹噓期貨回報穩定,並稱「股市的行情好時才有得做,行情不好時不能投資。而期貨可賣升買跌,兩頭都可做,大不了是跌市存現貨,等到價格回升再拋出,就不會虧損了。」專向不懂期貨市場的人下手,加上其姐姐及姐夫四處向朋友吹噓宣傳,並替其口頭擔保,王迅速取得朋友信任。
被犯罪嫌疑人王子明偽造結算專用公章的中航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子明案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業界並不多見,其並不向外界廣招客戶,而是在熟人與朋友之間進行,就是看準了只有朋友和熟人才放心將巨額資金交給他操作。該人士表示,這種情況以前在證券業界曾經發生,但這次疑犯選擇了期貨的形式,這在公司開業多年來還是頭一次遇到。
對此,廣發期貨有限公司深圳營業部總經理陳年柏向本報記者表示,內地相關部門對於投資者個人投資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必須憑本人身份證親赴期貨交易所營業部現場開戶,還要電腦拍照留底,根本不可能由他人以身份證復印件代理開戶。而對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認證,都會張貼在各期貨營業部大廳。陳年柏表示,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必須親自將指令下達給操盤手;即便是期貨從業者代理用戶從事期貨交易,也必須是在用戶自己名下的帳戶上進行操作,而非將錢直接交予所謂的期貨代理人。
業內人士分析,王子明的騙術並不高明,漏洞多多,投資者稍有期貨投資常識及多個心眼,便不會令上述騙局發生。但在認識多年的「熟人」與「朋友」的背景下,投資者放鬆警惕,而先行加入者的財富效應,令後來追隨者輕信而上當。
律師:僅追究非法經營罪受害人利益難保障
對於深圳寶安區檢察院改變寶安區公安局對王子明行為的定性,即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王子明的犯罪行為,閆洪師律師認為,如果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王子明涉嫌犯罪的行為,被害人因此遭受的損失很難得到賠償。
因為,非法經營罪侵害的是市場經濟秩序,它沒有明確的受害人。因此,很難在追究王子明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追究王子明的刑事附帶民事責任,也就是要求王子明進行賠償。這也在寶安區法院進行的一審中得到了驗證,被害人陳先生要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法院卻拒絕立案。
閆律師認為,刑事處罰的最重要的原則是罰當其罪,否則達不到懲戒犯罪人的效果,也無法安撫被害人。
為了解更詳細的案情,本報記者試圖聯絡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辦案警官,該警官表示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發表意見。本報記者發函至深圳市公安局政治處聯系采訪事宜,但至本報發稿時止未收到任何回應。
龐氏騙局
五大特徵
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都具有自「老祖宗」查爾斯-龐齊(Charles Ponzi,1878-1949)身上沿襲的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徵。
一是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特徵。眾所周知,風險與回報成正比乃投資鐵律,「龐氏騙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騙子們往往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
二是拆東牆、補西牆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徵。由於無法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於老用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用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手段來實現。這對「龐氏騙局」的資金流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因此,騙子們總是力圖擴大用戶的范圍,拓寬吸收資金的規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足夠空間,延長騙局持續的時間。
三是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復制性。騙子們竭力渲染投資的神秘性,將投資訣竅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專家」形象。實際上,由於缺乏真實投資和生產的支持,騙子們根本沒有可供推敲的「生財之道」,所以盡量保持投資的神秘性,宣揚投資的不可復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質疑的有效招數之一。
四是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徵。「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賺不賠。
五是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徵。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塔尖的少數知情者通過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參與者而謀利。
有關法規
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七)》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修改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玖』 龐氏騙局究竟怎麼運作的為何會讓很多人陷入到龐氏騙局之中
其實“龐氏騙局”的運作方法還是比較簡單的,就是用後加入的一部分人的資金去償還前面支出資金的利息,但是一旦沒有新的人加入了,那麼就會有資金鏈斷缺的危險,這時候很多人就會卷錢跑路。而之所以會有這么多的人陷入到這種騙局當中,其實就是因為布局的人看中了這些人想要不勞而獲,很多懶惰的人總想著天上掉下餡餅,於是就會加入這些騙局當中去,但是殊不知自己已經輸得非常徹底了。
如果有一天不再有新的人群加入,那這個體系是完全運轉不下去的,這個時候金字塔最頂尖的那個人將會帶著所有的財富跑路,而金字塔下方的人則會成為最倒霉的人,所以說平時我們千萬不要想著不勞而獲,所有的財富肯定都是依靠自己腳踏實地的去掙回來的。
『拾』 龐氏騙局這么多年,為什麼還有人上當
為什麼還有人上當?很簡單,因為能賺錢。
大部分熱衷於龐氏騙局的人都抱有僥幸心理,相信自己不會是最倒霉的那個,那麼什麼樣的人最容易相信龐氏騙局呢?匯查查總結以下幾點:
現在不少年輕人把社會想像得過於簡單,認為自己不會碰上騙局,尤其是還未步入社會的大學生們。在這類人群里,不少人閱歷較淺,輕易信任他人,對社會缺少防範意識,很容易陷入騙局之中。
查閱網上新聞上的受騙經歷,你會發現一個共同點:貪!
其實龐氏騙局是個金字塔模式,不否認有人在這種騙局中盈利過,但是大部分人還是血本無歸,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就是貪心,認為自己可以拿到更高的收益,殊不知自己是個被收割的韭菜。
熱衷龐氏騙局的人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想坐享其成!想想做在家就可以賺到收益,誰不喜歡?
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PTFX普頓,在沒崩盤前,不少受騙者依然相信這家平台是個正規好平台,為什麼?因為還在持續的分發收益!
等到平台崩盤跑路,投資者血本無歸、投訴無門才覺悟過來,但為時已晚!
對於各種騙局,無論宣傳得多麼誘惑,還是希望大家謹慎投資,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控制好個人的貪婪和慾望,不要被騙局迷惑了雙眼,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證資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