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殘值我們應該如何處置了
殘值的處理是按兩種情況來區分的,首先,設備原值中是包含殘值部分的,所以當設備最後歸承租人所有的話,也就是殘值屬於承租人現金流入的部分,所以現金流出就是租金部分,現金流入就是設備的原值。但是如果殘值歸出租人所有,也就是說在租賃期滿的時候,這部分殘值是要流出承租企業的,而且題中給出的殘值是在租賃期滿那個時點的價值,所以要將其折現並在設備原值中減去才是企業現金流入的現值,現金流出仍然是租金的部分。
2. 某企業向租賃公司融資租入一套設備,設備原價600萬元,租賃期5年,預計設備殘值2
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2)融資租入設備殘值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業務本身確實具有融資服務和貿易服務的兩種市場功能。以融資租賃業務具備的市場功能來界定融資租賃公司是從事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還是從事促進租賃物流通銷售的非金融的貿易機構,顯然都不太合適。
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的債權投資業務對承租人來說就是融資服務,具有金融服務的性質。但是並不是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機構就一定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機構完全由公司的股東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場准入標準的相關法規取得的經營范圍來確定。
3. 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設備怎麼計提折舊的問題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折舊視為企業所有,其折舊方法與所有固定資產相同,折舊的會計分錄為:借: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計提折舊的方法有:
一、平均年限法
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二、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時先計算出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目前最常用的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就是這種方法。
三、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原值減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的分數計算年折舊額,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則分母為:10+9+8+7+6+5+4+3+2+1=55,第一年分子為10,第二年分子為9以此類推。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殘值)╳可使用年數÷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年折舊額=應計提折舊總額×年折
四。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固定資產帳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額=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12
年折舊額=每年年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最後2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預計凈殘值)÷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二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殘值後的凈額平均分攤。
另: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折舊總額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2、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4. 融資租賃資本成本或租金的計算中是否考慮設備的殘值
「設備價值」是出租人目前的投資額。是出租人目前現金流出的現值。
如果殘值歸出租人,則出租人未來獲得殘值現金流入,殘值現值可以補償部分投資額,所以需要通過收取租金補償的部分為「設備價值-殘值現值」,即設備價值=年租金×年金現值系數+殘值現值,需要考慮殘值現值
如果殘值歸承租人,則出租人的投資額全部通過收取租金補償,所以設備價值=年租金×年金現值系數。此時殘值不能補償出租人的投資,所以計算時不需要考慮殘值現值。
5.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折舊問題(擔保余值)
擔保余值就是說在租賃期結束的時候,承租方承諾以一定的價格來購買這個設備。這個價格就是擔保余值。而殘值的定義就是設備結束時其擁有的公允價值。
因此,在租入的資產計提折舊要減去擔保余值。這樣,固定資產隨著折舊的計提,到租賃結束時,剩下的價值就是擔保余值,就不必考慮殘值問題。所以不必折現。
站在出租方的角度,租賃結束時候的擔保余值收入必定是多個年度以後的收入,因此要折回到現在的時點。同理,站在承租方一樣的。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折舊視為企業所有,其折舊方法與所有固定資產相同,折舊的會計分錄為:
借: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計提折舊的方法有:
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5)融資租入設備殘值擴展閱讀:
有時,擔保人並非對資產余值全額擔保,未擔保的資產余值稱為未擔保余值。一般情況下,租賃期滿,應對資產的實際余值進行評估,實際余值低於擔保余值時,擔保人應對這部分差額全額補償;當然,租賃資產實際余值高於擔保余值的,按照融資租賃的實質,這部分差額收益應歸承租人享有。對未擔保余值,承租人不負補償責任。
租賃資產余值的擔保情況不同,核算方法也存在差異:出租人對資產擔保余值應計入其最低租賃收款額內核算;未擔保余值則作為租賃投資總額,並單獨核算,租賃期內需經常檢查,如有減值,應確認為當期損失。對承租人而言,租賃會計中只需將擔保余值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內,未擔保余值毋需反映。
6. 融資租賃資產的殘值怎麼定或怎麼計算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應當採取與自有固定資產一樣的折舊政策。但有一定的特殊性:
(1)折舊期間的確定: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尚可使用年限作為折舊年限;②如果不能合理確定是否能夠取得所有權,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年限。
本例中融資租賃的設備以6年為折舊年限,但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故折舊期從2010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66個月(12*5+6)。
(2)殘值的確定:①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提供了擔保,則應提的殘值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去擔保余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②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未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則應提的折舊總額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本例中,融資租賃設備應提殘值=660+5+25-30=660萬元
該設備在2010年應計提的殘值=(660+5+25-30)÷(12×5+6)×6=60萬元
7. 如何理解融資租賃中殘值的處理
殘值的處理是按兩種情況來區分的,首先,設備原值中是包含殘值部分的,所以當設備最後歸承租人所有的話,也就是殘值屬於承租人現金流入的部分,所以現金流出就是租金部分,現金流入就是設備的原值。
但是如果殘值歸出租人所有,也就是說在租賃期滿的時候,這部分殘值是要流出承租企業的,而且題中給出的殘值是在租賃期滿那個時點的價值,所以要將其折現並在設備原值中減去才是企業現金流入的現值,現金流出仍然是租金的部分。
融資租賃資產的殘值=固定資產原值×殘值率
殘值是指預計在資產使用壽命的期末處置一項長期資產可能獲得的價值。
(7)融資租入設備殘值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
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8.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預計凈殘值和預計清理費用如何處理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採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
1、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去的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
2、無法確定上述情況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限內計提折舊。
3、應提取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9.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四年,還有殘值租入時會計分錄長期應付款要包括殘值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四年,有殘值,租入時會計分錄長期應付款要包括殘值的,入賬價值和融資費用是承租人分攤的,和長期應付款總額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