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融資模式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即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專為基屬礎,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資產證券化的實質就是將個人、企業,甚至一個項目在未來能夠取得的現金的權利在當下進行貼現,使當下能夠獲得最大限度的現金。
債權(如企業收取的你歸還的信用卡貸款、房貸等)、未來收益權(未來某個項目的收益)、租金(房租、地租等各種租賃費),任何可以在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的權利在理論上都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
通俗的講,只要你能夠讓人相信你的某個賬戶可以在未來不斷的有錢打進來,而且可以准確預測打進來的錢的金額與頻率,那麼你就可以以此作為融資的依據,以這個賬戶未來的現金流換取別人現在手裡的現金。
拓展資料: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網路——ABS融資模式
㈡ 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需什麼手續
1.重組現金流,構造證券化資產。發起人(一般是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也可以稱為原始權益人)根據自身的資產證券化融資要求,確定資產證券化目標,對自己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收入流的信貸資產進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對整個組合的現金流的平均水平有一個基本判斷,決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擔保貸款的抵押價值等並將應收和可預見現金流資產進行組合,對現金流的重組可按貸款的期限結構、本金和利息的重新安排或風險的重新分配等進行,根據證券化目標確定資產數,最後將這些資產匯集形成一個資產池。
2.組建特設信託機構,實現真實出售,達到破產隔離。特設信託機構是一個以資產證券化為唯一目的的、獨立的信託實體,有時也可以由發起人設立,注冊後的特設信託機構的活動受法律的嚴格限制,其資本化程度很低,資金全部來源於發行證券的收入。特設信託機構是實現資產轉化成證券的「介質」,是實現破產隔離的重要手段。
3.完善交易結構,進行信用增級。為完善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特設機構要完成與發起人指定的資產池服務公司簽訂貸款服務合同、與發起人一起確定託管銀行並簽訂託管合同、與銀行達成必要時提供流動性支持的周轉協議、與券商達成承銷協議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時,特設信託機構對證券化資產進行一定風險分析後,就必須對一定的資產集合進行風險結構的重組,並通過額外的現金流來源對可預見的損失進行彌補,以降低可預見的信用風險,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
4.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為投資者提供證券選擇的依據,因而構成資產證券化的又一重要環節。評級由國際資本市場上廣大投資者承認的獨立私營評級機構進行,評級考慮因素不包括由利率變動等因素導致的市場風險,而主要考慮資產的信用風險。
5.安排證券銷售,向發起人支付在信用提高和評級結果向投資者公布之後,由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資產支持證券,銷售的方式可採用包銷或代銷。特設信託機構從承銷商處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後,按約定的購買價格,把發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給發起人。至此,發起人的籌資目的已經達到。
6.掛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完畢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後,即實現了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流動性的目的。但資產證券化的工作並沒有全部完成。發起人要指定一個資產池管理公司或親自對資產池進行管理,負責收取、記錄由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收入,並將這些收款全部存入託管行的收款專戶。
㈢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為什麼說資產證券化對發行者,投資者,借款者和投資銀行各方都是一種有益的融資方式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專式。對發起人而言屬一是增強資產的流動性;二是獲得低成本融資;三是減少風險資產;四是便於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對於投資者,一是可以提供了比政府擔保債券更高的收益;二是使投資者達到投資多樣化及分散、降低風險的目的;三是可以幫助投資者擴大投資規模;四是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品種。
㈣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的區別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傳統的證券發行是以企業為基礎,而資產證券化則是以特定的資產池為基礎發行證券。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技術,最早起源於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類證券。
與傳統融資相比,資產證券化在以下優點:
融資門檻低渠道廣:傳統融資對企業整體資產,收益表現和信用條件的要求很多,融資的門檻很高。由於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的使用,資產證券化在融資上可以擺脫企業甚至資產本身的信用條件的限制,從而可以降低企業融資的門檻。而且,資產證券化在設計上比傳統融資方式更加靈活多變,可以設計出各種滿足投資人需求的產品,所以融資的基礎比較厚,渠道更廣。
融資成本低:融資成本往往是企業融資中最重要的考慮因素。資產證券化可以幫助信用級別較低的發起人取得高信用級別的融資成本,這是資產證券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一個非投資級(BBB以下)企業如果利用自身的信用來融資的話,其融資成本要比AAA級證券的成本高很多,在目前的資本市場上可能就是幾百個基點的差異。但是,通過資產證券化,非投資級的企業也有可能來發行AAA級的債券。
流動性高:增強流動性是資產證券化的一個自然結果,因為證券化本身就是一個把流動性差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高的證券和現金的過程。資產證券化可以從時間和空間兩個方面來實現「變現」的目的,即把將來的現金轉變成現在的現金或是把現在的不流動資產轉化成可流通的資產。
融資自由度高:和傳統融資相比,利用資產證券化融資會給發起人留下更多的財務自由度和靈活性。在傳統的股權和債券融資下,企業的管理和財務表現會受到投資方和債權人嚴格的監督,有時候還會在經濟行為和決策中受到很多限制。這類監督和限制對特定的投資人和債權人來講是必要的,因為這些投資人的利益與企業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但是有時候這種干涉會限制經理人在管理和戰略實施中的自由度和彈性,增加企業運作的成本和障礙,不利於企業的整體發展。而資產證券化融資是獨立於企業之外的融資,由於風險隔離的機制,投資人無權對發起人本身的經濟行為進行干涉,所以留給企業更多的自由度。
信息披露要求不高:傳統的股權或債權融資是以企業整體的資產、表現或信用作為基礎的,所以投資者要求企業提供或披露大量相關的信息,這其中將會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包括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企業管理和重要項目、客戶、投資方等等。在這些信息的分享或披露中,企業的一些專有信息或商業機密可能會泄露給第三方甚至市場競爭者,對企業造成損失。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信息披露主要是針對證券化資產,而不是交易的發起人。發起人在資產證券化融資中的信息披露有限,這降低了信息披露帶來的風險,成本和可能的損失。
表外融資:資產證券化融資在符合「真實銷售」和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出表」,即不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上體現交易的資產和發行的證券。這種處理使得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更加緊湊,杠桿比率更低,資產回報率更高。這些指標雖然只是在數字上提升了企業的實力和表現,但這種提升可以給企業帶來很多間接的經濟利益,比如良好的聲譽或容易的傳統融資。
鎖定利潤和提高財務表現:資產證券化除了融資,還可以作為一種資產的銷售渠道,而且以這種方式進行的資產銷售可能可以獲得比其他渠道更好的回報。從時間上來講,有些資產在經濟上雖然已經內含利潤,但利潤的實現可能需要長期的過程,或者是這些內含利潤將來的可實現度變數很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利用資產證券化來提前鎖定資產的利潤,從而提高當期的收益率
㈤ 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的區別
asset securitization) 是指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的證券的行為,使其具有流動性。
( 1 )廣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某一資產或資產組合採取證券資產這一價值形態的資產運營方式,它包括以下四類:
1 )實體資產證券化:即實體資產向證券資產的轉換,是以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並上市的過程。
2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
3 )證券資產證券化:即證券資產的再證券化過程,就是將證券或證券組合作為基礎資產,再以其產生的現金流或與現金流相關的變數為基礎發行證券。
4 )現金資產證券化:是指現金的持有者通過投資將現金轉化成證券的過程。
( 2 )狹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證券化。按照被證券化資產種類的不同
信貸資產證券化可分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的證券化( 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MBS )和資產支持的證券化(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ABS )。
( 3 )概括地講,一次完整的證券化融資的基本流程是: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機構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 SPV 主動購買可證券化的資產,然後 SPV 將這些資產匯集成資產池( Assets Pool ),再以該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在金融市場上發行有價證券融資,最後用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來清償所發行的有價證券。
( 4 )舉例簡單通俗地了解一下資產證券化:
A:在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流的資產
B:上述資產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級太低,沒有更好的融資途徑
C:樞紐(受託機構)SPV
D:投資者
資產證券化——B把A轉移給C,C以證券的方式銷售給D。
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現金;D在購買以後可能會獲得投資回報;C獲得了能產生可見現金流的優質資產。
投資者D之所以可能獲得收益,是因為A不是垃圾,而是被認定為在將來的日子裡能夠穩妥地變成錢的好東西。
SPV是個中樞,主要是負責持有A並實現A與破產等麻煩隔離開來,並為投資者的利益說話做事。
SPV進行資產組合,不同的A在信用評級或增級的基礎上進行改良、組合、調整。目的是吸引投資者,為發行證券。
過去有很多資產成功進行了證券化,例如應收賬款,汽車貸款等,現在出現了更多類型的資產,例如電影特許權使用費,電費應收款單,健康會所會員資格等。但核心是一樣的:這些資產必須能產生可預見的現金流。
㈥ 運用資產證券化融資 需要是上市公司嗎
資產證券化融資的主體不一定需要是上市公司
資產證券化簡稱ABS考慮的是專:
1、主體的行業地位屬,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
2、未來收益能力(這點很關鍵),是否穩定
3、評級機構的評級及追蹤評級
4、其它增信措施等
5、等等
補充:有些優秀主體並沒有上市,從主體實際情況出發才是准確的,一刀切上市非上市,太粗暴了,也是沒辦法執行的。
㈦ 資產證券化和傳統融資方式的區別是什麼
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是一種貸款品種。即以借款人已購置或建成並投入運營的經營性資產版所產生的穩權定現金流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用於滿足借款人擴建、改建、裝修上述經營性資產的融資需求而發放的貸款。在國內,經營機構一般為商業銀行,是傳統的表內信貸業務。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資產運營方式,一般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證券的過程。目的在於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提前變現,解決流動性風險。
㈧ 什麼是資產證券化和融資證券化,最好能舉個通俗例子
資產證券化從本質上來講可能兼具融資和出售的性質。那麼,從融資的角度來講,資產證券化和傳統的企業證券化(即企業用股權或債權融資)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我們需要區分「企業」與「資產」這兩個不同的概念。企業的一般定義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結合起來的、自主地從事經濟活動的、具有營利性的經濟組織」(註:非營利性組織和機構及政府都可以成為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為簡化起見,我們不在此一一解釋)。
一個企業可以擁有很多資產,包括有形的,無形的,在資產負債表上有體現的,或是表外的,每一個資產都可能會對企業的業績產生影響。而我們在資產證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的「經濟資產」,即指資產的所有權已經界定,其所有者由於在一定時期內對它們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處置,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的那部分資產。
與企業相比,資產一般只有特定的經濟行為與之對應,有固定的使用壽命,價值相對來講比較容易確定。所以,和預測一個企業將來的現金流相比,預測一個資產或一類資產的現金流要容易很多,結果也更穩定。而在金融概念中,這種「穩定」就代表著低風險,高信用。
企業通過股權或債權融資(企業證券化)是在資產負債表右邊進行融資,以企業整體為融資主體,假設企業會永續經營。企業股權和債權投資者都會關注融資企業的整體信用,表現和發展潛力,所以企業在傳統融資中會受到很多來自投資者的限制和自身整體條件的制約。對投資者來講,企業與資產不同,是由多個要素構成的永續經營實體,會從事很多不同的經濟活動,所以對企業的壽命和發展邊界的確定很難,屬於無邊界問題求解。另外,資產負債表右邊的融資一般會導致資產負債表的擴張,周轉率和資產回報率的下降。
資產證券化融資則不同,由於「破產隔離」機制的使用,發起人可以真正將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整體信用風險隔離開來。被證券化的資產不再與發起人存在收益風險關系,即使發起人被破產清算,證券化資產也不會被列為清算資產。由於破產的發起人及其債權人不能對證券化資產行使追索權,證券投資者不必擔心發起人的整體信用風險,而是可以集中關注基礎資產本身的質量和風險。
證券化資產的信用獨立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分析和轉化變得清晰明了,當基礎資產的信用不足時,發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來保證證券的質量,從而獲得高於發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級。在一定的條件下,資產證券化可以轉移資產和融資出表,從而盤活存量資產,實現資產負債表的緊湊,提高整個資產負債表的周轉率。
㈨ 資產證券化融資規模是否有限制
資產證券化融資規模目前無特定限制。但根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內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容務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管理人不能超過計劃說明書約定的規模募集資金;根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基礎資產的規模、存續期限應當與資產支持證券的規模、存續期限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