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非法融資詐騙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非法集資是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關於追回非法集資的錢,關鍵是要看非法集資者那裡還有多少錢.對非法集資的處置流程一般是這樣的:案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案組(或者工作組)。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取締和公告的發布工作。對集資群眾身份、集資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集資總人數、集資總金額、已返金額和未返金額等情況。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資產保全,以及對涉案資產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變現,用於集資款的清退。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剩餘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制訂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實施清退,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結束案件善後處置工作。法律依據:《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❷ 涉嫌資金融資詐騙案,已經被公安局拘留了
可以去問問人是否拘留了,如果拘留了問問公安機關涉嫌的罪名,還可以去看守所給他送日常用品其實拘留的話如果不涉嫌泄密是應該通過郵寄或是其他送達方式給家屬或是單位送達拘留通知書的。
❸ 如何防止融資詐騙
.區別真假融資服務機構的方法
(1)是否站在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
(2)是否具有融資的經驗和專業度;
(3)收費與其提供的服務價值是否一致,質量價格比如何;
(4)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5)簽訂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條款陷阱;
(6)與資金方的關系是什麼,位置是否獨立;
(7)服務機構的背景及融資服務人員的品質如何;
(8)贏利模式不同,真正的服務機構以提供智力服務或者風險代理為目的。
2.區別真假投資公司方法
正規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上述設置騙局的機構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仍有很多區別,主要包括:
(1)自己承擔交通費;
(2)在融資過程中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或項目評估;
(3)在操作過程中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自己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如事務所、評估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擬合作企業從一開始就運作非常細致;自己親自和企業及其融資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
(6)有嚴格的投資方向、投資原則;
(7)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
(8)在成功以前不收過程費用;
(9)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10)簽訂的合作協議非常公平,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3.企業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投資公司或融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不論是企業團隊的關系人,還是其他人介紹資金方或融資機構,這都不是企業進入融資騙局的根本。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融資企業應該從工作流程和選擇標准上進行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技術。
(3)不要有投機取巧的心理。
(4)提高判斷力。企業對投資公司及融資服務機構缺少判斷能力,是陷入融資騙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企業在融資實踐過程中應不斷地積累經驗,主動地學習有關知識。
(5)請專業融資顧問全程跟蹤服務。企業可以選擇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融資服務機構做融資顧問,或者請律師參與,事先對機構的性質和真實性進行判斷,在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防患未然。
❹ 融資詐騙有那些類型
1.你自己有幾斤幾兩自己要清楚,自己的項目前景如何,自己的專利值多少錢應該有個數。往往騙子都是先把你捧上天,太看好你了,動輒就是要投資幾千萬上億跟你合作。
2.騙子的投資公司都是沒有法人資格的,如外國某大型跨國集團的中國代表處,而且接待你的也都是中國人,比較專業的騙子會有外國人撐場面。好嘛,動不動就計劃在中國投資上百億,嚇死我了。
3.騙子會連鎖詐騙,讓你到指定的地方做商業企劃書、項目可行性報告、法律意見書等一系列價格不菲的所謂必備程序。而且你說自己找人做,那絕對通過不了,不同意投資。必須去指定的地方做那些文件才能通過,這就是騙子最顯著的特徵。
4.很能湊合,不論你資金多麼貧乏,專利還沒下來,審批還沒通過或者還有什麼其他困難,他們都非常諒解,沒問題。我們看好你!合作吧,我們有的是錢!這就是騙子!
5.等把能騙的都騙到手之後,騙子會想盡辦法說你的項目不合格,通不過,無論你怎麼補救都無濟於是。最後你會被折磨得自己想放棄,你告他們也沒用,他們是皮包公司,說消失就消失。或者背景很硬,你動不了他們。總之,自己急功近利,貪財,異想天開的苦果,都要自己來買單!
最後提醒各位想發財的朋友,找正規的大的律所代理來做。如果你沒戲,人家就委婉地告訴你了,回家吧,別做夢了,正經的投資公司是不會和你合作的!
❺ 理財公司非法融資屬於金融詐騙嗎
非法融資本就不屬於金融詐騙,這是兩個概念。
一、非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行為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危及社會穩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擊。對於某些危害較大的非法集資行為,依靠讓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手段來規制是不夠的,而必須用刑事的手段來予以打擊。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依據《刑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該罪是目前我國發案最多的一種非法集資類犯罪。至於何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目前並無相應的司法解釋,但一般會參照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來理解。該《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一般比較容易理解和識別。如某房地產公司因資金緊張,以宣稱將給與高額利息或其他回報的方式直接向公眾借款,就屬於比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為。而對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由於其形式多樣,並且經常花樣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對較難以被識別。如以發展會員、特許加盟店、專賣店、代理店等為名,許諾以高額回報,非法吸收資金;以出售返租產權式商鋪的名義,宣稱低風險高回報,非法吸收資金;以支持生態環保、發展綠色產業、植樹造林等為幌子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等。對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需要我們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法律特徵來加以識別。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准》」)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
刑法規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金融詐騙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罪行認定
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金融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
關鍵在於認定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之一。金融詐騙犯罪都是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除了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外,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2)其次,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①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②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③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④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⑤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⑥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⑦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這7種情形都以"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為前提條件,既不能僅根據這7種情形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相關法律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同上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同上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第一百九十二條相關規定: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同上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九十七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同上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❻ 融資詐騙7000萬定什麼罪
無期
❼ 融資詐騙的內幕
是用傳銷方式在詐騙:
拉人頭,找下線.
我見過投資4900元,每月返700元。但是前提內你必須拉到下線,然後新容進的人交的錢全部給他的上線、以及上線的上線……但是一段時間後隨著這個金字塔的迅速膨大,影響力日盛的時候,(樹大招風)老闆卷的錢也差不多的時候就會集體人間蒸發!
我國在1998年4月份就取締了非法傳銷,傳銷其實也只是一種銷售方式而已!就像一把菜刀,關鍵看你怎麼用!但是有一點:產品必需物有所值,貨真價實!
我們國家大陸現在把傳銷叫直銷了,但是台灣現在還叫傳銷!
❽ 空殼公司進行融資是算詐騙嗎
空殼公司也就是皮包公司吧,他在進行融資的話,他就屬於詐騙行為,要付法律責任的,這類公司是很坑人的,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啊!
❾ 多少人起訴融資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隱瞞事實的真相或者故意捏造事實,使內對方陷入錯誤的認識容,作出不真實的法律行為,從而達到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目的。
1、主觀方面:詐騙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且為直接故意,故意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騙取並非法佔有公私財物。
2、犯罪主體: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滿足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刑法上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滿16周歲及以上的公民,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不觸犯刑法上所規定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的8種罪名,不承擔刑事責任。)和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3、犯罪客體: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運用詐騙的手段犯罪的,不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的,不以詐騙罪論處,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罪,騙取個人信息而入戶搶劫的搶劫罪等等。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例如,騙取個人信用卡信息的,成立信用卡詐騙罪。騙取金融機構貸款,成立貸款詐騙罪。
4、客觀表現:使用欺詐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故意隱瞞事實的真相或者故意捏造事實,使對方陷入錯誤的認識,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這種欺詐的行為,不僅僅只是言語的隱瞞也包括不作為使對方陷入錯誤的認識。
❿ 遇融資融卷詐騙血本無歸,傾家盪產怎樣維權
報警呀。誰叫你貪財呀?血本無歸是你自
己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