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融券糾紛訴訟的現在是如何的
融資融券糾紛訴訟現狀
今年2月20日,福建省證監局對興業證券發文稱,公司在2015年7月7日融資融券強制平倉操作出現差錯,導致客戶信用賬戶股票的實際強制平倉數量遠超過應當平倉數量。7月8日,又未經客戶同意直接在客戶信用賬戶進行買回操作,違反了《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內部控制指引》。因此責令公司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間,每3個月對融資融券業務進行一次內部合規檢查。光大證券在其2015年年報中也披露,今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案由為融資融券交易糾紛,訴訟標的3939萬元。
近期另一例影響比較大的兩融方面訴訟所涉及的券商是海通證券。2014年,海通證券為個人投資者榮某(化名)開立了兩個融資融券交易賬戶,一個是普通的個人信用交易賬戶,另一個是通過證券公司定向資管計劃開立的信用交易賬戶。去年榮某以秦川機床(原名秦川發展)765.82萬股作為擔保品,分別融券賣出50ETF、180ETF及300ETF。然而,因榮某信用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不足130%且未能及時補充擔保品,榮某持有的237.73萬股秦川機床被海通證券分10次強制平倉。
融資融券糾紛訴訟的訴訟時效
首先,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次,關於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發現自己的權益之日起進行計算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② 西湖區人法院民事借貸糾紛一案案號1691何時開庭審理
關於西湖區人民法院具體案件的審理進度,無法獲得准確信息。當事人可以關注法院的公告欄,或者其確實具有知情權,可以到法院咨詢。因為不是所有案件都屬於公開審理的范圍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信息網路等媒體上刊登公告,發出公告日期以最後張貼或者刊登的日期為准。對公告送達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人民法院在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的,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③ 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執行庭位置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9號
④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凍結翁志剛個人銀行卡日期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凍結某人銀行卡的日期,
只能詢問區法院了。
呵呵呵。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運。
⑤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2015)杭西執民字第01338判決文書內容
2014年以後的生效判決可以在最高院的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2014年以前的判決需要到做出判決的法院查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正式實施。該司法解釋明確,最高法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中西部地區基層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時間進度由高級人民法院決定,並報最高法備案。
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⑥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的機構設置
西湖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受理審判各類一審刑事、民事、行政、知識產權、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西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法院內設以下職能部門:
(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及審判委員會會務;負責院務會和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並督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的答復;起草重要文件、報告等文稿;負責法制宣傳、調查研究、新聞發布、文秘、機要、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司法統計、圖書資料及院志編篡等工作;負責本院的財務基建、固定資產、司法行政等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辦理本院對外接待工作及其他有關事項;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處
辦理院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本院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處理法官考評委員會決定的有關事項;負責本院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院初任審判員、助理審判員的考核工作;負責本院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院的表彰獎勵工作;承辦法官協會會員小組的工作事務;負責法院幹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辦理本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立案庭
依法審查受理各類民商事、行政、知識產權、涉外民商事、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對刑事案件登記立案,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負責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辦理督促程序及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負責簡易案件的速裁,負責指導人民調解駐法院工作室調解工作,負責人民調解的法律確認,負責司法救助工作,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訴調工作室(訴調對接中心)
負責省高院「訴前登記制度」的落實,對立案一庭移交的各類案件進行研判、甄別,並辦理「分類穩妥處置」的相關工作;負責訴與非訴矛盾糾紛化解的銜接工作,做好訴前調解的相關事項;負責來訪接待、來信處理和判後答疑、院長接待的協調聯系工作以及刑事、行政申訴案件及民事、商事調解申訴案件的審查;負責上級法院及各級機關轉辦的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答復及協調;負責涉訴重信重訪案件的辦理及無理訪甄別與認定;指導轄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本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指導由人民法庭辦理的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工作;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項;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側重審理第一審勞動爭議等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辦理其他有關的民事審判工作事項;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側重審理第一審證券、票據糾紛和企業破產等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民事審判工作;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民事審判第三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側重審理房地產糾紛和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等案件;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民事審判第四庭(小額訴訟審判庭)
負責審判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實行一審終審程序審理的民商事案件;負責其他簡易民商事案件的快速調解、裁判工作;提出相關司法建議;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行政審判工作;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知識產權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知識產權案件,及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提出相關司法建議;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涉外民商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上級法院指定的該類案件;提出相關司法建議;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
依法審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再審案件;負責對本院審理、執行的案件進行評查,開展審判績效管理,開展審判制度管理、審判流程節點管理及陽光司法工作的協調、檢查等工作;辦理其他有關的審判監督工作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訴訟服務辦公室(訴訟服務中心)
負責為到法院訴訟的當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窗口服務,主要包括提供從法律咨詢、導訴、訴前分流、立案繳費、訴訟材料接轉、聯系排期、送達訴訟文書(指來院送達部分),案款繳納及退費等訴訟環節與當事人的跟蹤聯系服務;為相關業務庭提供審判輔助性工作的服務;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負責審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開展司法警察業務技能訓練;配合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協同辦公室管理好槍支與械具;管理司法警察的裝備;辦理其他有關的司法警察事項;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執行局(執行實施一科)
依法執行本院一審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辦理其他有關的執行工作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執行局(執行實施二科)
依法執行上泗法庭裁決生效的民商事案件;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執行局(執行實施三科)
依法對執行案件實施審查裁決權和監督管理權,對執行標的物異議進行審查,對變更、追加被執行人主體進行審查;辦理執行申訴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登記辦理和解、中止案件及發放債權憑證的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執行工作事項;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執行局(執行裁決綜合管理科)
依法進行訴前、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負責法律文書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等工作;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上泗人民法庭
上泗人民法庭,是本院派出審理民商事案件的業務庭,依法審理上泗地區內一般的民事、刑事自訴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辦理法庭審判工作有關的其他事項;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司法保障服務中心
負責本院車隊管理,物業管理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完成院黨組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⑦ 西湖區人民法院地鐵站名稱
二號線古翠路站下來最近,見下圖。
⑧ 融資融券糾紛兩年多了是否過了訴訟期
首先,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次,關於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發現自己的權益之日起進行計算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⑨ 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咨詢電話是多少
40062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