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去融資
寫好商業計劃書,然後去對接資金方,推薦幾種股權融資途徑:
1、到各大投回資機構官網答進行BP投遞。
2、多參加一些線下的沙龍活動,這也是投資人經常露出的一個渠道,經濟相關發達的城市都有。
3、通過三方融資平台,盡量不要選會員制的嘗試太高,選那種能自助申請一對一和投資人直接電話溝通的平台,要選和你項目行業階段相匹配的,電話溝通比較高效,而且能相對和投資人更詳細的闡述你的項目,聊完還能加投資人微信,這樣更有助於你的項目被投資人選中推薦雲對接。
『貳』 向政府部門遞交的申請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申請書的可以這么寫:
1. 頁面頂端居中處寫上××申請書 。
2. 另起一行,左上角寫上尊敬的某某市委領導。
3. 簡單介紹你的身份。著重寫明你為什麼寫申請書。
4.明確希望批准。
5.最後落款處寫上申請人名字、申請的時間。
拓展資料:
(1)標題
有兩種寫法,一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如「入黨申請書」、「調換工作申請書」等,一般採用第二種;
申請書
(2)稱謂
頂格寫明接受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
尊敬的校領導: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說明理由。理由要寫得
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
(4)結尾
寫明慣用語「特此申請」、「懇請領導幫助解決」、「希望領導研究批
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禮」禮貌用語。
此致
敬禮!
(5)署名、日期
個人申請要寫清申請者姓名,單位申請寫明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註明
日期。
學生:XXX
XXXX年XX月XX日
『叄』 銀行貨押融資怎麼辦理,需要什麼申請條件,提交哪些
客戶申辦條件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屬於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的或持外匯管理局簽發的「進口付匯登記表」;
2、貿易背景真實,無涉嫌「洗錢」或其他無違活動,交易對手或對方銀行遠受國際金融組織制裁的記錄,符合我行業務合規審查要求;
3、客戶資信良好,在我行取得客戶評級,無不良信用記錄,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4、購銷渠道穩定,經營業績良好,抗風險能力較強;
5、質押質權可
客戶需提交的資料
1、貨押融資業務專用的融資申請書/合同;
2、進口商品的國內銷售合同(如有需要);
3、申請人/擔保人(如有)年審
4、業務授權人簽樣及印模授權書;
5、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開戶許可證;
6、其它資料(如需)。
『肆』 一般融資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通融資融券需要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已開立實名普通證券交易賬戶,且擬申請的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完全一致;
3、申請人已在開戶不少於6個月並有交易記錄;
4、申請人交易結算資金已實行第三方存管;
5、申請人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其申請當日的證券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也有10萬、20萬等等),且須營業部對申請人普通證券交易資產對賬單加蓋營業部業務章;
開通融資融券需要的步驟:
1、申請:在滿足融資融券開戶條件之後,向試點營業部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等。
2、投資者教育、業務及心理測試:投資者教育主要是讓投資者明確融資融券及其相關風險,之後對符合條件的客戶將進行心理測試、業務測試和風險訪談三項測試。
3、授信審核:客戶根據要求提交資格申請材料,收到材料後,對其進行資格審查並確定授信額度。
4、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開立信用賬戶:提出申請以後,簽署融資融券合同,營業部投資咨詢崗將為客戶講解《融資融券業務合同》和《風險揭示書》的具體條款。
5、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投資者將擔保物轉入交易賬戶,賬戶被激活,投資可以進行交易。
6、若步驟一的條件不能滿足,可考慮嘗試股票配資。
『伍』 投資主體向發改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的內容是什麼
1.投資主體情況;
2.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投資目的地、主要內容和規模、中方投資額等;
3.項目對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影響分析;
4.投資主體關於項目真實性的聲明。注:投資主體是中央管理企業的,由其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向發改委提交;投資主體是地方企業的,由其直接向發改委提交。
『陸』 強制執行申請如何提交向誰提交
強制執行申請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提交方式以當地法院為准,勞動仲裁的執行申請提交給法院後,法院會組成合議庭核實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6)融資申請書向什麼地方提交擴展閱讀:
執行的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柒』 向政府部門提交申請書
村民小組向縣財政局申請老年協會修建資金
『捌』 申請支付令的程序,支付令申請書應該向誰提交
一、申請支付令的程序 勞動法沒有規定申請支付令的程序,只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因此,可以理解為勞動者申請支付令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支付令的程序是: 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考慮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數額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由於勞動者申請支付令的前提是達成了調解協議,因此,勞動者一般只需要提供調解協議書就可以。 2、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申請支付令的管轄法院的確定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的規定。如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調解協議具有合同的性質,因此,勞動者可以按照這一條確定申請支付令的管轄法院,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勞動者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3、受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因此,勞動者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勞動者是否受理。一般來說,申請支付令屬於本法列舉的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范圍的,法院都應當受理。 4、審查和決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在勞動爭議中引入支付令制度,就是要簡化程序,盡快解決勞動爭議,實現勞動者的勞動債權。而且,勞動者申請支付令的依據是他與用人單位達成的調解協議,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比較明確,因此,法院只要審查調解協議是否合法就可以了,一般只進行書面審查,不需要詢問當事人和開庭審查。如果人民法院經過書面審查,認為調解協議合法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支付令;如果調解協議不合法的,就裁定予以駁回。比如,調解協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的,就不能發出支付令,應當駁回。 5、清償或者提出書面異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因此,支付令發出後,用人單位要麼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向勞動者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要麼提出書面異議。由於發出支付令前,法院沒有對事實進行全面的審查,也沒有要求作為被申請人的答辯,為了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人可以提出書面異議,提出抗辯。因此,對於法院發出的支付令,用人單位可以提出書面異議,如果異議成立,法院就會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二、支付令申請書應該向誰提交 申請書應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
『玖』 支付令申請書向誰提交
解答:支付令申請書應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
具體而言,關於勞動報酬的支付令申請書,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這里「用人單位所在地」應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所在地,而非與注冊登記地不一致的實際經營、辦公所在地)。
『拾』 企業向基金融資流程
一、項目收集
股權投資基金的項目主要有三個來源:
(1)依託創新證券投資銀行業務、收購兼並業務、國際業務衍生出來的直接投資機會,具有貼近一級投資市場、退出渠道暢通、資金回收周期短以及投資回報豐厚等特點;
(2)與國內外股權投資機構結為策略聯盟,實現信息共享,聯合投資;
(3)跟蹤和研究國內外新技術的發展趨勢以及資本市場的動態,通過資料調研、項目庫推薦、訪問企業等方式尋找項目信息。
二、項目初審
投資經理在接到項目商業計劃書或項目介紹後,對項目進行初步調查,提交初步調查報告、項目概況表,並對項目企業的投資價值提出初審意見。
項目初審包括書面初審與現場初審兩個部分。股權投資基金對企業進行書面初審的主要方式是審閱企業的商業計劃書或融資計劃書,股權投資基金在審查企業的商業計劃書之後,經判斷如果符合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項目范圍,將要求到企業現場實地走訪,調研企業現實生產經營與運轉狀況,即現場初審。
三、項目立項
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通常由項目投資經理提交立項申請材料,經基金管理人立項委員會或其他程序批准立項,經批準的項目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四、簽署投資備忘錄
項目完成立項後,通常會與項目企業簽署投資備忘錄。投資備忘錄,也稱投資框架協議,或投資條款清單,通常由投資方提出,內容一般包括投資達成的條件、投資方建議的主要投資條款、保密條款以及排他性條款。
投資備忘錄中的內容,除保密條款和排他性條款之外,主要作為投融資雙方下一步協商的基礎,對雙方並無事實上的約束力。
五、盡職調查
立項批准並簽署投資備忘錄之後,項目投資經理、風險控制團隊分別到項目企業獨立展開盡職調查,並填寫完成企業盡職調查報告、財務意見書、審計報告及風險控制報告等材料,盡職調查認為符合投資要求的企業與項目,項目投資經理編寫完整的投資建議書。
六、投資決策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對投資項目行使投資決策權。投資決策委員會的設立應符合關聯交易審查制度的要求,確保不存在利益沖突。通常,投資決策委員會由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風險控制負責人、投資負責人和行業專家等組成。
七、簽署投資協議
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查同意進行投資的企業或項目,經法律顧問審核相關合同協議後,由授權代表與被投資方簽署「增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等投資協議、「股東協議」或「合資協議」以及相關補充協議。
八、投資後管理
投資協議生效後,項目投資經理具體負責項目的跟蹤管理,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的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重要合同等方面,以進行有效監控,更要利用自身的業務特長和社會關系網路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包括幫助企業規范運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供再融資服務、上市輔導及並購整合等,使企業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快速規范、成長、增值。
九、項目退出
項目退出是指當所投資的企業達到預定條件時,股權投資基金將投資的資本及時收回的過程。股權投資基金在項目立項時,就要為項目設計退出方式,然後隨著項目進展及時修訂。具體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轉讓或掛牌轉讓退出、股權轉讓退出、清算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