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如1104報表系統)。
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Financial Lease」是外來語。可翻譯成「金融租賃」,也可以翻譯成「融資租賃」。若從業務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沒有任何差別。但要從產業劃分和監管上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B. 上海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與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有哪些區別
一、投資主體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沒有特別限制,直接參照公司法執行。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3、金融租賃公司
1)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
3)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二、設立條件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1)內資融租賃企業最低注冊資本金最低17000萬元;
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3)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
4)具有可以作為公司注冊經營之用的非居住性質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產證和租賃協議;
4)近兩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紀錄;
5)具有與所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經營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1)注冊資本摺合美元最低1000萬元;
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3)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
4)具有可以作為公司注冊經營之用的非居住性質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產證和租賃協議;
5)股權比例中外資比例不少於25%。股東必須是企業,該類股東公司必須成立一年以上,當前以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為准入前提,單純的外商獨資融資租賃公司暫停審批,除非是知名跨國企業;
6)外方股東公司上一年度的資產總額不小於500萬美元,董事為外籍自然人,股東為外籍自然人或企業法人,近一年無股權變更記錄。中方股東公司須至少1億元以上的資產證明和注冊資本認繳能力,以大型裝備製造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為優;
7)必須充分說明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考慮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模式、資金來源、未來三年的業務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擬設立試點公司的風險控制等內部管理制度;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經營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
三、審批部門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商務部和稅務總局。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商務部。
3、金融租賃公司
銀監會。
四、經營范圍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於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吸收存款或變相存款;
2)向承租人提供租賃項下的流動資金貸款和其他貸款;
3)有價證券投資、金融機構股權投資;
4)同業拆借業務;
5)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金融業務。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同上
3、金融租賃公司
經銀監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1)融資租賃業務;
2)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3)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4)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5)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
6)同業拆借;
7)向金融機構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10)經濟咨詢。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1)發行債券;
2)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3)資產證券化;
4)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5)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五、政策依據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上述依據以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3、金融租賃公司
C.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商融資租賃公司的區別
1、實收資本來源不同:
2、設立批准機構不同:
3、經營范圍不同:
4、對外報送報表不同:
D.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注冊流程和審批條件有哪些
1.申請報告和驗資報告及資本金來源說明;2.公司章程和風險控制等主要內部管理制度、涉及金融或類金融關聯企業的經營情況說明;3.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和主要股東上一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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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擬任(或現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風控負責人等主要高管人員名單、從業履歷、資格證書等;5.由具備從業資格的融資租賃公司發起成立的企業或擬成立的子公司,還需提供股東(母公司)上一年度融資租賃業務的詳細經營情況。
設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所需條件
1.優先試點領域為主要股東有設備製造與銷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域背景,或為中小微企業及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服務,或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為環保、市政、醫療、教育、文化、養老等領域或產業服務;為製造業產品出口及企業「走出去」發展服務;為各類國家重點開發新區、國家經濟改革發展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經濟建設服務;
2
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關專業的高管人員、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企業管理經驗3年以上;3.必須充分說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經營情況(營業收入、利潤、資產負債率、含納稅情況)、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考慮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模式、資金來源、未來三年的業務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擬設立試點公司的風險控制等內部管理制度;
3
.股東可以由企業或個人組成,企業具有與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資金來源穩定、股權關系簡單透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發展戰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誠信和納稅記錄良好;5.公司名稱中的行業表述必須是「融資租賃」或者「租賃」字樣,注冊資本最低1.7億元人民幣,且需要實繳驗資,經營期限不超過30年;
E. 融資租賃公司純內資與中外合資有什麼區別呢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不可注冊,除非有政府背景,因為成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初衷就是為了引進外資,融資租賃可設立:中外合資,純外資兩種形式,只是股東結構不一樣,但經營上沒有任何區別和影響。
1.中外合資、純外資融資租賃的區別:除了股東架構不同。
2.國外業務多,或者主要業務都是國外,通道業務。以考慮純外資融資租賃。
3.國內業務多,那麼可以注冊中外合資的融資租賃。
4.中外合資融資租賃還有一大優勢就是:人民幣入資比美元入資要簡單方便的多,響應營改增政策合適。
注冊條件: 1、外資企業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需提供審計報告、資信證明、公證書等材料,辦理時間1到1.5個月。 2、提供2-4名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人員,3:實際辦公地址。建議在上海或天津自貿區注冊,政策好,執照全國通用的。
F. 內資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一、投資主體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沒有特別限制,直接參照公司法執行。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3、金融租賃公司
1)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
3)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二、設立條件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1)內資融租賃企業最低注冊資本金最低17000萬元;
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3)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
4)具有可以作為公司注冊經營之用的非居住性質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產證和租賃協議;
4)近兩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紀錄;
5)具有與所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經營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1)注冊資本摺合美元最低1000萬元;
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3)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
4)具有可以作為公司注冊經營之用的非居住性質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產證和租賃協議;
5)股權比例中外資比例不少於25%。股東必須是企業,該類股東公司必須成立一年以上,當前以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為准入前提,單純的外商獨資融資租賃公司暫停審批,除非是知名跨國企業;
6)外方股東公司上一年度的資產總額不小於500萬美元,董事為外籍自然人,股東為外籍自然人或企業法人,近一年無股權變更記錄。中方股東公司須至少1億元以上的資產證明和注冊資本認繳能力,以大型裝備製造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為優;
7)必須充分說明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考慮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模式、資金來源、未來三年的業務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擬設立試點公司的風險控制等內部管理制度;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經營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
三、審批部門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商務部和稅務總局。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商務部。
3、金融租賃公司
銀監會。
四、經營范圍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於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吸收存款或變相存款;
2)向承租人提供租賃項下的流動資金貸款和其他貸款;
3)有價證券投資、金融機構股權投資;
4)同業拆借業務;
5)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金融業務。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同上
3、金融租賃公司
經銀監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1)融資租賃業務;
2)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3)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4)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5)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
6)同業拆借;
7)向金融機構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10)經濟咨詢。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1)發行債券;
2)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3)資產證券化;
4)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5)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五、政策依據
1、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上述依據以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3、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G. 一般企業申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流程,是否一定要做試點確認
1.申請報告和驗資報告及資本金來源說明;2.公司章程和風險控制等主要內部管理制度、涉及金融或類金融關聯企業的經營情況說明;3.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和主要股東上一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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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擬任(或現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風控負責人等主要高管人員名單、從業履歷、資格證書等;5.由具備從業資格的融資租賃公司發起成立的企業或擬成立的子公司,還需提供股東(母公司)上一年度融資租賃業務的詳細經營情況。
設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所需條件
1.優先試點領域為主要股東有設備製造與銷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域背景,或為中小微企業及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服務,或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為環保、市政、醫療、教育、文化、養老等領域或產業服務;為製造業產品出口及企業「走出去」發展服務;為各類國家重點開發新區、國家經濟改革發展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經濟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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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關專業的高管人員、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企業管理經驗3年以上;3.必須充分說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經營情況(營業收入、利潤、資產負債率、含納稅情況)、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考慮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模式、資金來源、未來三年的業務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擬設立試點公司的風險控制等內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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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以由企業或個人組成,企業具有與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資金來源穩定、股權關系簡單透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發展戰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誠信和納稅記錄良好;5.公司名稱中的行業表述必須是「融資租賃」或者「租賃」字樣,注冊資本最低1.7億元人民幣,且需要實繳驗資,經營期限不超過30年;
H. 我面試了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籌建中,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內資),請教高手給以介紹國內融資租賃現狀。
資本金有點少。目前融資租賃公司都起步2-3年了。一般3年以上的公司資本金會達到10億人民幣以上。
所以一個不到1億的剛啟動的公司,很難有所作為。
註:遠東國際融資租賃的資產超過500億。
I. 想設立一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想問下最新的注冊資金及對股東的要求,還有其他的要求么,謝謝啦
融資租賃目前國內只有外商獨資、中外合資才可以注冊,單純內資還辦不了融資租賃,對於投資方必須是企業法人制,自然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