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3分鍾看懂信託和私募基金的區別
信託和私募基金有如下六點不同:
1、概念不同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
信託: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是由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移轉或設定於管理人,使管理人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為管理或處分財產。
2、風險承擔能力不同
信託公司都由一定規模的真實的資本金組成,信託的管理辦法規定,對於未能履行受託人義務而給受益人造成損害的要用自有資金進行賠償,且信託公司也確實有一定的賠償能力,私募基金就很難說了。
3、操作過程不同
在操作過程中,信託設立後它是一個固定的信託池,這些信託資金沒有放大的功能,但有些私募基金就不同了,可能它自己原來只有100萬,向投資人承諾有10%的收益後就可以獲得1000萬,再拿著1000萬的資金去找1個億、10個億,通過這種方式它可以無限放大。
4、資金用途不同
私募基金的資金主要運用於證券市場,而信託資金運用的范圍更廣一些,在國外是一種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
5、產品期限不同
私募基金針對的是一些短期閑置資金,而信託計劃的運行期一般較長,一般至少要一年。
6、契約關系不同。
私募基金通過基金契約或基金章程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與權利義務,對所有的投資者應一視同仁,而資金信託則通過合同來聯系當事人雙方的關系,需與每一位委託人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如委託期限、相關費用,盈虧責任等。
㈡ 基金和信託收益差別大嗎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文件里的約定。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由上述分析可見,信託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資者(信託的委託人)把錢集中起來,通過信託法律安排交給信託公司(信託的受託人)投資運營,投資收益根據比例分配回投資者本人(信託的受益人)。這種為了投資的信託安排通常稱為「單位信託」。在上述交集之外,信託(傳統上,在國外而言)還可以起到投資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族財產傳承、晚輩生活資金提供(著名例子之一是希特勒在奧地利學習美術期間,生活費用來自家族某位長輩投資的中投在線)。而基金除了信託模式,國際上常見的還包括公司形式(即錢全部投到xxx投資公司里,投資者是xxx投資公司股東,根據所持股權的等級與份額享受投資回報)、合夥形式(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用的比較多)等。
具體來看,可從以下六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法律方面
兩者適用的法律有差別。 4、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5、資金募集方面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
6、投資流動性方面
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㈢ 信託和基金有什麼異同(解釋的要條理清晰,內容詳細)
你好,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文件里的約定。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4、資金募集方面
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
5、投資流動性方面
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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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4)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㈤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2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版金設立權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從上述法條講,證券投資基金和信託產品均屬於廣義信託的特殊形式。證券投資基金在國外也被稱為單位信託基金。
區別:
投資領域:證券投資基金集中於證券投資,信託產品投資領域更為廣泛,如地產投資、證券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等;
監管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由證監會監管,信託由銀監會監管;
管理主體: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商業銀行)託管;信託直接由信託公司管理。
㈥ 信託與基金有何區別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
1、在安全性方面,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是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在投資渠道方面,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是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只限於股票和債券。
3、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法律方面。證券投資基金適用的法律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配套規定,如《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適用的法律為《信託法》及其配套規定,如《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投資公司監管的通知》、《銀監發關於規范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問題通知》等;
4、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監管方面。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資金募集方面。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此外,據報道,為抑制投資過熱,上海銀監局規定信託公司在其推介的信託計劃中投入占信託發行規模5%的自有資金。而基金沒有改等要求;
5、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投資流動性方面的不同。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㈦ 信託公司跟基金公司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信託和基金一樣都是委託理財的關系。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更多是在國內專監管政策下的經營方式屬的不同。基金分為公募和私募,公募就是公開發行的。信託有特定的規則,在發行、認購和贖回方式上都有別於基金。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信託是由銀監會(同時監管國內銀行)監管。基金是由證監會監管。
(7)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擴展閱讀:
當前能夠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公司除了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以外還有第三方理財公司,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第三方理財公司在資產管理市場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類似於現如今的私募基金,將專家理財和靈活的合作條款捆綁嫁接作為打開資產管理市場的突破口。
信託業務方式靈活多樣,適應性強,有利於搞活經濟,加強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有利於吸收國內外資金,支持企業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地管理和有利地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參考資料:網路—信託
㈧ 信託,基金,跟證券公司的區別
信託公司
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它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信託業務18世紀出現於英國。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信託業務方式靈活多樣,適應性強,有利於搞活經濟,加強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有利於吸收國內外資金,支持企業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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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包含資金和組織的兩方面含義:
從資金上講,基金是用於特定目的並獨立核算的資金;
從組織上講,基金是為特定目標而專門管理和運作資金的機構或組織,例如各種基金會。
貨幣基金的投資渠道非常窄,只限定於短期國債、部分央行票據以及債券回購等,這些證券本身的利率是固定的,期限又短,價格變動的幅度比較小,利息收入是貨幣基金收益的主要來源.
股票基金指主要投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企業之股票的互惠基金。股票基金的目標通常是通過資本增值而獲取長期的增長。盡管如此,股票基金也會有紅利收入和閑置資金之利息收入。
債券基金指主要投資於政府和公司固定收入之債券之互惠基金。除固定的利息收入外、債券基金亦會隨利率變動而令債券價值有升有跌,從而帶來資本增值或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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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是投資者參與股市炒股的中介。證券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場所。由於普通投資者無法進入交易所交易,而證券公司在交易所才擁有席位,所以普通投資者必須通過證券公司來交易股票。證券公司只收取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