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收入主要包括
事業單位收入主要包括:
(l)財政補助收入,即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各類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即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3)撥入專款,即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指定用途的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4)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不含用於自籌基建部分)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5)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附屬單位繳款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業單位取得的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8)基本建設撥款收入,即投資於事業單位用於固定資產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撥款。
⑵ 融資收入與經營收入的區別及其定義、內容
融資: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區別是,一方是借錢,一方是賺錢。
⑶ 事業單位收入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事業單位的收入主要包括
1、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2、按來源分為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
⑷ 事業單位融資怎麼弄
政府融資平台是吧?
城投公司改制是吧?
找你們省的信託的公司,把整個項目的布局規劃拿給他們的項目經理看,梳理出融資規模,成本,期限,利率。還有整個項目的從規劃到建成盈利的資金使用步奏,項目建成後的回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一一列出。信託公司做出判斷,尋找交易對手,要是找的到直接做單一資金信託,找不到交易對手直接找銀行包銷做成集合信託。交易對手找到,單一資金的不用上報,集合信託要銀監會審批。最終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信託公司和託管行一起監管項目是否按要求建造直到完工。說的比較簡單,純手打,我們浙江這邊都是這么弄的,從高速公路建造,到新城改造等都可以這樣操作,要操作快點,下半年估計要停,地方政府負債率太高,地產打壓使得土地收入減少,直接導致地方融資平台信譽度下降!
浙江富昌投資
補充:你說的建造-經營-移交模式都是說說的,關鍵是怎麼找到交易對手,通過信託平台可以比較快捷的完成,當然也看這個信託公司的自身實力了!你們關鍵是怎麼把項目包裝好,給資金方可靠感,要不什麼都是白說。
⑸ 政府的融資平台是事業單位還是國企
政府的融資平台是國企。
地方融資平台包括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內、規費、國債等容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一的項目。
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因此政府的融資平台是國企。
(5)投融資事業單位的收益擴展閱讀:
融資平台的作用:
1、融資平台經營期內可供企業長期、持續地使用,企業不必向投資人返還資本金。而負債則須按期返還給債權人,成為企業的負擔。
2、融資平台憑其對企業投入的資本,享受稅後分配利潤的權利。期末存貨成本是企業分配稅後凈利潤的主要依據,而債權人除按規定取得利息外,無權分配企業的盈利。
3、融資平台有權行使企業的經營管理權,或者授權管理人員行使經營管理權。但債權人並沒有經營管理權。
4、融資平台對企業的期末存貨成本有無限的責任或有限的責任,而債權人對企業的其他債務不發生關系,一般也不承擔企業的虧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平台
⑹ 老師好,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收入有哪些項目,分別是什麼意思這些項目收入又分別用於哪些方面的支出
事業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事業單位收入與支出沒有一一對應關系,即哪個支出必須用哪個收入。只是一些專項撥款要做明細核算。
例如,財政撥給事業單位用於技術改造的資金,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
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專項
貸:銀行存款
⑺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按來源分為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
特點:
以事業單位整體為主體,其取得的全部非償還性資金都稱為事業單位收入。
(1)與傳統的經費收入相比,事業單位收入是「大口徑」收入。不僅包括與經費收入對應的財政補助收入,而且也包括非財政補助收入的其他各項收入。反映了事業單位獲取非償還性資金的能力。
(2)與企業的收入相比,事業單位收入范圍更為廣泛。企業必須將所有者投入的資金(包括初始投入和後續投入)與這些資金運動產生的資金流入區分,以便正確計算資金的收益情況,因此所有者投入資金的增加直接增加所有者權益,不能作為企業收入;事業單位資金供應者不要求資金上的回報,因此沒有必要區分投入資金與資金運動產生資金流入。資金供給者無償供給的資金,社會損贈的資金,以及事業單位運用資金產生的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都是事業單位的收入。
注意事項:
(1)只有無須償還的資金流入才是事業單位收入,需要償還的資金是事業單位負債。如果一筆資金在流入當時不能確定是否償還或償還的金額,可先將其作為事業單位收入,一旦確定為需要償還或確定了償還金額,則需轉為事業單位負債;
(2)取得的需要事業單位留本的資金,即不可耗用本金,只能耗用本金上的收益(如利息收益)的資金不能作為事業單位收入,而應直接作為事業單位凈資產的增加。
⑻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按來源分為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
特點:
以事業單位整體為主體,其取得的全部非償還性資金都稱為事業單位收入。
(1)與傳統的經費收入相比,事業單位收入是「大口徑」收入。不僅包括與經費收入對應的財政補助收入,而且也包括非財政補助收入的其他各項收入。反映了事業單位獲取非償還性資金的能力。
(2)與企業的收入相比,事業單位收入范圍更為廣泛。企業必須將所有者投入的資金(包括初始投入和後續投入)與這些資金運動產生的資金流入區分,以便正確計算資金的收益情況,因此所有者投入資金的增加直接增加所有者權益,不能作為企業收入;事業單位資金供應者不要求資金上的回報,因此沒有必要區分投入資金與資金運動產生資金流入。資金供給者無償供給的資金,社會損贈的資金,以及事業單位運用資金產生的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都是事業單位的收入。
注意事項:
(1)只有無須償還的資金流入才是事業單位收入,需要償還的資金是事業單位負債。如果一筆資金在流入當時不能確定是否償還或償還的金額,可先將其作為事業單位收入,一旦確定為需要償還或確定了償還金額,則需轉為事業單位負債;
(2)取得的需要事業單位留本的資金,即不可耗用本金,只能耗用本金上的收益(如利息收益)的資金不能作為事業單位收入,而應直接作為事業單位凈資產的增加。
⑼ 事業單位收入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事業單位收入主要包括:
(l)財政補助收入,即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各類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即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3)撥入專款,即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指定用途的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4)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不含用於自籌基建部分)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5)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附屬單位繳款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業單位取得的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8)基本建設撥款收入,即國家投資於事業單位用於固定資產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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