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購買 香港信託基金
購買香港的基金可以去外資銀行,但香港的基金起點較高,如買一支有名的基金內,如施羅德的金容磚四國基金需要的認購金額為5萬美元,我們理財機構一般更多的是做一個基金投資組合而非單支基金,這樣能分散風險,例如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時,所有偏股基金大跌,中國股市甚至跌了70%的市值,而有一支一枝獨秀的另類基金則有24.9%的收益,所以我們在選擇海外基金時一定要注意風險的分散,這主要是從基金類型,投資標的,投資國家來分散,同時也要根據客戶的投資時間和風險喜好.另外您也可以通過專門的第三方機構來購買,他們不代表任何一支基金的利益,只按客戶的需求去推薦,為客戶量身訂做個性化的選擇.可以用很少的資金買一個海外投資基金組合,而不是外資銀行的單支基金.
不知以上回復是否滿意,如有興趣可加Q詳聊.
祝 好!
『貳』 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香港的正規信託公司嗎
其實在網上可以查到的,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具有香港信託牌照的,如下圖所示,在香港信託公司裡面排在第42位。圖二是他們對外的信託牌照。
望採納,謝謝。
『叄』 香港信託與內地信託有什麼區別
美元和港元計價。匯率這一塊的風險會存在。
周期上區別。國內信託一般都是2-3年。以債版權為主。海權外信託一般周期上比較長都是十幾年甚至更久。
投資標的。國內信託的投資標的比較明確,但是海外信託投資標的不明確。只有一個收益率體現。但是收益率體現往往讓客戶不是很放心。國內就能夠做到專款專用。
『肆』 如何查詢香港公司信息
香港公司注冊處可查詢公司注冊狀態、編號、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若想查詢香港公司董事股東資料,按照注冊署規定需支付關費查詢。
職能
1、提供設施,讓公司、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信託公司的發起人及注冊受託人,可順利為其公司或法團辦理注冊成立手續,並登記公司按照各有關條例規定所遞交的文件。
2、提供設施,讓公眾人士查閱本處所保存的資料。
3、確保公司及其人員遵照有關條例,並履行責任。
4、就與公司法及相關法例有關的政策及立法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
5、快捷及有效地達至上述各項目標,並在客戶可接受的收費水平及時間范圍提供服務。
(4)香港信託法查詢擴展閱讀:
程序
1、提供資料
提供公司名字,可以使用繁體中文,英文或者其中一種;
注冊資本以及股東出資比例(根據股東會議確定;無需向政府交納,也無需驗證,並且取消厘印稅2012年6月1日起取消)
股東大會任命董事,制定章程
董事聘用秘書公司,以及落實公司注冊地址等
2、辦理程序
一般為了節省時間以及工作順暢,會由聘用的秘書公司來協助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秘書公司會為公司准備:
會議記錄公司法團成立表格,上面載有公司名字,注冊地址,股東及股份詳情,首任董事,首任秘書等協助制定章程向政府相關部門遞交文件辦理登記注冊制備公司日常所需文件
3、資料條目
註:一般秘書公司注冊完成才有如下資料
公司注冊證書(正本)
商業登記證(正本)
裝訂後的公司章程(十八本)
公司法定記錄簿一本 (由秘書公司填寫並保管)
公司小圓章、鋼印、條形章各一枚
股票憑證一本
綠色紙箱一個,用於存放上述資料
4、注冊快束
香港公司注冊處推出了電子注冊服務-,電子注冊用戶,可以在最快1個工作日完成注冊
同時以前的文件注冊方式依然可以使用,注冊時間約5-8個工作日。
『伍』 香港離岸信託和家族信託有區別嗎
1、離岸信託:
離岸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
信託是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義下,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財產(包含不動產,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交予受託人,讓受託人根據信託的主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的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保管。
離岸信託是指在離岸屬地成立的信託。在操作上與信託類似,但因為特定的屬地對信託的定義或法條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
2、家族信託: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最早出現在長達25年經濟繁榮期(1982年到2007年,被稱為美國第二個鍍金年代)後的美國。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3、離岸信託和家族信託區別:
家族信託比離岸信託更有優勢。首先,《信託法》要求在國內開展信託活動必須持有信託牌照,這意味著,離岸信託的主體資質可能得不到承認,存在潛在風險。
其次,當離岸信託在產生糾紛時,很可能會陷入國內司法鞭長莫及的困境。另外,語言和文化差異的障礙也會帶來服務的困難。他預計,國內信託在未來5年內會超過離岸信託規模。
『陸』 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香港合法的信託公司嗎
其實這些可以在網上查到的,上網查了一下,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具有香港信託牌照的,如下圖所示,在香港信託公司裡面排在第42位。圖二是他們對外的信託牌照。
望採納,謝謝。
『柒』 如何設立香港信託公司
香港信託業由四類主要的信託結構組成,包括公司信託、私人信託、養老金計版劃和慈善信託權。
公司信託:
公司信託供應商提供核心的受託人服務及關鍵的配套服務,包括設立及管理信託和擔當託管人。這些服務供應商對香港的基金管理業產生重要作用。
公司受託人向批發及零售投資產品提供專業服務,而該產品一般利用單位信託結構成立,向投資者提供了他們平時無法在公開市場買賣的資產或股票,及同時帶來風險分散的作用。
『捌』 查香港勝利信託公司的資料
查閱公司名稱
注意:
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 100(2)(c)條,除非獲得公司注冊處處長同意,擬用的公司名稱如與上載於name_list_section 100(2)(c).pdf 的名單上的前用名稱相同,將不會獲批准注冊。請查閱名單上是否載有與擬用名稱相同的名稱,以完成查閱公司名稱的程序。
你的查詢: 名稱起首 符合 '香港勝利信託'
查冊語言: 中文
沒有紀錄與輸入的查詢資料相符!
『玖』 香港法律制度的作品目錄
目 錄第一編 香港法律制度總論第一章 香港的法律地位第一節 特別行政區成立前香港的法律地位一、古代香港二、鴉片戰爭與香港割讓三、英國關於香港地位的立法四、中國對香港法律地位的態度和原則立場第二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一、特別行政區的概念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性質三、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四、中央管理的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五、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六、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我國其他地方行政區域之比較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對外關系中的法律地位第三節 香港居民的法律地位一、香港居民的含義及其構成二、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三、香港居民的義務四、香港居民中永久性居民與非永久性居民的法律地位之比較五、香港居民中中國公民與非中國籍人的法律地位之比較第二章 香港法律淵源第一節 香港法律淵源概述第二節 特別行政區成立前香港的法律淵源一、適用於香港的英國成文法二、適用於香港的英國判例法三、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法四、香港本身形成的判例法五、中國清朝的法律與習慣六、適用於香港的國際條約第三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淵源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三、予以保留的香港原有法律四、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五、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性法律六 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條約第三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背景與制定依據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背景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制定依據第二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性質 地位和效力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性質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地位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效力第三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體系結構和基本內容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體系結構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基本內容第四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修改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的修改第四章 香港政制第一節 特別行政區成立前香港的政制一、總督二、行政局三、立法局四、布政司署五、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第二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制一、行政長官二、行政機關三、立法機關四、區哉組織五、立法 行政 司法之間的關系第二編 香港實體法律制度第五章 香港財產法第一節 概述一、財產的意義和分類二、財產權三、財產法第二節 地產法一、香港的土地所有權二、香港土地所有權的行使三、與香港土地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第三節 財產擔保一、抵押二、留置權第六章 香港信託法第一節 概述一、信託的概念和特點二、信託制度的產生和作用三、信託與一些相似法律概念的區別第二節 信託的種類一、私人信託與慈善信託二、明示信託與默示信託三、法定信託與設定信託四、自益信託與他益信託五、已執行信託與待執行信託六、完叢成立信託與不完全成立信託第三節 信託關系的內容一、信託關系的建立與受託人的委任二、信託關系人的權利和義務三、信託關系的終止第七章 香港知識產權法第一節 香港知識產權法的淵源和特點一、香港知識產權法的淵源二、香港知識產權法的特點第二節 專利法一、概述二、取得專利的條件三、專利申請程序四、優先權日五、專利權的使用六、專利權的保護第三節 外觀設計法一、概述二、外觀設計的注冊三、外觀設計的保護四、外觀設計注冊的取消第四節 商標法一、概述二、商標注冊條件三、商標注冊程序四、商標專用權五、商標權的保護六、注冊商標的撤銷第五節 版權法一、概述二、版權保護的對象和分類三、取得版權的條件四、版權的保護五、版權所有權 轉讓和使用許可第八章 香港合同法第一節 合同的概念和種類一、台同的概念二、俁同的種類第二節 合同的成立一、要約與諾諾二、對價三、建立法律關系的意圖四、訂約資格五、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六、合同內容的合法性七、明確的合同條款第三節 合同的解除一、合同因履行而解除二、合同因當事人協議而解除三、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四、合同因當事人一方通知而解除五、合同因不能履行而解除第四節 違反合同的補救措施一、損害賠償二、受害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三、實際履行四、禁止令五、撤銷合同第九章 香港代理法第一節 代理法概述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徵二、代理關系的成立要件三、代理的種類第二節 代理關系的內容一、代理人對委託人的義務二、委託人對代理人的義務三、委託人、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閻的關系第三節 代理的終止一、代理終止及其後果二、代理終止的種類第十章 香港貨物買賣法第一節 概述一、有關貨物買賣的立法例二、貨物買賣的基本含義第二節 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一、貨物買賣合同的含義二、貨物買賣合同的要件三、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第三節 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一、賣方義務二、買方義務第四節 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一、所有權的轉移二、風險的轉移第五節 違約的補救措施一、賣方可獲得的補救二、買方可獲得的補救第十一章 香港運輸法第一節 香港運輸法的淵源和特點一、香港運輸法的淵源二、香港運輸法的特點第二節 海上運輸法一、概述二、船舶的注冊和管理三、海上貨物運輸四、海事法庭和海事仲裁第三節 航空運輸法一、航空器二、航空人員三、航空機場四、民航運輸五、飛行安全第四節 陸上運輸法一、道路交通法規二、公共交通服務法規三、鐵路交通運輸法第十二章 香港侵權行為法第一節 概念一、侵權行為二、侵權行為責任的構成三、香港侵權行為法的淵源第二節 侵權行為的種類一、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二、侵犯土地三、侵犯財物四、妨害五、疏忽六、侵害人格七、商業侵權行為八、其他侵權行為九、特殊侵權行為第三節 侵權責任的承擔一、責任能力二、任任形式三、抗辯事由四 起訴期限第十三章 香港港事組織法第一節 合夥法一、合夥概述二、俁伙的設立三、合夥人的相互關系四、合夥的解散二、上訴三、排他協議第七節 仲裁裁決的執行一、香港仲裁機構仲裁決的執行二、外國仲裁裁決的執行三、公約裁決的執行附章:香港與我國內地的法律沖突及其解決第一節 香港與我國內地法律沖突概述一、法域及其法律沖突二、香港與我國內地法律沖突的產生三、香港與我國內地法律沖突的特點第二節 香港與我國內地法院的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一、香港的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二、我國內地法院的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三、香港與我國內地法院的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第三節 解決法律沖突的原則、途徑和步驟一、解決香港與內地法律沖突的原則二、解決香港與內地法律沖突的途徑三、解決香港與內地法律沖突的步驟第四節 香港與我國內地的司法協助一、訴訟文書的送達二、證據的調查與收集三、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
『拾』 朋友最近推薦香港信託,那香港信託和內地信託有什麼差異
香港和內地以及馬來西亞都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