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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案例分析題

發布時間:2021-10-01 18:45:49

融資租賃的案例分析

【例題11·計算及會計處理題】2007年12月31日,A公司將某大型機器設備按公允價值1 050萬元的價格銷售給B租賃公司。該設備2007年12月31日的賬面原值為910萬元,已計提折舊10萬元。同時又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將該設備融資租回。雙方簽訂合同,A企業租賃該設備48個月,每6個月月末支付租金120萬元,A企業擔保的資產余值為180萬元,另外擔保公司擔保金額為100萬元,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利率為3%(6個月),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為2萬元。[(P/A,3%,8)=7.0197;(P/V,3%,8)=0.7874] 在折舊期內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並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資產的折舊期為4年。
【答案】
(1)編制2007年12月31日A公司有關結轉出售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900
累計折舊10
貸:固定資產910
(2)計算A公司的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並編制有關會計分錄
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1 050-(910-10)=150(元)
借:銀行存款1 050
貸:固定資產清理 9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 150
(3)2007年12月31日A公司租入:
最低租賃付款額=120×8+180=1 140 (萬元);
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120×7.0197+180×0.7874=984.1 (萬元)<租賃資產公允價值1 050(萬元),根據孰低原則,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為其折現值984.1 (萬元);
借:固定資產986.1
未確認融資費用155.9
貸:長期應付款1 140
銀行存款2
(4)2008年6月30日:
借:長期應付款120
貸:銀行存款120
借: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1 140-155.9)×3%] 29.52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29.52
(5)2008年12月31日:
借:長期應付款120
貸:銀行存款120
借: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26.81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1 140-120)-(155.9-29.52)]×3%=26.81
(6)編制2008年12月31日在折舊期內按折舊進度(在本題中即年限平均法)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的分錄
由於租賃資產的折舊期為4年,因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的分攤期也為4年。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150÷4) 37.5
貸:製造費用—折舊費37.5

② 融資理論與案例分析

一、融資理論

1.權衡理論

權衡理論引入了破產成本和代理成本對企業價值影響的因素。企業可通過增加債務而增加其市場價值,但隨著債務的增加,企業風險、財務虧空的概率也在增加,這給企業帶來了額外成本,使它的市場價值下降。因此企業最佳資本結構是平衡節稅利益和因財務虧空概率上升而導致的各種成本的結果。企業因陷入財務虧空而產生的成本可分成兩類,一類是因虧空而導致破產的破產成本;另一類是破產可能性增大使代表股票所有者利益的經理採取次優或非優決策,犧牲債券持有人利益,擴大股東收益,這被稱為代理成本,會引起社會效益的絕對損失。

2.啄食順序理論

梅耶斯和邁基里夫1984年在「資本結構之謎」一文中提出了不對稱信息下的新優序融資理論。該理論認為,由於發行成本和信息不對稱,企業管理層更偏好內部籌資而不是外部籌資,如果需要外部融資,則偏好債務融資,最後是股權融資。

3.不對稱信息理論

信息不對稱理論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於比較不利的地位。在企業中一般存在如下不對稱現象:①高層管理者與中低層管理者之間信息不對稱;②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信息不對稱;③內部經營者與外部債權人之間信息不對稱;④職工與企業管理層之間信息不對稱等。

4.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

伴隨著企業成長周期而發生的信息約束條件、企業規模和資金需求的變化,是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基本因素。在企業創立初期,由於資產規模小、缺乏業務記錄和財務審計,企業信息是封閉的,因而外源融資的獲得性很低,企業不得不主要依賴內源融資;當企業進入成長階段,資金需求猛增,同時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可用於抵押的資產增加,並有了初步的業務記錄,信息透明度有所提高,企業開始更多依賴金融中介的外源融資;在進入穩定增長的成熟階段後,企業的業務記錄和財務制度趨於完備,逐漸具備進入公開市場發行有價證券的條件。隨著公開市場可持續融資渠道的打通,債務融資的比重下降,股權融資比重上升,部分優秀的中小企業成長為大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表明,在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隨著信息、資產規模等約束條件的變化,企業的融資渠道和結構也隨之變化。其基本規律是,越是處於早期成長階段的企業,外部融資的約束越緊,渠道也越窄;反之亦然。因此,企業要順利發展,就需要有一個多樣化的金融體系來對應其不同成長階段的融資需求。

二、籌資渠道與籌資方式

融資渠道主要有:①國家財政資金-國家地質勘探基金;②銀行信貸資金;③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④其他企業資金;⑤居民個人資金;⑥企業自留資金。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①吸收直接投資-地質工作撥款;②發行股票;③銀行借款;④商業信用;⑤發行債券;⑥融資租賃。

三、企業融資風險點分析

融資能力是指企業對內對外融集資金的多少、快慢和成本效益水平的高低。首先,融資前經過全方位的可行性論證和各級審批,以邊際報酬率大於邊際成本判別項目融資計劃;其次,根據項目資金需要量決定融資規模,財務風險和利率風險完全在掌控之中;第三,融資時機選擇得當,項目開工時間與融資時機步調一致;根據項目投放資金進度和邊際資本成本原理設計融資批次;選擇國內外金融環境最有利時融資,選擇最有利的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第四,表內負債與表外負債在企業合理且可控制范圍內,對外抵押、擔保、貼現、借貸都有節有度,不至於因為表外負債而使企業資金鏈條斷裂;第五,沒有收入轉負債情況,沒有尚無披露的秘密准備金(低估資產、高估負債);第六,負債內部結構、負債與流動資產、長期資產、所有者權益內在結構搭配合理;第七,企業負債與盈利能力、營運能力相互作用是正影響;第八,長期負債遠遠超過營運資金。長期負債會隨時間延續不斷轉化為流動負債,並需用流動資產來償還。如果長期負債超過營運資金很多,就會因這種轉化而造成流動資產小於流動負債,從而使長期債權人和短期債權人都感到貸款沒有保障;第九,負債大於所有者權益。這樣企業在經濟惡化時就會雪上加霜。應該警惕企業對資產負債率的修飾:①提前確認資產;②延遲確認負債;③該確認成本費用的不予確認;④該折舊或攤銷的不予攤銷;⑤對資產進行經常性評估使其增值。第十,資本結構質量主要體現在企業資本成本與總資產報酬率之間的比較是否決定了負債的擴張和撤退。即當總資產報酬率大於借款利率時盡量利用更多的負債以提高主權資本稅前利潤率;當總資產報酬率小於借款利率時,盡量減少負債,以減少主權資本稅前利潤率下降的速度。一般所有者權益佔60%,負債佔40%是比較理想的,但負債率最好不要超過銀行貸款的警戒線70%。第十一,長期資產大於所有者權益。這樣所有者權益不但不能用於流動資產的購置,而且很可能會靠拍賣長期資產來償債。在長期資產佔40%的情況下,當然流動資產要佔60%。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高科技公司無形資產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70%,因為一旦企業清算和破產時無形資產往往一文不值。已經嚴重貶值的長期投資、遞延資產,在企業清償債務方面幾乎毫無作為。第十二,流動比率小於2,速動比率小於1。這可能造成短期償債能力薄弱,流動資金緊張。但公司短期償債能力到底怎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內部結構和質量。一般來說,流動負債就佔30%,當然長期負債佔10%比較合適。第十三,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金、留存收益等各項積累之間的比例關系。決策時要考慮企業分紅壓力和未來長期發展潛力和資本積累約束。實收資本一般只能追加不能減少,實收資本應小於各項積累,以積累為資本的2倍為宜。這樣可以減少分紅壓力,使企業重視長期發展。資本公積金的來源一般不是企業盈利,而是一種資本准備金,故不能用資本公積金分配股利、彌補虧損,只能用於轉增資本,這是資本保全原則的具體體現。公積金應明顯大於未分配利潤即3∶1為宜,這樣可以保持企業未來發展後勁。第十四,無節制地投資衍生金融工具;企業的債務人無任何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或保證金、存在大量表外負債、因經濟或其他因素導致產能過剩、存在大量長期未作處理的不良資產、顧客或交易嚴重依賴某些群體、重要下屬單位無法持續經營且未作處理、無法繼續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等可能招致公司財務結構的惡化。

*ST寶碩、*ST滄化和宣工股份都是因為對內對外提供巨額貸款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到期貸款而被執行股權司法凍結,進而導致三家公司依法破產,落入被收購兼並的命運。

某地勘單位各項資產、融資情況如表20-1、表20-2、表20-3所示。

表20-1 某地勘單位資產負債表趨勢分析(定基比)

(1)速動資產在2010~2012連年下降,表明短期償債能力在下降;但在2013年開始速動資產小幅增加情況下,短期償債能力有所增強。

(2)存貨在在2010~2012年連年增加,庫存壓力大,佔用資金多,可能是速動資產下降的主要原因。2013~2014年庫存下降,也許是貨幣資金迅速增加的原因。

(3)待處理流動資產6年沒有變化,表明不具有償債能力的流動資產變化不大。

(4)固定資產6年投資連年增加,佔用資金較多。

(5)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前3年沒有變化,後3年比前3年增加較快,但主要是遞延資產增加較多。

(6)地質勘探撥款除了2010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增長異常迅猛,地質工作支出也同步增長,說明國家對地質找礦政策的傾斜,加大了地質找礦的投資力度。該地勘單位也積極爭取地質找礦項目,努力完成預定任務。

(7)資產總額也因地質工作支出的增加而同步增加。

(8)流動負債忽高忽低,尤其在2014年增長較快,與速動資產的增減變化並不同步,可能是固定資產和遞延資產的佔用較多。

(9)長期負債6年沒有變化。

(10)國家基金穩步增長,地勘發展基金增加較多,公益金增長最快,但並不是地勘支出的重要來源。

(11)未分配節余與收益逐年下降,甚至出現虧空,是導致凈資產增加不明顯的主要原因。

(12)地質工作撥款增長異常迅猛,說明它是地質工作支出的主要來源,也說明該地勘單位主業相當突出。

表20-2 某地勘單位長期負債與營運資金情況

該單位長期負債在2010~2013年都沒有超過營運資金,不會出現短期償債風險增大的可能。但是在2009年和2014年營運資金卻出現負值,同時出現了長期負債超過營運資金的現象,而且超出很多,當長期負債轉化為流動負債到期償還時,該單位可能會出現償債困難或者變賣長期資產予以還債的情況。

表20-3 某地勘單位資本結構情況

該單位資產負債率在逐年下降,表明長期償債能力較強;長期資產一直小於所有者權益,表明該單位有足夠的所有者權益用於流動資產的購置。但是其總資產報酬率遠低於借款利率,負債越多,所有者報酬下降得越快。因此不但不宜再多借更多債務,而且盡量把舊債還清,或者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為今後舉借更多債務打開空間。

【例20-4】邯鋼債券利率風險案例剖析1996年初邯鋼公司發行年利率14%,3年期信用債券。不久,國家7次下調利率,同期債券利率為8%即可發行,邯鋼公司遭受巨大利率風險。請問:在發行時如何預先防範利率風險?

四、BOT等投融資方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設—經營—移交。政府給予某些公司新項目建設的特許權時,通常採取這種方式。私人合夥人,或某國際財團願意自己融資,建設某項基礎設施,並在一段時期內經營該設施,然後將此轉讓給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特許必須是獨立的經濟單位並能獨自產生現金流;特許必須能在運作中與其他單位隔離。從這兩個條件看,能源、交通等大型基建項目最適合於BOT,但並非所有的項目都能應用BOT,BOT有其特殊的功能。BOT是一種集融資、建設、經營和轉讓為一體的多功能投資方式。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即建設—擁有—經營—轉讓。私人合夥人,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設施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並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

3.BOO(build-own-operate)

即建設—擁有—經營。這種方式是承包商根據政府賦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基礎設施,但是並不將此基礎設施移交給公共部門。

【例20-5】來賓電廠B廠項目

運用BOT融資方式建設的電廠,除早期不太規范的沙角B電廠之外;主要是來賓電廠B廠項目。該項目是首次經國家批準的BOT試點項目,1995年12月正式向外發售標書,1996年11月,法國電力—阿里斯通公司中標並簽訂特許權協議,該項目總投資25億美元,其中25%為股東投資,其餘75%以有限追索方式進行項目融資,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英國匯豐銀行等銀行參加了貸款安排,該項目1997年5月動工,1999年竣工投入商業運營,項目特許期為18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15年,上網電價為0.41元,15年不變。來賓電廠是目前國內運作最為成功的BOT電廠項目,該項目從批准到開工,時間不足兩年,上網電價為國內外資辦電項目最低的,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4.BT-(build-transfer)

BT即建設-轉移。石家莊市環城水系由河北建投公司建設,由植物園西城水系途徑南城水系、泊水公園到東城水系天山公園總投資108億元,其中,南環城水系35億元。建成後移交給政府園林局。政府分三年連本帶利還清,並支付5%的利潤率。還款來源是把水系周圍的土地收儲,變成熟地,賣給開發商,建設水系的配套設施,比如酒店、餐飲、娛樂、體育、商業、民俗、水一條街等。

③ 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案例一、供電局是否應賠償因停電給冷凍廠造成的損失?
案情介紹:某冷凍廠與當地供電局簽訂了供電合同,雙方就供電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性質、計量方式、電價的結算方式、違約責任都做了規定,但對合同履行地點缺乏規定。2004年5月,由於供電設施受大風襲擊,需要及時搶修,因此供電局在沒有通知冷凍廠的情況下,便切斷了供電,急忙投入維修供電設施之中。事後,冷凍廠聲稱由於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致使其食品大面積腐爛變質。2004年9月,冷凍廠因為供電局一直未就上次斷電作出賠償而故意拖欠電費,供電局通知冷凍廠,上次斷電因為自然災害所致,屬於不可抗力,供電局無需承擔責任,並聲稱如果冷凍廠在一個月內仍不支付電費,將中止對冷凍廠的供電。結果一個月後,冷凍廠仍未支付電費,供電局再次斷電,造成冷凍廠再次損失。試分析:
1.雙方未約定合同的履行地點,則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點?
2.對於第一次斷電,供電局的抗辯有無法律依據?供電局是否應賠償冷凍廠的損失?
3.對於第二次斷電,供電局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評析:
1.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2.沒有法律依據,應當賠償。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本案中供電設施因自然災害受損需要檢修,屬於臨時檢修的情況,供電局需要履行通知義務方可斷電,否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交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本案中,冷凍廠不能因為供電局未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就拖欠電費,而只能通過合法手段請求供電局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二、贈與合同的撤銷
案情介紹:江某在外地工作,將兒子送入北京一學校上學,並托北京的同學孫某抽空去照顧兒子的生活,孫某非常盡心,常去照顧江某的兒子的生活,江某在感動之餘,就決定將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數碼相機送給對方。根據上述情況,用所學的《合同法》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如果數碼相機在答應送給孫某但尚未履行前由於雙方關系變壞,江某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為什麼?
2.如果已經將數碼相機交付給孫某,江某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為什麼?
3.如果孫某沒有按照約定照顧江某的兒子,江某在交付數碼相機後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為什麼?
評析:
1.江某可以撤銷贈與。《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2.不可以撤銷贈與。《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因此,權利已經轉移的情況下不可以撤銷。
3.由於江某在贈與孫某數碼相機時,並未聲明孫某在接受贈與的同時必須對江某的兒子盡到照顧義務,孫某照顧江某的兒子是基於此前的委託合同,故本贈與合同並非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在贈與物權利移轉後,江某無法定事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
案例三、擔保人在借款糾紛中應承擔什麼責任?
案情介紹:甲市鋼材公司與本市中國工商銀行簽訂合同。合同規定,由工商銀行向鋼材公司提供150萬元貸款,借款期限為三年,屆時鋼材公司還清借款,另付利息30萬元。合同簽訂後,銀行經調查,發現鋼材公司經營不善,便提出終止合同,後市某物資總公司出面說情,達成一致意見:原合同繼續有效,另外三方簽訂補充協議,物資公司簽署保證:保證鋼材公司到期將全部貸款及利息還給工商銀行,並對資金監督使用。借款期限屆至,工商銀行前來催款,鋼材公司只返還100萬元,並請求工商銀行將余額50萬元及利息30萬元於兩個月後返還,工商銀行考慮到鋼材公司的實際困難和與物資公司的長期良好關系,遂同意了鋼材公司的請求,並簽署了協議,但此事並未通知物資公司。到應還款之日,銀行發現鋼材公司賬戶資金所剩無幾。此時,銀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物資公司與鋼材公司負連帶責任,償還50萬元及利息30萬元。試分析:物資公司對50萬元余額和30萬元利息是否應承擔責任?
評析:
本案三方簽訂的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物資公司的保證方式。按照《擔保法》第19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責任。」物資公司對該借款負有連帶責任。借款期滿後,銀行與鋼材公司就延期支付餘款與利息達成協議,且此事並未告知物資公司。《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據此,物資公司在銀行與鋼鐵公司簽訂延期支付餘款與利息協議時就免除了其連帶責任。故在銀行起訴之時,本案就變成了銀行與鋼材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銀行只能要求鋼材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案例四、租房合同的法律適用
案情介紹:趙某與陳某簽訂一房屋租賃合同。根據所學的《合同法》的知識和相關法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假如房屋租賃合同的期限為30年,合同是否有效?為什麼?
2.假如租賃期間房屋需要維修,承租人也要求維修,但由於沒有維修,致使房屋側牆倒塌,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責任應當由誰承擔?為什麼?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自己對房屋進行了裝修,要求出租人按照裝修費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為什麼?
4.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的關系是否解除?為什麼?
5.在承租期間,出租人將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為什麼?
評析:
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責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合同法》第216條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合同法》第220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該承租人沒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進行裝修,違反法律的規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費用是不合理的。
4.沒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5.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但應當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案例五、這筆罰款應由誰負擔?
案情介紹:某年4月,甲租賃公司與乙機械廠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由租賃公司按照乙方的要求,從國外購買設備3台,租給乙機械廠使用,租期2年。同年6月設備抵達大連港,但由於購買人是甲租賃公司,所以運單上載明的收貨人是甲租賃公司。設備到後,甲租賃公司通知乙機械廠前去提貨。當乙機械廠到港口提貨時被拒絕,理由是收貨人是甲租賃公司。乙機械廠急忙電告甲租賃公司派人解決,但甲租賃公司以承租人為租賃物的接受人為由未及時派人前往港口提貨,後來乙機械廠通過別的辦法提取了設備,但由於耽誤了提貨期限被港口罰款2萬元。乙機械廠認為是甲租賃公司延誤了提貨期限,向甲租賃公司索賠罰款2萬元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試分析:這筆罰款應由誰負擔?為什麼?
評析:
根據《合同法》第245條的規定:「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機械廠被罰款的主要責任在甲租賃公司。應由甲租賃公司承擔責任。盡管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乙機械廠是使用設備的人,應該前去提貨,但由於運單上寫明收貨人是甲租賃公司,故乙機械廠無法提出設備,而甲租賃公司在知道情況後未及時派人前去處理導致延期提貨,甲租賃公司未保證承租人乙機械廠及時提取租賃物,乙機械廠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享有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權,所以過錯在甲租賃公司,應由甲租賃公司承擔責任,即向乙機械廠賠償2萬元。
案例六、承攬合同的承攬人能任意轉讓合同嗎?
案情介紹:某商場(以下簡稱甲方)與某服裝廠(以下簡稱乙方)於4月初簽訂了便式西服定作合同。合同規定:甲方提供樣品,由乙方購料製作便式西服500套。每套布料180元,加工費90元,所用布料與甲方所提供的樣品相同,以所封存的樣品為檢驗產品質量的依據。乙方分3次交貨,4月底交200套,5月底交200套,6月初交100套。每次交貨後甲方在6天內付款。4月底,甲乙雙方如期履行了合同。但5月底,乙方交付的第二批便式西服,經甲方檢驗,發現存在同一規格的西服領頭大小不一,口袋上下左右偏位等質量問題,與樣品完全不相符。於是,甲方要求乙方停止工作,雙方解除合同,乙方賠償甲方錯過銷售旺季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則提出,該批西服已轉給某個體裁縫加工,質量問題也應由個體裁縫獨立承擔責任。雙方協商不成,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法院受理此案後,進行了調查取證,發現乙方於5月初與某大公司簽訂了出口服裝加工合同,乙方全部設備與勞動力都投入加工出口服裝中,故將製作便式西服的任務在未與甲方協商的情況下,擅自轉給個體裁縫。試分析:
1.在此糾紛中誰負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是什麼?
2.定作合同轉讓中要注意什麼問題?
3.此案如何處理?
評析:
1.此案中乙方負有違約責任。其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253條。因為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是便式西服定作合同。從甲方的角度來看,它是基於對乙方的技術條件、工作能力和信譽的信任,才與其訂立合同的;而乙方未同甲方協商,就擅自轉讓定作合同,私自讓某個體裁縫獨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務,影響了西服的質量,使甲方利益受損。
2.定作合同是一種以行為為標的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承攬方可能有需要將合同中規定的主要工作轉讓給第三人的情形。在轉讓之前,承攬方應認識到轉讓一事不僅與己相關,而且也與定作人的權益緊密相連,故應與定作人商量,在徵得其同意後,方可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攬人賠償損失。3.本案應如下處理:解除定作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乙方收回,其損失乙方自行承擔或與加工者共同承擔。對甲方的間接經濟損失可適當補償。
案例七、客運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案情介紹:某年8月5日上午,某客運公司的長途客車上的檢票員發現甲、乙、丙3人沒有買票,於是讓其補票。三人未補,司機說:「你們沒有買票,我們就可以把你們趕下車。」三人聽後害怕,甲、乙馬上就補了票,但丙由於身上沒帶錢,央求汽車把他帶到某某站。檢票員不同意,把丙趕下車,當日下午1點,售票員發現客人太多,已經超員5人,於是便拒載後來的客人。丁由於有急事,央求上車,售票員說:「客車運輸不能超載,出了問題,我們要負責任的。」丁說:「出了問題,我負責。不管什麼問題,我都一人負責。」售票員無奈便讓其上了車,還說:「出了問題可由你一個全部負責!」下午3點,售票員發現戊某攜帶危險品,便隨之把危險品拿到車下銷毀。戊堅決反對。售票員說:「要麼你拿著危險品下車,要麼讓我銷毀。」後來,由於擁擠,王某把孕婦趙某擠得流產了。根據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問題:
1.乘車人甲、乙、丙3人沒買票,售票員可否把其趕下車?
2.由於丙身上沒帶錢,售票員最終還是把他趕下車?是否合法?為什麼?
3.售票員是否有權銷毀旅客攜帶的危險品?為什麼?
4.對於趙某的流產,丁是否應負責?為什麼?
5.對於趙某的流產,售票員和其運輸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
6.對於趙某的流產,王某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7.設檢票員未把丙趕下車,在趕往某某站的途中,由於司機突然剎車致丙倒地重傷,誰應對丙的損失負責?
評析:
1.乘車人沒買票,售票員不能直接把人趕下車,應先讓其補票。
2.合法。因其享受坐車的權利,就應承擔付款買票的義務。
3.有權。因其攜帶的危險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對於趙某的流產應負主要責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載運輸,而強行上車,對造成並加劇引發趙某流產的擁擠狀態負有一定責任。
5.對於趙某的流產,客運公司負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6.對於趙某的流產,如果王某沒有過錯,王某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其責任主要由運輸公司承擔。
7.客運公司應對丙的人身傷害負責。
案例八、委託開發技術合同的技術成果歸屬
案情介紹:某廠(以下簡稱甲方)與某科研所(以下簡稱乙方)於1999年10月15日簽訂了一份技術開發合同。合同約定,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某太陽能發電裝置。雙方約定,研製費由甲方支付,研製出的成果歸甲方使用。4個月後,乙方研製成功,甲方按約定支付研製費,同時依約定享有成果使用權。2000年4月乙方將該技術成果向專利局申請發明創造專利權。甲方得知後也向專利局申請該技術的發明創造專利權。試分析:
(1)我國《合同法》對此有無規定?若有規定,請回答其主要內容。
(2)本案是否適用新《合同法》?
(3)依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哪方所有?為什麼?(4)若一方取得專利權,另一方可以享有什麼權利?
評析:
1.我國於1999年3月15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該法的第339條對此做了明確規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本案適用新《合同法》。因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年10月1日,本案當事人簽訂委託技術開發合同的時間是1999年10月15日。
3.依《合同法》的規定,該技術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乙方所有。因為,合同法第339條規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
4.若乙方取得該項技術的專利權,依合同法的規定,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因此,甲方可以免費使用該太陽能發電裝置,並可優先受讓該技術的專利申請權。
案例九、趙某能少付保管費嗎?
案情介紹:某個體戶趙某在某倉庫寄存彩電一批100台,價值共計100萬元。雙方商定:倉庫自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間保管,趙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趙某取走最後一批彩電時,支付保管費2000元。2月15日,趙某前來取最後一批彩電時,雙方為保管費的多少發生爭議。趙某認為自己的彩電實際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倉庫,應當少付保管費250元。該倉庫拒絕減少保管費,理由是倉庫早已為趙某的彩電的到來准備了地方,至於趙某是不是准時進庫是趙某自己的事情,與倉庫無關。趙某認為該倉庫位於江邊碼頭,自己又通知了彩電到站的准確時間,該倉庫不可能空著貨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費。該倉庫於是拒絕趙某提取所剩下的彩電。試分析:
1.趙某要求減少保管費是否合理?為什麼?
2.該倉庫在趙某拒絕足額支付保管費的情況下是否可以拒絕其提取貨物?為什麼?
3.該倉庫留置所有貨物的做法是否正確?
評析:
1.不合理。本案當事人簽訂的是倉儲合同,我國《合同法》第382條規定:「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就意味著倉儲合同是諾成性合同,而諾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簽訂後,因存貨人原因貨物不能按約定入庫,依然要交付倉儲費。
2.可以拒絕。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對倉儲合同沒有規定時,適用法律對保管合同的規定。《合同法》第380條規定:「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本案雖為倉儲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倉儲費,而雙方對留置無相反約定的情況下,保管人可以留置倉儲物,拒絕其提取倉儲物。
3.但本案保管人某倉庫明顯過多留置了趙某的貨物,是不妥的。因為在倉儲物是可分物時,保管人在留置時僅可留置價值相當於倉儲費部分的倉儲物。而本案的倉儲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某倉庫沒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電,而只能留置相當於250元的貨物。
案例十、該委託合同糾紛中的合同關系如何?
案情介紹:A橡膠集團公司委託B進出口公司從美國C公司進口一套橡膠拉延機生產線。B進出口公司根據A橡膠集團公司提供的產品質量要求與技術要求與C公司簽訂了合同,合同約定:C公司於2002年5月25日交貨。5月20日C公司將設備交到A橡膠集團公司指定的廠房,並派人到A橡膠集團公司指導安裝。設備安裝完畢,於6月1日試運行,經過再三調試,至8月中旬設備運轉仍不正常,不能拉延出合格的橡膠製品,無法達到合同的技術標准要求。後經專家鑒定,該設備在生產和設計中出現缺陷,不可能用中國原料生產出合格產品。為此,A橡膠集團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C公司賠償其損失。C公司辯稱:合同的主體是B進出口公司,A橡膠集團公司無權起訴。另外合同簽訂地是在香港,中國法院無管轄權。試分析:
1.試分析該案件中的合同關系。
2.C公司的主張是否有法律依據?
3.法院應如何處理此案?
評析:
1.本案中A橡膠集團公司是委託人,B進出口公司是受託人,美國C公司是第三人。《合同法》403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因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符合與受託人之間的合同約定,委託人A橡膠集團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國C公司行使索賠權。
2.C公司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C公司將合同標的運抵委託人A橡膠集團公司廠房,並指導設備安裝,就已經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該合同履行地在中國,中國法院有管轄權。
3.中國法院可以運用中國《合同法》對C公司因生產和設計上的缺陷過錯,判處C公司賠償A橡膠集團公司損失。

④ 融資租賃定義和案例,求大神給個通俗的解釋吧,謝謝啦

例如你承包了一個工程,需要一台挖掘機,但你沒錢,你就可以找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掏錢買來挖掘機,租賃給你,你按月交租賃費,就好像租賃公司借給你錢買挖掘機,你按月還錢一樣的。這就叫融資租賃方式。

⑤ 融資租賃案例分析

是不是按照期限等本金扣除的啊,就是每月確定扣除本金數,利息隨之減少。

⑥ 融資性租賃<案例分析>

醫院方不妥。
因為融資租賃開始的租賃物是由承租人同供貨商商量好了,選擇好了租賃物以後,才向融資租賃公司申請購買的,才開始這次的融資租賃交易的。也就是說是醫院當時和供貨商選擇的這個型號的機器,在叫出租人出錢買下來,租給自己使用的。
如果想換的話,醫院方可以在租賃物到期以後,選擇不留購物品,然後在從新申請一項新的融資租賃合同。
醫院的做法就好象你去外邊買了一台三星的手機,那是不是三星公司出了新的機型的話又得要幫你換成新的機型呢?

⑦ 求一道財務管理融資案例分析解答

股票和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很高,不是想搞就搞的.基本只能選擇銀行借款,可以向銀行申請一些授信額度,然後再搞一些抵押或擔保借款,不過2個億的資金按照以上所講的企業資產規模看還是很難完全從銀行解決,還可以考慮融資租賃,這些方法都不會改變和稀釋企業原有股權.

也可以發行內部股份或者引進創業投資基金或VC,但股權結構就要發生變化了,要看大股東是否同意了.

⑧ 請教一些融資租賃案例

融資租賃業務優勢案例及融資租賃實例 (一)融資租賃業務優勢案例分析 實例1(優勢——享受稅收優惠):A企業購置機器設備,價值2000萬元,原定折舊年限8年,年折舊額250萬元。租賃期限4年,每年加速計提折舊250萬元,每年可延緩稅賦250*33%=82.5萬元。 實例2(優勢——保持資金的流動性):B企業擁有某生產設備原值6000萬元。現企業為增加流動性,將該設備所有權轉讓給融資租賃公司,再按照原值的6折回租,租賃金額3600萬元,期限3年。B企業仍然擁有設備的使用權,並獲得了3600萬元的流動資金,在3年內按季歸還,每次只需歸還300萬元本金及相應租息,對B企業的未來現金流並不造成較大壓力。 (二)銀租合作融資租賃項目實例 實例3(銀租合作——嫁接):C企業在D銀行授信額度為8000萬元,銀行已發放項目貸款6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2000萬元。企業技改項目完工投產後流動資金不足,影響效益。企業將設備9000萬元的設備作價5000萬元轉讓給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融資租賃款5000萬元後,歸還銀行項目貸款5000萬元。為支持企業發展,銀行增加流動資金貸款5000萬元。融資租賃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租賃貸款4000萬元,D銀行經審查後予以發放。 實例4(銀租合作——解除地域限制):一直為F銀行重點支持對象的E企業因發展所需在鄰省征地辦分廠,購置設備5000萬元。因該分廠獨立核算又在外省,F銀行無法貸款,即向融資租賃公司作介紹,由其對分廠發放融資租賃款3000萬元。融資租賃公司再申請貸款2500萬元,F銀行經審查後予以發放。 實例5(銀租合作——擔保貸款):G企業在融資租賃公司申請辦理了某租賃項目,融資租賃公司就該項目向H銀行申請貸款。G企業為該筆貸款提供擔保。同時根據約定,G企業將每期租金回籠至租賃公司在H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專項用於還貸,融資租賃公司不得挪作它用。對G企業來說,為該筆貸款擔保並未擴大自身的風險;對H銀行來說,抓住了項目的現金迴流,加大了保障力度。 實例6(銀租合作——應收租賃款質押貸款):融資租賃公司將與I企業合作的某租賃項目項下應收租賃款質押給J銀行,獲得一筆貸款。在質押合同簽訂以前,融資租賃公司通知I企業應收租賃款質押事宜,並要求I企業將未來的租金回籠款打入融資租賃公司在J銀行的專戶,專項用於歸還該筆質押貸款。J銀行獲得了穩定的還款保障,融資租賃公司盤活了賬存資產,而I企業也並未因質押事項而增加其他額外風險。 (三)印刷行業融資租賃項目實例 實例6:×××印刷企業,成立於1999年,注冊資金300萬元,總資產1300餘萬元,凈資產約800萬元,年銷售1200萬元,利潤180萬元。企業計劃引入一台日本三菱產四色四開膠印機,價值約人民幣360萬元,計劃自有資金投入1/3萬。以企業的規模來看,該項目在當地很難取得銀行貸款支持,故轉而尋求融資租賃方式。在企業提供了必須的各項資料後,公司通過資料分析以及實地考察,認為該企業基礎好,印刷業務來源穩定,資產質量較好,財務狀況無重大缺陷,目前的現金流已可以足額償付租金,符合租賃公司對印刷企業的挑選標准,遂與該企業簽訂合同,實施項目。該企業最終用前期140萬元的自有資金投入,三年累計73.97萬元利息的成本,按月支付租金的方式引進了360萬元的印刷設備。 (四)技改設備租賃項目實例 實例7:×××燃氣有限公司,在建設「氣化站」過程中遇到資金問題。後來該企業採用了融資租賃方式,向金海岸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租賃了小區氣化站設備,租期2年,按季度支付租金。這樣一來,該公司只支付了24萬元的租賃保證金,就融來了120萬元的設備,投入不多卻保證了企業的發展。租賃到期後,企業再支付100元「轉讓費」,就能獲得該套設備的產權。 實例8:×××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廣告設備和耗材的銷售及生產業務,因擴大規模而急需增添設備,但苦於資金周轉困難,決定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來盤活公司的運作。該公司向「金海岸」融資租賃了240萬元的流水線生產設備,租期3年,半年支付1次租金,並自籌了融資額的20%作為租賃保證金。既保證了企業的發展,在資金問題上又沒有「傷筋動骨」。 實例9:×××企業基本狀況:公司始建於1991年,注冊資本518萬元。現當地工業企業綜合排名20位,擁有總資產1.5億元,資產負債率46%,2005年完成工業產值1.5億元,專業生產各類汽車減震器。產品以出口為主,占銷售的65%。與伊朗FS公司建立了合作夥伴關系,2005年完成8000萬元,2006年已簽訂300萬支減震器(1500萬美元)項目,市場前景非常看好。隨著生產規模和員工數量的成倍增加,以往的管理模式已不適應企業的發展要求,因此公司決定對原有生產線進行IE工程設計和精益生產改造,融入資金1500萬元。 ×××企業本次技術改造選擇融資租賃的方式,其理由:第一,項目投產後產能量增加,以出口為主的銷售增加了應收款和存貨周轉的時間,造成企業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增加。第二,企業技術改造設備已自行購入,設備所佔用款項無法從銀行解決,造成企業流動資金進一步緊缺;第三,通過回租融入的是長期資金,既解決流動資金缺口,又解決短借長用問題,企業可利用新項目產生效益分期歸還,還款壓力小。第四,利用融資租賃引進技術改造設備可享受三年加速折舊這一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達到消化利潤,增加企業資金積累的目的,利於進一步擴大在生產。 經過對該企業本次技改項目的評估,按照「存一租三」模式操作,租賃規模總額2000萬元,企業存入500萬元保證金,租賃凈投放1500萬元。通過租賃,企業本次技改項目不但更新了設備,擴大生產規模,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而且解決了流動資金,同時按照租賃稅收優惠政策,每年加速折舊金額在500萬元,可以消化企業每年增加的400萬元利潤。 (五)醫療設備租賃項目實例 實例10:×××三甲醫院,床位500張,設施、配置、功能齊全,擁有價值近億元的先進醫療設備,年門診量達50萬人次,年業務收入達1.5億元,收支結餘100萬元,負債率43%,貨幣資金9000萬元,決定引進某國際品牌公司的1.5T核磁共振設備,價格1200萬元,但要求分期支付設備款項。經設備供應商推薦,向租賃公司提出了融資租賃申請。 租賃公司經過實地考察,並和相關人員討論、詢價,提出了租賃方案,經院方討論通過,租賃公司經過相關的程序後批准了該方案,即和醫院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約定:醫院首先向租賃公司支付部分保證金,然後在租賃期內按月等額支付租金,租賃合同結束後,設備所有權可轉讓給醫院。同時,租賃公司和設備供應商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租賃公司按照設備安裝進程付款,廠家承擔售後服務等事項。 這是一個典型的、由三方參與的醫療設備融資租賃案例。如何開展租賃,可通過以下六點來把握: 1、醫療設備租賃項目的來源 有設備買賣,才有租賃服務。大多數醫療設備租賃項目是由設備供應商推薦的,少數是老客戶自薦或推薦的。作為廠家希望盡快收到全部設備款項,如果醫院無法滿足其付款條件,又希望盡早使用該設備,就有了融資租賃的需求。 融資租賃是一種金融中介服務,本身不具有產品營銷的功能。 2、醫院的需求 ×××三甲醫院收入不錯,為什麼還有租賃需求? 眾所周知,競爭和發展是醫院面臨的最大課題。對於三甲醫院,雖然人才不成問題,但改善就醫環境、增加床位和引進新設備需要大量資金。醫院的主要資金來源和用途為:1、業務收入,由於醫院成本開支較大,醫院的收支結余不足其全部收入的1%,主要用於人員成本開支及部分流動資金;2、財政撥款,國家投入很少,僅夠補離退休人員的工資;3、銀行信貸,短期的主要解決流動資金,中長期的主要用於基建,有額度的控制;4、融資租賃,用於設備更新。 醫院採用融資租賃引進設備的好處:1、不佔用授信額度;2、首付壓力輕,機會成本低;3、提前應用新設備,開展新項目,增加醫院的綜合收入;4、通過對新設備的效益考核(通過租金),加強對職能科室的監督作用,提升管理激勵機制。 3、醫療設備租賃項目的基本判斷 不是所有的醫療設備都可以作租賃物,也不是所有的醫院都可以做承租方。租賃物應該選擇有知名品牌、價值較高、售後服務好、非消耗性、使用壽命長、且可以計量收費的診療設備。承租方應該選擇有等級、在當地有較大的影響力和輻射力、信譽較高、負債不大、綜合實力較強的醫院。另外,具體項目的科室實力、技術支持、專業需求、以及項目新增的收入等也是考察的依據。 4、租賃方案設計 既要符合租賃公司的標准,又要盡量滿足醫院的要求。不同的租賃期限和靈活的付款方式的安排,可降低醫院的還款壓力,最大限度保證醫院履約。此外對租賃物的保險條款應有所約定。 5、醫療租賃項目風險防範的主要內容 (1)承租方風險,醫院有無足夠的債務償還能力?有無故意違約的動機?以及項目融資額是否與醫院規模匹配。 (2)項目風險,租賃設備是否符合SDA標准?有無批文?是否能提升醫院的綜合效益?能否獲得預期的收益? (3)利率風險,主要防範租賃期內人民銀行利率作調整致我司租金變化,一般在租賃合同中進行約定。 6、退出機制設定 一旦項目失敗或其他糾紛導致租賃公司退出合同,應有法律保障。 (六)公交車輛租賃項目實例 案例11:×××公交公司,由於公交車輛更新的需要,2003年向租賃公司申請融資租賃3000萬元,租賃期限四年。×××公交公司2002年總資產18258萬元,固定資產11194萬元,負債8612萬元。2001年實現收入8814萬元,利潤-25萬元。×××公交公司根據總體發展的要求,2002年新開辟5條公交線路,配置清潔雙燃料環保車輛160台;根據現有車輛狀況,更新清潔雙燃料環保車輛100台。 項目分析×××公交公司屬地市公交,雖然當地經濟尚不夠發達,但可獲得當地政府相對較多的支持;公交行業屬穩定性行業,×××公交公司的經營在當地屬壟斷性經營,不確定性因素相對較少;公交公司的車輛更新的持續性,但其一次性付款購置的能力較弱,一般分期付款,並有穩定的現金流,較適合融資租賃的運作。對×××公交公司的負債率、負債結構、利潤情況、成本構成情況分析,×××公交公司屬經營正常的公交公司。 企業償付能力分析 根據分析計算A、新增車輛年利潤約180萬元;B、按當時汽油及天然氣的價格比,其通過車輛的更新以氣代油可節約成本約500萬元;C、測算項目年折舊額320萬元。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新上項目每月現金流入約83萬元,租賃金額3000萬元,每月還款額約71萬元,×××公交公司有償還能力。 同時,租賃對其目前的現金流量進行分析計算,即使未上新項目,×××公交公司每月現金凈流入為127萬元,已具備足夠能力承受3000萬元租賃款的償還。 項目操作 根據以上分析,租賃公司同意為×××公交公司提供3000萬元的融資租賃,期限四年。由於×××公交公司不能提供其他擔保單位,×××公交公司同意用其15條公交線路的經營權作擔保。該項目到目前為止已正常回籠租金42期,於2006年6月順利結束。×××公交公司通過融資租賃加快了其車輛更新的速度,其80%的公交車實現了以氣代油,在近期油價大幅度上漲的情況下,×××公交公司由於提前作了准備,節約了大量的成本,使其在不需要大幅度提升公交票價的情況下,即能維持較好的運作,產生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轉載投融天下網,更多免費投資融資資訊,廣闊項目前景平台,盡在投融天下網http://www.trtx.com,希望幫助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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