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變動為什麼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卻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⑵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為什麼要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到投資收益
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變賣,由刷新公允價值變動產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利潤就變為確定的了,所以要將他從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中。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的業務處理,應按實際收到的價款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在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本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相應地轉入當期損益,即將原計入資本公積(新准則是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賬戶
因處置投資,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轉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投資方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等原因喪失了對被投資單位的控制,也不能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剩餘股權應當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隨之成本法核算轉為公允價值計量。剩餘股權轉換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1、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2、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⑶ 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是什麼科目
其他綜合收益屬於所有者權益類(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 定義是企業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規定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凈額。
企業在計算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應當扣除所得稅影響;在計算合並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除了扣除所得稅影響以外,還需要分別計算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收益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
這是一個由新會計准則中新設定的科目,替代以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用途。
(3)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出售擴展閱讀:
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包括以下情況: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也包括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重分類日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
以及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對於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進行攤銷或於處置時轉出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減少。
二、確認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或減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其他綜合收益
⑷ 其他綜合收益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債券投資則此分錄調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溢價時)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折價時)
2、可供出售債券的利息計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只需替換總賬科目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
(1)如果是股權投資
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期末公允價值低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反之即可。
(2)如果是債券投資
①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攤余成本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如果是低於則反之。
②需特別注意的是,此公允價值的調整不影響每期利息收益的計算,即每期利息收益始終用期初攤余成本乘以當初的內含報酬率來測算。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一般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反沖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如果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其他綜合收益
5、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見金融資產重分類的講解
6、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⑸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其他綜合收益科目影響營業利潤嗎
影響。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之前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影響營業利潤。
⑹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公允價值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對損益對損益和營業利潤的影響
因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損益類科目,而其他綜合收益不是損益類科目。兩者處理時候,都要轉入投資收益,但是前者不會影響營業利潤,後者會。
因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損益類科目,投資收益也是損益類科目,兩者一增一減,對營業利潤不會造成影響,就如這樣的分錄:
借 管理費用
貸 財務費用
兩個科目最終都影響利潤,但是一增一減就不會影響營業利潤。
而其他綜合收益不是損益類科目,這樣導致他會影響營業利潤。
⑺ 處置可出售的金融資產的時候,其他綜合收益計入當期損益對不對急求
正確,企業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時候,要講前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結轉到投資收益科目
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屬於權益類科目,不計影響攤余成本」如何理解啊
是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是不影響攤余成本的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本期支付的利息。是跟公允價值變動無關。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時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外幣股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等。
(8)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出售擴展閱讀
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正常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在資產負債表日,除了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提減值准備。
⑼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為什麼要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到投
你混淆了不同層次的問題,如果母公司自身賬面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還是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但是如果是他控制的或者重大影響的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累計變動則應計入母公司的其他綜合收益,該部分其他綜合收益在股權處置時應轉出為「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