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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1-10-05 01:56:14

⑴ 發改委: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

6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不斷深化認識,加強支持引導;加強項目管理和協調服務;嚴把項目質量關;促進基礎設施REITs長期健康發展;加強部門協作和政策落實。
同時發布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試點項目申報要求,其中提到試點行業包括:交通基礎設施、能源基礎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園區基礎設施、新型基礎設施、保障性租賃住房等。
申報要求中規范項目需滿足基本條件:基礎設施項目權屬清晰、資產范圍明確、土地使用依法合規、基礎設施項目具有可轉讓性、基礎設施項目成熟穩定、資產規模符合要求、發起人(原始權益人)等參與方符合要求。
申報要求還對申報材料要求、申報程序、項目審查內容、 中介結構要求等做了明確。

⑵ 不動產投資和基礎設施投資有什麼區別

不動產投資是比如買房之類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品。
基礎設施投資是指交通、通訊、能源供應、水電、等生活中的。
如果你是想短期內就能用得到的財產基礎設施投資是比較好,因為基礎設施投資就像做生意一樣。如果是想讓你子孫後代來享用的建議投資不動產。

⑶ 國家發改委:將建立全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庫

7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7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新聞發言人金賢東介紹,今年1—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審批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40個,總投資2464億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信息化等行業。其中,6月份審批核准7個項目,總投資389億元,主要集中在能源、水利等行業。
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司司長、新聞發言人袁達表示,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也就是基礎設施REITs,是存量基礎設施項目以公開募集基金的形式進行融資的一種金融工具,既有利於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回收資金用於新的項目建設;也有利於促進資金「脫虛向實」,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量和效率。6月21日,首批9單基礎設施REITs產品掛牌上市,標志著中國基礎設施REITs市場正式建立。據統計,9個項目發售基金規模314億元,扣除償還債務、繳納稅費、按規則回購份額後,用於新增投資的凈回收資金約149億元,可帶動新項目總投資超過1700億元,對盤活存量資產、帶動新增投資具有積極示範意義。
去年4月試點啟動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充分發揮投資項目管理經驗優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穩妥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相關工作,主要從以下5方面推進。
一是加強調查研究,明確工作安排。先後赴多個項目實地調研,召開30餘場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有關方面意見,研究明確試點基本原則、區域行業范圍,以及相關工作安排和操作路徑等,為開展試點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做好頂層設計,多措並舉加強政策支持。將支持發展基礎設施REITs寫入「十四五」規劃《綱要》。建立全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庫,設立盤活國有存量資產中央預算內投資示範專項。
三是明確項目標准,穩妥做好項目評估。制定發布項目申報工作要求,明確統一的項目評估標准,委託有關方面組織專家認真開展評估,確保依法合規、客觀公正。按照「成熟一個、推薦一個」的原則,穩妥審慎地向證監會推薦試點項目。
四是加強部門地方合作,落實項目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強配合、密切合作,推動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順利開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出台政策措施,積極做好協調服務,支持開展試點工作。
五是擴大試點范圍,完善試點項目申報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認真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合理調整擴大試點范圍,將有利於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綠色能源項目,以及有利於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基礎設施納入試點范圍,同時進一步明確項目申報等具體要求,細化完善政策規定。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精神,繼續穩妥做好項目推薦等工作。同時,與證監會等部門加強協作、不斷探索,推動形成成熟完善的制度規則體系,更高效率盤活存量基礎設施資產,促進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此外,關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近期開展了實施第三方中期評估。總的來看,《規劃》實施3年來,鄉村振興取得階段性成效。主要指標完成情況看,總體符合預期。《規劃》提出的22項主要指標,有6項提前完成,11項達到2020年階段性目標。同時,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接待人次等3項指標進展低於2020年預期;農業勞動生產率等2項指標進展偏慢。

⑷ 發改委:完善長租房政策 開展基礎設施領域REITs試點

5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發改委新聞發言人金賢東出席會議並答記者問。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關於保障租賃住房問題,新聞發言人金賢東表示,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區域消費中心,推進步行街、標准化菜市場等改造提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適應農產品網路銷售的供應鏈體系、運營服務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改善縣域消費環境。
提及民營企業投資融資問題,金賢東表示家將進一步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用好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長效機制。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市政、交通、生態環境、社會事業等補短板領域建設。是進一步完善混改政策,加快推動混改試點落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落實交通基礎設施、環保、鮮活農產品流通等領域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具體舉措,著力降低民營企業市場准入門檻。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一是持續支持民營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幫助民營企業渡過難關。二是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債券,加大「信易貸」模式推廣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三是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有效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吸引各類資金參與,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
此外,關於推動消費持續恢復問題,金賢東續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充分發揮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統籌協調各部門力量和資源,多措並舉穩定和擴大消費。
「不斷拓展城鄉消費。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區域消費中心,推進步行街、標准化菜市場等改造提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適應農產品網路銷售的供應鏈體系、運營服務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改善縣域消費環境。」

⑸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制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新華日前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制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具體舉措包括簡化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產品結構,明確REITs直接公開發行與上市規則;明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REITs進行集中統一監管;明確REITs的稅收政策。

REITs試點面臨三方面問題

劉新華介紹,REITs是指一種通過發行收益憑證匯集投資者的資金,交由專業投資機構進行不動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收益及時分配給投資者的投資基金。REITs是將流動性較低的不動產資產轉化為流動性較好的證券資產的重要手段,對於盤活不動產存量資產,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具有重要意義。目前,中國證監會、國家發改委聯合開展的基礎設施領域REITs試點揭開了公募REITs的序幕,為REITs的進一步推廣奠定了實踐基礎,但面臨產品結構復雜、嵌套層級過多、法律責任覆蓋不足等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部署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完善債券市場法制」的要求,依照證券法授權國務院制定資產支持證券和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建議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牽頭起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為推動REITs進一步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劉新華還介紹了REITs試點情況。2020年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正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REITs試點。他認為,推出基礎設施公募REITs有助於緩解基礎設施投資壓力;有利於推動資本市場供給側改革;對實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效支持;為我國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投資產品。

關於REITs試點當前存在的問題,劉新華表示,REITs試點在證券投資基金法框架下建立了「公募基金+單一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的公募REITs法律結構,無需對基本法律制度進行修改,立法成本小。但面臨三方面問題:包括多層級嵌套的產品結構過於復雜,導致公募REITs管理成本和稅收較高,存在收益率逐層攤薄的問題;底層資產的運行涉及原始權益人、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等多個主體,對內部治理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法律責任規定無法完全契合REITs的特點,在打擊REITs相關違法行為時面臨法律依據不足的問題。

為REITs規范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劉新華表示,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證券法第二條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該規定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納入證券的范圍,但是由於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交易有不同於股票、債券的特點,因此授權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制定具體發行交易辦法。建議盡快制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為REITs的進一步規范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劉新華提出三方面建議。一是簡化REITs產品結構,明確REITs直接公開發行與上市的規則。REITs產品結構可以參照目前資產證券化業務,以不動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但是在注冊發行、強制信息披露、反欺詐、投資者保護、法律責任、監管機構等方面,應直接對接證券法,強化持續管理、防控風險,保護持有人合法權益。

二是根據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加強功能監管」的要求,以及證券法關於「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規定,明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REITs進行集中統一監管。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證券法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制定配套業務規則,對管理人、託管人、原始權益人、資產服務機構、基礎資產評估機構等參與方的職責、盡職調查、計劃的投資運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有效規范,依法實施功能監管。

三是明確REITs的稅收政策。資產證券化是一項較為復雜的業務,在我國目前的稅收制度下,REITs在產品設立及運營環節均面臨較高的稅負成本。從境外成熟市場情況看,多國政府均在制定REITs法規的同時,出台了REITs產品設立及運營環節的稅收中性政策,確保不存在重復征稅的情形。建議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REITs稅收支持政策體系,在產品設立環節考慮免徵或遞延不動產轉讓相關的稅費,在產品運營期間避免重復征稅,並允許REITs投資者適用優惠稅率。

⑹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是什麼

不動產權投資的信託基金就是一個非常大的基金,它的機構是非常好的基金。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討論稿)》(以下簡稱《細則(討論稿)》)開始在國務院相關部門間進行討論,討論已基本完成。《細則(討論稿)》共15章192條,包括了總則、一般規定、土地所有權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登記內容,以及登記資料的查詢、保護和利用等信息。
2014年12月22日,醞釀7年之久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將於2015年3月1日執行。為了保證《條例》的順利實施,相關部門進一步細化登記類型、登記程序、各類不動產物權登記的要求、登記機構和人員職責等,明確和統一不動產登記表卡簿冊和證書式樣內容,規范不動產權籍調查的要求,以健全《條例》的配套政策而制定《細則》。
2014年12月25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已起草完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討論稿)》顯示,國家級不動產的登記管轄並不參照《條例》執行。具體內容是在第2章第9條,「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參照《在京中央國家機關用地土地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所以也是可以做的。

⑺ 信託基金是什麼

又稱投資基金,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募集社會閑散資金,版形成一定規模的權信託資產,由專業機構打理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主要投資於實業領域,一般集中在基礎設施、房地產、公用事業三大領域項目等傳統成熟行業,經營模式具有一定的壟斷性,沒有高科技含量。信託融資規模相對有限,一個信託基金的資金量無法投向多個項目。資金運用方式主要為貸款,信託期限較短,基本為1-2年。

(7)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信託基金運作方式:

信託基金資金運作方式主要為貸款,股權投資較少,而且有不斷萎縮的趨勢。即使在僅有的股權投資項目中,信託公司基本並不參與目標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所採取各種控制措施,例如派駐董事,委任財務總監,修改章程等,目的是要防範資金風險。

股權投資項目的結束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購回股權,目標公司分紅與清算的情形基本未曾出現,也不可能等待IPO。這種回購型股權投資屬於變相的債權融資。

股權投資之所以較少出現,因為該方式有致命缺陷,即在短期(1-2年)內第三方今後購回存在很大不確定性,退出渠道不暢,風險較大,信託公司也就不再願意採用。

⑻ 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

7月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要充分認識基礎設施REITs的重要意義。「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推動基礎設施REITs健康發展,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對推動形成市場主導的投資內生增長機制,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構建投資領域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把基礎設施REITs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積極推動,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通知》明確,加強投融資機制創新。鼓勵重點領域項目原始權益人用好基礎設施REITs模式,開展投融資創新,打通投資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資閉環,推動企業長期健康發展。探索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項目和行業優化整合,提升原始權益人資產規模和質量。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多措並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兩新一重」和補短板項目建設。

以下是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

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投資〔2021〕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以及我委與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的《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40號文」)等要求,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不斷深化認識,加強支持引導

(一)充分認識基礎設施REITs的重要意義。「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推動基礎設施REITs健康發展,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對推動形成市場主導的投資內生增長機制,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構建投資領域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把基礎設施REITs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積極推動,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二)結合本地實際加大工作力度。各地發展改革委要充分發揮在發展規劃、投資管理、項目建設等方面的經驗,做好項目儲備,加強協調服務,幫助解決問題,促進市場培育,充分調動各類原始權益人的積極性。鼓勵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出台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促進基礎設施REITs市場健康發展。

(三)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政策解讀,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宣傳推介成功案例,推動有關方面充分認識基礎設施REITs的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組織開展多種類型的業務培訓,幫助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原始權益人、基金管理人、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中介機構等,掌握和了解與基礎設施REITs相關的政策法規、管理要求,進一步熟悉基礎設施REITs的操作規則,不斷提升參與試點的意願和能力。

二、加強項目管理和協調服務

(四)加強項目儲備管理。及時梳理匯總本地區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分類納入全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庫,做到應入盡入,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不得申報參與試點。督促有關方面適時更新項目信息,動態掌握入庫項目進展,及時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切實保障入庫項目質量。

(五)推動落實項目條件。對納入項目庫的意向項目,要結合發展需要和項目情況,推動做好相關准備工作。對儲備項目,要及時掌握項目進展,與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行政審批部門等加強溝通,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幫助落實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各項條件。

(六)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用好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中央預算內投資示範專項,支持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加快開工建設,促進形成投資良性循環。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時,對使用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以及在盤活存量資產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的項目單位,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充分調動盤活存量積極性。

三、嚴把項目質量關

(七)規范編制申報材料。督促指導項目原始權益人、基金管理人、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有關方面,嚴格落實本通知規定,按照統一的申報要求,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有效,不得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等情況。

(八)切實保障項目質量。嚴格按照試點有關政策規定、項目條件、操作規范和工作程序,堅持標准、寧缺毋濫,認真把關申報項目質量,成熟一個、申報一個。項目申報工作要對各種所有制企業、本地和外埠企業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優先支持貫徹新發展理念,有利於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增強創新能力等的基礎設施項目。

(九)提高申報工作效率。各地發展改革委要在嚴格防範風險前提下,切實承擔責任,優化工作流程,及時向我委申報項目,不符合試點條件和要求的項目不得申報。如相關省級發展改革委向我委申報明顯不符合要求且情況比較嚴重的項目,我委一定時間內將不再受理該省級發展改革委項目申報。我委將持續完善工作程序,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將有關項目推薦至中國證監會、滬深證券交易所。

四、促進基礎設施REITs長期健康發展

(十)引導回收資金用於新項目建設。引導原始權益人履行承諾,將回收資金以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新項目建設,確保新項目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要求。加強跟蹤服務,對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項目,協調加快前期工作和開工建設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對原始權益人未按承諾將回收資金投入到相關項目的,要及時督促落實。

(十一)促進存續項目穩定運營。推動基金管理人與運營管理機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運營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保障基金存續期間項目持續穩定運營。引導運營管理機構依法合規運營,處理好基礎設施項目公益性和商業性關系,切實保障公共利益,防範化解潛在風險。

(十二)加強投融資機制創新。鼓勵重點領域項目原始權益人用好基礎設施REITs模式,開展投融資創新,打通投資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資閉環,推動企業長期健康發展。探索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項目和行業優化整合,提升原始權益人資產規模和質量。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多措並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兩新一重」和補短板項目建設。

五、加強部門協作和政策落實

(十三)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合作。各地發展改革委要與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密切協作配合,加強信息共享,共同穩妥推進試點相關工作。加強與本地區行業管理、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國資監管等部門溝通交流,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形成工作合力。

(十四)抓好政策貫徹落實。嚴格落實40號文,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相關工作要求,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推進。不得出台不符合40號文等精神的配套文件,不得違反40號文等明確的規則、規范、條件和程序推薦項目。對向不符合40號文等精神的項目提供發行基礎設施REITs相關服務的中介機構,及時進行提醒和約談。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申報等有關工作依照本通知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要求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9日

⑼ 房地產投資信託是什麼意思啊

就是集合信託產品
投資的標的物的是房地產,一般是房地產商進行融資,到期之後還本付息
雖然信託目前還是剛性兌付,不過近兩年房地產信託出過好幾次問題,
雖然違約但是最後還是兌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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