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託中的包銷,代銷是什麼意思
包銷,又稱獨家經銷,是指供貨人通過包銷協議把某種商品或某類商品在某個地區和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單獨給予國外某一包銷商的一種貿易方式。也就是說包銷商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對指定的商品享有獨家專營權。
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1)如何代銷信託產品擴展閱讀:
包銷的原則:
(1)必須選擇忠誠度高,有很強推廣能力的經銷商。高端產品必須重點選擇能配合公司促銷和品牌策劃方案的、擁有良好終端形象的經銷商,低價位產品可以選擇批發網路通暢和廣泛,有較強鋪貨能力和沖擊市場能力的經銷商;
(2)包銷產品的種類確定必須根據觀察、分析經銷商的歷史銷售記錄來決定——哪些經銷商特別適合推廣哪些種類、哪些檔次、哪些細分市場的產品,必須有個詳細的數據分析,同時、資金、地域、產品特性等也是考慮的范圍;
(3)包銷產品一般利潤較高,能給經銷商很大的銷售積極性,所以廠家可以根據這個心裡給經銷商一定的銷售壓力——即分階段承諾銷量,來保證廠家自己的銷量和利潤。
代銷的主要特點:
1、不承擔進貨風險,零成本,零庫存。網店代銷人不用囤貨,所售商品屬於批發網站。
2、看不見實物。一般只提供圖片等數據資料,供代銷者放在自己網店上銷售。
3、代發貨。網店代銷銷售出商品後,聯系批發網站,由批發網站代其發貨。
4、一件起批。一般在批發網站進貨,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以享受批發價,而網店代銷單件也是批發價。
5、單筆交易支付,貨到付款。一般情況下,網店代銷不用提前付款給批發網站,而是銷售出商品後,通知批發網站發貨,使用支付寶等方式交易付款。
② 金融機構代銷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需要什麼資質
我這里有一個基金代銷,可以了解一下
③ 想要和信託公司合作,代銷產品,應該找那個部門聯系
當然是銷售部門了,財富管理中心就可以,也可以通過外面的公司報銷的項目再分銷著賣,也可以通過項目公司分銷一部分,總之代銷的渠道不是唯一的,有時候信託給的提成還沒有外面報銷的公司給的返點高呢。
④ 信託公司找銀行代銷產品的問題,忘高手們指點一二!!!
我想你是想找渠道營銷,那你可以直接找各個支行的理財經理,自己給他談條件,找行長也行,只要你能搞定就行,不過現在這市場競爭相當激烈的,一個銀行的理財經理可能會有很多的人去找,關鍵就靠你自己的能力了。至於找總行,支行是公司高層的事情,他們的條件你是給不到的,但是銀行給理財經理的提成肯定沒有你得到的提成高,你競爭的對象是你的同事或者其他信託的人,具體給多少,看你哪裡的競爭情況了
⑤ 怎樣可以聯繫到信託公司中,分銷或代銷其中的信託產品,中間的傭金大概在什麼范圍
找一些信託公司的理財經理就可以,多在網上加一點QQ群,那裡面經常會分享一些產品。
⑥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信託代銷機構
就是把產品外包給其他機構來銷售
銀行 券商 期貨公司 有公募基金銷售牌照的公司 都可以代銷信託。
⑦ 「銀行代銷的信託類產品」跟「信託公司直接購買的產品」有什麼不同
一、銀行的理財產品種類很多,而信託公司只有信託產品。一般來講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率低,風險也低些。但是不絕對,特別是銀行5%收益的理財產品就是投資信託產品,而信託產品收益率一般都在8%以上,銀行賺走2%左右的利潤後再銷售給散戶。同一個產品,銀行給的收益有可能更低。
二、信託產品的風險是由信託公司整體風控能力、信託執行經理的業務經驗及信託公司大股東整體經營理念等因素共同決定的。銀行就是代理銷售,在法律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所以風險是一致的。
(7)如何代銷信託產品擴展閱讀
一、信託產品選購指南
(一)選擇信譽良好的信託公司。投資者要認真考量信託公司的誠信度、資金實力、資產狀況、風險管控力度,歷史業績和人員素質等各方面因素,從而決定某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是否值得購買。
(二)要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市場上的信託產品大多已在事先確定了信託資金的投向,因此投資者可以透過信託資金所投資項目的行業、現金流的穩定程度、未來一定時期的市場狀況等因素對項目的成功率加以預測,進而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
(三)要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如果融資方因經營出現問題而到期不能「還款付息」,預設的擔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就成為決定投資者損失大小的關鍵。因此,在選擇信託理財產品的時候,不僅應選擇融資方實力雄厚的產品,而且應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一般而言,銀行等金融機構擔保的信託理財產品雖然收益相對會低一些。
二、信託公司委託銀行代為推介信託計劃的,信託公司應當向銀行提供完整的信託文件,並對銀行推介人員開展推介培訓;銀行應向合格投資者推介,推介內容不應超出信託文件的約定,不得誇大宣傳,並充分揭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提示信託投資風險自擔原則。銀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代為推介信託計劃,不承擔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三、銀行應當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為客戶提供與其風險承受力相適應的理財服務。信託公司發現信託投資風險與理財協議約定的風險水平不適應時,應當向銀行提出相關建議。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信託產品及該信託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