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居間人如何防止期貨公司的剋扣
一般,找一個正規的期貨公司都不剋扣你的返佣了。
『貳』 融資居間合同酬金過高受法律保護嗎自然人可以是居間人嗎
融資居間合同,也屬於居間合同的一種,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就受法律保護。關於居間收費法律無統一標准,各個部門或者政府存在著針對本行業的居間收費標准
首先,居間人可以是自然人(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可行);
其次,居間人的酬金是可以自行約定的。不違反法律。
第三,居間人必須如實報告與訂立合同相關的事項,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而只要居間人沒有實施惡意隱瞞或虛構事實的行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融資居間居間人怎樣防止被越掉擴展閱讀:
居間人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2、忠實義務。居間人應當如實報告訂立合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有關信息。
3、負擔居間費用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4、隱名和保密義務。在媒介居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就負有不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的義務,這就是隱名義務,這種居間又稱為隱名居間或隱名媒介。居間人如違反隱名和保密義務致使隱名當事人或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介入義務。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在隱名居間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間人代替隱名當事人以履行輔助人的身份履行責任,並由居間人受領對方當事人所為的給付的義務。只有在保護隱名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間人的介入義務,而不存在居間人基於特定情形主張介入的權利問題。
『叄』 房地產開發項目融資居間人的利益怎樣保證!求前輩詳細指點
首先恭喜你 即將邁入百萬富翁俱樂部 一個好的地產項目其居間利潤是客觀的 作為融資居間人 我有幾大原則與君分享
1 要全面衡量你這個項目中間所涉及的人員 定下來核心人物有幾個 以便分點 能找到投資商 相信你也會分配好的 不用我多說了 一般來講 你 項目方(如果不是直接和老總聯系的算上) 資金方 提供項目的人 單純的提供項目給點就行 自己把握其他的 最好均衡 但第一次 建議年少拿點 拿出你利潤的20%分別分給 項目方 和資金方 以便以後單子更多 資金來源更廣
2 簽訂融資居間合同 這個具體要咨詢律師 既然做這個行業 就要有這方面的朋友
3房地產老闆和礦主都是地頭蛇 如果想跳你 基本上就很費事了 所以你要准備非正常收債的准備
4可以簽訂一份股權質押對等協議 比如你的好處費有200W 叫對方開具一份具有法律效應的股權質押合約 也就是說 這份合約融資成功以後生效 他如果不給你錢 你有權利控股 這個要法律公正
5有評估費的 前期收取任何費用的投資商基本上是騙子望小心
6房地產融資的主要模式有 民間資本 信託 基金 其他的方式很少有成的
『肆』 融資居間法律風險,幫融資方找投資方,賺取傭金,如融資方跑路,居間方有法律風險么
關鍵看你們之間簽的協議,你作為居間方是否提供了某種擔保或承諾?如果沒有這些內容,只是一種信息介紹而已,那麼與你無關。
『伍』 我有一個朋友,他簽了融資居間服務合同,可是他說沒有借到錢,怎麼會簽了居間服務合同了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旦促成甲方與資金出借方或投資方進行直接的溝通與交流,或資金出借方(或投資方)已受理甲方的融資申請材料,即視為乙方的協助工作已實際展開,在此後至甲方獲得實際融資前,乙方無權獲得居間報酬。但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一年內,凡是從乙方已協助甲方實際展開工作的資金出借方(或投資方)及其系統內的其他同城機構獲得融資,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5款的標准,均視同乙方完成甲方的委託,居間任務完成,甲方須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陸』 怎樣預防居間人被甩
這個問題,只能找實力大公司,簽正式合同,就OK了!另外還要找好對口的客戶經理,這個很重要!
『柒』 請問居間人需要注意什麼
需要有客戶資源
『捌』 居間合同陷阱防範措施有哪些
1.委託人要對第三方的真實身份嚴格審查,包括審查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到當地工商行政機關和稅務機關了解該單位是否存在、是否經過年檢,是否超出其經營范圍等。
2.對居間人提供的信息要辨明真偽。合同欺詐人慣用的伎倆是預付保證金,試制樣品,樣品驗收合格後正式履約等,而實際上,根據對方提供的樣品或圖紙根本無法生產出合格的產品。因此,接受居間服務的一方必須對定作物的具體要求認真考察後,再決定是否簽訂合同和支付中介費。
3.居間人經常採用廣告的形式發布信息,接受中介服務的一方要認真審查廣告內容是否明確寫入合同當中。如果居間人推託,不願將廣告內容納入合同條款,就不要輕易簽約。
4.在合同中設立中介費用支付的限制條款。例如,居間費用在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時再支付;如果委託人遭遇合同欺詐,有權要求居間人退還已收取的居間費用等。
『玖』 如何保護居間人利益
約定雙方的親權利和義務就好了。
『拾』 居間合同怎麼可以解除
可與對方協商去解除該合同的。
但是:只簽訂居間協議,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話,你可以要求解除,但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另外中介未促成房屋交易 不需要支付居間費,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勞務費
不然與法律咨詢吧律師去http://tieba..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請教與詳細詢,去根據合同的實際去判斷,看看怎樣解除不用自己承擔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