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融資公司,主要是做什麼呢項目有哪些呢
融資公司就是專門吸收社會資金向外投資房貸的公司,類似於銀行。所不同的是融資方式,銀行主要依靠社會存款和同業拆借。融資公司的手段比較多,可以通過發行債券、股票、拆解、私募等多種方式。運營方式與銀行類似,即通過存貸利息差獲利。
② 企業融資與項目融資的區別
企業融資抄的融資主體是已襲存在的企業
項目融資的融資主體是要成立的項目公司。
A企業有一片地,想要開發商品房賣,但是錢不夠。他去融資,拿過來開發這塊土地,這是企業融資。
A企業有一塊地,想要開發商品房賣,但是錢不夠。他去融資,並以土地作為出資和另一方出資人(融資對象)成立一家公司,專門開發這塊土地,這是項目融資。
③ 有需要融資的企業項目方嗎
如果你的項目是一個好項目,我想合夥人還是好找,關鍵是看你如何去跟他們溝通,相當於你就是一個銷售員,要考慮如何銷售得出去。
風投的話你最好別考慮,有兩點,一個是他們看中的項目肯定要確實有市場前景而且在發展期,要你們有現成穩定的團隊,並且目前市場反饋也很好,他們才會考慮,他們用錢比你還謹慎,不要認為他們的錢好拿。
④ 公司企業如何進行融資
初創企業應該如何融資呢?有哪些融資渠道呢?
⑤ 融資公司一般是怎麼運作的
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8種運營模式
簡單融資租賃
也稱「直接租賃」或「傳統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意願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的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轉租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四十八條中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第一層次融資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第一出租人」,末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稱「最終承租人」。轉租人同第一出租人的區別在於,轉租人並非是該項融資租賃交易中的出資人及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人。它之所以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向第三人轉讓對租賃物件的佔有、使用及通過使用獲得收益的權利,是因為它在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中作為承租人受讓了這些權利。而且,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它有權將這些權利向第三人轉讓。轉租人同最終承租人的區別在於,它並非是為了佔有、使用及通過使用獲得收益而承租租賃物件。它承租租賃物件的目的是為了能向第三人轉讓對該租賃物件的佔有、使用及通過使用獲得收益的權利。
轉租賃的上述特點決定了以下各點:
第一,各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必需是同一的;
第一,在一般情況下,各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應該也是同一的。但是,無論如何,下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屆滿日不得遲於上一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屆滿日;
第三,各層次的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期屆滿時租賃物件的歸屬(.留購、續租或收回)的約定必須統一。
這種業務方式一般在國際間進行。在做法上可以很靈活,有時租賃公司甚至直接將購貨合同作為租賃資產簽訂轉租賃合同。這種做法實際是租賃公司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租賃公司作為第一承租人不是設備的最終用戶,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賃物件的折舊。
回租式融資租賃
又稱「售後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本辦法中所稱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企業會計准則一租賃》中專門有一節是「售後回租交易」,其35-38條對回租交易的會計處理作了規定。
回租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融資租賃交易方式,這種方式在我國也己被廣泛採用。在實務中,回租交易同直接融資租賃交易一樣,也是由買賣交易和租賃交易這兩項互為條件、不可分割的交易構成的。也就是說,先是由融資性租賃么司以買入人的身份同作為出賣人的企業訂立買賣合同(或稱「所有權轉讓協議」),購買企業自有的某實物財產(在《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規定為是「固定資產」,在《國際融資租賃公約》中規定為是「不動產、廠場和設備」)。在該買賣合同中,該融資性租賃公司的責任是支付買賣合同項下貨物的價款,其權利是取得該貨物的所有權。與此同時,該融資性租賃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為承租人的該企業訂立融資租賃合同,將上述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作為租賃物,出租給該企業。在該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責任是,在規定的租賃期間內,向承租人轉讓該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和通過使用收益的排它的權利,其權利是收取租金。
為使回租交易得以合法成就,首先,被出售的貨物必須是該企業自己既有的、而且未曾向任何人抵押的財產,當然,更不能是正在作為訴訟標的的財產或已列入企業破產財產的財產。為了確認這一點,通常需要通過某種確認產權的程序,例如,該財產所有權的公證等;其次,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其出售還需要有一定的批准程序。例如,對於國有企業而言,需有相應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上述買賣交易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商定。但通常都必須有一個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值依據作為參考,例如該財產的賬面殘值或經合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公允價值等。
由於回租中的出售和租入是同時發生的。不存在通常貨物買賣中的物的流動。從法律上講,認定某項交易是以回租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的依據,不僅是上面說的契約性文件,而且還包括對該項交易的公證和在我國的物權立法完善後的公示程序。法官通常根據生效的契約性文件認定某項交易為回租交易。在特定情況下,他們還要根據承租人對該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以及尤其是,根據是否辦理了公證的程序,來把回租交易同變相拆借區別開來。
就會計處理而言,在進行回租之前,某實物財產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是其司定資產的一部分。在進行回租之後,該實物財產從其固定資產中扣除,其固定資產的價值相應減少。與此同時,由於取得了出售價款,該企業的流動資產中的現金或銀行存款相應增加,該增加值同上述固定資產的減少值基本上是相等的。
融資租賃項下的租入資產,列為「融資租賃項下的固定資產」管理。該資產的價值構成該企業的總資產的一部分,可依財政部和國家計委的特別規定提取折舊。與之對應的,是在該企業的負債欄內,增加一筆應付租金.
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的是指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完成一筆租賃業務。這里所說的受託人,就是獲准具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資格的法人,無論批准其設立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因此,它同時又必定是相關的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即,金融租賃公司「可接受法人機構委託租賃資金」則顯然,金融租賃公司是可以以受託人身份同委託人訂立信託合同的,只要該委託人是法人。信託合同在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總則調整的同時,優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調整。規范的委託租賃,是一種完全合法的信託活動。
這裡面絲毫沒有借貸的概念,當然更談不上「變相」與否。把委託租賃視為變相拆借,是不適當的。之所以出現了委託租賃這一用語,僅僅是為了說明,在此類業務中出租人所運用的資金的來源的特殊性,以及因此出租人既不承擔此類資金運用的風險,也不享有此類資金運用的利益。一般企業利用租賃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特性,享受加速折舊,規避政策限制。電子商務租賃也是依靠委託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台的。
杠桿租賃
又稱「借款租賃」,也叫「衡平租賃」。杠桿租賃也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杠桿租賃同委託租賃的區別在於:(1)在杠桿租賃中,受託人(出租人)並非是完全不承擔融資風險,只是所承擔的是租賃融資額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風險;(2)在杠桿租賃中,委託人往往不止一個,而是有若干個;(3)出資人的動機不同。除了上述區別外,兩者的法律關系及操作程序是完全類似的。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一種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出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簡單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隨之增大。
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共享式結構化租賃
又叫「分成租賃」或「變動租金租賃」。是把租金收入和設備使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承擔了租賃物的部分風險和報酬。
關於這種租賃方式是否合理合法?理論界是有分歧的。中國金融協會融資租賃分會副會長裘企陽認為,共享式結構化租賃的租金既然是隨機的,就既可能多也可能少。極而言之,在承租人經營失敗時,甚至可能無。在這樣的條件下,該項交易還能將隨附於租賃物所有權的風險和報酬視為是向承租人實質性地轉移的嗎?當然不能。既然不能,這種交易還能視為是融資租賃交易嗎?顯然也不能。
因為在《企業會計准則》中明確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但是,如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中的規定,共享式結構化租賃合同是融資租賃合同。並且其租金方式的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的第243條,「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法律特意賦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權利,旨在為靈活的租金方式留下空間。這可參考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的解釋「但目前國際和國內融資租賃領域,除保留傳統的國固定租金方式外,已越來愈多地採用靈活的、多形式的、非固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以適應日趨復雜的融資租賃關系和當事人的需要。最融資租賃交易中,當事人經常根據承租人對租賃務的使用或者通過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來確定支付租金的大小和方式」。同時,共享式結構化租賃也符合《企業會計准則一一租賃》中對融資租賃的確認標准。比如其租賃期再設備使用壽命的75%以上。的確,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既有租賃的性質又有投資的性質,不過,根據相應法規標准判別,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應該屬於融資租賃。
還有另一種共享式結構化租賃,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特定的承租人,出租人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作為投資回報的一項租賃交易。簡而言之,就是出租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租金的一種租賃形式。
綜合租賃
它擴展了融資租賃的內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務外還提供經營服務和資產管理服務,是一種綜合性全方位的租賃服務,租賃的收益因此擴大而風險因此減少,使租賃更顯露服務貿易特徵。完成這項綜合服務需要綜合性人才,因此也體現知識在服務中的重要位置,綜合租賃的發展,將成熟的租賃行業帶入知識經濟時代。
創新租賃
租賃在中國,已經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即:創新租賃。它是以保障租賃當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時,將風險分散到當事人中間。具體做法靈活多變。實際上,它己經將傳統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結合起來,發展成現代租賃。由於需要創新,因此每個項目的做法都會有所不同。創新是現代租賃業務的生命。
⑥ 融資公司是什麼意思
《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融資租賃公司是指經央行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融資機構. 融資租賃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融資租賃的核心競爭力一是人才,二是企業管理。 人才的競爭主要表現在2個地方。一是租賃精算,二是項目開拓能力。租賃精算是最起碼的基本功。如果連合作各方的利益都搞不清楚,即沒有說服力,也不能合理地分配各方的責任和承擔的風險。融資租賃產品設計過程,也是在完整的產業鏈上整合社會資源的過程。二是項目開發能力。這是融資租賃專業人才必須具備的本領。主要包括三大技能:強大的項目溝通能力、靈活的項目策劃、撰寫簡單明了,能清晰表達項目整體狀況的租賃報告。 企業管理也有兩個方面。一是要用科學的發展觀設立項目評審體系。要准確把握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產業定位,知道自己是干什麼的,才能設立不是不負責任、亂槍斃項目的有為機構。 另一方名就是集約化、信息化的企業管理體系。融資租賃是現代化、工業化產物,不能用小農經濟、小農意識來管理融資租賃公司。尤其要採用計算機管理系統管理繁雜的租賃項目,這樣才能走的快,走的遠,走的持久。這就是企業的競爭力。有許多租賃公司都不是被競爭對手打敗,而是被自己打敗。現今表現優秀的企業都在一定程度具備這些功能。 針對但前出現的現有錢沒項目,有項目沒錢的現象? 用核心競爭力的標准去看,首先溝通能力不夠。為什麼溝通能力不夠?第一自己對融資租賃的正確認識不夠。如果經營理念偏離了融資租賃的本質,把爛項目當好項目做,當然做不起來。?第二表達能力不足。如果有好的設想表達不出來,無法說服人,經常是雞對鴨似的談話,無法整合項目資源。第三缺乏感召力。如果不能找到合作者的動因,啟發他們的合作願望,怎麼能找到市場? 其次是結構設計的能力。 融資租賃公司不能僅僅依靠自有資金做業務,需要利用杠桿作用充分利用外部資金做項目,努力把股東收益最大化。這樣才能保證租賃公司的持續發展。項目策劃首先遇到的還是理念問題。如果就找大型國企、央企做轉貸似的租賃項目,就不需要策劃。因為這樣的交易方式是政府撥款意識的延續,不需要技術含量。但其特點就是和銀行信貸是競爭關系,而不是合作關系。銀行間在這方面已經競爭的很激烈了,融資租賃的經營環境和銀行信貸環境差別不大,只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尋找殘湯剩飯,不具備核心競爭力。這也是我們看到一些融資租賃公司並不缺乏資金,但仍然難以開展租賃業務的本質原因。 過去租賃公司都側重學習融資租賃的理論知識,結果發現僅有基礎理論是不夠的,還需要注重操作環節。後來加強了應用理論方面的學習。但又發現,單靠理論是難以進入工作狀態,於是開展技能方面的拓展訓練。一些優秀的租賃公司對業務人員進行了溝通和項目策劃方面的能力方面的拓展訓練,我們認為這樣才是提高租賃公司競爭力的正確方法。把知識的學習變成能力的培養。相信這樣下去會在短期內迅速提高公司整體的競爭能力。 最關鍵的一點在項目評審體系。 大多數融資租賃公司把租賃當貸款做,其評審體系照搬銀行信貸。項目評審人員的評審方式也是從信貸的角度思考。在評審中即不需要承擔責任,也沒有利益。結果是:大型國企、央企用不著評審,其他項目來一個斃一個。結果就是有錢沒項目做。這種方式評審項目,實際上是一種不求收益,不負責任的經營理念的具體體現。這類公司的經營,把貿易環節、服務環節的收益都拋在身後。就算抓到大型企業,也是微薄收益。遺憾的是這種理念是行業的主流。這就是為什麼融資租賃業成長很慢的一個重要原因。 筆者發現,近期有些融資租賃公司調整了自己的評審體系,勇於科學地承擔風險,找回租賃項目本身應得的利潤增長點。結果業務規模立即上來了。雖然他們的行為只是一個燭光行動,但在艱苦的道路上,不是憧憬未來的光明,而是自己創造了光明,照亮了自己該走的路。 21世紀什麼最珍貴呀?人才。對於融資租賃這樣的知識經濟更離不開人才。租賃公司的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但什麼是融資租賃的人才呢?只有具備融資租賃溝通和策劃技能的人,才能被稱為租賃人才。什麼是租賃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呢?擁有科學的項目評價體系,把收益放在第一位,才能具備核心競爭力。 為什麼不提項目的安全性?因為有人買你的項目說明具備安全性,安全性需要租賃公司把握和製造的。若沒有收益性,項目在安全,出資人也會對你的項目不削一故。沒有第三方出資人的介入,就不可能增多股東回報率。 為什麼不提流動性?因為項目都能賣出去已經具備流動性了。租賃公司做項目能夠做到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都同時具備時,就具備了持續發展的活力。都能持續發展了,還愁什麼競爭力!
⑦ 工程項目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融資公司融資是一個與財政決定有關的融資措施。在這一措施中,公司可將融資作為工具和用於做出一系列決策的基本要素進行分析。公司融資的基本目的在於使公司的價值最大化,並減少企業的財政風險。它與經營上的融資有著重大區別,後者是研究所有企業財政情況的,而不僅指公司行為,在公司融資中,主要概念可適用於企業的所有財政問題。這種行為准則可以劃分為長期的、短期的決策和技術性的措施。一方面,資本投資決策是關於工程接受投資的長期抉擇,而不論與產權或貸款相關的投資性融資還是在何時或是否為股東們支付紅利,在這種投資中都不予考慮。另一方面,短期的決策可以被歸類於重點資金管理。這是一種流動負債與短期負債的短期平衡;此處的焦點在於對現金流的管理,而短期借款與貸款(如給消費者提供信貸)的管理則不在此列。往往會被用作資產負債表外的融資之間的措施,貸款決定是根據合作公司(或若干企業或公司組成的集團)財務狀況與平衡所做出的,而現款收益與公司資本則依賴於公司對貸款設施的服務與利用。換言之,如果你要進行融資,則你的賬戶就必須能夠支撐這種設施的運轉。工程項目融資的內容遠不止這些。在工程項目融資工程項目融資是長期的基礎建設和工業項目的融資行為,這取決於一種復雜的財政體系,據此可將貸款和產權用於工程項目的融資。通常,一個工程項目的融資方案包括一系列產權投資者,即眾所周知的工程發起者以及為勘探開發作業提供貸款的銀行財團。這種貸款是最普通的非追索性貸款,它可以用工程本身或完全用現款收益來擔保,而不是由工程發起者的總資本貨信用貸款,以及財政建模所支持的部分決策來擔保。典型的情況是,融資行為是由所有的工程資金給予擔保的,包括產生收入(稅收)的合同。工程貸款者可以獲得對於所有資金的扣押權,而且如果執行工程項目的公司難以遵從貸款條文,則該工程項目就可能被他人取而代之。通常,人們都會為每個工程建立一個實體(企業),因此就可以保護一個工程項目發起者所擁有的,避免因其他工程的失利而造成的損失。由於這種具有特殊目的的實體,所以工程項目的實施公司就不會擁有其他工程的資金來源。負責此工程的公司所擁有的資金往往需要被用來為工程實施財政保障,工程融資往往要比其他融資方法更加完善。從傳統上來看,工程項目融資在采礦業、交通運輸業、電信業和公共設施工業中應用得更加廣泛。最近以來,尤其在歐洲,工程項目融資原理已被應用於公有制基礎建設(如學校、醫院、輕軌、監獄、政府建築等)的准私有化轉型中,即所謂的公共—私有化合作(PPP),或者是英國人所謂的民間融資立法提案(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縮寫PFI)交易。風險確認與分擔是工程項目融資的關鍵因素。一個工程可能會遇到大量技術的、環境的、經濟的風險,尤其在發展中國家。財政金融機構和工程負責人可以推斷出在工程進展中所遇到的風險,否則不會接受相關的運營(非融資性的)方式。為了妥善處理這些風險,這些工業(如發電廠或鐵路部門)中的工程承包者往往由一些專業公司構成,它們以彼此結合成「合同網」(Contractual network)的形式進行合作,以求在允許融資實施過程中分擔風險。融資經常採用工程交割方式進行,與此同時,與工程相關的風險也須與從事此項工程的各方分擔。一項風險性較大或投資較高的工程,可能需要由工程完成者的擔保保障所融資金的償還能力。一個復雜的工程融資,將資產等債券化,期權(按規定價格期限內買賣股票、貨物等權利)、保險條款或者其他進一步的調節湊數聯合實施,其目的都在於化解風險。中,貸款者強調在獨立的工作模式下運行工程項目本身。這就為工程承包者提供了獨一無二的機會——尋找工程實際獲利的切入點,進而推進工程的進度,並掌握那些可能導致工程內部出現的風險。
⑧ 融資公司是做什麼的
在公司融資情況下,項目的總投資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原有的非現金資產直接利用於擬建項目;這部分投資無論在投資估算還是在融資分析中,原則上都不必涉及。第二部分,是擬建項目需要公司用現金支付的投資,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所對應的就是這一部分投資。 圖1反映了公司融資時,投資與籌資的對應關系。圖中虛線以上的部分,是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需要分析的內容。 圖1 公司融資時投資與籌資的對應關系 公司能夠投入到擬建項目上的現金來源有四個:一是企業新增的、可用於投資的權益資本(簡稱擴充),二是企業原有的(包括在項目建設期內將陸續產生的)、可用於投資的現金(簡稱提現),三是企業原有的非現金資產變為現金資產 (簡稱變現),這三部分資金合稱自有資金;四是企業新增的債務資金。 在項目融資情況下,問題要簡單得多。項目融資實際上可看作是公司融資的一個特例,由於不存在任何「企業原有的」資產或負債,此時項目總投資的資金來源,僅由新增權益資本和新增債務資金(即圖1中的1.1和1.4)兩部分構成,見圖2。 圖2 項目融資時投資與籌資的對應關系 在上面的分析中,涉及到一些基本概念,歸納如下。 第一,以項目融資方式籌建一個項目的時候,資金渠道可以有很多,但是資金性質無非兩類:一類是項目不必償還的資金,即權益資本;另一類是項目必須連本帶息償還的資金,即債務資金。 第二,在項目融資的情況下,「自有資金」與權益資本的概念是一樣的。只是需要注意:無論是權益資本還是債務資金,都是針對項目而言;而「自有資金」的概念有時會引起誤解,導致把「項目的自有」和「投資者的自有」混為一談。例如,A公司出資3 000萬元,作為籌建B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金;這3 000萬元對於B公司這個項目而言,毫無疑問是權益資本或稱自有資金;但對A公司這個投資者來說,則完全可能是通過借款或債券籌集的。 第三,在公司融資的情況下,自有資金的概念要更廣義一些,它不僅包括權益資本的擴充,而且包括企業原有資產的提現和變現。 由於這一差異,可行性研究中在做融資分析時,對公司融資談的是「自有資金籌措」,對項目融資談的是「權益資本籌措」,以示區別;在做經濟評價時,則統一稱為自有資金。 對於債務資金的籌措,公司融資與項目融資並沒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