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愛駿惠民融資租賃詐騙車主該怎麼辦
艾俊惠民融資租賃詐騙車主,你可以直接打110進行報警,有警察部門辦理。
⑵ 融資租賃終止損失金如何計算
規定損失金(按照合同解除日未到期本金和期滿選擇價格的110%計算,不包括本公司為收回及管理物件而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款項等。
⑶ 車輛融資租賃的所有權如何認定
車輛融資租賃期間,車輛所有權歸融資租賃的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期滿的,車輛所有權按雙方的約定進行處理,沒有約定的,車輛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二百五十條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⑷ 融資租賃的車輛到底歸誰所有
確定合同的性質是否屬於融資租賃合同是解決該類法律糾紛的前提和基礎。法院往往將車輛所有權的歸屬作為認定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據。如果法院認為車輛不歸出租人所有,進而認定融資租賃關系不成立,則出租人主張承租人違約解除合同,請求確認車輛歸其所有,或者請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將失去依據。對此問題,司法實踐中,為了鼓勵交易,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認為在汽車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現車輛登記在承租人名下但實際所有權為出租人的情況時,法院不宜直接做出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不成立的判定。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機動車所有權人問題的復函》(公交管【2000】98號)以及《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公交管【2000】110號)為解決此問題提供了依據,即確認了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的時間不宜作為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作為車輛的實際所有權人,出租人應該如何證明自己是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中車輛登記單位與實際出資購買人不一致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2000]
執他字第25號),法院可以根據出租人出具的財務憑證、銀行賬冊明細表、繳納養路費和稅費的憑證,證明出租人為實際出資人,獨自對機動車享有、使用、收益和承擔責任。法院不應確定登記名義人為車主,而應當依據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確定車輛的實際所有權人。
⑸ 融資租賃直租開具專票後,該如何確認收入
價稅分離
借:銀行存款 76096.00
貸:應收賬款 65039.3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056.68
⑹ 一家融資租賃公司需要交哪些稅收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務從上世紀80年開展以來,一直適用%的營業稅,稅基為融資租賃收入全額.1997年頒布的財稅字[1997]4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首次明確提出了融資租賃差額征稅的概念,將融資租賃業務的計稅基數變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實際成本包括"貨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但該文沒有將租賃公司本身的融資成本納入差額征稅范圍.
2011年1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在上海開始營改增試點工作,有形動產租賃納入"營改增"試點,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但110號文並沒有具體提融資租賃的差額征稅政策,實際業務中繼續沿用了財稅[2003]16號文的規定.2013年發布的財稅[2013]37號文也沿襲了財稅[2003]16號文的規定,適用差額征稅政策的融資成本范圍僅限於貸.
2013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財稅[2013]106號文,將融資租賃差額征稅可以扣除的融資成本擴大到了借款利息和發債利息,相比之前增加了發債利息.從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間,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迅速,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方式越來越多樣化,許多融資租賃公司都進行了發債.將發債利息納入抵扣范圍是國家稅務機關針對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而做出的調整,體現了稅收政策的與時俱進.
⑺ 簽了購車協議,又要簽融資租賃合同才能提車合法嗎
你好朋友,簽了購車協議,又要簽融資租賃合同才能提車不合法的,希望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