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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電廠b廠的融資渠道

發布時間:2021-10-07 06:41:45

① 我國新型項目融資模式包括哪些高手進!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於趨勢,每一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不好說整體上的趨勢,剛好做過一些相關研究,總結一下吧:

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項目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項目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融資租賃
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可採用融資租賃。

BOT融資
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己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最近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案例:
BOT融資:我國第一個BOT項目是1984年由香港胡應湘旗下的合和集團投資建設的廣東沙角B電廠,該項目總投資42億港幣,1987年完工投產,1999年10月移交還了當地政府。由於當時我國在這方面沒有相關法規可參照,運作很不規范,合作雙方在許多問題上長期糾纏不清。國內第一個應用規范的國際BOT融資模式建設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1994年8月3日簽約的北京京通高速公路。投資者是美國林同炎中國公司,投資額為13億人民幣,特需經營年限20年。該工程已於1996年5月1日竣工通車。
我國應用BOT模式融資建設的較有代表性的項目還有廣西來賓電廠B廠、四川成都自來水廠六廠B廠、上海黃浦江延安東路隧道復線工程、海南東線高速公路等。

ABS融資:較少,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和1997年的廣州深圳高速公路的資產證券化運作是我國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的有益嘗試,為我國以後進行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融資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融資租賃:2006年2月,工行完成國內首例境外飛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其與法國巴黎銀行共同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引進1架波音737—700客機,安排了3400萬美元境外經營租賃融資。這是國內由中國商業銀行安排實施的首筆境外飛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工商銀行這次與法國巴黎銀行合作,不僅打破了外資銀行在境外飛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領域的壟斷地位,也是工商銀行積極調整飛機融資業務品種的一次創新。

② 融資理論與案例分析

一、融資理論

1.權衡理論

權衡理論引入了破產成本和代理成本對企業價值影響的因素。企業可通過增加債務而增加其市場價值,但隨著債務的增加,企業風險、財務虧空的概率也在增加,這給企業帶來了額外成本,使它的市場價值下降。因此企業最佳資本結構是平衡節稅利益和因財務虧空概率上升而導致的各種成本的結果。企業因陷入財務虧空而產生的成本可分成兩類,一類是因虧空而導致破產的破產成本;另一類是破產可能性增大使代表股票所有者利益的經理採取次優或非優決策,犧牲債券持有人利益,擴大股東收益,這被稱為代理成本,會引起社會效益的絕對損失。

2.啄食順序理論

梅耶斯和邁基里夫1984年在「資本結構之謎」一文中提出了不對稱信息下的新優序融資理論。該理論認為,由於發行成本和信息不對稱,企業管理層更偏好內部籌資而不是外部籌資,如果需要外部融資,則偏好債務融資,最後是股權融資。

3.不對稱信息理論

信息不對稱理論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於比較不利的地位。在企業中一般存在如下不對稱現象:①高層管理者與中低層管理者之間信息不對稱;②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信息不對稱;③內部經營者與外部債權人之間信息不對稱;④職工與企業管理層之間信息不對稱等。

4.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

伴隨著企業成長周期而發生的信息約束條件、企業規模和資金需求的變化,是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基本因素。在企業創立初期,由於資產規模小、缺乏業務記錄和財務審計,企業信息是封閉的,因而外源融資的獲得性很低,企業不得不主要依賴內源融資;當企業進入成長階段,資金需求猛增,同時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可用於抵押的資產增加,並有了初步的業務記錄,信息透明度有所提高,企業開始更多依賴金融中介的外源融資;在進入穩定增長的成熟階段後,企業的業務記錄和財務制度趨於完備,逐漸具備進入公開市場發行有價證券的條件。隨著公開市場可持續融資渠道的打通,債務融資的比重下降,股權融資比重上升,部分優秀的中小企業成長為大企業。金融成長周期理論表明,在企業成長的不同階段,隨著信息、資產規模等約束條件的變化,企業的融資渠道和結構也隨之變化。其基本規律是,越是處於早期成長階段的企業,外部融資的約束越緊,渠道也越窄;反之亦然。因此,企業要順利發展,就需要有一個多樣化的金融體系來對應其不同成長階段的融資需求。

二、籌資渠道與籌資方式

融資渠道主要有:①國家財政資金-國家地質勘探基金;②銀行信貸資金;③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④其他企業資金;⑤居民個人資金;⑥企業自留資金。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①吸收直接投資-地質工作撥款;②發行股票;③銀行借款;④商業信用;⑤發行債券;⑥融資租賃。

三、企業融資風險點分析

融資能力是指企業對內對外融集資金的多少、快慢和成本效益水平的高低。首先,融資前經過全方位的可行性論證和各級審批,以邊際報酬率大於邊際成本判別項目融資計劃;其次,根據項目資金需要量決定融資規模,財務風險和利率風險完全在掌控之中;第三,融資時機選擇得當,項目開工時間與融資時機步調一致;根據項目投放資金進度和邊際資本成本原理設計融資批次;選擇國內外金融環境最有利時融資,選擇最有利的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第四,表內負債與表外負債在企業合理且可控制范圍內,對外抵押、擔保、貼現、借貸都有節有度,不至於因為表外負債而使企業資金鏈條斷裂;第五,沒有收入轉負債情況,沒有尚無披露的秘密准備金(低估資產、高估負債);第六,負債內部結構、負債與流動資產、長期資產、所有者權益內在結構搭配合理;第七,企業負債與盈利能力、營運能力相互作用是正影響;第八,長期負債遠遠超過營運資金。長期負債會隨時間延續不斷轉化為流動負債,並需用流動資產來償還。如果長期負債超過營運資金很多,就會因這種轉化而造成流動資產小於流動負債,從而使長期債權人和短期債權人都感到貸款沒有保障;第九,負債大於所有者權益。這樣企業在經濟惡化時就會雪上加霜。應該警惕企業對資產負債率的修飾:①提前確認資產;②延遲確認負債;③該確認成本費用的不予確認;④該折舊或攤銷的不予攤銷;⑤對資產進行經常性評估使其增值。第十,資本結構質量主要體現在企業資本成本與總資產報酬率之間的比較是否決定了負債的擴張和撤退。即當總資產報酬率大於借款利率時盡量利用更多的負債以提高主權資本稅前利潤率;當總資產報酬率小於借款利率時,盡量減少負債,以減少主權資本稅前利潤率下降的速度。一般所有者權益佔60%,負債佔40%是比較理想的,但負債率最好不要超過銀行貸款的警戒線70%。第十一,長期資產大於所有者權益。這樣所有者權益不但不能用於流動資產的購置,而且很可能會靠拍賣長期資產來償債。在長期資產佔40%的情況下,當然流動資產要佔60%。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高科技公司無形資產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70%,因為一旦企業清算和破產時無形資產往往一文不值。已經嚴重貶值的長期投資、遞延資產,在企業清償債務方面幾乎毫無作為。第十二,流動比率小於2,速動比率小於1。這可能造成短期償債能力薄弱,流動資金緊張。但公司短期償債能力到底怎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內部結構和質量。一般來說,流動負債就佔30%,當然長期負債佔10%比較合適。第十三,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金、留存收益等各項積累之間的比例關系。決策時要考慮企業分紅壓力和未來長期發展潛力和資本積累約束。實收資本一般只能追加不能減少,實收資本應小於各項積累,以積累為資本的2倍為宜。這樣可以減少分紅壓力,使企業重視長期發展。資本公積金的來源一般不是企業盈利,而是一種資本准備金,故不能用資本公積金分配股利、彌補虧損,只能用於轉增資本,這是資本保全原則的具體體現。公積金應明顯大於未分配利潤即3∶1為宜,這樣可以保持企業未來發展後勁。第十四,無節制地投資衍生金融工具;企業的債務人無任何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或保證金、存在大量表外負債、因經濟或其他因素導致產能過剩、存在大量長期未作處理的不良資產、顧客或交易嚴重依賴某些群體、重要下屬單位無法持續經營且未作處理、無法繼續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等可能招致公司財務結構的惡化。

*ST寶碩、*ST滄化和宣工股份都是因為對內對外提供巨額貸款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到期貸款而被執行股權司法凍結,進而導致三家公司依法破產,落入被收購兼並的命運。

某地勘單位各項資產、融資情況如表20-1、表20-2、表20-3所示。

表20-1 某地勘單位資產負債表趨勢分析(定基比)

(1)速動資產在2010~2012連年下降,表明短期償債能力在下降;但在2013年開始速動資產小幅增加情況下,短期償債能力有所增強。

(2)存貨在在2010~2012年連年增加,庫存壓力大,佔用資金多,可能是速動資產下降的主要原因。2013~2014年庫存下降,也許是貨幣資金迅速增加的原因。

(3)待處理流動資產6年沒有變化,表明不具有償債能力的流動資產變化不大。

(4)固定資產6年投資連年增加,佔用資金較多。

(5)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前3年沒有變化,後3年比前3年增加較快,但主要是遞延資產增加較多。

(6)地質勘探撥款除了2010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增長異常迅猛,地質工作支出也同步增長,說明國家對地質找礦政策的傾斜,加大了地質找礦的投資力度。該地勘單位也積極爭取地質找礦項目,努力完成預定任務。

(7)資產總額也因地質工作支出的增加而同步增加。

(8)流動負債忽高忽低,尤其在2014年增長較快,與速動資產的增減變化並不同步,可能是固定資產和遞延資產的佔用較多。

(9)長期負債6年沒有變化。

(10)國家基金穩步增長,地勘發展基金增加較多,公益金增長最快,但並不是地勘支出的重要來源。

(11)未分配節余與收益逐年下降,甚至出現虧空,是導致凈資產增加不明顯的主要原因。

(12)地質工作撥款增長異常迅猛,說明它是地質工作支出的主要來源,也說明該地勘單位主業相當突出。

表20-2 某地勘單位長期負債與營運資金情況

該單位長期負債在2010~2013年都沒有超過營運資金,不會出現短期償債風險增大的可能。但是在2009年和2014年營運資金卻出現負值,同時出現了長期負債超過營運資金的現象,而且超出很多,當長期負債轉化為流動負債到期償還時,該單位可能會出現償債困難或者變賣長期資產予以還債的情況。

表20-3 某地勘單位資本結構情況

該單位資產負債率在逐年下降,表明長期償債能力較強;長期資產一直小於所有者權益,表明該單位有足夠的所有者權益用於流動資產的購置。但是其總資產報酬率遠低於借款利率,負債越多,所有者報酬下降得越快。因此不但不宜再多借更多債務,而且盡量把舊債還清,或者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為今後舉借更多債務打開空間。

【例20-4】邯鋼債券利率風險案例剖析1996年初邯鋼公司發行年利率14%,3年期信用債券。不久,國家7次下調利率,同期債券利率為8%即可發行,邯鋼公司遭受巨大利率風險。請問:在發行時如何預先防範利率風險?

四、BOT等投融資方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設—經營—移交。政府給予某些公司新項目建設的特許權時,通常採取這種方式。私人合夥人,或某國際財團願意自己融資,建設某項基礎設施,並在一段時期內經營該設施,然後將此轉讓給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特許必須是獨立的經濟單位並能獨自產生現金流;特許必須能在運作中與其他單位隔離。從這兩個條件看,能源、交通等大型基建項目最適合於BOT,但並非所有的項目都能應用BOT,BOT有其特殊的功能。BOT是一種集融資、建設、經營和轉讓為一體的多功能投資方式。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即建設—擁有—經營—轉讓。私人合夥人,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設施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並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

3.BOO(build-own-operate)

即建設—擁有—經營。這種方式是承包商根據政府賦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基礎設施,但是並不將此基礎設施移交給公共部門。

【例20-5】來賓電廠B廠項目

運用BOT融資方式建設的電廠,除早期不太規范的沙角B電廠之外;主要是來賓電廠B廠項目。該項目是首次經國家批準的BOT試點項目,1995年12月正式向外發售標書,1996年11月,法國電力—阿里斯通公司中標並簽訂特許權協議,該項目總投資25億美元,其中25%為股東投資,其餘75%以有限追索方式進行項目融資,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英國匯豐銀行等銀行參加了貸款安排,該項目1997年5月動工,1999年竣工投入商業運營,項目特許期為18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15年,上網電價為0.41元,15年不變。來賓電廠是目前國內運作最為成功的BOT電廠項目,該項目從批准到開工,時間不足兩年,上網電價為國內外資辦電項目最低的,社會效益十分顯著。

4.BT-(build-transfer)

BT即建設-轉移。石家莊市環城水系由河北建投公司建設,由植物園西城水系途徑南城水系、泊水公園到東城水系天山公園總投資108億元,其中,南環城水系35億元。建成後移交給政府園林局。政府分三年連本帶利還清,並支付5%的利潤率。還款來源是把水系周圍的土地收儲,變成熟地,賣給開發商,建設水系的配套設施,比如酒店、餐飲、娛樂、體育、商業、民俗、水一條街等。

③ 廣西來賓電廠A、B、C廠當中,哪個是法國投資的

B廠啊

④ 企業融資方式和渠道主要有哪些方式

對企業來說,常見的融資渠道主要有以下兩種: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版資。
其中,債務權性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權益性融資主要指股票融資。
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債務融資可分為營運資本融資與資本性支出融資,其優點是借入資金並在有還款能力的適當時候償還給債權人。債務融資的主要渠道有朋友、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
權益融資是指向其他投資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權,即用所有者的權益來交換資金。這將涉及到公司的合夥人、所有者和投資者間分派公司的經營和管理責任。權益融資可以讓企業創辦人不必用現金回報其它投資者,而是與它們分享企業利潤並承擔管理責任,投資者以紅利形式分得企業利潤。權益資本的主要渠道有自有資本、朋友和親人或風險投資公司。為了改善經營或進行擴張,特許人可以利用多種權益融資方式獲得所需的資本。
以上就是企業常見的融資方式,經營企業的朋友如果缺錢的話可以用上述兩種方式獲得所需的資金。

⑤ 財務狀況好的企業傾向於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籌資

(1)開展好商品經營
開展好商品經營,加速資金周轉,向市場要資金 通過資本循環積累自有資金,讓資本最大地增值,這是企業最基礎、最根本的籌資渠道。要搞好商品經營的資本循環,必須從市場需求的實際出發,重點抓好從商品資本到貨幣資本的「驚險的一跳」。其中,資金積累的關鍵,一是在於附加值的大小,重點是提高科技附加值,銷售附加值與名牌附加值;一是在於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周轉次數。 企業通過商品經營的資本循環,可以從生產成本中提取科技發展基金與折舊基金以用於企業的發展,尤其是科技發展基金可達銷售額的1%以上,是企業經營良性循環的根本保證,還可以從利潤中提取生產發展基金,或用於擴大再生產,或補充流動資金的不足。
(2)國家財政投入籌資
對於國家或地方的重點建設項目,可以申請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投資,通過國有資本金的形式投入企業。對於過去「撥改貸」政策時期的國家財政貸款,在符合當前政策的前提下,也可申請實現「貸改投」,轉為國有資本金。 根據國家的宏觀政策,政府財政中還有種種重點科技項目貸款、支農貸款、扶貧貸款、環境治理貸款等低息或貼息貸款,也是符合項目條件的企業可爭取的籌資渠道。
(3)銀行貸款籌資
銀行是經營貨幣資金的企業。馬克思認為銀行是買賣錢的特殊的商店,利率是資金的價格,企業以利息為代價向銀行購買在有限時間內的資金支配權。商業銀行只能向那些有保證能按時還本付息的人或法人出售資金的支配權。 銀行貸款籌資是當前企業籌資的主要渠道之一。銀行貸款以貸款是否需要擔保為標准,可分為信用貸款與抵押貸款。信用貸款主要憑借款企業或擔保人的信譽,沒有實物擔保,只能用於真有良好信譽的優秀企業;抵押貸款則是由借款企業提供一定的固定資產抵押、證券抵押來作為抵押品,也有少數情況可用名牌商標的無形資產價值進行抵押,如果借款方違約,不能如期歸還貸款,則可拍賣商標權進行還貸。 銀行貸款還有短期、中期與長期貸款之分,利率各不相同,企業須據貸款的用途與期限,選擇恰當的貸款種類。
(4)吸收股份,發行股票籌資
隨著社會化的大生產的發展與企業實行多元化產權的改制需要,在進行企業產權重組的同時通過吸收股份籌資,正越來越成為當前企業發展的一種主要方式。吸收股份籌資,主要是組織公司制企業時,向社會法人的定向募集股份,以及向本企業職工按改制的要求實施職工持股。對少數獲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股票上市公司,則還可通過股票上市,向社會公眾募集股份。在轉換企業的體制、機制的同時,通過股份與股票運作也實現了籌資。 發行股票可以籌措社會資金,並分散企業風險,但股票也決不是如某些經營者誤認為的「不要還本付息的長期資金」。發行股票是向社會公眾交出一部份企業資產所有權,同時也意味著公眾擁有的所有權、收益權與對企業經營的公開監督。如果企業經營不理想,社會小股民雖然沒有對經營者的足夠的投票否決權,但他們可以拋出股票,「用腳來投票」,使企業的產權價格迅速下跌。
(5)發行企業債券籌資
對於市場信譽較好、現有負債比率較低、企業資產控制權又較重要,不可輕易發行股票,而且銷售額與盈利情況相對穩定,增加資本可以大幅度增加盈利的企業,可選擇申請發行債券來開展社會籌資。但發行債券也必增加企業的負債率與經營風險,因此需要慎重決策,並作好到期還本付息的計劃。 債券發行按償還期限可分為短期(l年以內)與中長期(l年以上)兩種;按照能否轉換為本企業股票可分為單純債券與可轉換債券兩種;按償還方式可分為分期償還式債券、通知償還式債券與每年提存一部分償債基金、到期一次償付式債券三種;按有無擔保可分為有擔保企業債券與無擔保企業債券兩種。企業應從實際出發,慎重決策。
(6)企業利用外資籌資
企業利用外資籌資不僅指貨幣資金籌資,也包括設備、原材料等有形資產籌資與專利、商標等無形資產籌資。由於利用外資是一種跨國境的經濟行為,受外資政策、國家間政治關系、不同的文化傳統及國際金融狀況、外匯波動的影響均較大,因而須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按積極、合理、有效的原則開展。 利用外資包括利用國際性組織、外國政府、外國社團、外國企業與外國個人的資金。 外資的直接投資方式,主要有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合作開發等方式。合資經營是中外企業雙方按股份實行的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合作經營是中外企業雙方實行優勢互補的投資合資,但不按比例折成股權,憑雙方同意的合作合同分配利潤與分別承擔一定的權利、義務與風險,可以聯合經營,也可以委託我方經營,在合作期滿後全部財產無條件歸中方企業所有;合作開發是由中外合作者通過合作開發合同來共同進行風險大、投資多的資源開發,例如海上石油資源勘探開發等,一般在勘探階段由外方投資並承擔風險,開發階段由雙方共同投資,中方用開發收入還本付息。 外資的間接投資方式,主要有外國商業銀行貸款、發行國際債券、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政府間技術經濟援助貸款、出口信貸及補償貿易等方式。間接利用外資一般不涉及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喪失的問題,但需要用外匯還本付息,故除了一些優惠貸款外,可能有較大的風險。出口信貸則是由中方進口商品、設備而引進的外資,一種是賣方信貸,是賣方以允許延期付款的方式向買方(中方)提供的信貸,中方除先付一定比例的定金外,其餘貸款在全部交貨或設備投產後陸續償還,賣方貸款的利息與管理費也列入貨價內;一種是買方信貸,是賣方(外方)往來銀行直接向買方(中方)往來銀行提供的信貸,在每次交貨時分期支付。補償貿易則是中方以賒購的形式引進外方的設備與技術,待項目建成投產後,用該項目所生產的產品來償付引進費用的本息,或是用中外雙方商定的其他商品來還本付息,而不是用現匯來還本付息。 以上各種利用外資的方式各有利弊,各有其適應的情況,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選用適當的方式。
(7)租賃籌資
租賃籌資是企業作為承租人,根據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契約,付出一定的租金,來獲得在規定時期內租賃物的使用權或經營權的一種籌資方式。 租賃籌資分對生產設備的租賃籌資與對企業的租賃籌資兩類。對生產設備的租賃籌資又分為融資租賃方式與服務性租賃方式兩種。 融資租賃是一種世界性的現代融資手段,在國外已十分普遍。融資租賃以專業性的租賃公司為出租人,租賃公司按承租企業的要求,由租賃公司向銀行貸款,再從國外或國內購入承租企業選定的新設備,並租賃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公司一般先收設備價款的15%-20%作定金,其餘租金則在設備投產後按月分期收取,承租企業所交的租金內容則包括設備的價款,租賃公司應取的利潤及租賃公司貸款所付的利息三部分。一般設備在3-5年內交清,大型設備可10年交清。在租金交清之前,所租設備的所有權屬租賃公司,而所租設備的使用權歸承租公司;在租金全部付清後,租賃公司出具產權轉移證書,把設備的所有權讓渡給承租企業。這種將「融資」與「融物」結合起來的租賃方式,其形象化的表述就是「借雞下蛋,以蛋還錢,最終得雞」。融資租賃方式使承租企業不必依靠貸款籌資,依託具有直接進口能力與經驗的租賃公司便能很方便地獲得所需的設備,並減少風險損失。對企業來說,無疑是開拓了一條「小錢辦大事,零錢辦整事,暫時沒錢也能辦好事」的融資融物的途徑。例如我國在近15年來,僅民航系統企業就以融資租賃方式獲得了價值120多億美元的大型民航客機,使我國的民航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中國重汽財務公司自1993年以來,對國內欲購中國重汽集團生產的「斯太爾」及「紅岩』牌重型汽車,但無力融資的企業實施了融資租賃,不到4年便累計融資租賃銷售16億元,使生產企業、承租企業與租賃企業均各受益。融資租賃方式健康發展的關鍵在於承租企業必須決策正確,所租賃的設備迅見效益,並加強融資租賃業的法律、法規建設,這才能杜絕「欠租」現象,確保租賃信譽。 作為融資租賃的另一種形式,返租式租賃則是承租企業將自己已有的重大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再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租回而繼續使用。這實質上是以暫時出讓設備的所有權而獲得一筆急需的資金,同時保留設備的使用權。 生產設備的服務性租賃方式則是承租企業向租賃公司臨時租用一些短期使用的通用型機械或車輛,用租金換取一定時間內的設備使用權,而由租賃公司承擔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及設備的過時風險。其租金一般比融資租賃高,適於臨時短期使用情況。 對企業的租賃籌資是對出租企業實現所有權與經營的分離,由承租者通過交納租金而取得出租企業在一定的時期內的企業資產使用權與經營權的一種籌資方式。由此籌得的是出租企業的全部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企業的出租與租賃過程一般宜採取招投標的方式進行。通過企業出租,出租方可以盤活經營不善的閑置企業資產,獲得租金並解決員工的就業問題;承租方則可以籍此而優化組合社會資源,以較低的資金即可馬上實現生產能力的擴大,或實現上下游企業的一體化經營,使自有資本能更好地增值。
(8)盤活企業內存量資產籌資
對於經營不善的企業,往往是一方面資金短缺,但另方面又存在著嚴重的資產閑置與低效率運行,被人稱為「捧著金碗要飯吃」。通過合理壓縮原材料與中間半成品庫存,處理產成品積壓,收回被拖欠的應收貸款,提高勞動生產率與資金周轉次數,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出租出售閑置資產,盤活級差地租,開展出售專利技術、有償輸出管理、出售獨立銷售權等無形資產經營,調整企業經濟結構,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等措施,可以盤活企業的存量資產。這樣可以實現結構優化,流動加速,閑置資產變現,低效資產變高效,實際上也是一種有效的籌資渠道。 對於企業集團來說,通過合理調度盤活內部的停滯資金,也是加速資金周轉的重要的籌資途徑。為此,應充分發揮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作用,利用各項資金的時間差與空間差,做到資金的總體有效利用。
(9)商業信用籌資
商業信用是在商品經營活動中的臨時短期性借貸融資形式。如商品賒銷、預收貨款、預收服務費、匯票貼現、拖後納稅及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等方式,這些企業間相互提供的信用都能直接解決資金缺乏的問題。
(10)創業風險資金方式籌資
對於高科技企業來說,由於存在高風險、高潛在利潤的特點,因而在創業階段可以通過社會上的創業風險基金實行籌資。美國著名的蘋果電腦公司就是在70年代由風險投資家馬克庫拉進行創業風險投資而發展起來的,馬克庫拉當年對蘋果公司投資9.1萬美元,十幾年後便擁有了蘋果公司1.54億美元的股票。這種高風險、高回報可能性的創業風險投資也正是我國一些有眼光的投資企業目前正在大力開展的事業。1998年初,上海新黃浦集團投資1億元與復旦大學合作開發人類基因工程,就是一種創業風險投資。
(11)基礎設施項目的BOT方式籌資
BOT方式是國際上通行的對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建設——經營——移交」合作方式,即對基礎工程項目實施投資招標,中標的投資者承擔建設資金,建成後投資方按合同獲得一定年限的經營收益權,經營期滿後再把工程設施移交回招標建設方。 我國廣西的來賓電廠B廠是我國首例BOT項目,已由法國電力公司與通用電氣阿爾斯通公司聯合中標,總投資6億多美元,現已啟動建設。長沙電廠、成都自來水六廠四期工程的BOT項目也在1998年初啟動招標。 BOT方式籌資並非僅限於外資投資,國內投資亦可。北京市宣武區環衛局在1997年對一批公共廁所的建設也應用了BOT方式籌資建設,向社會公開招標投資建廁,通過把公廁的產權與經營權分離來解決公益性基礎設施的投資。結果花市百貨商場率先中標,擁有了白廣路北口廁所的投資權與5年經營收益權,經營5年後再把公廁移交回宣武區環衛局。

⑥ 請問廣西來賓電廠A、B、C廠當中,哪個是法國投資的

廣西來賓B電廠是我第一個BOT形式的電力項目,100%由法國國家電力公司EDF集團投資,並運行15年之後移交廣西政府。

⑦ 求項目融資的案例

廣西來賓電廠B廠項目融資
一、項目背景
廣西來賓電廠B廠為我國第一個國家正式批準的BOT試點項目。該項目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的來賓縣,距廣西最大的工業城市柳州80公里,是天(生橋)—廣(州)線(500千伏)、西(坪)—株(州)線(220千伏)輸電樞紐,是廣西電網的骨幹,輸送廣東電力系統的支撐。項目裝機規模為72萬千瓦,安裝2台36萬千瓦採用熱能和電能聯合生產的進口燃煤機組。
項目於1988年由原國家計劃委員會批准建設後,因建設資金得不到落實,曾與20多家外商進行洽談,均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為使該項目早日建成,1995年初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向原國家計委申請採用BOT方式進行試點,1995年5月項目得到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隨即委託大地橋基礎設施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為其招標代理人,正式開始對外招標工作。經過資格預審、投標、評標及確認談判,1996年11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與法國電力聯合體在北京進行了特許權協議的草簽,原國家計委於1997年3月25日正式批准了特許權協議。1997年9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與項目公司在北京正式簽署了特許權協議,項目正式開工建設,2000年11月7日投入商業運營,2003年3月10日通過竣工驗收。
項目被認為是中國第一個通過國際正規的方式競爭投標的BOT項目,1995年該項目被國際資本市場譽為世界十大BOT項目之一,1996年12月Asia Finance(《亞洲融資》)評選來賓B電廠為1996年度最佳項目融資獎,「今年最佳融資項目不屬於某個單獨的銀行,甚至也不屬於一個獨立的項目,而是一種新的觀念,這種融資觀念奠定了中國日後大規模電廠融資的新形式:這就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總投資額為6.16億美元的來賓B電廠項目,該項目也是中國第一家百分之百利用外資採用BOT(建設;營運;移交)方式建設的項目。雖然此項目已從政府機構中得到某種認可,但是仍沒有得到正式保證。融資要到1997年上半年才能完成,盡管銀行家對今後新項目到底會如何發展仍存有質疑,但由此所確定的有關融資原則已明確。」
二、項目的招標運作過程
1,資格預審階段
1995年8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在《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和《中國日報(英文版)》發布了資格預審通告,公開邀請國外公司參加來賓項目的資格預審。截止到同年9月底,共有31個國際公司或公司聯合體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遞交了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這31家公司都是世界著名的大型電力投資運營公司、設備製造廠商和有實力的投資人。項目評審委員會(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電力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和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的專家組成)經對申請人的資格、專業能力、業績等方面綜合審查,確定其中12家公司(或聯合體)列為A組,它們有資格單獨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其餘19家列為B組,它們需要加入A組的一家或幾家所組成的聯合體後方可參加投標。
2,投標階段
1995年12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正式對外發售了項目招標文件,通過預審列為A組的12家公司(或聯合體)相繼購買了招標文件,成為潛在投標人。1996年1月28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組織他們進行了現場考察,使潛在投標人對來賓項目的現場條件和廣西經濟發展現狀有了進一步的實際了解。1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在南寧召開了標前會,解答潛在投標人普遍關心的一些問題,參加標前會的潛在投標人的代表超過100人。
經過6個月的投標准備,至1996年5月7日(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日),共有6個投標人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遞交了投標書,它們是:中華電力聯合體(香港中華電力投資/德國西門子)、美國國際發電(香港)有限公司、東棉聯合體(日本東棉/新加坡能源國際/泰國協聯能源)、英國電力聯合體(英國國家電力/三井物產)、法國電力聯合體(法國電力國際/通用電氣

⑧ 企業籌資渠道與方式包括那些

創業者傳統找投資的方式,按照資金來源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

內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的經營積累,或是通過內部集資,無需承擔借款費用,是許多初創企業首要考慮的方式

外源融資就是藉助外部力量達到吸收資本的目的,可以大致分為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

以上,相比於傳統的融資渠道,企業或創業者在找融資時

  1. 可以積極拓寬融資渠道,調整選擇線上融資平台獲取投資,平台會整理海量投資人資源,幫助創業用戶智能匹配投資機構,提供創業服務,快速提高融資效率;

  2. 參與平台舉辦的創業路演大賽,藉此拓展人脈資源、開闊視野以及積累實戰經驗。

⑨ 有誰知道項目BOT融資操作指南是什麼啊

BOT項目融資模式推廣應用的探討

BOT 是英文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運營—移交)的縮寫,BOT 作為一種適合基礎設施建設的新型融資方式,對亟待發展的我國基礎設施建設而言,具有特殊的意義。其理論研究及實踐,還有待於我國各地區進行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討。本文在回顧 BOT 的發展及特點的基礎上,總結了當前我國推廣 BOT 模式融資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尚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1 BOT 融資模式的特點

BOT 作為一種向私人融資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模式,較其他傳統模式而言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優勢:

(1)BOT 項目建設資金來源於外資或民間的閑置資本,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政府在基礎設施投資方面的不足,減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國家財政的壓力和外債的負擔,並且拓寬了直接利用外資的渠道,有利於加強國際間的聯系,加快基礎設施建設與國際間的接軌。(2)BOT 項目強調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中扮演組織者和促進者的重要角色。政府通過制定有效政策及具體措施,促進國內外私人資本參與我國基礎設施的投資,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政府與商業性資本的合作模式,並使得基礎設施業的服務更有效率。(3)BOT 融資方式打破了國家在基礎設施領域中絕對壟斷,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中引入市場機制,起到了合理配置資源的效應。(4)BOT 項目的貸款方在決定是否貸款時,通常,主要考慮項目本身的收益前景,而不是項目公司當時的信用能力。故 BOT 融資方式不受項目公司現有資產規模的限制,比其他融資方式更加靈活。在該方式下銀行貸款通常沒有追索權,或者即使有有限的追索權,也只適用於項目本身的資產和收益,身的資產負債表,因此,也不影響該項目實體從其他方面進一步借款的能力。隨著我國專業銀行的轉變及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健全,BOT 融資方式的「資產負債表外融資」的優點將逐步顯現出來。(5)政府為鼓勵投資者投資基礎設施的建設,一般對 BOT 項目提供行政、法律、經濟上的支持,這就減少了項目承辦方的風險。另外,項目的境外投資者會向跨國保險公司投保,有了這種復雜的相互擔保、保險和抵押關系,項目風險就會被有效地分散。(6)通過 BOT 項目招標,中標者成為項目業主,承包商一般必須帶資承包。這同政府直接投資相比,從兩個方面減少了不正當競爭的可能性:一是沒有既得利益可維持或分配,政府提供的只有業主投資的特許權,承包商的利益必須通過特許經營期內的有效運營才能實現。二是當業主是合夥人時,由於業主的目標是運營期利潤的最大化,故承包商很難在業主身上打開缺口。

2 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運用 BOT 項目融資分析

2.1 我國經濟高速增長對基礎設施的巨大需求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將有大量前景良好的投資項目可吸引國內外民間力量參與 BOT 項目融資。國際經濟學家認為,盡管基礎設施項目盈利能力相對較低,但其具有穩定而持續的用戶,它與國計民生息息相關,相對較少受經濟周期性變化的影響,不會出現市場疲軟,至少在我國今後較長一段時間內是這樣。同時,由於人口密度高,基礎設施利用率也高,平均成本就低於亞洲其他國家或地區,因而其吸引力更大。當前國際承包工程量縮減,而我國又將交通等基礎設施作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項目,外商可享受種種優惠,因此,對當今世界擁有數萬億流動資本來說,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所帶來的對基礎設施的巨大需求,以及基礎設施項目的較高投資回報率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2.2 我國的私營經濟規模已使內資 BOT 項目成為可能

迄今為止,我國採用 BOT 項目融資方式籌集資金的項目大多引入了外資。BOT 項目融資活動並不僅限於外國資本參加,國內各個部門也可以參加。我國私營企業正蓬勃發展,為吸引國內私營經濟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創造了條件。我國私營經濟規模已相當可觀,初具項目融資的能力。1989 年全國僅有私營企業 9 萬家,從業人員 185 萬人,但到 1997 年私營企業數已達 80 萬家,從業人數達 4 700 萬人。1995 年全國個體私營企業工業產值達 2 200 億元,佔全社會工業總產值的 15%以上。同時,民營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領域的願望和行動已初見端倪。中國私營經濟憑其內部機制的優勢迅猛發展起來,無論從發展規模、發展速度,還是從經營效果、擁有資金量上都不可忽視。因此,完全可以讓一些國內私營企業聯合起來參與基礎設施項目的開發,這也符合國家大力發展私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產業政策。

2.3 BOT 項目融資在我國已有成功經驗

BOT 項目融資在我國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融資中已有試點的成功經驗。1983 年廣東沙角 B 電廠項目的融資安排是我國第一個利用 BOT 模式進行基礎設施資金籌措的成功實例。這個項目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此後,1995 年廣西來賓 B 電廠作為國家計劃委員會的實驗項目[2],被認為是中國第一個通過國際正規的方式競爭投標的 BOT 項目,為今後的 BOT 項目建立了一個良好的模式。國內民間資本以 BOT模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成功案例,還有泉州刺桐大橋工程,該項目的成功建設在實踐上為引導國內私營經濟投資基礎設施建設走出了一條可行的路子。

3 目前我國推行 BOT 融資模式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情況來看,對 BOT 項目的認識和實踐經驗都顯得不足,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人們認識的問題、法律和投資環境不健全的問題、管理體制的問題、價格體制的問題和外匯問題等。

3.1 人們認識問題

BOT 對於正處於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的中國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對它的認識還需一個熟悉、認識、探索、提高的過程。人們思想觀念的不適應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對在中國基礎設施建設中運用 BOT 還存在疑慮,有人擔心 BOT 的運用會導致國家對基礎設施項目控制權的喪失,還有人擔心把基礎設施給私人投資建設和經營會帶來一些敏感的社會問題,如項目使用費用老百姓是否能承受等。(2)對項目融資的復雜性認識不足,有些人不熟悉其具體內容和操作規范的要領,認為談判既費時又費力,還要給項目一定的擔保和政策優惠,不如傳統的貸款或撥款省心,因此對 BOT 興趣不大。(3)由於以往基礎設施大多由財政撥款或國家貸款來進行建設,所以,設施的使用費用很低,甚至不收取費用,老百姓已經習慣了免費使用很多基礎設施,而採用 BOT 方式籌建的項目為替項目公司收回投資,並賺取一定利潤,必須收取一定的使用費用,老百姓可能接受不了,因此,他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是影響 BOT 融資方式在我國健康發展的一大障礙。

3.2 法律和投資環境不健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制定和頒布了 200 多個涉及外商投資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定的符合國際慣例的投資環境。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國頒布的法律、法規在許多具體問題上與國際慣例還有一定的距離,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規定政府部門不得為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證,而在 BOT這種特殊的融資方式中,一般都要求東道國政府或機構對項目的融資給予一定的擔保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而且,由於司法部門在法律上執行力量不足和經驗欠缺,使得在經濟訴訟方面的法律背景尚不夠成熟。又由於中國政府及各機構部門某些官僚作風和多頭管理,辦事效率低下,甚至項目審批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之間往往不銜接或有沖突,導致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審批等工作進程的緩慢而進一步增加建設費用,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外商在中國投資的積極性和信心。

3.3 管理體制問題

在 BOT 項目中政府需要一改過去建設項目完全由自身負責、資金調撥、風險自擔的局面和壓力環境,而將項目建設的特許權交由私人負責,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可以撒手不管。相反,項目融資多用於涉及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項目,比其他一般項目更需要政府發揮宏觀調控和管理的作用。目前有部分由私人承建或經營的公路路段,由於缺乏政府宏觀管理,導致收費站設置很不合理的現象普遍。

3.4 價格體制問題

由於 BOT 項目是自籌資金、自行建設、自主管理、自我償還的一種建設運營管理方式,因此,其產品和服務的定價往往要比在計劃經濟模式下的價格要高,但由於基礎設施項目一般具有壟斷性,其價格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是否能健康正常運行,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合理控制項目公司的利潤,限制項目產品的價格,另一方面,正因為有關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項目收費標準的行政干預成分較重,使外商對項目未來的投資回報率難以預測,因而也導致外商不敢放心大膽地投資 BOT 項目。

3.5 外匯問題

運用 BOT 的基礎設施項目,一般不可能有外匯收入或者只有少量外匯收入,其所得的利潤分成和投資回報絕大部分為人民幣,必須兌換成外匯匯往國外,由於我國的人民幣目前尚未實行與國際貨幣的自由兌換,外匯風險明顯存在,而一般項目的特許期長達 20~30 年,資金回收期較長,外商對人民幣的信心不足。隨著外匯體制的改革,人民幣將逐步成為可兌換貨幣。項目的投資者為了擺脫匯率風險,往往會以苛刻的回報條件、回報率和回收期限來沖抵外匯風險。因此,匯率問題始終是貫穿 BOT融資中的難題。

4 我國推行 BOT 項目融資的對策

具體而言,我國在 BOT 模式中吸引私營部門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應積極採取以下對策。

4.1 盡可能開辟各種融資渠道

我國應採取以外資為主,內資為輔的政策,在利用外資的同時積極培育國內資本市場,為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長遠發展培養融資能力。在國際市場上應採取措施,吸引跨國商業銀行貸款、爭取國際金融機構的援助,以及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和股票的方式,來為基礎設施籌資。

4.2 制定相應政策鼓勵國內民營資本參與 BOT 項目投資

民營經濟、個體私營經濟投資固定資產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投資的慾望比較強烈,而且具有巨大的資金源,應通過政策措施、加快實行國民待遇,通過項目建設和引導投資的多種辦法,把這部分資金引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首先,政府要拿出有投資價值的項目來給民間私人投資建設。其次,要盡量降低其建設經營風險,政府可以和約形式保證投資者在特許期內收回投資,並取得高於銀行貸款利息的利潤,讓利於民是 BOT 項目成功的關鍵。再次,政府以一定比例的投資參與 BOT 項目,也是吸引民間資金的一種有效途徑。最後,鼓勵和引導那些單獨承擔某個投資額巨大的項目建設有困難的民營企業組成聯合體,或成立股份公司、設立投資基金等方式,進行 BOT 項目投資。

4.3 政府加強在 BOT 項目融資中的主導地位

首先,政府要加強宣傳力度,使各部門及社會各界對 BOT 形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有個完整的認識,從而為項目融資提供較好的外部環境。其次,政府應強化統一規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責任,私營企業的投資建設和經營要由政府授權和委託,並接受政府的監督。再次,骨乾的基礎設施要由政府投資建設和控股經營。

4.4 加快創造適應 BOT 融資的投資環境的步伐

在爭取私人資本為基礎設施融資時,所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形成一個有利於 BOT 融資的投資環境。而這一目標的中心環節是為基礎設施融資確立一個健全的法律框架[3]。只有明確的法律文本及其相應的規定,才能公正公平地表明經濟活動所擁有的條件、必須承擔的風險,以及期望得到的利潤,並予以公開的保證,從而才能真正吸引私人投資者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為體現鼓勵與限制相結合的原則,應在以下幾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1)投資主體。參與 BOT 項目的國內外投資者應具有良好的資信情況、技術水平和管理經驗。

(2)項目范圍。我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文規定,對於地方鐵路、橋梁、隧道、輪渡設施和民用機場項目的建設與運營,鼓勵外商投資,但不允許外商獨資,要求中方國有資產佔主導地位或控股,這就大大降低了這類項目採用 BOT 投資方式的可能性。實際上,在各地准備報批的 BOT 項目中上述項目佔了絕大多數。政府宜在做好監控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適當放寬 BOT 項目的范圍。

(3)稅收優惠。投資國家重點支持的急需項目應給予特殊的稅收優惠,如免除或減免地方所得稅、免除外國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和紅利的所得稅等。

(4)股權政策。BOT 項目有關設施的使用和經營權將在特許期滿後移交政府,外國投資者沒有永久佔有權,因此,可適當放開對股權控制比例的限制,在符合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允許外商獨資或控股經營,實行靈活的股權政策。

(5)經營期限。根據不同項目規定不同的經營期限,既要保證投資者有合理長的時間回收投資、取得較高的投資回報,又要保證國家的利益。在經營期內政府保證項目主辦人的合法經營權,不得提前收回或以其他方式損害其利益,項目主辦人也不得轉讓經營權。

(6)政府擔保。BOT 項目的復雜性和長期性決定了它的高風險性,必要的政府擔保不可缺少。首先,提供後勤供應擔保,政府應出面協助解決後勤供應問題,保證向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用地及以合理價格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其次,提供價格擔保,基礎設施 BOT 項目建設經營期限長,收益與遠期物價的波動密切相關,應視項目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價格擔保。再次,對外商還要提供外匯平衡擔保,應允許外國投資者將合法納稅後的經營收入按外匯市場比價匯出境外,以消除其在外匯兌付方面的顧慮。

(7)反操縱條款。為防止外商對基礎設施的絕對控制,應規定由一定數量的國內金融機構、咨詢管理機構、建築施工單位參與。

(8)社會責任。BOT 項目主辦人在項目興建及經營期內,要承擔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

5 結束語

BOT 作為一種適合基礎設施建設的新型融資方式,對亟待發展的我國基礎設施建設而言,具有特殊的意義。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運用 BOT 融資方式,不僅存在必要性,而且存在可能性。但由於其操作相對的復雜性,相關經驗不足,人才缺乏,投資環境不夠成熟等原因,至使 BOT 方式目前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還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⑩ 企業融資渠道包括哪些

任何企業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有適量的資金,而通過各種途徑和相應手段取得這內些資容金的過程稱之為融資。並購融資方式根據資金來源渠道可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但應用較多的融資方式是從外部開辟資金來源,通過與其他投資人聯合投資,或以股權、債權、混合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一般來說,企業並購的融資渠道可以分為債務性融資、權益性融資、混合性融資。債務融資是指企業按約定代價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還本付息的一種融資方式。債務融資往往通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資本等渠道,採用申請貸款、發行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租賃等方式籌措資金,企業債務融資主要包括三種方式:貸款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權益性融資指的是企業通過直接吸收投資或發行股票或利用權益資本融資籌集資金。權益資本是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金。企業並購中最常用的權益融資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資、權益資本融資,發行股票融資。混合性融資並購指的是企業通過發行混合性融資工具籌集資金而進行的並購。常見的混合性融資工具主要有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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