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情況下,企業融資需要審核的東西都有哪些
看你通過什麼渠道進行融資,一般要准備的資料(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對公賬戶等等....)
㈡ 一般的企業做融資租賃是否需要審批
需要審批。
目前國內審批融資租賃的部門有3類:
第一類:金融系統的融資租賃公司由銀監會負責審批,注冊資本1億人民幣以上。
第二類: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批,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以上,商務部已把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各省、直轄市的商務委。
第三類: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審批,注冊資本1.7億人民幣以上。由各省級商務委受理後轉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審批。
以上三類公司中為簡便的是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公司在獲得融資租賃資質後,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方能享受差額徵收營業稅的政策。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㈢ 私企如果要做股權融資需要政府批文
一般是不需要的,但是一定在法律的框架內融資,防止進入非法集資的圈套。
㈣ 企業自己融資須要立項嗎,立項有什麼用途
所謂立項,是發改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將要實施的項目進行產業政策方面的審核把關,是讓你明白這個項目在當前時期符合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不能上馬。項目通過審核後,發改部門制發的文件就是這個項目的立項文件,它的用途是證明這個項目在當前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是合法合規的,是可以上馬的。這個文件是企業開展項目其他工作的基礎,企業以該項目為由去融資,金融機構首先要看的就是這個文件,因為他不可能把資金放給一個連合法合規性都不確定的項目。包括後續的招投標、設計評審、辦理產權等一系列工作,都要有立項文件作為支撐。
㈤ 企業融資應該怎麼做具體需要准備一些什麼樣的材料
先准備商業計劃書,同時約談投資機構。其實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只需要給投資機構描繪一個偉大的、靠譜的、高成長的前景。
㈥ 一般融資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通融資融券需要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已開立實名普通證券交易賬戶,且擬申請的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完全一致;
3、申請人已在開戶不少於6個月並有交易記錄;
4、申請人交易結算資金已實行第三方存管;
5、申請人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其申請當日的證券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也有10萬、20萬等等),且須營業部對申請人普通證券交易資產對賬單加蓋營業部業務章;
開通融資融券需要的步驟:
1、申請:在滿足融資融券開戶條件之後,向試點營業部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等。
2、投資者教育、業務及心理測試:投資者教育主要是讓投資者明確融資融券及其相關風險,之後對符合條件的客戶將進行心理測試、業務測試和風險訪談三項測試。
3、授信審核:客戶根據要求提交資格申請材料,收到材料後,對其進行資格審查並確定授信額度。
4、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開立信用賬戶:提出申請以後,簽署融資融券合同,營業部投資咨詢崗將為客戶講解《融資融券業務合同》和《風險揭示書》的具體條款。
5、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投資者將擔保物轉入交易賬戶,賬戶被激活,投資可以進行交易。
6、若步驟一的條件不能滿足,可考慮嘗試股票配資。
㈦ 企業融資的流程有哪些
1、撰寫
BP:撰寫商業計劃書,用於應對不知何時會遇到的投資人或投資經理。撰寫商業計劃書不僅是一個包裝和表達的過程,也是一個理清產品思路的過程。
2、找到投資人。
3、路演:參與有組織的路演讓你有機會一次接觸許多投資人,可以節省大量成本。同時,此類路演活動可以讓你接觸到其他創業者,也是一個不錯的渠道。
4、與投資人單獨約談:路演給投資人留個好印象,第一印象過關的話,就有機會展開私密的約談了。
5、交易價格談判:約談是讓投資人了解你的項目和團隊,至於具體投不投還要看玩法,估值、出讓比例、附帶權利比如優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權、是否配備反稀釋條款等。令投資人追捧的好項目具有更強的議價能力,爭做好產品永遠比談判技巧更有用。
6、簽訂投資意向書:簽訂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條款並三思而行,由於創業者一方參與簽訂的往往僅創始人(CEO)一人,CEO
不僅要考慮自己的利益,也要考慮團隊的利益,不能坑害合夥人。建議有餘力的創業者在一切融資交易環節聘請律師。
7、簽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處為正式合同而非協議,請謹慎對待。
8、股權變更:並非簡單的雙邊協議簽署,此步驟需與工商局、銀行等機構協同完成。
9、獲得注資:投資正式到賬。
10、主動聯系投資人匯報公司狀況:以一定的頻率(月或季)向投資人提交財務報表及運營報表。
11、准備下一輪融資:一輪融資到賬時就該考慮下一輪融資了。
㈧ 國有企業融資要求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原則規定) 企業投融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科學、民主的決策程序,規范可行性研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投融資決策應當堅持審慎原則,充分預計投資風險。在可行性研究論證中對存在不確定因素的應作否定判斷,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
二、根據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及時向監事會報告涉及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動態,以及出資人關注事項等重要情況。
企業重要情況報告的范圍、內容、報送形式和時限等,由企業與監事會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涉及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受)讓、薪酬分配、業績考核、利潤分配、主要領導人員出國等重要情況應當事前報告監事會。
《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項目要求)
企業選擇投資項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產業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要求;
(四)有利於突出主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五)投資規模應當與企業實際能力相適應;
(六)符合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相關管理制度。
第六條(產權代表義務)
企業國有產權代表是投融資決策的直接責任人,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提請企業進行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工作。在決策過程中,應當切實貫徹出資人意志,維護出資人權益,認真履行有關報批程序,按照市國資委的批復意見在企業決策程序中發表意見和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