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報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1、企業組織形式
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具有獨立注入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開辦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❷ 重慶市中級職稱支農申請程序
重慶 重慶支農惠農政策 近年來,我局圍繞市委、市政府農業農村工作重點,加快現代農業建設步伐、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出台了一系列經常性支農惠農政策,惠及面較寬,扶持力度較大,糧油、蔬菜、生豬、柑橘等產業均有較大發展,有效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民增收,有效地保障我市農產品供給,推進了農業和農村各項建設,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 一、糧油生產補貼政策 (一)水稻良種補貼 2007年,農業部安排我市水稻良種補貼16,819萬元;2008年,16,163萬元,對種植水稻的所有區縣(自治縣)按原農業稅計稅面積內實際種植良種水稻面積按每畝15元標准給予補貼,實行直接補貼方式,按種植面積直接發放到享受補貼的農戶。 (二)農資綜合直補 從2007年起,我市將種糧直補和種糧綜合直補兩項政策合並為對種糧農資綜合直補。2006年20,080萬元,2007年增加到51,694萬元(含市財政從糧食風險金中安排5,000萬元),2008年增加到122,990萬元(含市財政從糧食風險金中安排5,000萬元)。由中央財政和市財政安排,包干給各區縣財政按規定兌現到戶,同時對種糧大戶給予傾斜,各區縣按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總額的15%集中用於對種糧大戶進行補貼,每畝補貼不高於200元。 (三)油菜良種補貼。2007年,我市對1畝以上優質油菜種植戶,市財政給予每畝5元的直接補貼,全年實現補貼資金約650萬元。同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3,500萬元,按每畝10元的標准對全市優質油菜種植戶進行補貼。 (四)測土配方施肥項目補助。2005年,中央安排200萬元,在梁平、忠縣進行測土配方施肥試點,每個縣投入100萬元。項目實施期為三年,保證項目的連續性。2006年,投入1100萬元,范圍擴大到永川、江津等12個區縣,新建縣100萬元,續建縣50萬元。2007年投入1,600萬元,增加到22個區縣,2008年安排2,045萬元,履蓋了全市32個區縣,達80%。 (五)現代農業綜試基地建設補助。2008年,為穩步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我局結合農業部糧油作物優質高產示範創建活動,投入1,010萬元在全市31個糧食主產區縣推進現代農業綜試基地建設。 二、蔬菜生產補助政策 (一)重點蔬菜基地建設補助。按照「供應主城、致富農民、政府支持、業主運作」的蔬菜產業發展定位,整合農綜、扶貧、水利等資金7,000萬元,在潼南、銅梁、璧山等渝遂高速公路沿線和武隆縣建設一批高標准蔬菜生產基地。資金主要用於排灌、便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在規劃的前提下,區縣政府公布補助政策,蔬菜種植農戶或業主具體修建,經相關部門驗收後,按先建後補的原則和事前確定的補助標准補助。目前,標准化蔬菜基地建設標准及補助標准正在制定。 (二)特色蔬菜及區域中心城市蔬菜基地建設補助。充分發揮涪陵榨菜、石柱辣椒兩大優勢特色蔬菜基地的帶動和輻射作用,打造以石柱為主、綦江為輔的辣椒加工原料生產基地;打造以涪陵為主、萬州為輔的榨菜加工生產基地。2008年石柱縣加工辣椒生產規模達到20萬畝以上,綦江縣達到10萬畝,平均單產800多公斤,培植一批規模種植大戶;石柱縣新建一個萬畝辣椒生產核心示範基地,集中育苗面積達到10%以上,地膜覆蓋栽培達到40%以上,單產達到1,000公斤以上。涪陵區榨菜種植面積達到50萬畝以上,萬州區達到10萬畝以上,平均單產2,000公斤,培植一批規模種植大戶;涪陵區新建一個萬畝稻菜輪作核心示範基地,水稻和榨菜單產分別提高5%以上。 (三)區縣保供求平衡蔬菜基地生產發展補助。新建一批集中成片的蔬菜生產示範片,積極扶持引導農民擴大蔬菜生產規模,提高蔬菜商品率,提高蔬菜供給率,扶持一批蔬菜種植大戶,擴大綠葉蔬菜生產量,抓好無公害蔬菜工作,蔬菜質量安全合格,確保區縣城鎮商品蔬菜供應的基本平衡。 三、畜牧業生產扶持政策 (一)畜禽規模養殖補貼。加快畜牧業養殖方式轉變,促進畜禽養殖標准化、規模化、產業化。按照農戶自願、民辦公助、先建後補的原則進行補助,對符合補助條件的農戶或業主,按生豬每頭20元、肉牛每頭300元、奶牛每頭5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貼。2006年-2007年,全市有36個區縣,1,296戶畜牧規模養殖農戶申請補貼,養殖規模為654,423頭,兌現補貼金額為1,751萬元。 (二)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基礎設施建設和糞污治理補貼。 2008年,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2008年扶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發展的意見》(渝辦發〔2008〕5號)文件要求,按照先建後補的原則,國家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補助資金、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有關使用要求,市級財政對符合標准化規模養殖條件的年出欄 300 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基礎設施建設和糞污治理實施補貼,各類型的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戶)的具體補貼標准為:年出欄 300—499頭補貼 10 萬元/個,年出欄 500—999 頭補貼 25 萬元/個,年出欄1000—1999 頭補貼 50 萬元/個,年出欄 2000—2999 頭補貼 70 萬元/個,年出欄 3000 頭以上補貼 80 萬元/個。對年出欄 300 以下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戶)由各區縣參照本標准制定補貼政策。 (三)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貸款貼息補助。為減輕生豬養殖業主的投入壓力,對年出欄 300—999 頭的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所需流動資金,由市農村信用聯社給予基準利率信用貸款支持。對年出欄 3000 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市農村信用聯社給予基準利率貸款支持,由市財政補貼利息;如需擔保,可向市農業擔保公司申請擔保。對已經建成未貸款的年出欄 3000頭以上的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戶),根據所需流動資金,按照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由市財政補貼 50%的利息。由各區縣制定政策措施,協調和引導金融部門支持年出欄 300 頭以下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戶)發展。 (四)生豬良繁體系建設補助。為提高生豬品質,市財政對生豬原種場和祖代場建設給予補助。對規劃范圍內的種豬場引入原良種豬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頭,引入祖代良種豬給予一次性補助500元/頭。有關單位引種完成後憑相關資料向農業部門申報,經驗收後財政撥付相關補助。 (五)實行生豬良種補貼政策。2007年,國家安排我市520萬元對良種豬人工授精的精液給予補助。每頭能繁母豬年補貼40元,由縣級財政部門按每份精液不高於10元標准與良種豬精液供應單位據實結算補貼資金。 (六)生豬調出大縣獎勵。2007年,為調動區縣生豬生產的積極性,促進生豬生產的規模化、產業化,我局商市財政局出台了《重慶市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落實獎勵資金5,389萬元,對合川、開縣、江津等11個生豬調出大縣實施獎勵,支持規模化生豬養殖戶豬舍改造、良種引進和糞污處理、生豬養殖大戶購買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等。 (七)落實能繁母豬補貼政策。為促進生豬生產和穩定豬肉市場,國務院對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場(戶)實施補貼政策,2007年,按50元/頭的標准進行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補貼30元/頭,市級財政補貼14元/頭,區縣財政補貼6元/頭。市級以上資金共落實5,339萬元,用於扶持生豬產業的發展。2008年,補貼標准將提高到100元/頭,其中中央60元/頭,市級28元/頭、區縣12元/頭。補貼資金根據能繁母豬飼養清冊,經農業部門審核後,由財政委託金融機構將補貼以現金方式直補到農戶的「一卡通」或「一折通」。 (八)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為有效降低能繁母豬的養殖風險,保障生豬產業生產能力,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2007年,制定了《重慶市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渝財農[2007]476號)。根據我市實際情況,保費由中央財政承擔50%,市財政承擔20%,區縣財政承擔10%,養殖戶負擔20%。2007年,對全市127萬頭能繁母豬實行保險,市級以上補貼標准為良種母豬30元/頭,本地母豬18元/頭。全年落實市級以上財政保費補貼5356萬元。農戶只需繳納8元/頭即可參保,享受28元(本地母豬)或40元(良種母豬)的保費補貼,因疾病死亡後可獲得600元或800元的賠償。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迅速推進我市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通》(渝辦發[2008]23號)精神,調整了市級以上財政保費補貼標准,良種母豬30元/頭調增到34元/頭,本地母豬由18元/頭調增到22元/頭,2008年追加各區縣保費共510萬元。目前,能繁母豬保險保費標准為:良種母豬48元/頭(中央及市級34元/頭、區縣6元/頭、養殖戶8元/頭),本地母豬36元/頭(中央及市級34元/頭、區縣6元/頭、養殖戶8元/頭)。 (九)實行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對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口蹄疫、豬瘟實行免費強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經費全部由市級以上財政承擔,不再向養殖者收取疫苗費用。 (十)對發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及口蹄疫的生豬實行強制撲殺,國家對養殖戶(場)給予適當補助。針對2007年發生的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疫情,對於撲殺生豬按不同類別給予補助,最高每頭不超過480元,由中央財政補助360元,市財政補助84元,區縣財政補助36元。 四、柑橘產業發展扶持政策 (一)柑橘種苗補貼。2007年農業部安排1,500萬元在我市試行柑橘種苗補貼,對三峽庫區柑橘發展重點縣,年度規劃7.5萬畝范圍內的果園,每株無病毒容器苗中央財政給予4元的補貼,市級財政配套1元/株運輸費。2008年規劃建設12萬畝。 (二)柑橘標准化建園補貼。2008年,標准化果園建設實行「先建後補」的方式進行,市級以上財政原則上按業主投入的60%,區縣按10%對驗收合格的標准化果園建設進行補貼。 五、漁業養殖補貼政策 2006年,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農業局關於印發了《重慶市漁業規模化養殖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農財[2006]204號),重慶市農業局關於印發《重慶市漁業規模化養殖項目補助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根據「兩個辦法」,2006年—2007年對漁業規模化養殖戶實施了補助。具體補助符條件和標準是: (一)新建池塘成片50畝以上;成魚池單口面積3畝以上,平均關水深度達1.8米以上;苗種池單口面積1-5畝,平均關水深度達0.8米以上;有獨立進排水設施。每畝補助1000元。 (二)新建流水養魚池1000平方米以上;單口面積10-100平方米,平均關水深度達0.8米以上。每平方米補助30元。 (三)新建工廠化養殖魚池7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補助100元。 (四)新建工程化養魚稻田成片100畝以上;單塊面積1畝以上,田坎高0.8米以上;魚凼占本田面積8%以上,凼深1.0米以上,並開挖魚溝;有獨立進排水設施。每畝補助200元。 2006年-2007年,對全市30個區縣符合補貼條件的77戶漁業養殖戶(場)兌現補助585萬元。通過連續兩年實施「兩個辦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我市漁業發展。但是由於漁業補助資金總量小,導致補助資金難以及時到位,群眾意見大。加上國家土地和糧食政策的限制,以及很多養殖戶為了得到補助資金,重建池而忽視後續發展,養殖基地缺乏有力的技術支撐,難以發揮應有效益,導致資源浪費。因此,從2008年起,我市暫停執行漁業規模化養殖補助「兩個辦法」。在這里,我們提醒廣大業主和群眾,在進行漁業開發時,要充分考慮自身的資金、技術條件,特別是資金條件,認真估價漁業開發的風險和效益,避免盲目投資造成不必要的損失。2008年,我局調整漁業發展思路,按「一圈兩翼」的戰略格局,全力推進我市漁業生產工作。一是著力推進都市高產優質高效漁業生產基地建設,以池塘「一改五化」技術為載體實施,建設名特水產品養殖基地,打造都市高效觀賞魚產業帶。二是著力推進三峽庫區生態漁業基地建設,生態健康養殖示範,建設珍珠養殖基地,建設不投餌網箱養殖示範基地,建設蒓菜種植及加工基地。三是加強武陵山區特色漁業開發與保護,建設冷水性魚類養殖及庭院式流水養殖基地,開發具有經濟價值的地方土著魚類養殖及繁殖基地。全年計劃投入550萬元,區分不同類別、不同規模給予適當補助。 六、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補助政策 (一)沼氣池建設補助。戶用沼氣池建設補貼標准為1000元/戶。2007年,全年完成農村戶用沼氣建設116698戶,總投資3.38億元,其中:爭取國債投入1.17億元,超額完成市政府八大民心工程生態家園建設10萬戶目標。全市沼氣戶達到81.37萬戶,沼氣入戶率為10.86%。 (二)鄉村清潔工程示範補助。按新農村建設思路,積極推進農村生態環境建設。2007年中央投入60萬元,在江津、渝北、合川、萬州等18個區縣(市)重點選擇了20個村,作為鄉村清潔工程示範村, 每村補助5-10萬元,以「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通過實施清潔田園、清潔家園、清潔水源「三大工程」,推廣運用農業清潔生產、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三大核心技術」, 解決了農村「臟、亂、差」問題,有效農業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止,項目示範村農業標准化栽培面積佔耕地面積80%以上,化肥、農葯施用量分別比前三年平均減少10%以上,院壩、道路硬化率達80%以上,生活污水凈化率、垃圾入桶率和安全飲水率分別達到100%。 (三)農業面源污染示範區建設補助。重點選擇傳統糧油、蔬菜種植基地和養殖小區三種典型農業生產方式的區域,開展區域性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機制探索與研究,借鑒先進地區面源污染防治經驗,加強源頭控制、過程管理、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合農業投入品綜合控制技術,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等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技術,為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提供技術和管理經驗。 (四)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補助。2008年計劃全市新建300立方米以上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25處以上,總容積達15,000立方米以上。按每立方米厭氧發酵池500元的標准補貼,支持厭氧發酵池、沼氣利用設施設備、沼液輸送設施等建設。區分不同規模分別給予補助。 (五)村社生產生活便道建設補助。2006年,市級財政投入2,590萬元,在全市19個區縣104個行政村開展鄉村便道建設試點,市財政對80、100、120厘米寬混凝土路分別按20元、25元、30元的標准,實行先建設後驗收補貼,完成便道建設1,000多公里。2007年擴大到全市范圍,投入5500元用於村社便道建設。三個寬度補貼標准調整為14元、19元、24元,並由市財政投入2/3,區縣財政配套1/3,完成便道建設4132公里。 七、培養新型農民補助政策 (一)農業人才知識更新培訓補助。對鎮鄉農技人員知識更新進行經常性培訓補助,實行分類補助原則。2007年,中央投入530萬元,市級年度投入320萬元;2008年加大投入力度,中央投入1200萬元,市級計劃投入1120萬元(其中:農村實用人才培訓1000萬,農業人才知識更新培訓120萬),圍繞優勢產業,重點對科技示範戶、村級防疫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等進行培訓、健康技術進行補助。重點在優勢產區開展田間技術培訓補助,實行培訓券的辦法;對市級技術推廣機構實行技術支撐補助政策 (二)農民科技書屋建設補助,2007年投入100萬元,在全市新農村示範村和推進村中建50個農民科技書屋。每個村建一個,按照產業特色和培訓要求配備農業科技VCD光碟100張,配備農業種植業圖書300冊,配備農業養殖業圖書300冊,配備文化教育圖書200冊。每個村購置34寸彩電一台,DVD放像機一台、統一標准製作4個標准書架、書櫃。按村主導產業,結合農時季節,抓好新型農民培訓。每村補助2萬元。 八、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補助政策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補助。積極培育「種養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龍頭企業和基層農業服務體系」「四位一體」的產業化經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補助標准:部級20萬元/個,市級4萬元/個,對龍頭企業採取貸款貼息的方式予以扶持。2007年,對全市20個專業合作社進行扶持。對合作組織成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合作知識、新技術與市場知識培訓;購置農產品簡單檢測儀器、設備;開展市場信息服務,注冊商標,進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原產地標志等認證;建立直銷門市,舉辦或參與農產品展覽展示等市場營銷活動;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並給予保費補助;種植業標准化生產建設。制訂和實施生產標准與技術規程、引進與推廣良種良法、建設微型水利設施等。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補助。2008年,扶持4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每個縣補助5萬元。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新型管理制度研究,出台農村集體資產處置辦法,試點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培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學習考察,印製發放宣傳資料及召開會議。 (三)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補助。2008年,扶持10個區縣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製度、培訓提高仲裁隊伍、改善仲裁基礎設施以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與訴訟聯系機制等。每個縣補助2萬元 九、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助政策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助。市級財政配套投入2006年4,200萬元,2007年5,400萬元,始終堅持「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採取政府、企業、被培訓者共同承擔培訓費用的辦法開展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補助、輸出獎勵、費用減免、權益保障和回鄉創業等優惠扶持政策。2007年,對農村勞動力參與中期培訓按1,100元/人、短期培訓按100元/人進行補助。 (二)對「五類人」就讀中職學校扶持政策。2007年、2008年均安排5200萬元,對庫區移民、農村貧困特困家庭、城市低保戶子女、復員退伍軍人、大齡孤兒等「五類人」就讀中職學校實行「學費全額資助、生活費包干補助」的扶持政策,區分不同標准,按每人每學年3,000-4,000元左右的標准進行學費、生活費、住宿費補助。 十、農業執法辦案補助政策 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水產品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嚴懲突出違法行為,建立良好的生產、經營秩序,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和漁業生產安全。對綜合考評審核優秀和進步較快的區縣農業(畜牧)綜合執法機構實行以獎代補。 十一、農產品質量監測檢查補助 (一)主要農產品例行監督與監督抽查補助。按照重慶市農業局2008年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方案,開展蔬菜產品、畜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測22個區縣的生產基地、9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以及15家超市,全年樣品總數2,250個;編制2007年度重慶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白皮書;觀農貿盤溪蔬菜批發市場蔬菜准入性檢測。 (二)區域性農產品質檢中心和縣級質檢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補助。在萬州、涪陵等5個市級區域性農產品質檢中心開展蔬菜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每個區域性農產品質檢中心全年完成180個樣抽檢,共計完成900個樣;18個縣級農產品質檢站開展蔬菜產品農殘例行監測和速測,每個縣級站對當地主要蔬菜生產基地抽樣檢測1,000個,共計完成1.8萬個。 (三)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設備購置補助。支持大渡口、雙橋、萬盛、長壽、綦江、梁平、城口、南川、豐都、忠縣、開縣、巫山、巫溪、秀山、酉陽、彭水等16個區縣農業局購置農葯殘毒速測儀及配套設備。
❸ 國家對農業企業扶持政策步驟
國家扶持農業發展的有關政策
一、加大對農業的基礎設施和科技服務方面的投入,降低農民的經營成本。
二、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的各項直接補貼。種糧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這四項補貼今年預計將增加到1200億元左右,我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為3.2億元。
三、提高政府對糧食最低收購價格的水平。每斤稻穀的最低收購價格比上年提高了0.13元,早稻達到90元/百斤,中晚稻92元/百斤。
四、增加政府的儲備。減少市場的流通量,使供求達到平衡,從而使價格處於合理的水平。同時鼓勵商業、企業、加工企業增加商業性的儲備。
五、合理調控進出口,保證國內糧食的供求平衡。
六、大幅度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業的比例,耕地佔用稅稅率提高後新增收入全部用於農業,土地出讓收入重點支持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七、落實和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對集體所有土地的所有權進一步界定清楚,並且保障其權益;對承包地地塊的確權、登記和頒證。
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尊重農民的土地流轉主體地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流轉。
八、加大力度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支持企業多留用農民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增公益性就業崗位要盡量多使用農民工,開展農民工技能培訓,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
九、繼續落實生豬良種補貼和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擴大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實施范圍。
繼續落實奶牛良種補貼、優質後備奶牛飼養補貼等政策,實施奶牛生產大縣財政獎勵政策,著力扶持企業建設標准化奶站,確保奶源質量。
新世紀以來,我國不斷加大對農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採取糧食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等價格支持政策,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與農機具購置補貼等直接補貼方式,
以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研與推廣等農業綜合支持補貼措施,形成綜合補貼和專項補貼相結合的農業補貼支持政策體系,
對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❹ 人保財險支農融資管理
為破解畜牧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風險高的外部制約,農業部畜牧業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在北京簽署「關於合作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和產業精準扶貧的框架協議」,堅持「優勢互補、協同發力、強牧惠牧、合作共贏」原則,建立良性互動合作機制,引導保險機構創新產品、優化服務,創新保險資金投入模式,加快推動現代畜牧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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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保險公司支農支小融資業務
想要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關鍵是想方設法降低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的綜合成本,包括運營成本和資金成本,可以從4個方面著手:
一、降低小微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建立多層次的小微金融服務體系。只有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多了,市場競爭加強了,才能提高小微金融機構的運營效益,降低運營成本。
二、為小貸公司減免稅收,降低其運營成本。目前,小貸公司仍適用一般工商企業的稅收政策,稅務負擔不輕。如果國家能出台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減輕小貸公司的稅收負擔,進而鼓勵小貸公司降低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則有利於小微企業的發展。
三、利用財政資金為小貸公司提供貼息支持,降低小貸機構的融資成本。對於那些支持符合國家重點產業目錄小微企業,以及支持農村小微企業和農戶的小貸公司,政府應給予一定的融資支持,並對小貸公司從商業銀行融資提供財政貼息,降低其融資成本。
四、建立專門「支農支小」批發基金,定向支持小貸公司服務小微、服務三農。央行已有「支小支農」再貸款業務,但僅限於向正規金融機構開放,建議央行放寬准入范圍,重業務本質,輕機構性質,只要小貸公司真正地「支農支小」,就可以申請再貸款的支持。國家財政和大型金融機構也可以合作建立小微貸款批發基金,向銀行發行金融債券,專門為「支農支小」的小貸公司提供批發資金支持。
小企業大作為,小微企業不僅是提供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渠道,更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想要從源頭上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除了在銀行增加供給上下功夫,還要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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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深圳融資擔保牌照怎麼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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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深圳申請設立融資性擔保機構,需要明確以下幾個要素:設立地點,實收資本多少,高管人員,經營的場所,以及業務的管理體系。由於融資性擔保公司是屬於地方性的,所以我們很好理解為什麼各地省市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發起設立的整體條件,審核要求有差異。一般來講,一線城市的發起設立的條件是比較高的,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各地最低的注冊資本要求。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條件和資料:
1、注冊資本最低實收1億元人民幣。
2、出資股東需滿足:(企業法人)存續滿三年,近兩年連續盈利,經三年累計利潤達1000萬元以上,資產負債率低於70%,凈資產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自然人)有3年以上從事經濟工作的經歷,沒有犯罪記錄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個人擁有的資產總額不低於其出資額2倍,其中銀行存款等流動資產不低於其出資額,且具有合法來源。
3、股東出資比例限制:主發起人是一個企業法人時,持股比例不低於30%,由兩個企業法人主發起時,各持股比例不低於20%。另外,一般發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於1%,出資額需要不低於500萬人民幣。
❼ 保險公司支農融資崗
農業龍頭企業"融資難"瓶頸亟待破解三農資訊網添加時間:2007-7-30新華網武漢7月23日電近日,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湖北295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簡稱龍頭企業)進行了一次調研,結果顯示:有92.9%的農業龍頭企業表示因為「融資難」,企業存在資金缺口問題;同時,有36%的企業認為貸款難度較過去有所增加。專家分析認為,只有以資本為紐帶,整合市場、資源和資金,充分發揮信貸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財政政策及政府管理的聯動作用,才能有效緩解農業龍頭企業融資困難,共促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融資難」龍頭企業類型分析
據了解,本次關於湖北農業龍頭企業「融資難」的調研,採取抽樣調查與全面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在湖北13個市州,選取了295戶龍頭企業(占湖北龍頭企業總數14.8%)。其中國家級16戶,省級154戶,市級125戶;中小型企業佔92.9%,大型企業佔7.1%;私營企業佔77.3%,國有和集體企業佔14.2%,外資企業佔8.5%;從事糧棉油收購加工等傳統農業經營的企業佔82%,從事農業科技、生物制種及農業綜合開發等新型行業的企業佔18%。無論從企業規模、注冊類型、從事行業和組織形式看,樣本企業涵蓋面都比較廣,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調查顯示,「融資難」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類企業中:
一是創業成長型的龍頭企業。這類企業普遍存在自有資金少、負債率高、融資條件不成熟等特點,因而融資渠道較為狹窄。
二是規模擴張型的龍頭企業。這類企業生產擴張願望強烈,用於擴大生產規模和設備更新的資金需求量大。
三是季節收購型且缺乏抵押擔保物的龍頭企業。這類企業主要從事農副產品收購、加工和銷售,資金需求季節性強、時間急、需求量大,在收購旺季資金供需矛盾較為突出。
四是信用等級和信用狀況較差的企業。調查顯示,8.3%的未獲貸款企業,主要因為信用等級偏低。還有的改制企業產權不明晰,銀行對貸款存在後顧之憂。
——金融體制滯後加劇龍頭企業「融資難」
1.龍頭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融資結構不合理。湖北省龍頭企業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比例失調,過度依賴信貸的現象十分明顯。在抽樣企業中,2006年信貸融資和股票、債券融資總額54.2億元,占企業外源性融資總額的93.22%,但其中信貸融資佔到93.2%,而股票和債券融資幾乎為零。
一些金融專家表示,湖北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潛力有待挖掘。即使在2006年股市步入上升通道並持續走高的形勢下,湖北省也僅有2家企業通過配股、定向增發等方式募集資金6.5億元,僅佔中部六省的1.6%,佔全國的0.4%,且無一家新上市公司。2006年全省債券發行額為112.5億元,僅佔全國的3.7%,其中還主要是人民銀行推出的企業短期融資券,其貢獻率達92%。
2.支農金融體系、信貸制度等不能完全適應龍頭企業融資需求特點。一方面,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龍頭企業的支持雖呈政策性、商業性和地方性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格局,但仍主要集中在農行、農發行和農信社等涉農金融機構。2006年,三家機構對湖北龍頭企業累計信貸投入額佔全省金融機構的62.9%。而由於這些資金供應主體本身存在著一些現實困難和問題,客觀上限制了其對龍頭企業的投入。
另一方面,調查顯示,有28.8%的企業是因銀行信貸規模或審批許可權限制而未獲貸款批准。這表明,一些銀行業信貸制度設計,還不能適應龍頭企業發展的要求。
3.民間金融發展不暢。盡管允許民間資本投資村鎮銀行、小額信貸組織等金融組織的政策已出台,但尚處於探索階段,加之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社會監督,因此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湖北民間借貸作為地下金融,向正規金融發展的渠道還不暢通,因此在龍頭企業融資中發揮的作用還很小。2006年,抽樣企業的民間融資額,僅占融資總額的4.68%。
4.保險對農業和龍頭企業的風險補償功能不足,使龍頭企業經營風險難以規避。由於農業保險風險大、賠付率高,湖北農業保險發展較慢。2006年,湖北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佔全省保費收入的0.2%,而農業保險賠款支出佔全省賠款支出的3.4%,後者高出前者3.2%;全省僅有1家財保開辦了涉農保險業務。
5.培植龍頭企業的外部環境和金融生態環境不夠完善,使金融部門滿足企業融資存在顧慮。首先,龍頭企業的管理存在一些普遍問題:評定標准不一,准入門檻過低;缺少規范、統一的行業指引和科學的市場統籌規劃,行業布局不合理,重復建設項目多;部分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重管理、輕服務,對龍頭企業加以名目繁多的收費。
此外,部分龍頭企業信用觀念淡薄,逃廢銀行債務等現象大量存在。資料顯示,至2006年末,湖北省金融機構維護金融債權類案件勝訴金額15.4億元,執結5.3億元,執結率僅為34.4%;部分社會中介機構短期行為嚴重,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隨意為企業出具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和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擔保體系不健全,擔保基金規模小、擔保費用高、放大倍數低、反擔保條件高、現金出資比例低等問題普遍存在;企業辦理抵押貸款和銀行處置抵債資產過程中,存在收費部門多、收費種類多、收費標准高、辦理時間長等問題。
——化解「融資難」尚需政策配套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及湖北省農業部門專家建議,要逐步化解農業龍頭化企業「融資難」問題,必須從若干政策層面給予配套:
一、各級政府在尊重金融機構市場化運作的同時,應加強對各地農業產業化布局的規劃和引導,制定統一、規范的龍頭企業市場准入門檻,根據地域特色,培育和扶持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品牌,防止重復建設。同時,加大財政政策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積極探索介入貼息資金、擔保資金、支農風險基金的協作輔助機制,發揮財政公共支出對龍頭企業融資的杠桿作用。
二、加強人民銀行貨幣信貸政策傳導,引導資金向龍頭企業和「三農」傾斜。加大對龍頭企業貸款監測的廣度和深度,建立對龍頭企業監測聯系點制度,掌握企業資金動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投入;出台支持「三農」和龍頭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增強服務功能。
三、著力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增強金融市場對龍頭企業融資的外在動力。一是培育龍頭企業良好的守信氛圍。建立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綜合指標評價體系,由政府領導,人民銀行牽頭,與工商、稅務、司法、技術監督等部門聯合,對地方金融生態進行綜合評定並實施動態獎懲制度。二是借鑒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模式,健全和完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擔保體系。
四、完善支農金融體系及信貸管理制度,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揮信貸市場對龍頭企業融資的主導作用。
五、培育龍頭企業逐步進入資本市場,打開企業直接融資通道。盡管目前大多數龍頭企業還達不到在資本市場融資的條件,但作為今後融資的方向,有關部門可爭取或創造政策條件,為改善企業融資結構做出積極的努力。可適當放寬資本市場准入條件,支持有實力、有發展潛能的龍頭企業開展直接融資;鼓勵發展信託市場,允許經清理整頓後符合條件的信託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創造條件使信託業儲蓄積聚功能輻射至龍頭企業。
六、加快建立適合農村和龍頭企業發展的農業保險體系,增強龍頭企業融資的抗風險能力。構建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主、商業性保險為輔的農業保險體系。成立隸屬於政府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允許商業性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業務,與政策性保險公司開展合作和競爭;組建全國農業再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機制分散風險,並對農業保險經營者的虧損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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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浙江省財政廳財政支農項目申報系統里登陸名忘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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