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時指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是什麼意思呀
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公允價值下降說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市面上可以交換的金額減少,形成損失。
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才要提減值准備。減值肯定時公允價值下跌,但公允價值下跌並不一定減值cpa課本中除金融資產、存貨、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這幾類在減值後可轉回外。
其他的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以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適用資產減值准則,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
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怎麼做,還有公允價值變動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應當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同時將以前期間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資產減值損失。正常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正常公允價值變動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⑶ 關於可供金融資產減值的遞延所得稅的處理
當可供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應計入「所得稅費用」,而且應該把之前公允價值變動時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入「所得稅費用」。
公允價值變動是指可供金融資產雖有小幅波動減值,但在可預計的將來可以恢復的情況。
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發生時的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矢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還是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都可以,看你用的什麼教材,cpa用公允價值變動,有人說中級用減值准備,我沒有中級書,不太確定。
根據財政部下發的准則指南,這兩個科目都可以。
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有不明白之處
你好,
很高興給你回答問題: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就其減值後的公允價值與其原始入賬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減值損失額,記入到當期損益中(即借記「資產減值損失」),並將以前期間因公允價值變動而記入到「資本公積」中的金額結轉(借記或貨記),將確定減值時點上的公允價值與上一期的公允價值之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分錄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減值時點公允價值與原始入賬價值的差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也可能在借方,以前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累計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減值時點的公允價值與上一期公允價值之差額)
下面我們拿你的那個例子來結合上面的表述具體的演示一下吧:
比如原入賬價值為100
跌到95時。會形成「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借方發生額為5,累計發生額5
(1)你表述中的第一種情況:
跌到60時,被認定為減值了,公允價值變動為95-60=35,則此時需要進行減值處理了。
減值總額=100-60=40
即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40(減值時點公允價值與原始入賬價值的差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以前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累計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5(減值時點的公允價值與上一期公允價值之差額)
(2)你表述中的第二種情況:
從95又上升到97時,又會在貨方形成「資本公積-其他……」發生額2,累計會在借方有5-2=3.
又從97跌到35時,公允價值變動為97-35=62,被認定為減值了,則必須進行減值處理:
減值額=100-35=65
即,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65(減值時點公允價值與原始入賬價值的差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以前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累計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2(減值時點的公允價值與上一期公允價值之差額)
這就是以上兩種不同例子中的分別處理,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⑹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問題
你所說的第一種:
借:資本公積
貸:公允價值變動
這是在確定這種下降是暫時性的時候做的賬 比如在股票市場這只股票沒有利好或者利空消息時候。
第二種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這是在可以確定這種下降是非暫時性的 比如說公司因違反相關證券法規 受到證券監管部門查處 受此影響 公司股票的價格發生嚴重下跌
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時得遞延所得稅認定
發生減值時肯定要對應所得稅費用的,即把減值時發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記入所得稅費用,還要把以前記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入所得稅費用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綜合收益
貸:所得稅費用
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條件有哪些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條件為公允價值出現較大的下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公允價值可計量的且不準備短期出售賺差價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是根據公允價值變動是否發生較大的下降,且在可預見的將來此影響因素會不會消失來作判斷的。
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的分錄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⑼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遞延所得稅費用實務
再次糾正一樓:無論是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還是遞延所得稅負債,都不會影響所得稅的。相應還是該記資本公積。話分兩頭說:
一。公允價值上升100:(假設轉回時的稅率為25%,並非現在25%,二樓說得對) (下面分錄後括弧內是模擬稅務官的話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00 (資產增值暫擺在你賬上)
貸:資本公積 75 (你就公積75吧,另25是將來我給我的)
遞延所得稅負債25 (欠我國家也不能漏記賬噻)
上述分錄如果分兩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00
貸:資本公積 100
借:資本公積 25 (並非所有的遞延稅款都對應所得稅,你想純賺100喲,當然不行,沖回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5
二。下降100 (暫時性,不確認減值)
借:資本公積 75 (你只虧得了75,我還幫你承擔了25呢,盡管是將來的事)
遞延資產所得稅資產 25 (將來用以抵其他收入該交的稅款25嘛)
貸:可供出售金額資產 100 (你先把資產價值減下來,抵稅的事,到時候再說)
我們要注意,國家是不請自來的第三方,無論企業的盈虧,都不是企業自個兒的事,賺了A,只得到A乘(1-所得稅率),A乘所得稅率是國家的,虧了B(因為後可期可補),只虧得了B乘(1-所得稅率),國家幫你承擔了B乘所得稅率。
所以上面例子,上升100,你就公積75吧,另25是給國家准備的。資產可以在你賬上,欠國家也不能漏哈,下降100,所有者只承擔75,另25國家在將來(你真正按現在這個價處理該資產時)會讓你少交25.
從上述來看,無認如何,也是影響不了本期所得稅了。
⑽ 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降所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計提減值為什麼
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暴跌或連續性下跌,應計提減值。
在持有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上升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而在公允價值下跌則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1、如果公允價值正常下跌,其公允價值變動沖減其他綜合收益。
2、如果公允價值發生暴跌或連續性下跌,則應計提減值,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產減值損失。計提減值是出於謹慎性考慮,目的是通過計提減值減少利潤,避免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遭到重大損失情況下多分利潤。
(1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遞延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期末均按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在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將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般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以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資產負債表日,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計提減值准備,確認減值損失。對於權益工具投資,如果綜合相關因素判斷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下跌是嚴重的或非暫時性下跌時,則表明該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