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由貿易區企業如何實現跨境融資
1 允許自貿區內企業抄 銀行從境襲外借入本外幣資金 ,企業借入的外幣資金可結會使用,即在額度范圍內允許自貿區內企業 銀行從境外借如本外幣資金,中外資企業借入的外幣資金可結匯使用。
2 放寬自貿區內法人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劵的審批和規模限制,所籌資金調回機構和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劵的審批和規模限制,所籌資金可根據需要調回自貿區內使用實行比例管理。
3 經相關部門許可,拓寬區內融資租賃業務經營范圍 融資渠道,簡化涉外業務辦理流程。(轉自福建自貿區官網)
⑵ 自貿區注冊公司流程是怎樣的
上海自貿區有著投資貿易自由、規則開放透明、監管公平高效、營商環境便利等各項優勢,在自貿區內開設公司,企業可以在更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下享受投資、貿易、金融、政府管理等各方面的便利措施。
對於企業和機構開展業務,有的是上海自貿區內能做、區外不能做;有的是自貿區內先做、自貿區外後做,有的是自貿區全部能做、自貿區外部分能做。具體來看,區內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以外按照內外資一致管理,也就是外資企業設立和變更試行備案制管理,目前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已在全國范圍全面推廣復制,但自貿試驗區的負面清單比區外的負面清單更加開放。
二是服務業、製造業開放。自貿試驗區掛牌以來,先後在服務業領域以及部分製造業領域推出了2批共54項開放措施,這些開放舉措目前有部分已在區外推廣復制,但大部分仍只在區內試點。
三是對外投資實現備案管理。以前對外投資需要發改委、商務委、外匯等部門核准,一般要3-6個月,現在3億美金以下的項目只需在自貿區備案辦理,3個工作日就能辦結,大大加快了資本出海的速度。
四是新的貿易便利模式。自貿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部分,在全國率先探索實踐「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區內自由」的模式,在貿易便利化如通航通關、檢驗檢疫、選擇性徵稅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促進了一系列新型業務快速發展,包括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狀態分類監管等。
五是金融創新業務。金融開放創新是自貿區改革的重頭戲。目前,以自由貿易賬戶為基礎的分賬核算業務、境外本外幣融資等都還只是在自貿區內試點。深受企業歡迎的跨境人民幣雙向資金池、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業務,雖然已經在全國推廣復制,但區內也比區外更加便利。
企昊可以提供虛擬地址注冊。
一、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材料:
1、 股東、法人原件及復印件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
2、擬設立企業的名稱(最好5個以上或更多)、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及投資人出資比例;
4、注冊地之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
5、財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6、其它規定的注冊材料。
二、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流程:
1、確定單位地址
2、企業查名
3、准備材料
4、正式遞交
5、刻章
6、開銀行賬戶、辦理餘下證件
三、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時間:
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時間一般情況下為15個工作日左右,特殊的情況時間可能延長。
⑶ 上海自貿區建成的自由貿易賬戶系統主要特點有
1、可以存儲美金、歐元、港元 意願結匯。
2、可以境外融資
⑷ 境外資金如何合法通過融資租賃公司入境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以來已經有上百家上市公司通過融資租賃為企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回與股權融資以及銀行貸答款、信託和發債相比較,上市公司通過售後回租等融資租賃方式獲取資金有著較大的優勢和發展前景。
首先,自貿區具有頂層設計,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七大把自由貿易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路。自貿區的價值在於創新金融體制,而融資租賃業務是金融創新裡面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有了自貿區戰略的頂層設計,預計各種融資租賃支持政策將逐步落實。
其次,融資租賃市場前景廣闊,雖然近幾年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快速發展已經出具規模,但是我國的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年租賃交易量/年設備投資額)約在5%左右,遠低於發達國家的20%-30%的水平,存在著廣闊的發展空間。
最後,相對於其他融資模式,融資租賃具有要求相對簡單、辦理程序便捷、融資成本低廉、可能存在套利空間等獨特優勢,還可以通過融資租賃為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替換現有貸款降低融資成本。
⑸ 上海自貿區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上海自貿區有什麼好處:
1、無需注冊資本到位,認繳制;
2、自貿區內貨幣流通比較自由;
3、進出口審批流程快捷,實行先進後申報制度;
4、取消資本項目管制,實現人民幣可兌換;
5、注冊審批流程短,先照後證;
6、自貿區內企業在區內加工、生產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7、金融行業有國家財政扶持。
⑹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制度建設
投資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和完善負面清單。在2013版負面清單的基礎上,今年6月修訂出台2014版負面清單,將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由190條減少到139條,調整率達26.8%,進一步提高了開放度和透明度,進一步銜接了國際通行規則,為中美BIT談判提供參考,得到國內外各方的積極評價。
二是實施外商投資備案管理和境外投資備案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以外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制和企業合同章程審批制全部改為備案制。同時,建立以備案制為主的境外投資管理方式,試驗區管委會可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備案手續。
三是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商部門實施注冊資本認繳制等改革,區內新設公司注冊資本的申報出資、認繳年限等未出現異常情況。實施了企業准入「單一窗口」制度,企業准入由「多個部門多頭受理」改為「一個部門、一個窗口集中受理」。質監部門推出了組織機構代碼實時賦碼。稅務部門推出10項「辦稅一網通」創新措施,實現稅務登記號碼網上自動賦碼。
四是落實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總體方案確定的服務業23項開放措施全面實施,並且建立了相應的監管制度和監管措施,目前已有283個項目落地。今年國務院又批准了新一輪31項擴大開放措施。
監管制度創新
一是創新「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區內自由」監管制度。海關推出「先進區、後報關」、「批次進出、集中申報」等23項監管服務創新舉措。檢驗檢疫推出「通關無紙化」、「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等23項改革措施。海事推出了船舶安全作業監管、高效率船舶登記流程等15項新制度。同時,海關、檢驗檢疫聯動實施「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監管試點,並在一線出境、二線入區環節實現通關單無紙化。
二是啟動實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管理制度。借鑒國際通行規則,建立貿易、運輸、加工、倉儲等業務的跨部門綜合管理服務平台。今年先建設口岸監管「單一窗口」,6月18日已實現部分功能上線運行。
三是探索建立貨物狀態分類監管制度。對保稅貨物、非保稅貨物、口岸貨物進行分類監管,提高通關速度,控制監管風險。目前,海關已制定監管方案和操作規范,確定試點企業。
金融制度創新
在堅持宏觀審慎、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推出了51條創新舉措,在自由貿易賬戶體系、投融資匯兌便利、人民幣跨境使用、利率市場化、外匯管理改革5個方面形成了「一線放開、二線嚴格管理的宏觀審慎」的金融制度框架和監管模式,為國家金融改革做好「壓力測試」。
一是金融創新措施不斷推出。「一行三會」積極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利率市場化和外匯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先行先試。人民銀行出台了分賬核算、外匯管理等7個細則文件。銀監會出台了簡化准入、風險評估等4個實施細則。證監會、保監會也出台了相關操作辦法,進一步推進了金融服務業的開放。
二是金融服務功能不斷增強。87家有金融牌照的機構和一批金融服務企業已入駐區內,啟動實施了一批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貿易便利化的金融創新業務。同時,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平台建設正在有序推進,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國際黃金交易中心已批准成立。
三是建立完善金融監管和防範風險的機制。「一行三會」駐滬機構和上海市政府建立監管協調機制和跨境資金流動監測機制,人行上海總部和試驗區管委會建立「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監管機制。同時,進一步完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措施和切實加強機構風險管理自我責任。
政府管理創新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由注重事前審批轉為注重事中事後監管,形成6項制度為主體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框架,加強對市場主體「寬進」以後的過程監督和後續管理。
一是建立安全審查制度。重點是建立在外資企業准入階段協助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安全審查的工作機制。目前已經制定形成試驗區安全審查辦法。
二是建立反壟斷審查制度。重點是探索在經營者集中、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方面參與反壟斷審查的制度安排。目前已經制定發布自貿試驗區三個領域反壟斷的工作辦法,形成了自貿試驗區反壟斷審查聯席會議制度方案。
三是健全社會信用體系。4月30日正式開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依託這一平台積極推動自貿試驗區子平台建設,完善與信用信息、信用產品使用有關的一系列制度。目前,自貿試驗區子平台已完成歸集查詢、異議處理、數據目錄管理等功能開發工作,同時探索開展事前誠信承諾、事中評估分類、事後聯動獎懲的信用管理模式。
四是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企業年檢制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後,企業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特定企業還須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目前,一批未按期限年報公示的企業,已被納入首批經營異常名錄。
五是健全信息共享和綜合執法制度。在信息共享方面,重點是建設試驗區信息共享和服務平台。目前,平台已初步實現各管理部門監管信息的歸集應用和共享,促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在綜合執法方面,重點是建立各部門聯動執法、協調合作機制,包括相對集中行使執法權、建設網上執法辦案系統、建設聯勤聯動指揮平台。
六是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制度。重點是通過扶持引導、購買服務、制定標准等制度安排,支持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參與市場監督。目前,自貿試驗區《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的若干意見》正在徵求意見。
針對《總體方案》明確的23項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國家主管部門和上海市已出台14個操作管理配套文件,從投資者條件、企業設立程序、業務規則、監督管理、違規處罰等方面,對擴大開放行業明確具體監管要求,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
法制環境建設
在國家層面,已暫時調整實施了3部法律、17部行政法規、3部國務院文件、3部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的有關內容。上海市人大制定實施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對自貿試驗區建設涉及的制度創新內容和具體改革舉措,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進行了全面規范。
⑺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⑻ 上海自貿區注冊貿易公司稅收有那些優惠政策海關有哪些優惠政策
上海自貿區有著投資貿易自由、規則開放透明、監管公平高效、營商環境便利等各項優勢,在自貿區內開設公司,企業可以在更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下享受投資、貿易、金融、政府管理等各方面的便利措施。
對於企業和機構開展業務,有的是上海自貿區內能做、區外不能做;有的是自貿區內先做、自貿區外後做,有的是自貿區全部能做、自貿區外部分能做。具體來看,區內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以外按照內外資一致管理,也就是外資企業設立和變更試行備案制管理,目前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已在全國范圍全面推廣復制,但自貿試驗區的負面清單比區外的負面清單更加開放。
二是服務業、製造業開放。自貿試驗區掛牌以來,先後在服務業領域以及部分製造業領域推出了2批共54項開放措施,這些開放舉措目前有部分已在區外推廣復制,但大部分仍只在區內試點。
三是對外投資實現備案管理。以前對外投資需要發改委、商務委、外匯等部門核准,一般要3-6個月,現在3億美金以下的項目只需在自貿區備案辦理,3個工作日就能辦結,大大加快了資本出海的速度。
四是新的貿易便利模式。自貿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部分,在全國率先探索實踐「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區內自由」的模式,在貿易便利化如通航通關、檢驗檢疫、選擇性徵稅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促進了一系列新型業務快速發展,包括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狀態分類監管等。
五是金融創新業務。金融開放創新是自貿區改革的重頭戲。目前,以自由貿易賬戶為基礎的分賬核算業務、境外本外幣融資等都還只是在自貿區內試點。深受企業歡迎的跨境人民幣雙向資金池、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業務,雖然已經在全國推廣復制,但區內也比區外更加便利。
企昊可以提供虛擬地址注冊。
一、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材料:
1、 股東、法人原件及復印件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
2、擬設立企業的名稱(最好5個以上或更多)、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及投資人出資比例;
4、注冊地之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
5、財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6、其它規定的注冊材料。
二、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流程:
1、確定單位地址
2、企業查名
3、准備材料
4、正式遞交
5、刻章
6、開銀行賬戶、辦理餘下證件
三、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時間:
注冊上海自貿區公司時間一般情況下為15個工作日左右,特殊的情況時間可能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