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流金融的發展
物流金融是一種創新型的第三方物流服務產品,它為金融機構、供應鏈企業以及第三方物流服務提供商業間的緊密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得合作能達到「共贏」的效果。它為物流產業提供資金融通、結算、保險等服務的金融業務,它伴隨著物流產業的發展而產生。
「三贏」的業務模式
我國的物流金融業務發展起步較晚,業務制度也不夠完善。相比國外以金融機構推動物流金融服務發展的模式,國內物流金融服務的推動者主要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金融服務是伴隨著現代第三方物流企業而生,在物流金融服務中,現代第三方物流企業業務更加復雜,除了要提供現代物流服務外,還要同金融機構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務。
截止2010年5月,作為全國港口第一家涉足物流金融業務的天津港散貨交易公司,組建兩年來已與77家物流企業建立了緊密物流金融業務關系,累計為客商爭取到了近48億元的融資貸款,實現收入1100萬元。而在全國,有超過百萬家的物流企業,其中5A級的企業有65家,每年營業收入超過8億元的企業有近50家。銀行藉助物流企業介入後,能獲得不菲的收益。
在傳統的物流金融活動中,物流金融組織被視為是進行資金融通的組織和機構;現代物流金融則強調:物流金融組織就是生產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幫助客戶分擔風險同時能夠有效管理自身風險以獲利的機構,物流金融組織盈利的來源就是承擔風險的風險溢價。所以,物流金融風險的內涵應從利益價值與風險價值的精算邏輯去挖掘,切不可因懼怕風險而丟了市場。雖然物流金融在我國發展時間很短,但該業務的吸引力已經顯現出,加上我國將在上海建國際金融中心和航運中心,物流金融將迎來發展的春天。作為商業銀行,物流金融是決勝未來的秘密武器,是開辟中小企業融資天地的新渠道。對於物流行業來說,物流金融已經成為某些國際物流巨頭的第一利潤來源。而作為物流企業,誰能夠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誰就能成為市場的主導者。物流金融已成為獲得客戶資源以及壟斷資源的重要手段,在物流金融剛剛興起的過程中,誰領先介入物流金融,誰就能夠率先搶佔先機。
2. 直接融資在我國金融發展的意義
我國直接融資發展的若干理論分析
[摘要]根據國際經驗與中國改革進程實際,我國已確定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逐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金融發展戰略。為解決已經存在的問題和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對直接融資發展的目標和影響進行理論分析,無疑具有重要意義。1、質的指標重於量的指標。2、發展直接融資不是取代間接融資,兩者的關系是相互促進。3、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緊密聯系。4、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是可以相互轉換的。5、直接融資的發展必然體現在整個社會信用格局的變化上。6、直接融資的發展必將要求相應機構的發展,由此引起整個金融體系的變化。7、直接融資的發展快慢應取決於企業成為真正主體的進程。
根據國際經驗與中國改革進程實際,我國已確定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逐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金融發展戰略。為解決已經存在的問題和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對直接融資發展的目標和影響進行理論分析,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質的指標重於量的指標。發展的含義包括量的擴張與質的改善。兩者是緊密相連又有區分的。在我國直接融資發展的初級階段,量的擴張是首要的,到了一定階段後問題不斷出現,就要求注重質的改善,就是要規范發展。我國當前直接融資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是質的問題:國債發行期限結構不合理、發行沒有制度化;企業債發行控制過死、交易停滯;股票市場主體不成熟等等。關鍵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的干預過多,市場的力量隨著量的擴張日益要求顯現,否則就表現為市場的扭曲。因此,發展的重點是極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幹預,疏通各種直接融資渠道,建立多層次的融資體系,保證投融資主體可以在市場中自由選擇。
發展直接融資不是取代間接融資,兩者的關系是相互促進。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是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各有優缺點,各有其獨特的作用,不可相互完全替代。應該說,在信息技術的推動下,直接融資的地位是得到了一個新的提升,但它的最終發展也不會取代間接融資。首先,網路的運用並沒有消除信息不對稱和逆向選擇問題。其次,從資金的需求方來看,其微觀主體是企業,梅耶斯的新優序融資理論已經證明,企業的融資順序是先債務融資後股權融資。在成熟的市場中,股票融資面臨分紅的壓力,所籌的資本金因動用決策需經股東同意也缺乏流動性,而債券融資的成本又略高於銀行融資,所以不可能完全排除間接融資。第三,從資金的供給來看,除了政府、企業為了應付支付需要而在銀行存有相當數量的資金外,企業資金為了保持流動性也要存入一部分,公眾為了資金安全也要存入一部分。因此,在可預見的時期內,間接融資的主體地位不會動搖,尤其是在有著傳統緊密銀企關系的我國。象我國這樣放開金融市場的發展中國家,直接融資的比重在初期應該是會有一個迅猛的提高,但到了某個階段後隨著企業的成熟會略有下降直至穩定在某個水平上。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緊密聯系。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簡單地視為對立發展,此消彼長的關系是不妥的,兩者是互相支持、互相影響、緊密相連的。首先,間接融資支持著直接融資的發展。銀行是金融市場上最主要的參與者,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和股票在市場上籌資,通過購買證券和直接投資於企業向市場提供資金,對券商融通資金,開展商業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為整個市場運作提供交易清算服務。其次,直接融資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間接融資的發展,靈活多樣的投資工具不但為銀行資產的運用提供了新的場所,而且可以吸引更多外資流入或更充分地挖掘社會儲蓄潛力從而可以導致銀行存款的增加。第三,兩者效率的提高會使整個社會效率提高,這反過來又引致各自效率的提高。第四,直接融資規模過大,管理不當,會迫使銀行擴大信用規模,影響銀行信用規模的有效控制,如通過固定資產項目投資逼迫銀行流動資金供應的增加。而歷次大危機已經證明,股市風險極易引起銀行風險。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是可以相互轉換的。即直接融資可以轉化為間接融資,而間接融資也可以轉化為直接融資,這是一種相繼轉化過程,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就是直接融資轉化為間接融資的相繼過程。另一種情形是兩種融資方式的相互轉化為同時並存的行為過程,如有價證券持有者將所持有價證券到二級市場流通轉讓,然後將所得資金存入銀行;同時,儲蓄者將資金從銀行取出,進入二級市場購買有價證券。從現實生活看,隨著金融創新的興起,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區別已經逐漸模糊,比如以貸款為基礎發行證券(貸款證券化或資產證券化)、共同基金等,很難將其明確歸類,兩者出現了融合。這種融合結合了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優勢,連接了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對金融市場各個局部和整體的深化發展起了積極作用。這種融合的趨勢必將進一步加強,成為未來金融市場的主流。
可以斷言的是,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共同發展共同補充,緊密連接及適當比例將提高整個融資體系效率,從而促進我國經濟金融的發展。
直接融資的發展必然體現在整個社會信用格局的變化上。銀行信用的比重及影響不可避免地要下降,由此決定整個社會的信用調控方式的變化。首先,兩者對社會可借貸資金總量的影響有重要區別。間接融資是擴大貨幣存量,用擴大貨幣存量的方法形成儲蓄與投資;而直接融資不擴大貨幣存量,它是用轉移和動用貨幣存量的方法進行投資,動用的結果是貨幣存量減少,貸款收縮。其次,從調控效應看,隨著直接融資的發展,非貨幣金融資產量增加,經濟金融化的程度將不斷提高,原有的貨幣政策操作工具的效應必將減弱。我國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已放棄貸款規模限制,預計隨著金融化的深入,貨幣供應量這一操作目標需要隨之調整,諸如利率之類的間接工具應日益受到重視。
直接融資的發展必將要求相應機構的發展,由此引起整個金融體系的變化。直接融資的發展與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資本運作、財務管理緊密相連,由此要求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的發展,這正是我國目前所欠缺的。投資銀行的發展,可以有兩條道路,由商業銀行發展投資銀行業務或發展獨立的投資銀行。此外,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融合發展的趨勢必將促進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溝通,加速金融業走向混業經營的步伐,由此引起相關監管體系的變化。一個統一的監管機構的形成在整個市場統一後將順勢出現。
直接融資的發展快慢應取決於企業成為真正主體的進程。如前所述,發展直接融資應堅持市場化原則,因此政府的主要作用在於放開不必要的管制,為各個市場的發展提供規范的法律保障與政策引導,而不是人為地去設定某個目標與發展速度。直接融資的發展必須與規范化股份制度的推進相配合,否則,將重演由財政融資向銀行融資轉變中及轉變後出現的大多數問題。
3. 保險公司金融支持經濟發展
金融發展的根基是實體經濟。當前我國經濟運行雖然總體平穩,但實體經濟面臨不少挑戰。由於金融扶持不夠,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仍然融資貴、融資難等問題長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這凸顯了當下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強健實體經濟的緊迫性。做好當前經濟工作,就必須把這種局面扭轉過來,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分析起來,金融具有優化資產配置、強化風險管理、發現市場價格等功能,可以成為創新創業活動的發動機、產業升級的助推器、參與全球競爭與合作的黏合劑。但如果金融過度膨脹甚至脫離實體經濟自我循環,就有可能產生泡沫,擠壓實體經濟發展空間,乃至引發危機。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實體經濟與金融投向的結構性失衡。
當前,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其與實體經濟發展總體適應,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協調的問題。雖然我國是世界上儲蓄率最高的國家之一,資金供給比較充裕,但在微觀上,一些銀行機構只看眼前、不顧長遠,仍在大肆拆入資金,借銀行理財、信託投資的名義在金融圈裡「空轉」,大玩「錢生錢」的虛擬游戲,令原本流動性充裕的國內金融業深陷「缺錢」境地,更令很多實體企業嚴重「失血」。而實體經濟經營困難,反過來又使金融部門不願介入,由此形成惡性循環,對經濟健康運行極為不利。因此,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具有戰略意義。
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首先要從促進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協調發展和良性循環的要求出發,努力盤活貨幣信貸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這一過程中,須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等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真正解決金融當前時點突出服務什麼樣的實體經濟問題。盤活的存量和增量貸款,要重點向在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有重大影響和示範引導作用的行業傾斜,向化解過剩產能傾斜,向小微企業傾斜,向「三農」傾斜,向消費升級傾斜。
其次,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還要深入研究和推動金融及相關領域改革。在現有體制下,我國金融領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潛在風險。如,金融機構經營方式總體粗放,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仍存在不少問題,農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相對滯後,金融監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針對上述問題,應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值得關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進一步擴大,在客觀上不僅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採取差異化的定價策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而且有利於金融機構不斷轉變經營模式,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下一步,要健全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繼續改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各項金融管制,逐步放開金融市場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信貸和保險市場的實質性競爭;應完善金融宏觀調控機制,更多採用市場化的貨幣政策工具,減少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活動不當的行政干預;可考慮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網,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規范市場化退出機制。
與此同時,加強金融基礎建設,優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軟環境也是題中應有之意。金融基礎建設是金融正常運行、維護金融穩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務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礎建設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會計標准、徵信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在當前的情況下,可根據金融發展規律和實際,針對當前金融投機和民間借貸無序發展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金融發展的制度框架和頂層設計;借鑒發達國家金融業的經驗,積極建設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金融管理總部,進一步完善對商業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總部的管理和調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險、金融機構破產、信用評級以及徵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法規和制度。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努力營造鼓勵腳踏實地、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社會氛圍,為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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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展金融產品對我國金融業發展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國直接融資發展的若干理論分析
[摘要]根據國際經驗與中國改革進程實際, 國已確定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逐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金融發展戰略。為解決已經存在的問題和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對直接融資發展的目標和影響進行理論分析,無疑具有重要意義。1、質的指標重於量的指標。2、發展直接融資不是取代間接融資,兩者的關系是相互促進。3、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緊密聯系。4、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是可以相互轉換的。5、直接融資的發展必然體現在整個社會信用格局的變化上。6、直接融資的發展必將要求相應機構的發展,由此引起整個金融體系的變化。7、直接融資的發展快慢應取決於企業成為真正主體的進程。
根據國際經驗與中國改革進程實際, 國已確定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逐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金融發展戰略。為解決已經存在的問題和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對直接融資發展的目標和影響進行理論分析,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質的指標重於量的指標。發展的含義包括量的擴張與質的改善。兩者是緊密相連又有區分的。在 國直接融資發展的初級階段,量的擴張是首要的,到了一定階段後問題不斷出現,就要求注重質的改善,就是要規范發展。 國當前直接融資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是質的問題:國債發行期限結構不合理、發行沒有制度化;企業債發行控制過死、交易停滯;股票市場主體不成熟等等。關鍵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的干預過多,市場的力量隨著量的擴張日益要求顯現,否則就表現為市場的扭曲。因此,發展的重點是極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幹預,疏通各種直接融資渠道,建立多層次的融資體系,保證投融資主體可以在市場中自由選擇。
發展直接融資不是取代間接融資,兩者的關系是相互促進。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是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各有優缺點,各有其獨特的作用,不可相互完全替代。應該說,在信息技術的推動下,直接融資的地位是得到了一個新的提升,但它的最終發展也不會取代間接融資。首先,網路的運用並沒有消除信息不對稱和逆向選擇問題。其次,從資金的需求方來看,其微觀主體是企業,梅耶斯的新優序融資理論已經證明,企業的融資順序是先債務融資後股權融資。在成熟的市場中,股票融資面臨分紅的壓力,所籌的資本金因動用決策需經股東同意也缺乏流動性,而債券融資的成本又略高於銀行融資,所以不可能完全排除間接融資。第三,從資金的供給來看,除了政府、企業為了應付支付需要而在銀行存有相當數量的資金外,企業資金為了保持流動性也要存入一部分,公眾為了資金安全也要存入一部分。因此,在可預見的時期內,間接融資的主體地位不會動搖,尤其是在有著傳統緊密銀企關系的 國。象 國這樣放開金融市場的發展中國家,直接融資的比重在初期應該是會有一個迅猛的提高,但到了某個階段後隨著企業的成熟會略有下降直至穩定在某個水平上。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緊密聯系。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簡單地視為對立發展,此消彼長的關系是不妥的,兩者是互相支持、互相影響、緊密相連的。首先,間接融資支持著直接融資的發展。銀行是金融市場上最主要的參與者,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和股票在市場上籌資,通過購買證券和直接投資於企業向市場提供資金,對券商融通資金,開展商業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為整個市場運作提供交易清算服務。其次,直接融資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間接融資的發展,靈活多樣的投資工具不但為銀行資產的運用提供了新的場所,而且可以吸引更多外資流入或更充分地挖掘社會儲蓄潛力從而可以導致銀行存款的增加。第三,兩者效率的提高會使整個社會效率提高,這反過來又引致各自效率的提高。第四,直接融資規模過大,管理不當,會迫使銀行擴大信用規模,影響銀行信用規模的有效控制,如通過固定資產項目投資逼迫銀行流動資金供應的增加。而歷次大危機已經證明,股市風險極易引起銀行風險。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是可以相互轉換的。即直接融資可以轉化為間接融資,而間接融資也可以轉化為直接融資,這是一種相繼轉化過程,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就是直接融資轉化為間接融資的相繼過程。另一種情形是兩種融資方式的相互轉化為同時並存的行為過程,如有價證券持有者將所持有價證券到二級市場流通轉讓,然後將所得資金存入銀行;同時,儲蓄者將資金從銀行取出,進入二級市場購買有價證券。從現實生活看,隨著金融創新的興起,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區別已經逐漸模糊,比如以貸款為基礎發行證券(貸款證券化或資產證券化)、共同基金等,很難將其明確歸類,兩者出現了融合。這種融合結合了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優勢,連接了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對金融市場各個局部和整體的深化發展起了積極作用。這種融合的趨勢必將進一步加強,成為未來金融市場的主流。
可以斷言的是,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共同發展共同補充,緊密連接及適當比例將提高整個融資體系效率,從而促進 國經濟金融的發展。
直接融資的發展必然體現在整個社會信用格局的變化上。銀行信用的比重及影響不可避免地要下降,由此決定整個社會的信用調控方式的變化。首先,兩者對社會可借貸資金總量的影響有重要區別。間接融資是擴大貨幣存量,用擴大貨幣存量的方法形成儲蓄與投資;而直接融資不擴大貨幣存量,它是用轉移和動用貨幣存量的方法進行投資,動用的結果是貨幣存量減少,貸款收縮。其次,從調控效應看,隨著直接融資的發展,非貨幣金融資產量增加,經濟金融化的程度將不斷提高,原有的貨幣政策操作工具的效應必將減弱。 國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已放棄貸款規模限制,預計隨著金融化的深入,貨幣供應量這一操作目標需要隨之調整,諸如利率之類的間接工具應日益受到重視。
直接融資的發展必將要求相應機構的發展,由此引起整個金融體系的變化。直接融資的發展與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資本運作、財務管理緊密相連,由此要求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的發展,這正是 國目前所欠缺的。投資銀行的發展,可以有兩條道路,由商業銀行發展投資銀行業務或發展獨立的投資銀行。此外,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融合發展的趨勢必將促進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溝通,加速金融業走向混業經營的步伐,由此引起相關監管體系的變化。一個統一的監管機構的形成在整個市場統一後將順勢出現。
直接融資的發展快慢應取決於企業成為真正主體的進程。如前所述,發展直接融資應堅持市場化原則,因此政府的主要作用在於放開不必要的管制,為各個市場的發展提供規范的法律保障與政策引導,而不是人為地去設定某個目標與發展速度。直接融資的發展必須與規范化股份制度的推進相配合,否則,將重演由財政融資向銀行融資轉變中及轉變後出現的大多數問題。
5. 金融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金融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1、金融能夠提高投融資水平和效率
金融對區域經濟發展有多兩方面的促進作用:
一是可以增加要素總量,起到要素的集聚效應;
二是通過提高要素生產率,比如資本的生產效率,投融資效率等來促進經濟發展。
2、金融能夠促進技術進步,吸引優秀人才。
金融的本質是實現資本的優化配置,通過將資金配置到生產效率最高的項目中去,可以提高資本的邊際生產率,同時提高技術進步率,進而促進經濟增長。因此,一個有效的金融體系將可以更好地分配資金,提高進步水平,進而促進經濟增長。
(5)保險融資對物流金融發展有什麼意義擴展閱讀
金融發展規律
1、在一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金融上層結構的增長比國民產值及國民財富所表示的經濟基礎結構的增長更為迅速,因而金融相關比率(FIR)有提高的趨勢。
2、一國金融相關比率的提高並不是永無止境的。一旦達到一定的發展階段,特別是當FIR達到1~1.5之間時(西歐和北美20世紀初就達到了這一水平),該比率將趨於穩定。
3、經濟欠發達國家的FIR比歐洲和北美國家要低得多。欠發達國家目前(指20世紀60年代)的FIR多在1和2/3之間,相當於美國和西歐在19世紀後半期就達到並超過的水平。
4、決定一國金融上層結構相對規模的主要因素是不同經濟單位和不同經濟集團之間儲蓄與投資功能的分離程度。
5、在多數國家中,金融機構在金融資產的發行額與持有額中所佔份額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大大提高了。即使一國的FIR已停止增長,該份額卻依然呈上升勢頭。
6. 簡述保險業的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的作用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觀念,在黨和國家制定的發展戰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強化,並正在成為全社會的重要共識。保險作為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對於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充分認識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作用,有利於拓寬保險發展空間,使保險業在更深層次和更廣領域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險業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
一、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與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突出體現在保險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促進經濟發展
保險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要受到整體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但它的健康穩定發展又能促進經濟的發展,這主要是由其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的功能實現的:
其一是通過風險集散和經濟補償,為經濟發展和改革創新保駕護航。表現在:一是幫助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保障社會再生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二是為商業貿易活動轉移風險,推動商品的消費和流通;三是為先進生產力提供可靠的風險保障,推動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從而減少因風險因素造成的經濟波動,促進經濟發展。
其二是通過對收取保費積聚起來的龐大保險基金進行科學高效的運用,可以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的轉化,為經濟建設提供長期資金的融通渠道,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可以為資本市場培育穩健的機構投資者,改善資本市場的結構,而保險資金所具有的長期性、穩定性和規模性的特點,也使其成為促進資本市場繁榮的最穩健的力量,從而推動金融市場的高效、穩健運行,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支持。
此外,保險業本身作為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產業,在就業、稅收等方面都對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穩定發展就是經濟金融健康穩定運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從保險的基本保障職能看,保險通過幫助受災家庭恢復原有的生活條件;減輕傷、殘、病、老、死等事件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對民事賠償責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障受害人的經濟利益,減少經濟糾紛等方面,能夠滿足人民多樣化的保險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但是,現代社會經濟生活的高度關聯性和不確定性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廣的要求,要求保險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更高層次、更廣層面分擔社會管理的職能,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現階段而言,保險在社會發展領域中的作用,應當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分擔政府社會保障職能,補充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伴隨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步伐的加快,以及社會出現的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等趨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成為保障人民生活、實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根據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在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政府提供的基本社會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階段推進的廣覆蓋、社會化和可持續的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構築強有力的社會保障網,就必須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加以補充。商業保險作為我國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本社會保障尚未覆蓋的人口群體,如農村人口及大量沒有社會保險的城鎮人口中,甚至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替代工具發揮主導性的保障作用。大力發展商業性養老、健康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負擔,解除廣大人民群眾的後顧之憂,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保險業由於自身所具有的產品開發、投資管理、客戶服務以及精算、銷售等方面的優勢,有責任也有能力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擔社會風險管理的職責,提高社會防災防損和應對公共危機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災防損中,保險人作為專業風險管理者,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風險管理經驗,而且可以通過承保時的危險調查分析、承保期內的危險檢查督促、以保險費率這一價格杠桿調動企業防災防損積極性等措施,增強整個社會防災減損的能力,盡可能減少保險賠款的支出和社會財富的損失,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其二,則是構建突發性巨災危機的防範體系和保障機制。以非典、9.11恐怖襲擊、美加大停電等為代表的國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緣於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變異,現代社會所面臨的災害事故將呈日益復雜與巨型多樣化趨勢,已經對人類社會應對突發性巨災的能力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雖然政府應承擔並負責提供有關公眾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給,但政府限於財力,同時又受制於諸多宏觀經濟目標的約束,投入總是有限。因而,強化現代保險業在這其中的功能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尤其考慮到各種巨災等危機事件所造成的綜合影響,在涉及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公眾責任、第三者責任以及針對意外或突發事件導致的營業中斷和利潤損失等方面,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可以提供產品豐富的多種可能的保險保障,維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於保險兼具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保險在現代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研究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還必須認識兩個問題:
一是要正確認識保險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具有促進作用,而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則是商業保險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保險業的發展不可能長期脫離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一枝獨秀。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能為保險業的發展奠定雄厚的物質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而如果二者發展不協調,在阻礙經濟進一步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同時,也會抑制有效的保險需求,影響保險業的正常運營和穩健發展。因此,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是與保險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險業的經營目標只有順應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發揮保險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強,並與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良性互動。
二是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雖然主要靠保險業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的制約,其中政府決策支持是一個關鍵因素,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順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響到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二是基本社會保障的深度、廣度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社會、文化、制度沿革相適宜,關繫到商業保險發揮作用的空間。由於市場失靈(比如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帶有外部性),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無法完全憑借市場力量自動形成,政府必須在社會發展領域承擔更多的責任,通過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環境、加大對公共領域的投入等措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確清晰的「度」的界定。這是因為政府進行的社會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並且所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基本社會保障,由於是和個人對社會貢獻無直接關聯的「均值化」服務,具有邊際效用遞減的特點,提供不足固然影響社會穩定,但過度提供則一是增加財政負擔,二是挫傷就業積極性,三是對商業保險等市場力量產生擠出效應。因此,政府職能定位是否明確,決策支持是否到位,影響到保險業發揮作用的外部環境和運作空間,最終也會影響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加快保險業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是保險業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養老、醫療、教育、住房、責任等保險產品還不能滿足廣泛的社會需求,保險還沒有滲透到各行各業、社會各個領域和生活的各個方面。發展不足是制約保險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須從服務國民經濟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險業發展,盡快做大做強,才能充分發揮保險業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樹立正確發展觀。保險業必須以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己任,改變多年來走的重規模、輕效益,重保費、輕管理的粗放型發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費增長速度的指導思想,樹立和貫徹「速度、結構、質量、效益」 統一的發展觀,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才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切實擔負起「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實施進取性戰略。在我國保險市場全方位開放的條件下,加快國內保險業的改革調整,解決我國保險業體制與結構矛盾;分多層次——國際保險(金融)集團、「專、精、特、新」的專業性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以及兼業代理機構等——豐富保險市場主體結構,鼓勵公平有序競爭,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開展兼並收購等形式的國際化資本運營,快速增強實力;將市場領域開放、市場體系建設、保險公司制度創新、保險企業國際化競爭能力增強統一起來,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加快創新,為保險作用的充分發揮注入活力。認真研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積極進行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如:探索保險投融資體制創新,充分發揮保險資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險風險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廣范的范圍內尋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與危險損失分散化的融資與轉移機制;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金融技術,實現經營方式的差異化與管理方式的精細化,推動保險經營與管理升級;密切關注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熱點問題,開發具有廣泛社會需求的保險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提高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豐富保險服務的內涵,把服務滲透到保險消費的各個環節,增強核心競爭力。
(四)防範風險,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
改革是發展的動力,發展是改革的目標,穩定則是改革與發展的前提。作為轉軌過程中的新興幼稚產業,我國的保險業必須加快發展,才能縮短與國際水平的差距、應對入世挑戰,才能夠解決保險業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困難,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發展,就必須改革現有保險市場的宏觀制度安排和微觀運行機制中的落後因素,為保險業發展掃清障礙。與此同時,保險業長期發展中埋藏了不少風險隱患,並且伴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新的不確定因素不斷涌現,因而在推進改革的同時,必須密切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促進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需要指出的是,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不能以犧牲保險市場的效率和被保險人的利益為代價,也並不意味著不讓經營失敗的機構退出市場。
為兼顧保險市場的效率與穩定,當前亟需確立兩個制度安排:一是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實現科學監管,從最終意義上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增強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市場退出機制著眼於暢通市場退出渠道、減輕機構退出帶來的社會震盪和處置成本、從整體上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既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公司穩健經營,促使投保人審慎選擇;又有利於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生活的安定,防止因個別機構經營失敗引發區域性、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五)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利益與責任並不總是一致,有時甚至是矛盾的。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是保險業無可推卸的責任,但由於現階段經營管理基礎和風險管控能力薄弱,外部體制、政策、法制、信用環境尚未理順,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在某些社會管理功能強、群眾迫切需要的險種,如責任險、健康險、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業務經營中,必然面臨經營風險加大甚至無利可圖等難題,出現了保險公司不敢開展或業務量萎縮甚至退出市場等現象,不利於保險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和拓展新業務空間。這種現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觀因素,但保險公司必須充分認識到肩負的社會責任,不能消極等待社會環境、市場環境好轉才經營,而要積極作為,變被動為主動,一方面,要加強和有關部門、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溝通、協調、合作,共同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在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開拓市場、發展業務;另一方面要苦練內功,通過科學設計產品、加強風險管控和提供優質服務出效益,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六)爭取政策扶持,理順外部環境。目前,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作用的發揮,受到諸多政策和制度瓶頸的制約,如醫療、養老等體制改革尚不到位,商業保險機構與社保經辦機構的利益沖突沒有消除;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環境不完善等。從國外經驗看,商業保險要在社會保障體系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事業中發揮作用,離不開政策扶持。政府要通過加快養老、醫療、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和主體資格;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推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實行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措施,為保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7. 物流保險對物流的發展有什麼作用
物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國民經濟競爭力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物流業保持了較快的發展速度,2003至2008年間,我國社會物流總額的復合增長率達到24.77%,遠遠高於同期GDP的增長速度,預計2009年-2010年的增速將在15%以上,大幅超出全球4%左右的增速。此外,當前我國工業品的流通費用約占產品成本的20%-40%,而發達國家這一比例為9%-10%,反映出我國物流行業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為此,國家出台了物流業調整振興規劃,力求整合資源,推動我國現代物流業健康發展。在這個過程中,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轉移和損失補償功能,建立完善的物流風險管理體系,提高物流行業的經營效率,對於推動物流業的快速發展具有現實意義。2現代物流是高風險行業現代物流的業務領域已從傳統的訂艙、制單、裝運、報關、驗貨、運輸等服務,擴展到倉單質押等金融服務領域,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集信息網路、倉儲管理、產品後加工、營銷策劃等多技術、多領域的一體化綜合服務。與傳統儲運活動相比,現代物流服務提供的整體解決方案涉及了更多環節的聯合協作。
8. 什麼是保險融資,保險融資的四個要素是什麼
保險融資保險融資是指保險公司為使其結余的資本增值,風險分散,而向外融通其資金的活動。保險融資分為金融性融資和風險性融資兩大部分,金融性融資是狹義上的保險融資,即保險人將其結余資金按一定渠道投放井預期迴流增值的資金融通活動。這種融資活動,可增強保險經營能力,擴大承保償付能力,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金融性融資按其融資方式,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前者是保險人直接滲入金融市場,後者是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由其代為投資。風險性融資是保險人通過風險的分散,實現資金融通.以協調資金和風險關系的活動,主要指保險人之間的相互分保.旨在保持經營穩定.而不是以經濟效益為目的。[1]保險融資的四個要素[2]保險是風險融資的一種方式,保險作為風險融資方式成立的前提條件是簽訂保險合同,保險合同是承保人和投保人簽訂的風險管理協議。一般來說,保險融資主要包括以下四個要素:1.合同協議。保險合同是保險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根據協議,投保人交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就可以轉移風險,就可以獲得補償損失的經濟保障;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則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保險義務;承諾承擔損失帶來的財務負擔,提供風險事故損失的補償資金。2.支付保險費(或者承諾支付保險費)。保險合同簽訂後,投保人負有按照合同約定繳付保險費的義務,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保險費是投保人購買保險所支付的價格。3.支付保險賠償費的條件。合同約定支付保險賠款的條件是保險公司對所承保的保險標的履行保險責任的依據。根據保險合同內容的不同,保險條款可以分為基本條款和附加條款。基本條款是關於保險合同當事人和關系人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記載的事項;附加條款是指保險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風險的條款。增加了附加條款即意味著擴大了標准合同的承保范圍。根據合同約定,保險人對於發生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以及因其發生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時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4.保險人為賠償損失所擁有的資源。從被保險人的角度看,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可以從保險人處獲得相應地經濟補償。被保險人獲得必要的經濟補償、彌補損失造成的財務負擔的過程,也是風險管理單位保險融資的過程。但是,從保險人的角度看,保險人補償損失的資金主要來源於保險費,保險人是否具有償付能力,決定於它所收取的保費總額是否能夠補償保險人所承擔的全部賠償責任。保險融資進行的原則[2]企業在選擇保險融資的過程中,投保人通過選擇購買保險單把損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由保險人承擔損失的財務損失。投保人轉移風險是有成本的,企業在決定是否選擇購買保險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1.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是企業是否選擇保險公司轉移風險的重要條件。確定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需要確定企業自擔風險的最大成本。如果企業自擔風險的管理成本過高,就可以選擇保險公司來轉移風險。如果企業自擔風險的管理成本比較低,就可以選擇風險自留的管理方式。2.保險產品費用和附加費用。保險產品的價格及其附加費用是企業轉移風險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如果保險產品的價格過高,企業評估保險融資不合算的話,就不會選擇保險融資的方式;保險費率水平過高,企業就會採用其他風險管理方式替代保險轉移風險的方式。如果保險費率水平過低,企業就會用保險融資方式替代其他風險管理方式,這會加大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確定適度的保險產品費率和附加費率,不僅關繫到企業的風險融資方式,而且還關繫到保險公司的穩定、持續發展。3.轉移風險所受到的限制和法律約束。保險合同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義務時,另一方可以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保險合同只有具有合法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企業轉移風險要受到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企業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是不可能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的。4.企業對風險控制的程度。企業對風險的控製程度不僅是決定企業是否轉移風險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企業風險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