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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信託產品建議書

發布時間:2021-10-20 05:38:03

Ⅰ 投資人選擇信託產品時要考慮哪些事項

投資信託前需要做什麼

(一)了解自己。投資者應綜合衡量自己的財務狀況、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收益、期限、流動性需求等,不盲聽、盲信、盲從,不追逐「熱門」產品。

(二)了解信託公司的資本實力和專業水平。在選擇信託公司時,投資者應將信託公司的資本實力、管理能力、防控風險能力作為首要衡量要素。

(三)了解融資方實力。在選擇信託產品時,投資者還要了解融資方的實力、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擔保措施的具體情況。當然,還要留意投資去向的行業景氣程度。

哪些人適合投資信託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必須為合格投資者。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投資風險小貼士
信託公司設立一款信託產品需要做大量工作,從產品設計、盡職調查、風險管控、產品營銷、後續管理、信息披露和風險處置等環節,全方位、全過程、動態化加強盡職管理,做到勤勉盡責,降低合規、法律及操作風險。

信託公司應切實履行「賣者盡責」義務,堅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適合的對象,在產品營銷時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不得存在虛假披露、誤導性銷售等行為。

投資者要仔細閱讀認購風險申明書,在確定購買信託產品後,簽署相關合同,根據合同內容履行買者責任,遵循「買者自負」原則,自行承擔風險損失。

Ⅱ 如何投資信託產品可靠嗎

國內現在有很多人對信託尚算陌生,但在歐美發達國家非常流行。信託產品相對銀行儲蓄,具有更好的保值增值作用,值得了解。

Ⅲ 信託產品是什麼

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目前年化收益類多在8%-12%,優點是:低風險高收益,缺點是:1、100萬起步,門檻較高。2、期限一般為1-2年,期間變現能力差。
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
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信託為預計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品種主要有:
1. 貸款信託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
信託產品,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
2. 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
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4. 融資租賃信託

Ⅳ 信託產品投資需注意什麼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首先,注意產品流動性,要選擇期限合適的產品。信託理財產品的期限往往是1至3年,投資者必須明確自己資金的使用周期。有些信託理財產品標明可提前終止,這個終止權利是信託公司的權利,不是投資者的權利。有些產品標明是1加1年期,就是這個產品可能是1年期,也可能是2年期;有些產品標明是1年期可提前半年結束,這樣的產品其實極有可能是半年期。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最好不要選擇有可能產生錯覺的期限產品。

其次,要注意產品的風險控制和產品結構,投資者最好要選擇構架設計合理的產品。例如地產類信託項目,應該盡量選擇那些即將開工或者已經開工的項目,而不要參與那些還沒有開工的項目;也不要購買時限長達3年的地產類信託理財產品,時限長意味著企業還款能力不足。對於礦產項目,盡量選擇安全隱患較少的項目,例如,鐵礦、有色金屬礦比煤礦好,因為煤礦可能發生瓦斯爆炸;露天礦比探井礦好等。投資者最好選擇熟悉領域的信託產品,對於不熟悉的紅酒、藝術品、普洱茶等信託理財產品迴避為妙。

此外,抵押擔保物流動性強的產品也值得關注,比如股票抵押和股權抵押流動性要強於固定資產。從價值評估分析,金融機構的股權要優於企業股權,小面積土地多地塊抵押要優於大面積單一地塊抵押,土地加地面在建工程抵押要優於凈地抵押。一般情況下,收益率越高,風險就越大。因此,買信託不能只看收益率高低,更要看投向哪裡,抵押物是什麼,抵押率是多少,進而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相應收益的產品。

最後,注意產品發起方的資質。目前我國有60多家信託公司,有央企系、銀行系、地方政府系、上市公司系等等。大型央企控股的「中」字型大小信託公司由於股東背景實力強,所以相對穩妥一些。另外,信託公司凈資本非常重要。根據《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中的要求,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2億元,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因此,凈資本較大且投資比較穩健的信託公司應當作為重要參考之一。

Ⅳ 投資信託產品風險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風險,是針對投資者在投資信託結束後,本金是否如期歸還的一個基本概念。

首先,信託資金是比較安全的。第一,設立信託產品時資金進入託管銀行的專一的信託賬戶,信託資金不會與其他資金混合;

第二,信託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受益權相分離,信託資金只能按信託合同進行調用,即使信託公司出現破產,信託財產還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託公司繼續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信託財產的獨立與安全;

第三,信託公司會將信託產品發行和運行狀況定期到銀監會備案,信託資金的募集和兌付是銀監會重要的監管要點。

然而,信託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受託人的道德風險

《信託法》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都規定了受託人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利益,要對受益人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是由於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監督,使得有些信託投資公司利用信託財產謀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現在:

一是利用不當關聯交易,對實際控制人進行利益輸出,或者掩蓋風險,或者抽逃資本金。

二是將超過信託合同約定產生的信託財產收益化為信託投資公司的收益。

三是挪用信託資金進行投資。

因為信託產品跨機構跨市場,形成了一個較長的金融產品鏈,涉及很多利益主體,很容易將其中一環的其他主體和市場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傳染到信託產品。

政策法律風險 這首先表現在最近兩年一些信託產品本身就是規避監管、利用制度缺陷進行創新而設計出來的。

其次是一些信託產品是以土地、財政收入作擔保進行信用增級的。而政策和法律在這些方面的規定是不完善的,極易造成擔保無效和非法。

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沒有規定,缺乏配套措施。

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的領域非常廣,投資的方式非常靈活,但大部分是以貸款和股權投資方式運用於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投資領域廣,投資方式靈活,需要多方面的專業技術知識和專業的風險管理能力,信託投資公司往往准備不足,經驗不夠。

Ⅵ 什麼是股權投資信託產品

就是設立一個信託產品。這個信託產品募集的資金是投資於股權的。說白了就是一個投資於股權的信託產品。這樣的產品收益是浮動的,期限一般是3-5年。風險大,收益自然也高。

Ⅶ 子傘帳戶的賣出許可權被關閉對股市有何影響

記者從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營業部負責人處了解到,日前監管層曾臨時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關閉部分分倉式配資賬戶中,分倉賬戶的賣出交易許可權。「這個賣出許可權關閉後,等於配資客戶沒法自己通過交易系統來賣股票了。」該負責人透露,「之前買入許可權已經關閉了,現在是買賣都沒法操作了。」
事實上,早在9月底,多家券商的配資賬戶整頓工作就已進入最後階段,而彼時大部分券商營業部已關閉分倉子賬戶的買入許可權。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部分配資賬戶的賣出許可權的關閉時間是10月14日,而在相關賬戶買賣許可權關閉後,子賬戶持有人並非完全無法進行賣出操作,其賣出方式須變更為委託信託公司代為進行操作。
在分倉子賬戶賣出許可權關閉後,持有人委託信託公司賣出的形式為,提交通過客戶簽字的交易單元或交易賬戶的《投資建議書》,而後信託公司根據該建議書進行投資。這意味著,在買入與賣出許可權雙雙關閉後,配資賬戶持有人的交易成本將大幅度提高。
「委賣沒法通過交易軟體進行後,客戶需要填建議書,還需要簽字,很有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是,客戶看好一個價格,但通過這種方式賣卻來不及了,這也有點像1990年代的電話委託。」前述營業部負責人指出,「當然出於效率考慮,信託公司也會要求投資者通過郵件和傳真的方式進行委賣。」
單只證券需「一次性賣出」
需要注意的是,在「投資建議書」的配資替代方案下,分倉賬戶持有人的傳統操作也出現了諸多不便。
例如,在賣出類交易中,投資者的單只持倉證券需在同日內進行一次性賣出,無法分在多日及多次賣出。「對於單只股票來說,用這個方式是沒法減倉的,必須在一天時間內一次性賣出。」前述營業部負責人坦言,「這樣一來,客戶沒辦法在日內選擇高點進行分批賣出。」
在其看來,該要求出現的原因之一,在於券商和信託公司均不希望投資建議書的模式成為一種長期機制。
「現在我們和信託都更多希望存量配資賬戶的證券持倉能夠盡快得到清理,賬戶能夠盡快得以注銷。」「所以在子傘賬戶的問題上,不鼓勵通過投資建議來間接交易,而是鼓勵客戶盡快清倉。」
另一方面,投資建議書的模式也被部分進行配資整頓的結構化資管產品所採用。
「一些結構化賬戶也採取這種方式。」北方一家基金子公司項目經理表示,「之前都是做投顧,但會里不讓用投顧模式了,因為賬戶出借會被認定為違規,所以想的一個方法是做投資建議,以防出現約定上的問題。」
而在部分專業人士看來,以投資建議書的形式來曲線實現分倉賬戶的存續,或仍存在一定的合同風險。
「雙方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建議書並不是實際上的委託關系,而是投資建議關系,一旦出現信託公司下錯單,或者下單不及時的情況,賬戶證券持有人將很難獲得相應賠償。」中銀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對此認為,「這種風險並不難發生,因為從賬戶持有人到交易,跨了信託、券商兩道,但市場價格的變化卻是一瞬間的。」
同時,投資建議書的存續方式還會提高配資公司或信託公司方面的盯市成本。
「因為配資賬戶是放了杠桿的,沒了之前的交易系統,平倉、追保的風控措施很難執行,相當於需要在交易系統外建立一套賬目,同時還要盯市。」華泰證券(601688)一位後台業務人士認為,「這個變化會明顯提高相關機構的短期運營成本。」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在傘形或分倉配資賬戶的賣出許可權被關閉後,更多配資賬戶持有人會選擇清倉其所持倉證券,而這也將使當前的配資整頓工作有所提速。

Ⅷ 購買信託產品要注意哪些地方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品投資的領域非常廣,投資的方式非常靈活,但我們在購買信託產品的時候,也會有些風險的,我們在購買信託產品時,應注意下面幾點。

1、摸准該信託產品的投資方向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非常廣,從信託產品運行的多年經驗來看,其風險最大的就是藝術品信託和煤炭信託,尤其是藝術品信託存在的風險更大。由於我國目前藝術品市場還不完善,沒有專業的技術來辨別真偽和估值,因此就存在更多風險。

2、了解發行信託產品的信託公司

投資者應選擇經營規范、有較好口碑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者詳細深入調查信託公司的財務狀況、資金實力、信譽度、制度情況、風險狀況等。對於財務不佳、公司制度結構不健全、經營風險較高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宜購買。

3、重點關注簽署的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是確定投資者與信託公司權利義務的惟一書面文件,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在簽訂合同時,投資者應該與信託公司就信託財產的審計事宜、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進行明確約定,要求信託公司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指定的人選披露信託財產的最新情況,並且定期公布信託財產的審計報告。

簽署合同前,投資者還應該考慮信託項目的收益達到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可能性。比如說,房地產項目從買地、建設到銷售再到結算利潤,至少也要一兩年時間,而股權信託項目在短時間內提升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較為可觀的利潤似乎是不現實的。如果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到期實現可能性較小的話,這樣的信託產品風險較高,即使到期能夠實現信託收益,也很有可能不是來源於信託項目本身,而是保證人或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資產支付的。

4、不要購買接力信託

有些信託產品在出現問題之後會改個名稱繼續托盤信託,這樣信託產品在經過多次轉手之後,其期限和產品的利息已經很高,這樣出現風險的幾率就會越大,應該盡量避免購買。
以上為「購買信託產品要注意哪些地方」的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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