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論文大綱 如何寫
主要提綱框架:
前言
1.中小企業融資特點分析
2.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3.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4.制約中小企業融資因素的分析
5.中小企業融資對策思考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㈡ 論文: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探討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優化與對策研究
摘 要: 改革開放至今,民營中小企業經過長足的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不可缺少的組織細胞, 在促進經濟發展、擴大社會就業、提供社會服務、增加財政收入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同時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長期以來,在其發展過程中,由於自身缺陷和外部環境多種因素,產生了融資難的問題,這已成為制約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最大「瓶頸」。因此中小企業在獲得發展所需資金的來源上很難與其在國民經濟中所處的重要地位相匹配。因此,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成為政府、企業和研究學者所共同關注的課題。要破解這一難題,目前必須從政府引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發展中介服務體系等方面入手。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對策
ABSTRACT
Since the adoption of China』s opening and reform policies, China』s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have experienced a long-term growth and already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a main force to support its rapid and continuous growth. However, for a long time, the sources from which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can get the capital for development can not match with the important role they played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so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 that it』s difficult for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to finance has been a very important issue which is concerned by the government, corporations and the scholars. To resolve this problem, the government must guid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intermediary services and other aspects of development.
Keywords: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financing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及環境特點
1.1中小企業的界定及其特點
目前,世界上各個國家對中小企業的定義並沒有達成共識,但基本上都是以雇員的數量和行業為劃分基準。如美國,把「小企業」定義為「雇員數量不超過99人的企業」,「中型企業」為「雇員數量介於100人到999人之間的企業」,並根據行業制定相關的扶持政策。而歐盟最新修訂的有關中小企業的劃分標准為:職工人數在250人以下,或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歐元,或資產總額不超過4300萬歐元為「中型企業」: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下,或營業額不超過1000萬歐元,或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歐元的為「小型企業」。
中國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按照法律規定,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於2003年研究制訂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稱,工業領域內,中小企業標准為: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收入3億元人民幣以下,或資產總額4億元人民幣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1.2中小企業的融資現狀
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少,籌資能力低。大企業在資金緊張時常常得到政府和金融部門的支持,此外,大企業還可以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形式從社會籌集所需資金。而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貸款風險高,經營管理水平低,信用程度低,擔保抵押難,使之在間接融資市場,或是直接融資市場,都很難籌得所需資金。尤其在遇到通貨緊縮時,銀行的「惜貸」對中小企業的沖擊更大,另外,政府對於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民間的集資又視為非法。因此,融資困難是當前中小企業最突出的問題。
在目前我國政策法律環境不完善的情況下,中小企業對自身產權角色轉換和經營方式的轉變適應不良。各商業銀行追捧大型企業,對大企業「爭貸」。與此同時,僵化的信貸體制和滯後的業務創新,使得缺失誠信的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之間的關系逐漸扭曲。另外,我國資本市場的不盡完善、股票市場的門檻過高,使得經營規模偏小、營運時間較短、市場前景不穩定的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債券市場發展的相對滯後,在本質上給債券融資帶來一系列扭曲。以上種種原因使得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惡化、融資渠道不暢,並且普遍面臨著資金匱乏的問題,導致融資難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原因。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緊張,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擴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促進中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①。
1.3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及其特點
總體上,我國企業外源融資的結構中,主要以間接貸款為主,其餘按順序排列分別是民間融資、股票融資、企業債融資、私募股權融資。
1.銀行貸款。在我國目前資本市場不夠完善的背景下,銀行貸款是企業最常用的融資渠道。銀行貸款以風險控制為原則,這是由銀行的業務性質決定的。我國的融資結構基本上偏於間接融資,有80%左右的資金來自銀行,資本市場占的比例非常小,風險基本集中在銀行。2003 年我國非金融機構貸款融資總額29936億美元的最高值,近兩年來有所下降。
2.股市融資。根據企業選擇上市的地點不同,我國企業股票融資的結構變化呈現如下特點: (1)B 股融資額在1998年之前佔比較大,之後佔比幾乎可以忽略。(2)大部分時間里,國內股票融資占據主導。近幾年,國內掀起了海外上市的熱潮。海外融資佔比也不斷上升,2005年達到82.04%。這與中國經濟的持續走強、中國民營企業融資的迫切需求、海外上市相對於境內A股上市的簡單程序等因素不無相關。
3.發行債券。我國債券市場中呈現如下特點:一是債券品種結構失衡問題嚴重。在我國債券市場中,國債和金融債占據了大部分,二者票面總額佔比一直在90%以上,截至2007年10月仍維持在80%以上的高位。其他多種債券佔比很小甚至為零,結構嚴重失衡。二是主要為政府提供融資服務。三是企業融資雖然有所增長,但仍處於低水平。近幾年,我國企業債發行規模快速增長,其在債券總規模中的佔比也有所上升,但仍處於較低水平。短期融資券的產生,將可能在未來改變我國債券結構失衡的問題。
4.外商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一般是指外資參股本土企業的比例超過20%甚至50%以上,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有影響力和控制權。對於本國企業而言,吸收外資參股或者被外資並購,是一種融資途徑。由於A股市場尚未充分開放,B股市場多年來一直處於停滯狀態,通過資本市場獲得外資的渠道還非常有限。一些沒有上市的企業通過合營和參股的方式吸收的外資金額並沒有超過外商獨資或者外商在中國本土購置房地產等資產的總額。隨著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圍繞上市公司的並購將會取得突破性發展。最近幾年,我國每年外商直接投資基本保持在500億美元以上,成為我國許多企業重要的資金來源。
5.民間融資。民間融資在經濟發達地區的鄉鎮和農村廣泛存在。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具有相對區位優勢、行業優勢地區的民間融資也相當活躍。融資主體呈現多元的特點,不僅有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融資,且出資人有工人、幹部、工商個體戶、企業等,涉及面較廣。《報告》首次正式承認了民間融資的合法性,並且將其定位為正規金融的補充力量。
6.私募股權融資。我國的風險投資業起步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1986年國家科委和財政部聯合幾家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的中國創業風險投資公司為標志。90年代以後快速發展,1992年成立國內第一家外資風險投資公司 ———美國太平洋風險投資公司。其中,2006 年風險投資資金額達到143164億元人民幣,比2005年增加22117%。目前在國內活躍的股權私募投資機構,絕大部分是國外的私募股權基金。相比較,中資和中外合資的私募股權基金數量較少、規模較小,主要以如下四種形式存在: (1)風險投資公司;(2)投資管理公司;(3)中外合資基金;(4) 產業投資基金。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現狀的影響因素分析
2.1外部因素分析
(1) 銀行貸款的所有制歧視阻礙了銀行的授信行為。目前,我國在立法以及在政府制訂政策時,為保持國有企業的競爭力、保全國有財產,無可避免地歧視非國有經濟。我國的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國有經濟,故首當其沖成為受害者。盡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直接融資的范圍和數量都在不斷地擴大,但是以銀行特別是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中介的間接融資,仍然是資本配置的主要方式。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信貸份額佔全部的75%以上。而國有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主要鎖定在國有經濟和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辦理信貸業務時,則會過分謹慎地選擇與甄別信貸對象,採取種種限制條款與防範措施,「惜貸」、「畏貸」現象嚴重造成中小企業難以從此渠道獲得資金。
(2)國家財政、貨幣、稅收政策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現行的信貸政策與計劃經濟體制下以大中型企業為重點的信貸傾斜政策之間關系仍然密不可分。而且中小企業稅負過重、上繳比例過高、折舊率過低,這些因素客觀上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留利水平和自有資金積累能力的提高,導致企業難以形成自我積累的融資機制和抵抗融資風險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我國目前利率機制僵化、利率體系不完善。根據利率風險期限結構理論,風險越大,收益越高,其目的之一就是刺激貸款人的積極性。但是,我國目前尚未推行利率市場化。
㈢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一、背景簡介
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與非國有經濟部門的蓬勃發展,中小企業在經濟運行中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日益顯現。在經濟轉型背景下,由於金融體制、機制和政策、社會信用體系等諸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客觀上存在許多其自身難以克服的經濟、制度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在這些難題中,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作為一個普遍性的難題,更是首當其沖。融資困難已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如果這個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將嚴重製約中小企業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
二、中小企業發展階段
中小企業是指經營規模中等以及中等以下的企業,是相對於大企業而言的。目前,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對中小企業的界定尚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企業融資是以企業為資金融入者(即企業是資金融入主體)的融資活動,它是指企業從自身生產經營現狀及資金運用情況出發,根據企業未來經營與發展策略的要求,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內部積累或向企業的投資者及債權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一種經濟活動。
任何一個企業從提出構想到企業創立、發展、成熟,存在一個成長的生命周期,一般分為種子期、創建期、生存期、擴張期、成熟期。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融資的要求不同,不同階段所需的資金有不同的特點。
(一)種子期的融資特點。在這個時期,創業者需要投入相當數量的資金進行研究開發,或者對自己的創意進行測試或驗證。因此,種子期所需的資金並不多,投資主要用於新技術或新產品的開發、測試。
(二)創建期的融資特點。創建期的企業需要著手籌建公司,把研製的產品投入試生產,因此需要一定數量的「門檻資金」。只靠創業者的資金往往是不能支持這些活動的,並且由於沒有過去的經營記錄和信用記錄,從銀行申請貸款的可能性也甚小。因此,這一階段的融資重點是創業者需要向新的投資者或機構進行權益融資。
(三)生存期的融資特點。生存期的企業需要大力開拓市場,推銷產品,因此需要大量資金。由於股權結構在公司成立時已確定,再想利用權益融資一般不易操作,因此,此階段的融資重點是充分利用負債融資。
(四)擴展期的融資特點。進入擴展期後,企業的生存問題已基本解決,企業擁有較為穩定的顧客和供應商以及比較好的信用記錄,取得銀行貸款或利用信用融資相對比較容易。但企業發展非常迅速,原有資產規模已不能滿足需要。為此,企業必須增資擴股,注入大量新的資本金。
(五)成熟期的融資特點。在成熟期,企業已有自己比較穩定的現金流,對外部資金需求不像前面的階段那麼迫切。成熟期的工作重點是完成企業上市的工作。
三、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一)內部積累少。主要指中小企業缺乏內部積累能力,內源融資不足。隨著我國中小企業的不斷成長、改革的推進及其內部分配體制的調整,企業可支配的財力逐漸增大,但真正用於生產發展的卻很少。企業在利潤分配中普遍存在著「重消費、輕積累」的短期化傾向,缺乏長期經營思想,自身積累意識淡薄,很少從企業發展角度自留資金來補充經營資金之不足。
(二)內部制度不規范。在種子期、創建期、生存期,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內部制度還不完善。初建時還沒有管理經驗,在外界產生的影響不足以很容易地得到資金。種子期企業就需要投入資金購買材料,在企業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一套合理的財務制度。在融資方面,企業缺乏正式的企業規劃和融資規劃,缺乏對企業自身的了解,過分追求短期目標,很少考慮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即便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企業的項目感興趣,當問及企業產品、市場、未來計劃等問題時,難以提供出一份真實描述企業的文件,不能給投資者提供一份好的資金使用計劃,影響了企業的融資能力。
(三)初建期資信度不高。在創立和發展期,我國中小企業在信用方面存在很大問題。由於企業剛建不久,資金不充裕,在各方面也缺少經驗。初建期,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少,流動資產變化快,無形資產難以量化,經營規模小,流動資金少,難以形成較大的、穩定的現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資以補充流動資金時,相關部門不得不懷疑其到期的償債能力。這是導致銀行難以放貸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很容易導致銀企間較高的信息不對稱,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和銀行授信成本。
(四)金融體系方面。隨著改革的深入,銀行對基層分支機構的信貸審批權集中到上級審批,部分銀行甚至收到了一級分行。這樣一來,中小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往往會受到一些阻礙。例如,在提出申請貸款到真正拿到貸款的時間加長,各項審批嚴格了,審批時間也變長了。同時,審批否決率大幅提高,使得企業都不願意費盡周折去申請無結果的貸款,因而也無法激勵管理者、信貸人員去開拓信貸市場,同時許多商業銀行規定信貸員「誰貸款,誰負責」,即誰貸的款由誰負責催收,不能清收的由信貸員負責,對於按時收回本息和多發放有效貸款缺少獎勵措施,而對出現的呆賬、壞賬對信貸員懲罰。由於內部激勵機制的不完善,銀行信貸管理人員為避免承擔責任,基本放棄了那些風險大但有更高收益預期的項目,從而進一步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貸款。
(五)政府方面。近年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行「抓大放小」,商業銀行實行「雙優」、「雙大」信貸戰略,即集中有限資金,優先支持優勢產業、優質客戶和大企業、大項目,而對中小企業卻沒有具體的政策支持。雖然有《中小企業促進法》但也只是一個大的框架,沒有具體扶持我國中小企業的優惠措施。國有大中型企業可以享受掛賬停息、呆賬准備等優惠政策,同時大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政府也會出面與銀行進行調解和協商,而中小企業則無法享受同等待遇。
可以說,政府的政策和制度是中小企業生存的土壤,是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影響因素。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業融資缺乏法律的支持和保護,從政府的角度來講,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立法是最為關鍵和重要的。信用法制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經濟行為缺乏剛性約束。針對中小企業,沒有健全的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法規,失信者認為有空可鑽、有利可圖,利益驅動又導致中小企業信用機制日益弱化,由失信走向無信,使守信者機會成本更高。
(六)市場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由於種種原因,中小企業自身風險相對較高,沿用一般的信用評價體系,中小企業多為貸款風險較大的對象,而其貸款筆數多、金額小,銀行很難針對其特點設計符合其要求的貸款。而規范的中介服務機構例如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提供專門化的信用保證,一方面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一方面中小企業也可及時獲得所需資金。而我國這樣的中介機構嚴重不足,我國為中小企業擔保的中介機構剛剛起步,且分布零散,沒有形成體系,大多數擔保服務機構規模較小、資金實力不強,無法發揮降低風險和轉移風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