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資性擔保。母公司的界定標準是什麼
例如:A公司為投資公司,設立了B公司為擔保公司,A即B的母公司。子公司一般是指以公司名義注冊的公司。你說的情況,不屬於母公司范疇。
Ⅱ 擔保公司擔保額度有什麼規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另外,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可根據擔保項目的風險程度,由融資性擔保公司與被擔保人自主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資性擔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擔保賠償准備金累計達到當年擔保責任余額10%的,實行差額提取。差額提取辦法和擔保賠償准備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監管部門另行制定。
監管部門可以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責任風險狀況和審慎監管的需要,提出調高擔保賠償准備金比例的要求。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對擔保責任實行風險分類管理,准確計量擔保責任風險。
Ⅲ 請問擔保公司擔保額度有什麼規定
請問擔保公司擔保額度有什麼規定?現在想筆資金,要用什麼擔保嗎
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總共有總量和個案兩個限制:1、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
2、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Ⅳ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資性擔保。如何界定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回的融資性答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融資性擔保業務:
(一)貸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法律規定的是公司不得為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資性的擔保,但沒有禁止股東提供融資性的擔保。公司擔保和股東擔保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股東擔保是可以的,但是法人股東的擔保要經過法人所在股東的同意才行。
Ⅳ 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額度和注冊資金的關系以華信在線為例!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重點如下:1.融資性擔保公司對於單個被回擔保人(項目)的擔保額答上限是注冊資本金的10%;2.總擔保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金的10倍;3.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本金80%只能用於投資銀行存款、國債等最高信用等級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4.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
華信在線的合作擔保公司注冊金是1.1億,單個項目的擔保額最多隻有1100萬,公司擔保總額不得超過11億。
Ⅵ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這句話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最高可以擔保到10倍的額度,余額就是在銀行的准入資金額度
10倍算是很高了
Ⅶ "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 "是什麼意思
5億凈資產的保單公司,對單一客戶擔保的額度不超過5000萬。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A公司的擔保額度為50億,一般這個額度是受限於銀行給擔保公司的授信額度。
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7)融資擔保公司擔保總額不得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業務審慎監管原則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並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2、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准入、業務范圍實行前置行政許可,推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3、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本、放大倍數、撥備、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方面實施審慎監管。
Ⅷ 1、」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是什麼意思
5億凈資產的保單公司,對單一客戶擔保的額度不超過5000萬,理解是對的。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那A公司的擔保額度理論上為50億,但是一般這個額度是受限於銀行給擔保公司的授信額度。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內供的融容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8)融資擔保公司擔保總額不得擴展閱讀:
(1)融資性擔保業務為特許經營業務。
(2)融資性擔保機構可以兼營非融資性擔保業務,但是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不得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
(3)融資性擔保機構是特許機構,需要通過地方監管部門前置性審批許可並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在工商等相關部門注冊登記成立;
(4)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尚未實行准入管理,其注冊登記沒有前置性的行政審批要求,也不持有經營許可證,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直接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或其他注冊登記即可成立。通俗地講,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持牌機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非持牌機構。
Ⅸ 1」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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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擔保公司擔保額度有什麼規定?現在想筆資金,要用什麼擔保嗎
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總共有總量和個案兩個限制:1、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
2、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Ⅹ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是什麼意思
銀監會聯合七部委發布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該《辦法》明確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要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審慎經營模式。該《辦法》明確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僅限於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以及不存在利益沖突且總額不高於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投資限額規定將促使擔保公司回歸擔保主業。而我國目前融資性擔保機構平均放大倍數僅為3倍左右,投資收益佔到擔保機構盈利的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