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各個融資租賃公司的組織架構,及管理模式是怎樣的
(1)董事會及各委員會、監事會
董事會:民生租賃公司董事會主要負責制定公司的戰略規劃、經營目標、重大方針和管理原則;挑選、聘任和監督經理人員 , 並掌握經理人員的報酬與獎懲;協調公司與股東、管理部門與股東之間的關系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東大會審議,下設三個委員會,其中:
戰略與投資委員會:負責研究董事會提出的公司發展戰略、長期和年度投資方向,審議修訂總經理提出的公司可持續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年度經營總目標及經營方針。
審核委員會:負責審閱本公司年度及中期財務報告書、盈利公布、編制財務報告書所採用的重大會計政策及實務,財務資料的備選處理方法。
薪酬與提名委員會:負責對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准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
監事會:民生租賃公司監事會主要負責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並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2)專業審核委員會
評審(對接)崗位:1名,除負責一些項目評審工作外,同時兼所有項目評審材料整理及項目評審人員溝通對接,以及負責公司項目評審委員會的事務新工作,如材料報送、意見反饋、評審會意見整理等;
租賃項目評審委員會:由各部門業務負責人和租賃公司內外專家組成的專門為項目評估而設立的臨時性機構。
(3)公司管理部門
負責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的統一管理,設有:
公司辦公室:處理租賃公司日常行政管理。成員3名,其中經理/主管1名,前台1名,人事行政1名。
財務部:負責管理、監督、處理公司的財務。成員3名,其中經理/主管1名,出納1名,會計1名;
人力資源部:成員2人,負責公司日常人事、人才培訓、人才開發與招聘管理事務;
(4)業務總部
負責公司業務、融資的統一管理,設有:
業務部:主要負責開發、從事融資性租賃業務和經營性租賃業務。
融資部:成員4人,其中經理/主管1人,融資專員3人。
綜合管理崗位:3人,其中1人前台(兼行政文員),1人報稅、行政兼司機1人。
(5)業務支持部門
負責對公司業務進行風險合規管理以及業務創新,設有:
風險管理部:成員3名,負責對融資業務進行合規管理及風險控制;
業務創新部:成員2人,負責對融資租賃業務進行創新研究。
公司成立初期所需職工總數約30人,其他人員根據今後業務開展需要由管理層決定。其中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1人、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人、總助/業務總監2人,共5人。
英國的話主要採用的是結構化租賃,日本主要採用的是杠桿租賃和經營租賃。我國對於租賃這塊還是比較多樣話的,主要是以簡單融資租賃,售後回租,轉租賃,委託租賃,杠桿租賃等,我們說一下簡單融資租賃,其實就是傳統租賃,有廠商,出租方以及承租方三方,承租方跟出租房簽合同要什麼來租這個設備,然後出租房找廠商進行購買來租給承租方,當然這個所有權歸出租房,這個承租方在使用一定年限以後,設備折舊可以進行購買。
⑵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注冊流程和審批條件有哪些
1.申請報告和驗資報告及資本金來源說明;2.公司章程和風險控制等主要內部管理制度、涉及金融或類金融關聯企業的經營情況說明;3.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和主要股東上一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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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擬任(或現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風控負責人等主要高管人員名單、從業履歷、資格證書等;5.由具備從業資格的融資租賃公司發起成立的企業或擬成立的子公司,還需提供股東(母公司)上一年度融資租賃業務的詳細經營情況。
設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所需條件
1.優先試點領域為主要股東有設備製造與銷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域背景,或為中小微企業及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服務,或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為環保、市政、醫療、教育、文化、養老等領域或產業服務;為製造業產品出口及企業「走出去」發展服務;為各類國家重點開發新區、國家經濟改革發展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經濟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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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關專業的高管人員、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企業管理經驗3年以上;3.必須充分說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經營情況(營業收入、利潤、資產負債率、含納稅情況)、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考慮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模式、資金來源、未來三年的業務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擬設立試點公司的風險控制等內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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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以由企業或個人組成,企業具有與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資金來源穩定、股權關系簡單透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發展戰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誠信和納稅記錄良好;5.公司名稱中的行業表述必須是「融資租賃」或者「租賃」字樣,注冊資本最低1.7億元人民幣,且需要實繳驗資,經營期限不超過30年;
⑶ 審批註冊融資租賃公司條件、流程、步驟
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0萬元;外資500萬美元
2、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3、符合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4、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融資租賃公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5、注冊資本不低於1.7億人民幣;
6、外商投資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金;
7、擁有相應的專業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專業資質和不少於3年從業經驗。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程序:
1. 審批流程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租賃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推薦1—2家從事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通信、醫療、環保、科研等設備,工程機械及交通運輸工具(包括飛機、輪船、汽車等)租賃業務的企業參與試點工作; (2) 被推薦的企業經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後,納入融資租賃試點范圍。
2. 報送材料 (1)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函; (2) 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申請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3)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 公司章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制度文件; (5) 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據的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 (6) 近兩年沒有違法違規紀錄證明; (7) 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資歷證明
⑷ 成立租賃公司的條件
申請抄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襲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收貨幣資本,至少1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可兌換貨幣。
(四)符合條件的、在金融、融資租賃行業工作三年以上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少於總數的50%。;
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地位應定位為服務於金融、貿易和工業的資產管理機構。它是服務貿易中更多技術服務的服務。雖然也涉及資金,但主要還是服務於投資者,而不是完全壓在自己的資金上,陷於項目風險投資業務中。因此,租賃公司既不是銀行,也不是貸款公司,也不是投資公司,而是知識服務技術公司。
⑸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的條件是什麼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5、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6、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7、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5)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章程擴展閱讀:
准備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⑹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有哪些要求
一、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設立要求:
1.投資各方必須是企業法人,且有相關行業背景或者有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潛在市場、客戶條件;
2.外商投資比例不小於25%,可以是外商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3.擬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具備金融及相關專業人員,且具備2至5名、擔任過融資租賃企業高管崗位三年以上、有相關資歷證明、且本科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4.投資各方需要資信良好,需要提供投資各方真實、合法的資產證明、審計報告和銀行資信證明;
5.投資各方必須持續經營一年以上,且外方投資者總資產不低於500萬美元,投資各方的資產總額與其認繳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額度相匹配;
二、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設立要求
1.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1.7億元人民幣,且需要實繳驗資;
2.擁有五名金融相關專業的高管人員、且該類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企業管理經驗3年以上;
3.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4.股東公司具有與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能突出核心主業,資金來源穩定、股權關系簡單透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發展戰略以及盈利模式清晰,誠信和納稅記錄良好。
注冊公司流程
1、確定公司名稱(3-5個)及經營范圍,落實經營場所;
2、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3個工作日);
3、辦理驗資;
4、前置審批(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審批的,無此程序);
5、准備資料(如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產權證復件等);
6、交工商登記機關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
7、刻制公章、財章(公安局備案);
8、憑營業執照、公財章、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到銀行;
9、開設公司基本賬戶(5個工作日)。
⑺ 如何構建融資租賃公司內部組織結構
一、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融資租賃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科學、合理、高效、規范的公司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健康發展、規避經營風險的基礎工作和組織保障。
不同類型或不同機構性質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組織結構在其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與其公司的性質、審批監管部門的要求都有一定的關系,不完全是一個模式。
融資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融資租賃公司。
按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必須設置獨立董事,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也曾要求進行過設置獨立董事的試點。對有限責任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目前則並 沒有硬性的法律規定。
二、因需設置經營組織結構
有資金優勢的金融機構所屬的融資租賃公司,有經營實力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有專業能力的廠商所屬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同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要根據公司的自身優勢,明確公司在這個 產業鏈條中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的業務模式。
專門以項目融資租賃與資產證券化、銀行保理相結合為主要業務模式的專業投資機構獨資或控股的融資租賃公司,其內部經營管理的結構則往往與投資銀行類似,一般 業務部門都實行項目團隊設置,實行決策環節少的扁平化管理。
租賃公司在與中介機構的合作中,逐步積累和提高自身的評估和風險控制水平,提升自身 信用,提高融資能力。
三、根據功能定位配置人力資源
融資租賃公司的人力資源配置除了必須的高管、財務、行政管理人員之外,還有產品研發、業務開拓、項目管理、租賃服務、資金籌措、風險管理、信息管理等專業人 員。這些人員的配置與機構設置一樣,同樣與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的業務模式相關聯。不同的功能定位和業務模式,人力資源的需求和配置也大不相同。
(1)董事會及各委員會、監事會
董事會:民生租賃公司董事會主要負責制定公司的戰略規劃、經營目標、重大方針和管理原則;挑選、聘任和監督經理人員 , 並掌握經理人員的報酬與獎懲;協調公司與股東、管理部門與股東之間的關系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東大會審議,下設三個委員會,其中:
戰略與投資委員會:負責研究董事會提出的公司發展戰略、長期和年度投資方向,審議修訂總經理提出的公司可持續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年度經營總目標及經營方針。
審核委員會:負責審閱本公司年度及中期財務報告書、盈利公布、編制財務報告書所採用的重大會計政策及實務,財務資料的備選處理方法。
薪酬與提名委員會:負責對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准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議。
監事會:民生租賃公司監事會主要負責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並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2)專業審核委員會
評審(對接)崗位:1名,除負責一些項目評審工作外,同時兼所有項目評審材料整理及項目評審人員溝通對接,以及負責公司項目評審委員會的事務新工作,如材料報送、意見反饋、評審會意見整理等;
租賃項目評審委員會:由各部門業務負責人和租賃公司內外專家組成的專門為項目評估而設立的臨時性機構。
(3)公司管理部門
負責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的統一管理,設有:
公司辦公室:處理租賃公司日常行政管理。成員3名,其中經理/主管1名,前台1名,人事行政1名。
財務部:負責管理、監督、處理公司的財務。成員3名,其中經理/主管1名,出納1名,會計1名;
人力資源部:成員2人,負責公司日常人事、人才培訓、人才開發與招聘管理事務;
(4)業務總部
負責公司業務、融資的統一管理,設有:
業務部:主要負責開發、從事融資性租賃業務和經營性租賃業務。
融資部:成員4人,其中經理/主管1人,融資專員3人。
綜合管理崗位:3人,其中1人前台(兼行政文員),1人報稅、行政兼司機1人。
(5)業務支持部門
負責對公司業務進行風險合規管理以及業務創新,設有:
風險管理部:成員3名,負責對融資業務進行合規管理及風險控制;
業務創新部:成員2人,負責對融資租賃業務進行創新研究。
公司成立初期所需職工總數約30人,其他人員根據今後業務開展需要由管理層決定。其中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1人、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人、總助/業務總監2人,共5人。
⑻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是什麼
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務發展,規範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名稱中應當標明「金融租賃」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第四條
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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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各個融資租賃公司的組織架構及管理模式是怎樣的
為了提高皇權,維護秦皇朝的政治體制及其統治秩序,在文化意識領域,秦始皇也採取過加強思想控制,反對是古非今,打擊異己勢力的嚴厲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經常提到的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飲,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壽。博士僕射周青臣當面頌揚始皇,稱其「神靈明聖,平定海內」,「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齊人淳於越不以為然。他提出:古時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長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事,誰來救助?為此,他主張以古為師,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本來,分封郡縣之爭,早在秦皇朝初建時就出現過。眼下淳於越舊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師古...行暴政,設酷法,苦役人民,焚書坑儒,修阿房宮
為了提高皇權,維護秦皇朝的政治體制及其統治秩序,在文化意識領域,秦始皇也採取過加強思想控制,反對是古非今,打擊異己勢力的嚴厲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經常提到的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飲,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壽。博士僕射周青臣當面頌揚始皇,稱其「神靈明聖,平定海內」,「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齊人淳於越不以為然。他提出:古時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長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事,誰來救助?為此,他主張以古為師,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本來,分封郡縣之爭,早在秦皇朝初建時就出現過。眼下淳於越舊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師古」與「師今」的大問題,故始皇「下其議」,著令群臣討論。
這時,已由廷尉升任丞相的李斯當即指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治國措施。「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現在,「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而私學又「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嘩眾取寵,「造謗」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結果必然是「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因此,李斯建議禁止私學,規定「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還建議焚燒《詩》、《書》,提出: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葯、卜筮,種樹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