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產企業如何融資
有些地產基金可以試一下。銀行是沒戲了
B. 現行房地產開發投融資政策是什麼
央行通過連續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加息以及發行巨額央票等手段來回收銀行系統資金。同時中央政府推出國八條,國六條等政策措施以及其後的二套房政策等都對國內房地產市場的過度投機起到了很好的抑製作用,房地產市場發展開始由狂熱期步入穩步增長期。
由於市場的各種需求強勁,房地產價格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同時由於我國房地產貸款違約率較低,所以被商業銀行視為優質資產經營。另外各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了搶占更多市場份額,進而大幅度進行房地產貸款的發放。
(2)房地產融資上市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投資者在進行房地產投資前必須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選擇合適的地段,不同地段,房地產的價位有很大差別。假如你選擇投資居住型的房產,可以選擇在住宅小區投資一些距離購物中心和公共交通的房產,發展前景比較好。
投資者購買住宅和商鋪時一定要注意產權必須合法、有效,各項手續一定要齊全,避免造成法律糾紛。弄清楚房屋的剩餘使用年限和法定房屋功能。
C. 現在房地產企業上市的要求和限制有哪些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D. 我國房地產融資宏觀政策
中華房地產金融網www.chinaref.cn;
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其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業的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可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至少有60%來源銀行貸款,房地產開發資金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這種較強的依賴度同時將銀行帶到了極大的風險中。一旦開發商資金斷裂,其連鎖效應會使風險最終全部落在銀行上。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建立以銀行為主的多元化融資渠道,間接融資手段與直接融資手段並用。最重要的是在政策允許條件下與銀行合作創新新的融資工具。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運營成本,節約財務費用,還有利於房地產資金的持續運用和公司的發展。
但是,房地產信託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對我國房地產企業來說,由於缺乏多樣化的融資渠道,上市幾乎就變成企業做大做強的唯一途徑。國內IPO上市具有籌資量大、融資能力強;資金使用時間長、分散風險;提高公司價值等優勢。但其高門檻,高融資成本、增加公司相關義務等缺點使得國內成功上市的案例很少。
(四)境外IPO
現階段,國內企業頻頻去香港上市,其數量超過國內IPO數量,為國內大多數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上市的首選。其上市過程簡單,能與國際接軌。但上市成本高,上市要求高制約了它的發展。總之,國內IPO與境外IPO各有優勢。國內上市對國內企業來說相對簡單,但受政策影響大。境外上市要求高,但國際化程度高,再融資方便。
(五)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房地產企業上市的快捷方式。由於直接上市門檻很高,審批時間長,房地產企業上市申請受到宏觀調控影響大,不可能有大批房地產企業上市。因此借殼上市成為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的主流。目前,在國內100家房地產公司中,借殼上市的房地產公司近一半,是房地產公司上市的重要途徑。專家認為,如果能夠巧妙地運用殼資源,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借殼上市是一把雙刃劍。如果能合理選擇殼資源,處理好各種潛在問題,會成為一種好的進入資本市場的方式。否則,則可能不但達到不了在融資的目的,還可能付出慘重的代價。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一種常見和見效較快的重組方式,其主要是用公司的「劣質」資產交換外部優質資產。資產置換重組模式見效快,成效顯著。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式的資產重組關聯交易較多,交易的市場化程度低,短期得益較多,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還有待觀察。 資產置換是一種特殊的資產重組方式。在股權分置改革前,相當一部分控股股東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以劣換優的資產置換,侵佔上市公司資源。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原來的非流通股股東不僅獲得了在未來可以充分流動的權利,更重要的是股改後限售流通股的價格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這大大提高了大股東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積極性。同時,一些績差公司或未股改公司也需要通過注入新資產的方式才能被拯救。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
近年來,房地產產業基金受到業內的追捧,有在境外注冊的基金,有在國內准備注冊的基金。但是,鮮有成功運作的,這主要是受到《產業基金法》沒有出台的限制。雖然產業基金能夠短期籌集大量的資金,而且流動性強,這些是有利於房地產的炒作的因素,但由於產業基金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主題相悖,因此,短期內產業基金法出台的難度較大。
綜合比較:
由於房地產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雖然房地產投資基金被廣泛看好,但由於國內尚無相關政策支持;上市或「借殼」上市過程長,手續復雜,成本較高,是少數有實力大企業可能實現的方式,但受經營特點和預期收益制約不易得到投資者認同,融資效果也不理想;發行股票及上市,對企業資質的要求更為嚴格,大多數的房地產開發商無法接受和實現。故直接融資比重較小。信託融資相對銀行貸款受政策限制少、靈活、創新空間大,但信託產品尚沒有一個完善的二級市場,難於流通。企業債券用途多為新建項目,利息高於同期銀行利率、期限為3~15年。相比之下,很容易就能看出我國大多數企業仍然採取銀行貸款籌集資金的原因。
E. 國家在房地產項目立項階段出台了哪些政策或法規
立項是房地產商的行為,國家不會專門作出具休規定。各城市地方政府,會對立項出台地方法規,如限制花園式別墅,鼓勵開發小戶型。房地產立項,對於購房者或是被拆遷戶沒有直接關系。房地產商一般都是先拿地,後立項。
國務院主要出台三項措施:1、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2、提高貸款利率的優惠門檻。 3、提高異地置業的投資門檻。 以上三條,其引導目標明確,直指房產投機或投資。
2010年4月17日 國務院為了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布《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新國十條」,具體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
F. 房地產面向社會融資有什麼規定嗎
深入解讀房地產融資渠道及具體處理方式
近年來,房地產行業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中的支柱性行業。眾所周知,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
當前,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還是以銀行信貸為主的單一融資格局,而另外融資渠道房地產信託、房地產基金、海外融資、股權融資等,由於各種各樣的限制,融資規模仍然有限,這種情形造成我國房地產業和銀行業存在極大風險。深入解讀房地產行業的融資渠道及具體的處理方式。
一、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及現狀
1、銀行貸款
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內貸款、自籌資金以及其他資金等兩個方面,房地產自有資金比例比較低,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貫穿於土地儲備、交易、房地產開發與銷售整個過程。根據中央和銀監會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有55%的資金直接來自銀行系統,而另外的自籌資金主要由商品房銷售收入轉變而來,大部分來自購房者的銀行按揭貸款。銀行貸款實際上支撐了房地產開發商經營周轉的主要資金鏈。
2、房地產信託
房地產信託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託投資方式,即信託投資公司制定信託投資計劃,與委託人簽訂信託投資合同,委託人將其合法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緊縮性的宏觀政策使對銀行依賴性極強的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非常緊張。著是的房地產企業對銀以外的融資渠道的資金需求更加緊張,房地產信託業務得以發展。不過,目前信託產品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限制,例如法律政策的制約、信託產品的流通性問題,以及信託計劃的異地發行、資金異地運用的管理與審批比較嚴格等,這些都制約著房地產信託的發展。但從長遠看,信託資金是億個能為房地產企業提供長期穩定資金的渠道,是對房地產融資渠道的一個補充。
3、上市融資
上市融資是房地產企業的一個理想融資渠道,它可以分為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兩種,直接上市的數額比較大,但是融資門檻高,更多房地產企業選擇間接上市,其中買殼是比較常用的方式,買殼上市需要大量的現金,上市的目的是通過增發,配股再融資籌集資金,但前提必須是有好的項目和資產進行置換。但擁有大量項目,好的開發項目和優質房產都是中小企業很難具備的,因此房地產企業走上市融資的路子還是很難。
4、債券融資
房地產證券是房地產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重要工具,也是房地產資金籌集的重要渠道。房地產債券較一般債券收益相對較高,與股票相比又有一定的安全性。因此,在證券市場,企業債券成為企業外部融資的優先考慮形式。但是,目前我國房地產債券發行的規模小,債券流通市場不健全,債券發行程序不規范,債券評級的准確性、可信性還有問題,這都影響了企業通過債券融資的規模。
二、發展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的對策和建議
1、建立多層次房地產融資渠道體系
當前,我國房地產融資的主要問題是建立一個穩定的多層次的房地產融資體系,滿足不同層次企業多樣化需求。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參與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缺少專業的信貸機構,債券、信託、基金發育不良對我國房地產融資貢獻有限,股權融資門檻相對較高,中小企業很難達到要求通過上市融資。因此,迫切需要通過建立多層次的融資體系,為不同企業提供不同的融資場所。
2、開發更多的房地產金融投資產品
房地產渠道融資的多元化開展,關鍵是需要設計出有差異的,服務不同房產企業的金融產品,從而形成一個穩定的房地產金融產品供應體系。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建設剛剛起步,銀行還沒有專業的、系統的地產投資開發貸款。國家加大對房地產金融產品的開發,房地產自身的金融建設必會成長起來。
3、完善房地產金融法律法規
國家應出台適用於房地產金融發展的法律法規,對新型融資工具的組織形式、資產組合、流通轉讓、收益來源和分配等,做出嚴格的規范,使我國房地產多元化融資規范化的發展。
總之,在信貸緊縮的大環境下,我國房地產融資迫切需要擺脫依賴銀行信貸的單一局面,走多元化的發展道路,但在現實中需要國家加強對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房地產企業自身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避免單純依靠銀行資金,根據自身特點,採用多種融資途徑和方法。
G. 房地產公司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澎湃新聞獲得的消息顯示, 交易所反饋給陸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發行單位屬於「關注類」企業,需另外提供至少六個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審核,方能發行。
根據去年10月的監管函,發行公司債的房企需滿足一定的基礎條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規模的限制。境內上市公司、房地產央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所屬房企,或是中國房地產行業協會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營非上市房企,滿足其中之一方可發債。
此外,200億元總資產、30億元營收、凈利潤、65%負債率、一二線土地儲備佔比50%,這些分類指標將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債門外。
同策咨詢研究總監張宏偉認為,今年國內房企融資渠道收緊,未來會有更多的房企將融資需求轉向至海外,但門檻並非小企業可觸及。
H. 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券要求和政策法規或者經驗等
新修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有望於今年下半年推出。修訂的條例將有三大突破:企業債券的發放將由過去的審批制變為審核制,企業發債和利率將進一步市場化,明確規定企業債券信用等級的差異對債券利率的影響。過去企業發債的程序是,國家先批項目,再批額度,然後才能發行債券。修改後的程序將是企業自己報項目,只要符合發債必備條件,原則上就可以發行債券。過去規定如果企業是發行三年期債券,其利率不得高出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在新的條例中,這個限制將有所放寬。明確規定企業債券信用等級差異,意味著企業債券將為優秀的民營企業打開直接融資的另一條渠道。 債券利率市場化也將會吸引更多對內地房地產市場看好的國內外機構及個人投資者,為房地產企業打開一個新的融資渠道。發行企業債券可以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巨大的資金壓力。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企業債券利息應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經過此前的8次降息,目前的銀行利率已基本接近谷底,在這種情況下,非常有利於房地產企業發行長期債券進行債權性融資。按照此前的政策,我國房地產企業的由於種種特徵,不易取得較高的資信等級,增加了發行債券的難度。這些特徵是:區域性明顯;不同類型的房地產在市場供求、經營管理上區別很大;受各地政府法規及政策管制影響大;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經濟景氣周期有著明顯關系;房地產企業還普遍存在資金實力不足的問題,過分依賴於貸款和預收款,其資產負債率很高。但債券利率市場化以後,房地產企業就可以根據目前行業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確定較高的債券利率,以吸引對內地房地產市場看好的國內外機構及個人投資者,這樣既滿足了我國快速發展的房地產業對資金的巨大需求,也開辟了境外資金進入中國房地產業的新渠道。
I. 政府對房地產企業融資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政府對房地產企業的融資只有限制,據我了解還沒有什麼優惠政策。銀行控制貸款,地產企業首發上市基本不可能,所以您應該問房地產企業融資困境有何對策,呵呵。
以萬科試水「曲線貸款」案例分析
2004年7月5日,萬科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已和德國銀行HI達成合作協議,由後者出資3500萬美元,雙方共同在中山完成「萬科城市風景花園」項目。這一合作表明,萬科的境外融資已取得突破性進展,在中國房地產界一直處於領頭羊地位的萬科,在境外融資方面,又一次站到了潮流的前端。
根據萬科發布的公告,此項合作的目的是為萬科在中山即將開始的項目「萬科城市花園」進行境外融資。提供融資的是德國房地產融資服務的龍頭HYPO集團的下屬銀行HI,其總部設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此次為萬科提供的融資額為3500萬美元,在該銀行的不動產資產中所佔份額很小。但值得注意的是雙方的合作方式。在法律上,這算是一筆股權融資。因為萬科要將所持有的中山項目80%的股權轉讓給一家由HI設立的名為Best Gain Investment的公司,由於該公司萬科也持有35%的股權,從而在融資安排完成後,萬科直接和間接持有的該公司權益只有48%。從形式上看,HI取得了中山項目的控股權,是如假包換的FDI(外國直接投資)。該次融資的載體萬科中山公司的注冊性質是中外合資公司,由深萬科和萬科的附屬公司香港永達投資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該公司權益實際上完全屬於萬科。但通過中外合資的形式,為以股權形式取得境外融資打開了方便之門。
實際上,雖然HI擁有中山項目52%的股權,但並不擁有實際的控制權。而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在項目回款之後,萬科將以LIBOR(同業拆借利率)再加幾個點的利息贖回股權。也就是說,這實際上是一筆商業貸款。但由於商業貸款屬於資本項目,直接的境外信貸顯然有違目前的外匯管制,因而才不得不「曲線融資」,以FDI之名,行商業貸款之實。這個融資安排,相當巧妙地滿足了有關的管制要求。對於此項融資安排的具體利率水平,HI的利率水平其實相當地低,大約只相當於國內同類型貸款的名義利率,不難看出,剛剛通過了萬科A發行可轉債的發審委「聆訊」,又在境外融資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融資成本也不高,從資金來源看,該項目的投資全部來自HI的融資,萬科不需要投入一分錢,也不需要再申請任何開發貸款。而在法律上,由於資金全部來自HI,控股者又是HI,則至少在名義上,項目的風險也完全由HI來承擔。萬科的責任只是按照合同規定的項目計劃把它做完,把房子蓋好,再盡量賣掉。其他的風險,與萬科無關。但最後所取得的利潤,卻可以由萬科完全掌握,萬科需要付出的只是幾個百分點的融資成本以及自己的品牌。簡單地說,這實際上是一個由HI投資,由萬科負責操作的項目。萬科僅僅藉助自己的品牌,就取得了該項目的控制權並佔有大部分利潤。同時,由於融資以美元結算,考慮到目前的匯率趨勢是人民幣有升值壓力,該項融資的匯率風險也要由HI來承擔。
從外資方面來看,外資對中國房地產業普遍的樂觀預期和強烈的投資慾望致使他們願意做這種本大利小的生意,例如HI。在國外資金普遍渴望投資中國房地產,但對風險又普遍感到難以把握的大背景下,萬科的規模、品牌和既往業績,對促成此次融資合作顯然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正如前面所說,雙方都在試水。此次境外融資對萬科的意義總結為兩條,「一是打開了境外融資之門,豐富了萬科的融資手段,在融資渠道多元化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二是可以提高萬科的項目管理水平。萬科會將中山項目的管理作為今後新的項目管理標准,可以為今後的境外融資安排打下基礎。對萬科來說,這是難得的學習和提高的機會。而對於HI來說,作為來華投資的第一單,HI最關心的並不是利潤,重要的是有一個開始,並由此積累經驗、知識和人脈關系。短期的投資回報肯定不是HI所追求的。所以不難預料,如果中山項目取得成功,萬科與HI及其他境外投資機構的合作肯定將繼續擴大,而HI也將籍此打開中國地產市場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