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租賃和分期購車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和分期購車的區別如下:
1、監管部門不一樣
融資租賃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分期購車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 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2、定義不同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信用卡分期購車是銀行機構推出的一種信用卡分期業務。持卡人可申請的信用額度為2萬-20萬,部分銀行視情況而定;分期有12個月,24個月,36個月三類。信用分期購車不存在貸款利率,銀行只收取手續費,不同分期的手續費率各有不同。
3、所交稅費種類不同
融資租賃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而分期購車交稅金則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租質
網路-信用卡分期購車
Ⅱ 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的區別
1、分期付款是直接融資,而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融資。
2、分期付款客戶可直接獲得所有權(以設備或其他財產作抵押),而融資租賃的設備所有權在融資期間為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物,注重你的實際還款能力。
3、分期付款一般首付較高,期限較短;而融資租賃首付較低,期限較長。
4、分期付款還款方式較固定,而融資租賃較靈活(可根據季節、承租人實際情況進行不等額或特殊方式還款)。
5、分期付款對廠家(或銀行)的風險較大,而融資租賃風險相對較小(所有權在融資租賃公司),特別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6、分期付款一般不對中小企業公司(有限責任),僅對個人(無限責任),而融資租賃沒有限制。
7、分期付款一般按照銀行的基準利率,而融資租賃利率稍高,一般上浮10-20%(根據承租人風險情況)。
8、分期付款客戶肯定取得設備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不一定取得設備的所有權(留購、續租、售後回租等)。
9、分期付款合同一般可撤銷,而融資租賃合同一般不可撤銷。
Ⅲ 分期收款的銷售商品為什麼具有融資性質
售後回購通常都是屬於具有融資性質的,因為一般情況下回購價都高於之前的出售價格,彼此之間形成差額就相當於是形成的利息費用了,分攤在各個期間內,計入財務費用。
(1)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是指銷貨單位出售商品時,所採取的提前付貨分期收款的一種商品銷售方式。
(2)目前在中國主要適用於商業零售企業銷售的一些耐用消費品。(3)其銷售對象是消費者,為了保證按期收回貨款,這種業務通常由購買者所在單位出面擔保.貨款結算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1)融資就是融通資金的意思,也就是籌錢。
(2)融資分為三種:一種通過簽發債券來融資,也就是融資方出售債券,購買者可以得到利息,債券到期後得到融資方歸還的本金;第二種通過股票融資,融資方發行股票,購買者可以得到公司利潤分紅,也可以在二板市場出售以賺取差價。還有就是從銀行借款。
Ⅳ 分期收款來銷售商品為什麼具有融資性質
分期收款的銷售商品是為佔有市場,取得更多資產而收取採用遞延方式交易手段,和融資的定義差不多,所以具有融資的性質。融資是指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與普通賒銷相比,分期收款銷貨具有如下特點:
(1)商品所有權的轉讓一般以應收賬款全部收清為條件,在此之前不轉讓商品所有權。
(2)在銷售成立時,購貨者需先付一定數額的的定金,之後按合同規定分期付清貨款。
(3)購銷雙方通常需要訂立合同,而且常見的合同為擔保合同。
採用原因
銷貨方式採用分期收款銷貨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銷貨方可以通過這一銷貨方式,將潛在的消費者轉化為現實的消費者,從而為企業的產品打開銷路。
另外,分期收款銷貨的售價通常高於現銷或普通賒銷商品的價格也是一個原因,盡管分期收款銷貨由於收款期限較長等原因發生的損失通常也要比普通賒銷為大。
(4)分期收款銷售和融資租賃區別擴展閱讀:
由於分期收款銷貨的應收賬款,其收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分期收款銷貨在這方面的會計處理與普通賒銷存在著較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分期收款銷貨應如何確認各期的營業收入,並相應確定分期銷貨的毛利。
從理論上計,企業對這種銷售方式形成收確認應充分考慮傾向時間價值,將總價款採用推算利率進行貼現,折現值在銷售日確認為收入。至於貼現利率的選定,可以是具有相似的信用等級的改造公司改造的相似證券的現行利率。
也可以是用於對證券的名義金額折現為商品或勞務的貼現銷價的利率。但從現實條件上講,由於現值確定比較復雜,其中包括諸多不確定性,如折現率、未來現金流量以及風險因素等。這就說明,目前普遍使用現值計算的條件還不具備。因此,企業可以按照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銷售收入。
例如:某企業1996年7月1日採用分期的收款方式銷售日用商品一種,售價1000000元,增值稅率為17%,實際成本為600000元,合同約定款項分5年平均收回,每年的付款日期為當年7月1日,並在商品發出後先支付第一期貨款。
企業應作如下分錄:
一、發出商品時
借:分期收款發出商品600000
貸:庫存商品600000
二、每年7月1日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234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
三、同時結轉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120000
貸:分期收款發出商品120000
Ⅳ 租賃.融資租賃.銷售三者的關系是什麼
租賃、融資租賃、銷售三者的關系是:
租賃、融資租賃是從屬關系,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2種;
而銷售和租賃是並列關系。
但是租賃往往以銷售的形式出現,而產生混淆,所以會計核算上需要運用實質重於形式的方法進行判斷。當以銷售合同形式出現,實際是以分期付款的時候,《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適用於融資租賃的方法進行核算,不得作為銷售。
供參考。
Ⅵ 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和分期貸款之間有什麼區別
首先說下融資租賃,典型的融資租賃是涉及三方關系的,內容包括了租賃和融資兩個方面。業務類型主要分為:直租和售後回租。
1,直租
直租業務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
打個比方:
你需要一台洗衣機。有家商店正出售這種洗衣機,但你發現你不夠錢一次性去買那台洗衣機。這時你看到我很有錢,於是你跟我簽融資租賃合同,讓我買下來那台洗衣機,然後再租給你。你只需要分期給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機了。當我們的租賃期滿之後,事先有約定好的話,一般你只要按這個用過的洗衣機的殘值給錢,就能得到這台洗衣機的所有權。如果沒有約定,那這台洗衣機就歸我。
2,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中,出賣人和承租人為同一人。
繼續打比方:
你需要錢花。你發現你擁有一台很好的洗衣機。我仍然是那個很有錢的人。於是你把洗衣機賣給我,我給你一大筆錢,然後你和我簽融資租賃合同,我再把洗衣機租回給你。洗衣機你繼續留著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給我(以上的賣和租並沒有先後順序,實物也並沒有實質轉移)。租賃期到了之後,洗衣機我再賣回給你或者我收過來。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以及分期貸款的區別,我們先兩兩比較來看。
1,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大部分通常解釋為等於或大於75%)。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幾乎相當於通常解釋為等於或大於90%)。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重要的區別:
1)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繼續打比方:
如果是經營租賃,實質上我是將我擁有的一件物品(洗衣機)出租給你,可能在租之前我就擁有了這個洗衣機,只是不想用了就租給你用賺回點閑置成本;也可能是我一直就從事洗衣機租賃的業務,買了一堆洗衣機只為租出去賺錢……但不管怎樣,我實質就是想靠「租物品」來賺錢,而你實質是想要以租的方式取得你想要的資產。其中租金是根據你佔用我這個洗衣機的時間來計算的。
而融資租賃實質上是我「借錢」給你,其實要買什麼你說了算,我只是幫你用這個錢買了一個洗衣機之後租給你用。你分期還我的租金實質上是佔用了我給你融資的成本加利息,租金的計算是以你佔有我資金(買洗衣機的錢)為基礎,根據我們所約定的利率和你所佔用的時間為依據計算的。
雖然最後都是我 「租」一台洗衣機給你,但本質是不一樣的。
融資租賃本質上是金融交易,是「融資」(目的)+「租賃」(手段)
2)經營租賃中,出租人不僅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使用權,還要向承租人提供設備的保養、保險、維修和其他專門性技術服務;融資租賃中的出租人不需要提供這個服務。
還是打比方:
經營租賃中,作為出租人的我,轉移了洗衣機的使用權給你,同時我還要承擔對洗衣機的保養、保險、維修等義務,哪天洗衣機壞了,我是有責任去維修的。
但是融資租賃業務中,雖然洗衣機所有權是我的,但我是按著你的要求去買你要租的洗衣機,因此我對它的好壞不負有責任,也不需要承擔維修義務。我只要保證這個東西交到你手中,你佔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2、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
最主要的區別:分期付款你是獲得了所有權的,但融資租賃的所有權還是在出租人手裡,你獲得的只是使用權。
再繼續打比方:
分期付款是你跟商店商量好把洗衣機賣給你,你只要分期把錢給商店,這個洗衣機就歸你了。這時你不單擁有使用權,你還是擁有這個洗衣機的所有權的。
但是融資租賃中,雖然我也是想賣洗衣機給你,也是希望你壓力不要那麼大可以分期給我錢,但是我怕你拿走洗衣機以後卻不還我錢了啊。所以我就留住這個所有權,再「假裝」以租的名義給你用,等你把錢都還完了,再轉移所有權;一旦你還不起錢我還是這個洗衣機的所有者,可以把洗衣機要回來彌補損失。
(這就是融資租賃產生的起因,保留所有權作為控制風險的手段)
3、售後回租與抵押貸款
融資性售後回租與抵押貸款非常類似,特別是從目的來看,都是為了獲得融資。
售後回租業務轉移了所有權,抵押貸款僅僅是設置了抵押權
打比方,又到洗衣機的例子:
抵押貸款,你需要錢花,你手上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機,於是你找到銀行,讓銀行借錢給你,作為擔保,你把洗衣機抵押給銀行,還不起債的時候,銀行有權利把你的洗衣機賣了抵債。此時洗衣機的所有權還是你的,你和銀行只是一個債務關系,銀行得到的只是洗衣機的抵押權。
售後回租,見上文概念解釋,總之就是,你直接把洗衣機賣給了融資租賃公司獲得了資金,轉移了所有權。
以上的所有比較,細究還有很多的不同點,我僅列舉幾條用以強化對概念的理解,其餘的不同點請由大家自行查找。
通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基本的特徵是怎樣的了。多說兩句,雖然前面的例子一再提到融資租賃公司就是滿足你融資的資金提供方,其實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一般都不是自有資金,而是會另外去找更多的融資渠道來支持這個業務。目前,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絕大部分來源於銀行借款。由於該業務有實際價值的資產,又有穩定的現金流(租金),未來再結合其他的業務其實可以打通多種融資渠道的,比如與銀行的通道業務結合、保理、信託、險資、資產證券化等等,當然這是後話
最後說說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集中典型的類型:
1、金融租賃企業: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受銀監會監管,具體規定按照《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此類企業多是銀行背景,股東資金優勢明顯,數量不多,截至2015年底共49家,但是業務規模龐大,在租賃業務中占據近一半的市場份額。
2、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是指由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受商務部監管,具體規定參照《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因融資渠道相對多元化,資金實力較為雄厚,業務能力較強,且企業的數量最多,數量佔比超過90%。
3、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是指內資試點的融資租賃公司。受商務部監管,具體規定參照《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按股東背景分,又可以分為三類:
1、銀行系租賃公司。以國銀金融租賃、工銀金融租賃等為代表,其特點是對銀行的依賴性較強,業務項目來源於銀行內部推薦,客戶定位於國有大中型企業,業務集中於飛機、基礎設施等大資產、低收益的大型設備領域,業務類型以回租賃為主。
2、廠商系租賃公司。以中聯重科(000157,股吧)、西門子、卡特彼勒租賃等為代表,其客戶絕大部分集中於設備廠商的自有客戶,租賃對象一般為廠商自身設備,以直租賃交易結構為主。實際上是股東從事租賃服務的一個負債、投資、營銷和資產管理的平台。
3、獨立第三方租賃公司。以遠東宏信、華融租賃為代表,他們為客戶提供包括直租賃、回租賃等在內的、量身定製的金融及財務解決方案,滿足客戶的多元化、差異化的服務需求。
Ⅶ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與第三方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2、收費不同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主要是多收取了服務費與名義貨價。服務費是租賃金額乘以服務費率,名義貨價是租賃金額乘以名義貨價率。服務費,是在項目實施初期一次性收取的,根據年限收取1~3.5%,其實按平均每年計算,也只是每年只收約1%而已。
而名義貨價則是在項目結束時只收取一次,一般只佔租賃金額的0.5~1%。而且如果客戶能夠按時償還租金,租賃公司還可以將名義貨價改為一元。
3、額度和期限不同
銀行貸款額度因受國家宏觀調控和央行信貸政策的影響,額度有限。融資租賃的額度主要依據借款人的資質和相應的固定資產價值來決定,額度范圍交銀行貸款大。銀行貸款期限主要是一年期以下的,融資租賃的期限相比則更長。
4、程序和門檻不同
銀行貸款主要是採取整筆貸出、整筆歸還,還貸時會面對比較大的資金壓力。融資租賃則可以根據借款方的資金情況和銷售的季節性變動來做合理安排。銀行貸款在程序上審批環節多,審批時間也很長,手續更是繁瑣。而融資租賃的信用審查相對來說更為簡便,因為是融資和融物一體,可以大大節約辦理的時間。
Ⅷ 融資租賃(出租方)與分期收款銷售
在會計上沒有什麼不同;在法律上與分期付款約定產權轉移相同;在稅收上就是按銷售征稅;在監管上,做此業務不需要行政審批。
Ⅸ 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我總結它們間區別主要有如下幾點:
1、分期付款是直接融資,而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融資。
2、分期付款客戶可直接獲得所有權(以設備或其他財產作抵押),而融資租賃的設備所有權在融資期間為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物,注重你的實際還款能力。
3、分期付款一般首付較高,期限較短;而融資租賃首付較低,期限較長。
4、分期付款還款方式較固定,而融資租賃較靈活(可根據季節、承租人實際情況進行不等額或特殊方式還款)。
5、分期付款對廠家(或銀行)的風險較大,而融資租賃風險相對較小(所有權在融資租賃公司),特別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6、分期付款一般不對中小企業公司(有限責任),僅對個人(無限責任),而融資租賃沒有限制。
7、分期付款一般按照銀行的基準利率,而融資租賃利率稍高,一般上浮10-20%(根據承租人風險情況)。
8、分期付款客戶肯定取得設備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不一定取得設備的所有權(留購、續租、售後回租等)。
9、分期付款合同一般可撤銷,而融資租賃合同一般不可撤銷。
總結9條,僅供參考。
Ⅹ 分期付款與融資租賃有什麼異同
我總結它們間區別主要有如下幾點:
1、分期付款是直接融資,而融資租賃是以融物的方式融資。
2、分期付款客戶可直接獲得所有權(以設備或其他財產作抵押),而融資租賃的設備所有權在融資期間為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物,注重你的實際還款能力。
3、分期付款一般首付較高,期限較短;而融資租賃首付較低,期限較長。
4、分期付款還款方式較固定,而融資租賃較靈活。
5、分期付款對廠家(或銀行)的風險較大,而融資租賃風險相對較小,特別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6、分期付款一般不對中小企業公司,對個人,而融資租賃沒有限制。
列舉6條,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