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 公務員考試 中國保監會 專業課考試 考試內容及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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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計算機類)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備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計算機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的應用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鍾,滿分100分。
報考計算機類職位的考生參加本類別的專業科目考試。計算機類專業科目考試試題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證券期貨基礎知識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二)專業知識—計算機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三、答題要求
考試均採用客觀性試題,要求考生從每題所給的選項中選擇答案。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四、樣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以下軟體中,( )不是操作系統。
A:Windows
B:Unix
C:Linux
D:Microsoft Office
答:( D )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以下軟體中,( )是操作系統。
A:Windows
B:Unix
C:Linux
D:Microsoft Office
答:(ABC)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以下軟體中,( )是操作系統。
A:Windows
B:Unix
C:Linux
D:Microsoft Office
答:(ABC)
五、考查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證券期貨基礎知識(可參考財經類考試大綱)和以下計算機專業知識:
1、計算機體系結構
2、操作系統原理
3、網路基礎知識
4、數據通信協議
5、數據結構
6、資料庫系統
7、程序設計語言
8、多媒體基礎知識
2014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
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會計類)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備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的應用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鍾,滿分100分。
報考會計類職位的考生參加本類別的專業科目考試。會計類專業科目考試試題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證券期貨基礎知識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二)專業知識—會計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三、答題要求
考試均採用客觀性試題,要求考生從每題所給的選項中選擇答案。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參加會計類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不允許自帶任何類型的計算器。
四、樣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某企業資產總額是300萬元,負債總額100萬元,所有者權益總額是( )?
A:100萬元
B:200萬元
C:300萬元
D:400萬元
答案:(B)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某企業資產總額是300萬元,負債總額100萬元,以下錯誤的是( )?
A: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100萬元
B: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200萬元
C: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300萬元
D: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400萬元
答案:(ACD)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某企業資產總額是300萬元,負債總額100萬元,以下錯誤的是( )?
A: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100萬元
B: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200萬元
C: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300萬元
D:該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是400萬元
答案:(ACD)
五、考查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證券期貨基礎知識(可參考財經類考試大綱)和以下會計專業知識:
(一)會計准則及其實務運用
1、財務會計基本概念
(1)會計基本假設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2)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原則
2、金融資產
(1)金融資產的分類及初始、後續計量
(2)金融資產轉移
3、存貨
(1)存貨的初始計量及發出存貨成本結轉
(2)存貨的期末計量
4、長期股權投資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2)長期股權投資的後續計量
(3)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及處置
5、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的初始及後續計量
(2)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及固定資產處置
6、無形資產
(1)無形資產的確認及初始、後續計量
(2)無形資產處置
7、投資性房地產
(1)投資性房地產范圍、初始及後續計量
(2)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及處置
8、資產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和計量
9、負債
(1)流動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2)非流動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10、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的分類及會計處理
11、收入、費用和利潤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收入確認原則及其具體運用
(2)費用確認、利潤的會計處理
12、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構成及列報要求
(2)合並報表范圍確定及合並報表編制
(3)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13、特定交易事項的會計處理
(1)或有事項的確認、計量及披露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認定及其確認和計量
(3)債務重組的界定及不同重組方式的處理
(4)政府補助的分類及其會計處理
(5)借款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6)股份支付的確認和計量
(7)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8)外幣折算
(9)租賃的分類及其會計處理
(10)會計政策變更與會計估計變更的區分及其處理
(11)企業合並的類型劃分及會計處理
(12)購買及出售子公司少數股權處理
(二)審計基礎知識
1、審計基礎知識
(1)基本准則
(2)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
(3)注冊會計師執業准則和職業道德規范
2、審計程序、技術和方法
(1)審計准則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2)審計准則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控制
(3)審計准則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
(4)審計准則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
(5)審計准則1201號-計劃審計工作
(6)審計准則1211號-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7)審計准則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
(8)審計准則1251號-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
(9)審計准則1301號-審計證據
(10)審計准則1312號-函證
(11)審計准則1323號-關聯方
(12)審計准則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
(13)審計准則5101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其他鑒證和相關服務業務實施的質量控制
(三)財務信息披露規范
1、非經營性損益的定義、內容及披露要求
2、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
3、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列報
2014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
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法律類)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備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的應用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鍾,滿分100分。
報考法律類職位的考生參加本類別的專業科目考試。法律類專業科目考試試題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證券期貨基礎知識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二)專業知識—法律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三、答題要求
考試均採用客觀性試題,要求考生從每題所給的選項中選擇答案。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四、樣題
(一)單項選擇(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面哪種情況不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疾病時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答:(C)
(二)多項選擇(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面哪種情況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疾病時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答:(ABD)
(三)不定項選擇(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面哪種情況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疾病時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答:(ABD)
五、考查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證券期貨基礎知識(可參考財經類考試大綱)和以下法律專業知識:
(一)證券期貨法律
1、證券法
(1)證券法的適用范圍及基本原則
(2)證券發行的條件、方式
(3)證券上市和暫停、終止交易
(4)證券交易的信息公開和禁止行為
(5)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和程序
(6)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業協會
(7)證券公司的組織形式、設立條件、業務范圍和基本業務規則
(8)證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及監管
(9)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性質、職責、許可權
(10)證券違法的法律責任及市場禁入制度
2、基金法
(1)證券投資基金的種類、特徵、組織形式及基金財產的性質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3)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交易
(4)公募基金的運作和信息披露
(5)公募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
(6)公募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及行使
(7)私募基金
3、期貨條例
(1)期貨的概念、特徵及其種類
(2)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期貨業協會
(3)期貨交易的基本規則
(二)公司企業法律
1、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特徵和種類
(2)公司的設立、登記、章程、資本及股東出資
(3)股東及其權利、義務和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4)公司的組織機構、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5)股份發行及股權、股份的轉讓
(6)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義務
(7)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
(8)公司債券
(9)公司的變更、合並、分立
(10)公司的解散、清算
2、合夥企業法
(1)合夥企業的概念、特徵和種類
(2)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3、企業破產法
(1)破產的概念、破產原因和破產案件管轄
(2)破產的申請和受理、債務人財產、破產費用、共益債務
(3)破產重整、和解及破產清算
(三)民事經濟法律
1、民法
(1)民事權利和義務、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2)民事法律行為、代理的概念和特徵、訴訟時效與期限
(3)債的發生原因、債的分類和履行、債的保全和擔保、債的移轉和消滅
2、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特徵和分類
(2)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
(3)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和違約責任
3、物權法
(1)物權的概念、效力、類型、物權變動和物權的保護
(2)所有權、用益物權的概念、特徵和內容
(3)擔保物權的概念、特徵、種類和內容
(4)佔有的概念、性質、種類、取得和消滅
4、侵權責任法
(1)侵權行為和歸責原則
(2)侵權責任的概念、構成、方式與適用
(3)侵權責任的免責和減輕
(4)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各類侵權行為與責任
5、金融法律
(1)商業銀行業務及基本規則、對存款人的保護
(2)保險的概念、保險合同的分類、訂立和履行
(3)票據的概念、種類和特徵、票據權利的取得、消滅和行使
(4)信託設立、信託財產、信託當事人
(5)反洗錢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則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
6、其他經濟法律
(1)市場競爭原則、限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2)壟斷行為及其認定規則、調查程序
(3)勞動者的權利、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勞動爭議
(四)行政刑事法律
1、行政法
(1)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機關、實施程序、費用及行政許可的撤銷、注銷
(2)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實施機關、管轄及行政處罰的決定、執行程序
(3)行政復議范圍、行政復議的申請、受理和決定
(4)國家賠償的范圍、請求人、義務機關及賠償程序、方式、計算標准
(5)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責、許可權和監察程序
2、刑法
(1)犯罪的概念和分類、犯罪構成、犯罪排除事由
(2)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3)共同犯罪、單位犯罪和罪數形態
(4)刑罰種類、裁量、執行和消滅
(5)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6)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
(7)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8)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
(五)訴訟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
1、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主管與管轄、當事人、民事證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起訴和審判
2、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管轄、審判、執行
3、刑事訴訟的管轄、迴避、辯護、強制措施、立案、偵查、審判和附帶民事訴訟
4、仲裁的概念和特點、仲裁機構和仲裁協議、仲裁程序
5、國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國家機構
6、立法體制、立法許可權和立法程序
7、信訪渠道、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督辦
8、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方式和程序
2014年度考試錄用中國證監會參照公務員法
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財金類)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備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財金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的應用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試卷結構
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鍾,滿分100分。
報考財金類職位的考生參加本類別的專業科目考試。財金類專業科目考試試題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一)證券期貨基礎知識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二)專業知識—財金
1、單項選擇40題
2、多項選擇15題
3、不定項選擇5題
三、答題要求
考試均採用客觀性試題,要求考生從每題所給的選項中選擇答案。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四、樣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只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下列哪個選項是國內生產總值的簡稱( )?
A:GDP
B:NNP
C:GNP
D:NI
答:( A )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
A:國內生產總值簡稱GDP
B:國內生產總值簡稱NNP
C:國內生產總值簡稱GNP
D:國內生產總值簡稱NI
答:(BCD)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給四個備選項,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選項是正確的,應試人員應將正確的選項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少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
A:國內生產總值簡稱GDP
B:國內生產總值簡稱NNP
C:國內生產總值簡稱GNP
D:國內生產總值簡稱NI
答:( BCD)
五、考查知識點
(一)經濟學基本原理
1、供給與需求
掌握需求理論、供給理論、均衡價格理論、彈性理論。
2、企業理論
掌握生產理論、生產函數、成本與利潤。
3、市場失靈
掌握公共品、外部性、信息不對稱。
4、宏觀經濟學及宏觀經濟政策
掌握國民收入核算與方法、國民收入決定理論、總需求分析、總需求-總供給模型、通貨膨脹與失業、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與工具。
掌握評價宏觀經濟形勢的基本變數,資本市場與宏觀經濟運行之間的關系;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對資本市場的影響;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外匯管理政策和收入政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
5、經濟增長理論
掌握經濟增長理論、經濟周期。
6、本屆政府的經濟發展思路
(二)金融基礎知識
1、貨幣供求
掌握貨幣需求、貨幣供給相關知識。
掌握基礎貨幣、貨幣乘數、原始存款、派生存款相關知識;存款貨幣創造的過程。
2、金融機構及金融業務
掌握我國金融機構的種類、金融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責。
掌握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
3、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
掌握貨幣政策的目標、工具、傳導機制和中介指標。
掌握通貨膨脹的成因、社會效應和有關對策。
掌握金融監管的原則、目標和手段。
掌握《巴塞爾協議》的主要內容。
4、財政與稅收
掌握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的主要規定。
5、外匯管理與金融全球化
掌握外匯與匯率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理論;匯率制度、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概念;匯率風險的概念和類型。
掌握引起匯率變動的主要因素,匯率變動對經濟的影響。
掌握當前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特點和我國外匯市場的基本情況;掌握外匯管理的概念、類型和我國外匯管理制度。
掌握國際資本流動的定義、原因和類型;資本流動的作用和政府幹預資本流動的手段;主要國際金融機構的職責。
(三)國際金融危機
1、國際金融危機成因;國際金融危機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
2、結構性金融衍生品的特徵;結構性金融衍生品的創新趨勢及利弊。
3、國際金融危機後的金融監管新變化。
4、美國退出QE與新興市場國家金融動盪。
(四)證券基礎知識
1、證券及證券市場概述
掌握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主要內容;資本市場的概念、內涵、外延;如何正確理解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資本市場的監管思路及展望;資本市場系統性風險的監測、預警與防範;如何將資本市場放到整個宏觀經濟中去發揮作用;主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的區別;債券市場。
掌握證券與證券市場的定義、特徵和功能。
掌握證券市場參與者的構成,機構投資者的種類;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證券市場的相關規定。
掌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概念和區別。
掌握證券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的概念及關系。
掌握證券交易市場的分類、定義、特徵和職能。
掌握證券公司的功能和主要業務種類;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的原則、目標與主要內容。
掌握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及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的職能、業務范圍與管理體制;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和行為規范。
2、證券產品—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
掌握股票、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的概念、性質、特徵和類型。
掌握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類產品的特徵和區別。
掌握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參與主體、交易方式等基本情況。
掌握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特徵和作用。
掌握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定義與區別;交易所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的概念、特點。
掌握基金管理人、託管人的概念與職責以及與基金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掌握基金資產凈值的含義;基金資產估值的概念及基本方法;基金的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
3、證券交易
掌握證券交易的含義、種類和方式。
掌握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概念和職能;證券的清算與交收的主要內容。
掌握股票價格指數的概念和功能,我國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
掌握主要國際證券市場及其股價指數。
掌握證券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的基本內容。
掌握回購交易的主要內容。
4、證券市場監管體系
掌握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原則、目標和手段;證券市場監管的內容和證券市場監管機構的主要類型、職責;證券市場自律性監管的主要內容。
5、證券市場對外開放
掌握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的發行、上市條件。
掌握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概況。
(五)期貨基礎知識
1、期貨市場概述
掌握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遠期交易的關系;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和功能。
掌握期貨交易所的性質與職能。
掌握期貨結算基本制度。
掌握期貨中介機構的職能、性質和作用。
2、期貨合約與期貨品種
掌握期貨合約的概念、主要設計原理。
掌握期貨品種的分類;國內國際主要期貨品種。
3、期貨交易制度與期貨交易流程
掌握期貨交易制度及交易流程。
4、套期保值
掌握套期保值概念、原理與操作原則;套期保值者的特點與作用。
掌握套期保值的種類及適用對象和范圍。
5、期貨投機與套利交易
掌握期貨投機定義;期貨投機與套期保值以及股票投機的區別;期貨投機的作用、原則與方法。
掌握期現套利的概念及其應用。
6、金融期貨
股指期貨套期保值的種類及應用;股指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股指期貨期現套利的種類及應用。
國債期貨相關知識。
7、期權與期權交易
掌握期權的含義及特點;期權的分類及各類期權的概念;期貨期權合約的主要內容;權利金、執行價格;期貨期權與期貨的關系。
8、期貨市場監管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內容。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❷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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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以下平台投訴舉報:銀保監會、12315互聯網平台、網信辦、互聯網金融協會、12321網路、銀保網路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金融管理局、各地公安機關
❹ 保監會發放財險牌照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
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
銀行牌照
銀行牌照的審批部門是銀監會,銀行主要經營儲蓄和信貸等業務。
保險牌照
保險牌照由保監會審批,擁有保險牌照後,可以承保人民幣和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人身保險等保險業務;
還可辦理各種國內、國際再保險業務和法定保險業務等,是近年較火的牌照之一。
券商牌照
券商牌照是由證監會審批,目前券商牌照包括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信託牌照
信託牌照是由銀監會負責審批發放,擁有信託牌照可以從事的業務包括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由人民銀行負責審核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歷來是兵家必爭。
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三類,分別是:(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
基金、期貨相關牌照
基金銷售支付牌照,主要是針對支付企業發放的許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期貨牌照
對於國內大金融集團來說,期貨也是一塊不可或缺的牌照,其價值多體現在渠道或通道價值。收購期貨公司的案例也在增多,尤其是來自證券和信託公司的收購。
融資租賃牌照
首先,應注意區分融資租賃牌照與金融租賃牌照,前者由商務部主管,後者是銀監會來管。商務部主管的融資租賃牌照分為兩類: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審批、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審批。
其他金融牌照
小額貸款公司牌照,經營范圍主要為: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個人貸款、小額貸款、企業貸款、消費貸款、按揭貸款、創業貸款。監管部門為省級金融辦公室。
典當牌照的發放機構為商務部,主要經營典當業務。
消費金融牌照由銀監會審批發放。目前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有22家,其中銀行系佔九成以上,有20家。
目前,仍不斷有機構擬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保監會禁止險資為券商融資融券業務提供資金對股市會有什麼不良影響
隨著兩融業務尤其是融資業務資金量超過萬億,可見藉助資金放大杠桿的能量在加速增大。
券商本身資金有限,開展融資必然需要外部資金來增加供給量。
銀行指定不行,但是保險機構資金充裕,完全可以借錢給券商讓其借給客戶增加杠桿。
但是一旦行情快速下跌,客戶很容易被平倉,導致資金鏈緊張,那麼穩妥的資金就不穩妥了。
❻ 保監會 信息隔離牆
證券隔離牆制度,是指證券公司為控制內幕信息及未公開信息的不當流動和使用而採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信息隔離牆制度指引》,自2014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根據該指引,信息隔離牆的一般規定如下:
1.證券公司應當按照需知原則管理敏感信息,確保敏感信息僅限於存在合理業務需求或管理職責需要的工作人員知悉。
2.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應獲取敏感信息,對已經獲取的敏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應利用敏感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
3.證券公司應當採取保密措施,防止敏感信息的不當流動和使用,包括但不限於:
(1)與公司工作人員簽署保密文件,要求工作人員對工作中獲取的敏感信息嚴格保密;
(2)加強對涉及敏感信息的信息系統、通訊及辦公自動化等信息設施、設備的管理,保障敏感信息安全;
(3)對可能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員使用公司的信息系統或配發的設備形成的電子郵件、即時通訊信息和其他通訊信息進行監測。
4.證券公司應當確保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部門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相對封閉和相互獨立。
證券公司應當對掌握敏感信息的業務部門的辦公場所人員進出情況進行監控,並要求工作人員避免進入與其職責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部門的辦公場所。
5.證券公司應當明確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同一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不應同時分管兩個或兩個以上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部門。同一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分管兩個或兩個以上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部門的,不應直接或間接參與具體證券品種的投資決策、投資咨詢等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業務活動。
證券公司工作人員不應同時履行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職責,業務部門工作人員不應在與其業務存在利益沖突的子公司兼任職務。
證券公司有關業務的決策機構應當實行迴避制度,防範可能產生的利益沖突。
6.證券公司應當確保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的信息系統相互獨立或實現邏輯隔離。
7.證券公司應當對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業務所涉資金、證券及賬戶實施分開管理,不應混合操作。
8.證券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部門互為信息隔離牆的兩側。處於信息隔離牆兩側的業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之間對敏感信息進行交流的,應當履行跨牆審批程序。
因履行管理職責需要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員處於信息隔離牆的牆上。證券公司應當建立牆上人員管理制度,明確牆上人員的范圍及其行為規范,防止牆上人員不當使用敏感信息。
9.證券公司應當制定跨牆管理制度,明確跨牆的審批程序和跨牆人員的行為規范。
證券公司的業務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派員跨牆協作的,應當事先向跨牆人員所屬部門和合規部門提出申請,並經其審批同意。
跨牆人員在跨牆期間不應泄露或不當使用跨牆後知悉的敏感信息,不應獲取與跨牆業務無關的敏感信息。
跨牆人員在跨牆活動結束且獲取的敏感信息已公開或者不再具有重大影響後方可回牆。
10.證券公司有關部門應當分工合作,對跨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合規部門負責記錄跨牆情況,向跨牆人員提示跨牆行為規范,並會同提出跨牆申請的業務部門和跨牆人員所屬部門對跨牆人員行為進行監控。
11.高級管理人員分管職責范圍發生變化,或者其他人員跨部門調動的,證券公司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防範可能產生的利益沖突。
12.證券公司應當建立觀察名單和限制名單制度,明確設置名單的目的、有關公司或證券進入和退出名單的事由和時點、名單編制和管理的程序及職責分工、掌握名單的工作人員范圍、對有關業務活動進行監控或限制的措施以及異常情況的處理辦法等內容。
13.證券公司已經或可能掌握敏感信息的,應當將該敏感信息所涉公司或證券列人觀察名單。觀察名單屬於高度保密的名單,僅限於履行相關管理和監控職責的工作人員知悉。
觀察名單不影響證券公司正常開展業務。證券公司應當對與列入觀察名單的公司或證券有關的業務活動實施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調查處理。
14.證券公司採取信息隔離和披露措施難以有效管理利益沖突的,應當將敏感信息所涉公司或證券列入限制名單。證券公司應當根據需要確定限制名單的發布范圍。
證券公司應當根據防止內幕交易和避免利益沖突的需要,對與列入限制名單的公司或證券有關的一項或多項業務活動實施限制。
15.證券公司發現敏感信息泄露的,應當視具體情況立即採取將有關工作人員納入跨牆管理、促使敏感信息公開或對相關業務活動進行限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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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融資融券是不是每個股民都可以向證券公司融資或融券,不要要多少保證證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有望在近期發布。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已制定包括硬性指標和綜合評價指標在內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其中股指期貨的最低開戶資金基本確定在50萬元。
這位負責人說,適當性制度設立了投資者尤其是個人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的標准。在硬性指標方面,除了開戶資金不低於50萬元以外,參加股指期貨的投資者應參加相關知識培訓並通過測試,同時需要一定的期貨交易經歷。
目前已知,綜合評價指標涵蓋了投資者的年齡、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相關標准將嵌入到期貨公司的開戶流程。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股指期貨作為提供給投資者的風險對沖工具,對特殊金融機構要有相應監管制度的特殊安排。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以及銀行保險如何參與股指期貨,要聽取有關監管部門的意見。證監會將繼續研究決定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及QFII如何參與股指期貨的規則,保險公司和銀行則要分別聽取保監會和銀監會的意見,目前相關部門之間正進行緊密溝通。
「私募基金應該說是沒有什麼准入安排,作為機構投資者根據風險管理需要進行操作,如果倉位不夠,就要去中金所申請套期保值的額度。」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指出,經過近四年的精心准備,目前推出股指期貨的條件已經具備。